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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堂、白鸽、戒指 ...

  •   乐城坐落于西欧,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同时也是世界有名的艺术之邦。
      我们漫步在午后的大街上,阳光倾落在建筑之间,投下一片阴影,路上偶尔有汽车经过,大多数人都是步行。
      “热吗?”归年在我身边打着扇子。
      “还好。”我轻摇了摇头,“和国内相比已经好很多了。”
      “确实。”他赞同地说道,“音乐剧是两点的场,还有一段时间。”
      我抬手看了看表,一点五十,确实还早,剧院就在附近……
      “去逛逛老书店吗?”
      “好啊。”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去。
      那是一家位于街边角落的小书店,看装潢,已是年岁久远。屋内的光线并不明亮,只有四面墙上各有一盏壁灯,书架的漆色已经掉了大半,但陈列在上方的书却未蒙上一点灰尘,它们被店主保养的很好。
      我随手挑了一本开始阅读,《哈姆雷特》,还是全英原版的,归年凑过来看了看书名:“又是莎士比亚的书?”
      “嗯。”我轻声应着,“你知道的,我很喜欢他的作品。”
      “你喜欢的作家可不少。”他颔了颔首。
      一股子酸味儿,我无奈一笑,握住他的手:“当然了,最喜欢的肯定是你啦~”
      “我又不是作家。”他不动声色地将手抽回一些。
      “怎么不是了?你是独属于我的诗人,为我谱写生命的华章,诗人也是作家不是吗?”我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注视着他的眼眸。
      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满含爱意,反握上我的手:“我爱你,就像溺水者抓住最后的稻草,至死方休。晚君,你才是诗人,是将我心房占据,我最心爱的诗人。
      脸上的温度迅速升高。
      他念的是曾经他向我告白时,我说与他听的话。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许归年的出现是我在溺亡前夕抓住的最后稻草,是我黑夜前行的一抹光亮,是希望,是救赎。
      那时的我被外界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在大学要不断的考试,备考,但除了考各种能让爸妈长脸的证书外,还要兼顾实习,为未来继承家业做准备。
      乔念乔晞长大了,心思也变得敏感起来。爸爸妈妈冷漠的态度也让他们感到受伤。十几岁的小孩儿心理很容易出问题,我还得注意他们的心理健康。
      但千防万防,似乎也没能防住。我应该早些发现的,好像从很久以前,乔念就不怎么爱说话,很安静,整个人都闷闷的,带她去看心理医生,但并没有什么用。
      乔晞倒是开朗,但我总觉得她开朗得过了头,有种表演的浮夸。
      想到乔晞,我轻叹一口气,乔念安静,很让人省心,乔晞以前也乖巧但前些年,她做的决定太过任性,仔细算算,她已经两年多没回家了。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乔念乔希都不是以前只爱黏着我的小女孩儿们了,她们都有了各自的追求,各自的理想、目标,并为之奋斗,我的身边似乎只剩下了归年。
      “这儿有本书,你会感兴趣的,要看看吗?”归年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循声望去,见他手里拿着一本十分厚重的书,凑近一瞧:“《红与黑》?”
