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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Chapter54丛林 没有人会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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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姝兰猛的站起身,椅子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拖拽声。
林哲一愣:“怎么了,这么激动?”
他微微偏头,躲过林霞杰冲他扔来的一个一次性空纸杯。紧接着耳边传来熟悉的怒骂:“你还知道回来啊?一年半载的电话也不打一个,连过年都看不见人影,哦呦呦,离了家的儿子泼出去的水啊!”
林哲抹了把脸,讪讪地陪笑。
秦姝兰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什么也没说,仿佛和刚才那个情绪激动的她不是一个人。
林哲假装没察觉到秦姝兰眼中的愤恨,若无其事地在病床上坐下。秦姝兰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这次你要待多久?”
林霞杰脸上刚堆起来的笑容一滞:“这是还要走的意思?”
“嗯。”林哲垂眼回答,“呆到兰兰高考完,然后要去汉武。不过国内交通方便,也能去看看你们,不像国外那边一年半载不见人。”
林霞杰气得给了他一巴掌,随后把目光投向秦姝兰,叹了口气:“汉武也好啊,大城市。兰兰想考的学校不是也在那边吗?你们也好相互照应。”
闻言秦姝兰看了一眼林哲,挑衅的眼神。
她想不通为什么林哲反对她考汉武的华大,思来想去也只能是瞒着她了一些事情。林哲一贯的作风,喜欢瞒事情。
“秦姝兰,我跟你说的话你都没听进去是不是?”病房外林哲微微皱着眉说,“那边不安全,我知道一些内情。”
秦姝兰语速快了点:“危险?有什么危险?我是去考大学的。”
林哲知道妹妹从小到大就倔强偏执,咬定了一件事情就再也不会轻易动摇。别说是他了,恐怕天王老子来了都劝不动。
他叹了一口气:“兰兰。”
秦姝兰微微一怔,这个称呼实在太久违了。林哲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叫她的全名,不像小名这么亲昵。林哲说话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语气总会沉一下,所以叫全名就显得过于严肃和威严。
她错愕地看着林哲,后者微微顿了一下,低下头直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无比认真地说:“答应我,如果你真的要去汉武,除了我不要轻信任何人。如果有人自称是我的朋友,你就说自己什么都不清楚就好了。保护好自己,兰兰。”
林哲很少有这么苦口婆心的时候,也很少说这么一长串话,带着点煽情。那一瞬间秦姝兰心里咯噔一下,窗外浓荫里的蝉鸣愈发刺耳聒噪,她有一种预感,这个夏天会很热——很热、很热,热到受不了了的预感。
“你为什么想去汉武?”林哲又问了一句。
秦姝兰压根来不及思考,就脱口而出一句:“我想和你在一起。”
林哲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这句话带着点一语双关的意思。一语双关的话太可恶了,看似把理解的主动权交到了对方手里,实则却能把对方试探得一清二楚。以前秦姝兰也说过很多这样容易让人误会的、一语双关的话,但那是深思熟虑过后的,这次不一样。
两人对视几秒,谁也没有说话。最后林哲轻轻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你下午还要去学校吧?早点回家收拾东西,我再陪妈说说话。”
他转过身,心里惊涛骇浪,反反复复地想着那句“我想和你在一起”。秦姝兰是什么意思?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感情的问题总要考虑得更清楚些才对。林哲心里不停地在谴责自己,一定是自己让秦姝兰造成了什么误会,她才会依然保留着那种念头。一定是这样。
但内心的感受是永远不会骗人的,林哲推开房门的时候,终究忍不住,嘴角微不可察地往上翘了翘。
“你跟兰兰聊什么了这么高兴?”林霞杰纳闷的问。
他立刻调整好表情,板着脸公事公办地说:“随便聊了聊,我哪有高兴?”
