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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三个活菩萨 ...

  •   “你如何知道我能救你,又会救你?”
      地牢内,黑衣人被锁链桎梏着手脚,绑在铁架上。
      露出来的脸上,脖子上,爬满了扭曲的纹路,红得发乌。
      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腐烂了,看起来像潮湿的藓。
      内里的五脏六腑,也在衰败下去,将在不久后化为血水。
      他绞痛不能自抑,狼狈地呻吟着。
      李莲花就背手站在他对面,冷峻地问。
      黑衣人费出气力,抬眼对上他视线,“我中了见里红,半个时辰内若无法解毒,就会毒发身亡。”
      “那与我何干?”李莲花觉得这话怪好笑的,“我又没有解药。”
      “不过,”他作思索状,滞了片刻道,“我倒是可以给你出个主意。”
      “你可以用内力排出来。”
      黑衣人:“……”
      要能用他早用了,如今手脚被绑着,还被吴歧那厮挑了手筋脚筋。
      况且,吴歧找来前,他的确用过内力排毒。
      只是自己内力不够深厚,又被姓李的伤了,无法将毒素彻底清除。
      他无言以对的间隙,听得李莲花又徐徐道。
      “对了,你还可以问给你下毒的人要解药。”
      左边的笛飞声扯了下嘴角。
      右边的方多病火上浇油,“就是,那家伙肯定能救你!”
      黑衣人,“……”
      人都给他下毒了,能给他解药吗?
      他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
      然而,现下身中剧毒,又有求于人,只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下。
      遂忍气吞声道,“你不是想要南宫朔月新得的破骨刀吗,我藏起来了。”
      “你功力深厚,定能帮我解毒,若是再救我出去,我就把刀的下落告知于你。”
      南宫府新得的就两样东西,一样是破骨刀,一样是《回春集》。
      这人先前对招时说过,他来就是为了新得的宝物。
      就此看来,这神医的名头八成是浪得虚名,不过是混进南宫府的借口。
      既是个西贝神医,必然对《回春集》不感兴趣,那就只有破骨刀了。
      要不,也不会追自己追那么紧。
      尽管极为舍不得破骨刀,但还是性命要紧。
      “怎么样?”他说这话时,明显地笃定而有底气。
      哪知,李莲花并没有预想中的眼冒星光,只是云淡风轻地挠挠太阳穴。
      “我这个人吧,随性得很。”
      “一会想要,一会又不想要的。巧了这不,我现在又不想要了。”
      黑衣人再次吃瘪,忍无可忍。
      偏巧这时毒发作更深,疼得他两股战战,脸上露出狰狞又痛苦的表情,看起来很是难看。
      他强撑着再度试探,“别嘴硬了,我知道你想要。”
      “要是被南宫府的人先找到了,你岂不是平白多费力气。”
      “我劝你考虑清楚,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我看是你才需要考虑清楚吧!”方多病跨步向前,飞起一脚,踹向黑衣人腹部,踹得人脊背弯曲,又死活弯不下去。
      李莲花“哎哟”一声,撇开了眼。
      方多病利落收回脚,“不过是个十恶不赦的阶下之囚,还敢跟我们李莲花谈条件!”
      黑衣人尚未缓过来,就看见那个高大的红衣人也过来了。
      二话不说把刀架他脖子上,语气冷而硬。
      “你是想现在死,还是想半个时辰之后死?”
      黑衣人不自觉缩了缩,但还是强装镇定,“左右都是死,有何区别?”
      “我说了,给我解毒,救我出去,我就把东西给你们。”
      李莲花伸了下手,本想佯装答应的。
      万一这家伙宁死不屈,可就得不偿失了。
      不曾想,他竟怂得非同一般。
      笛飞声侧着刀,下压肩头,浓浓鲜血泅出来,将黑衣染得更深。
      黑衣人疼得龇牙咧嘴,冷汗直冒,还痉挛了一下。
      没多会,就低声下气地求饶,“我不谈交易了,你们走吧。”
      赶紧走吧,死就死了。
      三个活菩萨!
      李莲花上前两步,抱臂道,“这请人容易送人难,来都来了,多聊两句。”
      “那个,刀我又感兴趣了,你偷的那张地契,还有给你下毒的人,以及平州龙江派,我都感兴趣。”
      黑衣人瞧他一眼,目光微怔。
      随后,他自嘲地笑一声。
      早知道,就该在这人追上来时,把刀给出去。
      笛飞声冷冷瞟他一眼,目光转向李莲花时,锋芒敛下去。
      “他问什么,你答什么,否则——”
      “行,你们说了算。”黑衣人心如死灰道。
      他已经麻木了,这仨只要不折磨自己,死前不徒增痛苦就行。
      说不说,还有什么所谓,总归半个时辰后就要死了,不如死前把给自己下毒的人拉来当垫背。
      他看向李莲花,“你想先听哪个?”