      “嗯哼。”他点点头,“你先前不是一直说要买本他的原著吗?我刚翻了一下,是法语。”
      我从他的手里接过书,仔细抚摸着泛旧的书皮,如果以前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买下它,但现在……我似乎用不上了。
      我将书本放回到归年手中:“算了,买了也没时间看,还是将它留给其他需要的人吧。”
      读书是一项非常花时间和精力是事,最后的本个月,我想好好地陪陪归年,将这场旅行走完,是我最后的心愿,也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
      我的眼底滑过一丝转瞬即逝的悲伤,但很快又被情绪掩藏。我见归年眼里晦暗不明,嘴唇微抿,没有说什么,将书放回了书架。
      逛书店本就是为了消磨时间,归年说要买本书当作纪念,最后还是将那本《红与黑》买下来了。
      结账时发现店家是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柜台前,点着一盏煤油灯,桌前放着一本书,他戴着眼镜,仔细地辨认书上的字体。
      看着他,我不禁开始幻想归年老后的模样,那一定是一个说不上和蔼的怪老头,将他平时工作时的严肃代入进他满头花白的模样忍不住“噗呲“”笑出了声。
      “笑什么?”归年结完账回来,正好听见我的轻笑,“走吧,时间差不多了。”
      “好。”
      归年时间卡的很好,我们到时正好开始入场。今天是工作日剧院内人并不多,倒是安静得紧。
      以前在国内也看过不少音乐剧,音乐会。但多为应酬需要,去消遣的目的也并不单纯,都是为了利益。偶尔得空去一次剧院又正巧遇上节假日,剧院内多是带孩子的家庭很是聒噪。
      今天的剧目是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在高中时我便读过中译版的书,对于剧情虽说不上倒背如流,那也是极为熟悉的。
      演员们令人惊艳的演技,动情的美声唱腔无不让我沦陷,但最让我影响深刻的还得是演员们的戏服。
      裙装的颜色是明亮的,鲜艳,剪裁合体,女演员们转起圈来就像绽放的花朵,在舞台上跃动。
      《仲夏夜之梦》是一部结局圆满的喜剧,两对情侣最终都修得了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不论是人还是神,最后的结局都是美好的……这是我所希望的结局,这是我所不可触及的结局 。
      从剧院出来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不知是喜悦里揉杂了怎样的情绪,我的鼻尖泛酸,却没有眼泪流下。
      我们没有按着原路返回,而是在这座充满艺术气息的古城里漫无目地走着。
      夕阳已经向西倾斜,我们牵着手,并肩而行。一条蜿蜒的河流穿过这座城市,商铺坐落于两岸,金光倾泻为这座城增添了独属于城的神秘的朦胧。
      在河流两岸有艺术品零落,大多为雕塑,时间的冲刷让他们失去了原本石膏的洁白纯净,但岁月的痕迹没有使他们失去本身的美感,他们依旧美丽,静静地注视着每一个过路人。
      乐城的节奏没有国内快,街上行人大多信步从容。街边有许多音乐家演出,引得人们驻足倾听。
      我们好像走了很久很久,最后在一座教堂前停下。
      乐城的历史悠久,全城大大小小的教堂百余座,而我们面前的,是位于城市中心,年岁最长,占地面积最大的一个。
      “要进去看看吗?”
      “好。”
      当我们站于教堂前,一股神圣庄严感便向我们袭来,跨入大门,两侧是燃烧的烛火,木质的长椅以中间道路为界,对称摆放。对面的墙上挂着耶稣像,阳光透过彩色的玻璃洒落在神父祷告的桌子上。两面的墙上都作了雕刻,绘上了颜色。
      我们行至画像之下的十字架前,双手交叠于胸前,轻声祷告,祈求归年之后的路平安无虞。
      我不信教,也不信神,只是此刻,主要是关于归年的未来,我却只能将希冀寄托于虚无缥缈的神灵。万一神灵真的存在,并且听到了我的心声呢。
      今天来的不巧,没有神父祷告也没有唱诗班的表演,我们逛了一圈后便出来了。与教堂的静肃不同,教堂外的广场上满是轻松与青春的乐曲洋溢。
      有许多和平鸽在此处栖息,一只只肥啾啾的,一点也不怕人,甚至还会飞到手上来吃面包碎。
      在我们不远处,是一只流行乐队,在我喂鸽子时,归年前去与他们交谈。
      “晚君。”他朝我招招手,手里拿着一把吉他。
      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他这是什么架势。
      “这是我的爱人。”他用英文向那些青年们介绍,引起他们一阵惊呼与祝福。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对着他们问好。
      归年拨动着琴弦,音符自他指尖流淌:“晚君,我要送你一份礼物。”
      话音放落,他的指尖微动:“当阳光落满了梧桐梢
      流浪者背上行囊
      我们在这世间跌跌撞撞
      孤单的流亡
      我们孤芳自赏
      总是没有前行方向