…………
寄宿制高中一周回家一次,高三开学以后,原本一天半的休息时间被压缩到了一天,而且隔一周就要补一次课,所以时间变成了半天。
林哲回想起在昆明机场时,踏上返航飞机的心情,觉得有些恍惚。明明那时候心里的激动都按捺不住,可是现在秦姝兰一走,满腔喜悦仿佛也随着她的离开烟消云散了。
他回到老家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去找金哥。
但非常不巧,金哥名下的台球厅、夜总会等等全都没有他的身影,电话也打不通。最后他在街边遇到了以前认识的一个小兄弟,告诉他金哥最近都在家,不怎么出面了。
金哥打开房门时的表情很惊讶,显然没想到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缅甸回来——而且没有缺胳膊少腿,活蹦乱跳的。
“好久不见,金哥。”林哲微笑了一下。
“怎么回国了?老周给你放假啦?”金哥也笑着回应。
他接过林哲递来的礼品盒,就听后者不咸不淡地说:“跟别人回来做生意。”
“做生意”指的是什么,自然不言而喻。金瑞荣打量了他一番,这小子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了,回国一趟看起来光鲜亮丽了许多,身上有种他说不出来的气质。
“混得不赖嘛你小子。”金哥开玩笑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在本地干吗?”
“不。”林哲看着他,“我在这边呆到我妹妹高考完,然后去汉武。”
金哥万年不变的、笑眯眯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他讶异地说:“汉武,大城市啊。阿哲,你成长很多。”
“多亏了金哥的照顾。”
金瑞荣听得出来他话里的讽刺之意。林哲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一个孩子,从十五岁到二十三岁,算一算也有八年的时间了。金瑞荣自认待他不薄,可这小子真是个性情中人,太心软也太糊涂,总也过不了自己那道坎。把他留在身边无异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指不定林哲哪天反水把他的老巢一窝端了。
如果不是他又当又立,说难听点就是“做表|子还要立牌坊”,自己出来混还挂念着道德底线。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金瑞荣也不可能把他送到缅甸去。
送到那里就没料想到他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回国,金哥开始思考眼下这个棘手的问题。他这个大哥显然不够格,虽然年轻时他常常痛骂庞应龙那种自私自利的人,但现在他也到了理解庞应龙的时候。他状似无意开始打听林哲的近况:“这是飞黄腾达了,阿哲。做那种生意可比街头这些小打小闹来钱快多了。你跟朋友合伙吗?”
“朋友?”林哲怔愣了一下,他和詹熙妍也算是朋友吗?
于是他否认了,金哥再追问下去林哲也只含糊不清地说跟一个老板一起。金瑞荣虽然不直接沾手有关贩|毒的事情,但从老周那里也略知一二。在这个节骨眼上敢回国抢占国内市场的,一定是什么了不起的人。
他想得很多,担心林哲记恨自己、报复自己,也在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不仁不义。但林哲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仅仅只是来做了个客,寒暄一番后就走。金瑞荣站在门口送他出门,看着他下楼的背影,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这小子现在还混得人模狗样的。”
林哲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里傻气、冲动的林哲了,他以前最常穿的就是地摊货T恤,洗得发白,碰上一条万年不变的水蓝色牛仔裤。谁来砸场踢馆,一声令下他就能为了那点小钱抱着必死的决心冲到最前面。
现在他也换上衬衫了,金瑞荣还记得林哲进屋的时候穿得那件黑色衬衫,做工优良,高端低调,一看就不是什么便宜货。
金瑞荣坐回沙发上,自嘲一般勾起唇角。
或许再过几年,林哲不是他口中的“阿哲”,也不是别人口中的“小林哥”了。他心里很清楚,指不定到了那时候,自己要叫上一句“林先生”呢。
街头小混混和真正游走于黑色地带的人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对于黑色地带人物的印象就是穷凶极恶的地痞流氓,但事实并非如此。
灰黑色地带是一片未被普通人开拓过的原始森林,那些货色不过是野兽而已,说不准哪天就稀里糊涂掉进陷阱里死掉了。真正可怕的永远是披上人皮的家伙,西装革履、谈笑风生,他们站在权力和金钱的顶端睥睨众生,根本看不出那一张张冠冕堂皇的面皮之下是龇着獠牙的虎豹豺狼。
而相较于这片森林,学生的世界简单纯粹,伊甸园一样的纯净世界。但这也仅仅是表面。
秦姝兰回到学校的时候,穿过教学楼的走廊,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些字眼。教学楼一楼是高一的一些班级,有几个男男女女穿着高一校服聚在一起说笑,秦姝兰听见了“面粉”“吃糖”之类的几个词,微微皱了皱眉,但并没有往心里去。
没有人会把学生往毒|品这件事情上联想,毕竟这是市里的重点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