      李莲花善解人意道,“看你想先说哪个,先说哪个都无妨。”
      黑衣人望望壁挂上昏暗的烛火,“我是龙江派第六代掌门人……”
      名为段无救,段惊鸿是其祖上。
      他知晓段惊鸿有一把亦正亦邪的刀,死后遗失了踪迹。
      多年来,一直在找寻。
      直到大半个月前,得到消息说,南宫府得了这刀。
      他当即赶来鹤城,却苦于不知如何混进南宫府。
      这时,天赐良机,南宫府在招护卫,他便化名前往。
      进府后四下探查,皆是无果,还险些暴露身份。
      一恍,半个月过去了。
      他想,他需要一个对南宫府了如指掌的人,于是找上了一个人。
      他本意是威胁那个人,逼出破骨刀的下落。
      没想到,那个人也打着如意算盘,说他可以告知破骨刀的下落,前提是帮他杀一个人。
      “那个人要你杀的人,就是南宫大公子?”
      尽管确定了十之八九,方多病还是问了句。
      段无救点点头,“我同意了。”
      不过是个很好对付的病秧子,又占了本该属于他们龙江派的刀,有什么好不同意的。
      根据那个人提供的消息,他得知破骨刀将会被当作生辰礼物送出去。
      这是个绝佳的机会,因为南宫弦月生辰那天,主家宾客几乎都聚在前厅,后院不会有什么人。
      而刀一旦被装进礼盒,就失去了机关的保护。
      当他观察到,礼物被悉数送进南宫弦月房间后,就进去盗走了刀。
      这不会有人发现,因为告诉他的那个人是同伙。
      破骨刀作为生辰礼物,是一种惊喜,南宫弦月也不会知道。
      送礼物的南宫朔月更不会知道,因为他要不了多久就会死了。
      依照计划,深夜宾朋散尽后,南宫朔月睡下,他就会行动。
      那个人提前下过药了,守夜的吴护卫,厢房的丫鬟,都会陷入沉沉的瞌睡。
      他轻而易举地进入房间,举起破骨刀,用带毒的那头,狠狠扎向床上人的胸膛。
      一道钻心的疼痛卷进昏沉沉的梦里,南宫朔月陡然睁开眼。
      那是他最后一丝活着的迹象。
      他身体太脆弱了,承受不住那致命一击。
      因此连声音都未曾发出,生命就戛然而止了。
      停止的那一刻,他脑中如蝴蝶扑翅般,闪过一个念头。
      两个字的念头:弟弟。
      段无救就在他死不瞑目的目光中,抽出了刀。
      他看着死透的人,胸口不断涌出热腾腾的鲜血,心头竟是磅礴的快意。
      李莲花听得一阵钝痛,那每一个字,都像一把生锈的刀,在软肉上刮着。
      他积着满腔的涩,目光却是凌厉。
      “段惊鸿用这刀来除恶扬善,你却用来杀害无辜之人。”
      “你祖上若是有灵,不知道棺材板还压不压得住。”
      段无救没什么触动,“你不用挤兑我,总归这恶人我已经当了。”
      他突然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李莲花,“想不到你居然还是个有情有义之人。”
      “是我看走眼,你的确不是为了破骨刀来的。”
      “不过,”他挖苦道,“你这情义还是烧进纸钱里吧,再怎么样,南宫朔月也活不过来了,哈哈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但很快就疼得笑不出来了。
      方多病又重重踹上一脚,“再说三说四,讲些无关紧要的,信不信我让你死得再难看些!”
      段无救恶狠狠地剜他两眼,却是没再作了。
      “之后,你在房间里翻找,是为了那张地契吧,莫不是……”李莲花有一个猜测。
      段无救也证实了他的想法。
      他父亲段振身为掌门时,喜好排场,挥霍无度,把龙江派弄得入不敷出。
      后来,只能将宅地抵了出去,抵给的就是南宫府。
      段振死后,门派的烂摊子自然而然就落到了他身上。
      他有心振作门派,可龙江派的债务就像个无底洞,怎么填也填不完。
      经计算,怕是搭上一辈子,也赎不回门派的宅地。
      某天,他灵光一现,打算另辟蹊径。
      他潜入南宫府,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了地契的藏身之处,结果翻箱倒柜,却是一无所获。
      抽身离去时,竟碰上了半路杀出来的李莲花。
      要不是身上揣了暗器和迷药,可能那个时候就要交代了。
      他逃脱后,就去了胡浩那里。
      先前夜探南宫府时,他听得那厮盘算过,如何如何将南宫府据为己有。想来,盗了地契也不无可能。
      当他过去,窥见胡浩正匆匆忙忙和小厮换回衣服时,就更确信那厮付诸了行动。
      小厮出门后,他就跳进去逼问地契的下落。
      胡浩却坚持没偷,还在挣扎中扒掉了蒙面的黑巾,瞧见了他的脸。
      他决然掐死了人,把人吊起来,伪装成自杀的模样。
      这样,就算留下了蛛丝马迹,一时半会也查不到自己头上。
      接着,他在屋子里搜索起来。
      地契是找到了,可无论怎么翻,就是不见龙江派的那张。
      不久后,门外就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只能先走为上。
      他回到侍卫房中,换掉了夜行衣。
      又揭开床底下挖好的坑洞,藏好破骨刀。
      接下来的时间,他都混迹在人群中,听候差遣。
      直到那个人找上门,告诉他,龙江派的地契在他手中。
      两人在梦花亭附近见面,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的盟友会在那时,致自己于死地。
      地契上喂了见里红。
      那个人说,“从现在起,你没有用处了。”
      他这才明白,自己是被当刀使了。
      “那个人是……”李莲花有些不敢问。
      他心下已经有了答案,却迟迟不敢正视。
      那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就仿佛陷入对吻颈剑的来处,心生疑窦时的矛盾。
      他不敢问,段无救却偏要说。
      那个人给他下剂量十足的见里红,料定他会当场暴毙。
      可惜,他没有。他运功排毒,给自己争取了半个时辰。
      既然同这个假神医谈不成交易,必死无疑,那有什么理由不拉那个人下水,有什么理由不说?