      直到那天见你
      尤有光芒
      阳光下浅笑
      ……
      你是自天空坠落的一束星光
      将我漫长的黑夜照亮
      你是世间最耀眼的模样
      是我前行的方向
      爱意隔着人海遥望
      你便填满我的胸膛
      那年夏天匆匆的一眼
      便此生难忘
      我曾路过你筑起的城堡
      见你光芒万丈
      可是没人知晓
      你的身后
      已是满身创伤
      ……
      你曾说你是海上的浮萍
      随着浪花流淌
      我笑说我是落水于迷茫
      在海洋深处溺亡
      你是最后的稻草
      让我重见天光
      你从来都不是满身痍疮
      你的身后有我目光
      我会与你一起到老
      一直到地老天荒
      我们在这世间跌跌撞撞
      却再不用孤单的流浪
      此后的时光漫长
      却有彼此陪伴在身旁
      ……
      我们坠落于太平洋的海底
      在溺死前拥抱
      你笑说以后的时光漫长
      有你会陪在我身旁
      你是意外闯入
      让我满心爱意疯长
      ……”
      一阵凉风肆起,和平鸽在空中盘旋,优美的旋律与归年低沉的音嗓交相呼应。我的发丝微乱,飘在眼前,让我的视线模糊。
      我是有映像的,这是十年前我刚与他在一起时,在他桌上偶然瞧见的稿子,只是那时它是残缺的,纸上用他最工整的字体写着“你是自天空坠落的一束星光,将我漫长的黑夜照亮,你是世间最耀眼的模样,是我前行的方向。”
      但我也只看见了这两行内容,那张纸便被他收起来了。他说那是他给曾经乐队的朋友写的歌,我没有在意。因为我知道他在高中时参加过一个乐队,在一家清吧驻唱,这并不是什么秘密,那之后我便再见过那张纸,只当是他写好了交给他朋友了
      “晚君,这是我为你写的一首歌,只是我技艺不精,词不达意,无法将满腔的爱意倾诉也无法表达出你是怎样的美好。”
      我站在风里,静静地听他说着。
      他将吉他交还主人,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锦盒:“晚君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那是一枚戒指款式很简单的一对银戒,在看到锦盒那刻,我的泪水便夺眶而出。
      愿意,我怎么会不愿意,我当然愿意啊!可是……
      “阿年,我……不能答应。”我闭上眼,没有错过归年脸上一闪而过的错愕,“我活不长了,许归年,我快死了。”
      四周是寂静无声,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说出话来的,也不知道其他人是怎样的神情,只知道此刻我的心声异常强烈,将一切的声音隔绝,胃里是一阵阵翻江倒海,一股铁锈味涌上喉咙,好似要喷涌而出。
      “我知道”
      一阵冰凉自指尖传至心尖,身体里好像下了一场大雪,将燃烧的,难耐的火焰扑灭。
      他知道!
      我愣愣地睁眼,他将戒指带进我的无名指。
      “晚君,我什么都知道。就是因为我知道,才会这样突然地与你旅行,这样匆忙地向你求婚。”归年将我紧紧拥住,声音是止不住的哽咽,“我不想让你留有遗憾。我不想你来时一个人,走的时候任然是一个人。”
      是啊,他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天他的反常行为全部连在一起,休假,旅行,对我的病情只字不提,偶尔泛于眼底的悲戚……他什么都知道,之所以不说,不问,只是因为我不想说,他便当作不知道。
      他将脑袋埋在我颈间,泪水浸透我的衣衫,我与他相拥而泣,一旁的青年们不明白我们说了什么,又为什么哭泣,只知道我戴上了戒指,我接受了归年的求婚,他们为我们的爱情欢呼。
      不远处圣洁的钟声悠长,此刻我们的岁月安详。
      将心事说出后,积压在我心里的阴云被吹散了一缕,我像是快要溺死的人抓住一个机会浮出水面,获得一口空气。
      “阿年。”我坐在酒店的床上,翻看着手机,无意间翻到一张旧照,那是三年前我生日与乔念乔晞拍的,“我想去看看小晞。”
      “好啊。”他端着热牛奶走到床边,在我额间一吻,“爱之城与乐城不远,我们明天中午出发,下午便能到。”
      我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牛奶:“嗯。”
      “要提前通知她吗?”
      “唔……说一下吧,如果她在工作室应该是要提前和前台预约时间。”
      “好。”归年收了杯子,缩进被子后将我揽进怀里,“那我们早点休息。”
      “嗯,晚安!”我埋进他的胸膛,双手还过他的腰,交叠在身后,我摩梭着手上的银圈,嘴角不住地上扬
      许归年啊 收了你的戒指,这辈子也算嫁过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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