      更何况,这假神医犹豫了,踟蹰了,说明他害怕,害怕知道真相。
      能在死前扰人心绪,使人痛苦,再值没有了。
      思及此,他高兴起来,“那个人就是——”
      他嘴巴比着口型,无声却掷地有声。
      李莲花眉心拧起,心底波涛泛滥。
      那只童年的草编蚂蚱,顷刻间灰飞烟灭。
      段无救大笑着,在癫狂的笑声中,被笛飞声一掌激发了毒性。
      “受着吧,疯子!”
      他皮肤前所未有地溃烂起来,浑身如百虫噬骨,痛苦极了。
      皲裂瞪圆的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某个方向。
      进入地牢的甬道口,适才光影交错,有一个人来了,又走了。
      李莲花偏头扫过,对方多病和笛飞声道,“分头行动。”
      出地牢后,月亮已然偏西,沉在山头,只露出半截弯刀。
      “如何,李神医?”
      吴歧刚搜完段无救所住的侍卫房过来。
      李莲花正好要去找他,招了下手。
      除开那个人,他把破骨刀、龙江派地契等一应谋划都说了。
      吴歧听罢,怒火中烧,扬言要把人挫骨扬灰。
      可随之而来的,又是难以言说的悲凄。
      南宫府对他有恩,他自行立过誓,这辈子会舍命相护,护好南宫府的安全。
      但他失诺了,对自己的誓言失了诺。
      七年前,他没能护好南宫引夫妇,让他们双双殒命。
      如今,又没能护好大少爷,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动了手。
      还有二少爷,若非云隐山那小子及时发现端倪,怕是也会无疾而终。
      他握刀的手颤动着,连带着刀也抖动着。
      什么“次狂刀”,他不过是一个无能之人罢了。
      长风拂过,吹凉了他眼中濡湿的泪。
      李莲花抬手,拍了拍他肩膀,“吴护卫,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能预料到的,你不必太自责。”
      吴歧看他一眼,在那温和的目光中,抹了把眼睛。
      “我去找刀。”
      适才搜侍卫房,只发现枚龙江派的信物,并无其他可疑之物。
      如今得知破骨刀的下落,自需要再去一趟。
      毕竟那是前不久,大少爷高价寻回来的。
      只是不曾想到,这刀会带来如此厄运。
      李莲花跟了去,恰好,他有些事想问吴歧。
      “我看你与周管家,倒与别人不同,你们很早就认识了?”
      他很小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吴歧得了吃的玩的花的,几乎不会忘记周勤。
      当然,他不能摆到明面上来说。
      吴歧不知他为何突然问起这个来,但也没觉得多奇怪,还是答了。
      “我们是拜过把子的异姓兄弟,早些年,一起行走江湖来着……”
      那时,两个人并辔行侠,干过不少轰轰烈烈的大事。
      然而由于太过年轻气盛,不懂江湖规矩,得罪过不少人。
      有一回被仇家追杀,伤得很重,尤其是周勤,被箭矢穿了肺腑,险些活不过来。
      好在,他们被人救了。
      那个人就是南宫夫人,殷罗月。
      她把兄弟二人带回府中,南宫引见了,对二人甚是赏识,不仅运功替他们疗伤,还毫不吝啬地拿出了许多天材地宝。
      二人感激南宫府夫妇恩德,愿结草衔环,就留在府上,当了护卫。
      多年后,他们一个成了护卫长,一个成了管家。
      又很多年后,南宫引夫妇出游在外,遭了山匪围杀,双双殒命,只留下一对公子相依为命。
      他和周勤,便一同看顾着两位公子长大。
      说是一同,其实周勤付出更多些。
      他手脚笨,脑子也不算特别灵光,只知舞刀弄枪,照顾不好人,更不懂料理府上事务。
      因而,多数事情都是周勤在操劳。
      “原来是这样,”李莲花了然地颔首点头,“那两位少爷应该很信赖他吧?”
      吴歧称的确如此,大少爷有病在身,二少爷年纪太小,大多事情,他们都会倾向于交给周勤代劳。
      李莲花“哦”了一声,又问,“不知最近,这个周管家是否同两位少爷出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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