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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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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特窄,全程墙壁,梯面,都是木质,古镇潮湿,木头长年累月受潮会变形,楼道中段,有一节鼓包的,高恪走到那时差点摔个狗吃屎,再加上他本身的伤,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他这辈子不想再承受第二次。
不过好在二层光景是值得的。
二层无门,转角就进,格局跟一层相同,大,平,高,暗棕偏黑的地板,中央没有装饰的水池,只有两三个树桩子当椅子或桌子,有个桩子靠玻璃窗,披着白色的毛毯,有狐狸骚,但宣纸味又隐隐约约飘香,写着浅灰的字,是李煜的诗,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小楷字体,工整秀丽,赏心悦目。
谁写的?昨夜靠窗,留着长发,跟自己对望的那人?高恪想着,呆了一会二层,感受这的温度,就一会,他鼻子通气,脑袋淡去酸涨,人瞬间精神,还有照镜子的心思,那雕漆长镜就在他前方的夹角处,立的很正。
自从被蛇咬过,他经历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痛苦,大都全凭感受,等透过镜子望清一切后,这□□不是恐怖而是陌生,他不太相信镜子里的人是他自己,他以前的脸,说不上丑,还算耐看,可现在,几乎是一个蜂窝上长了眼睛,鼻子和嘴巴,完全不能看,他只要稍微用力吸腹,那额头和鼻梁连至下巴上的洞就滑出浓黄汁水,一个洞,一滴汁水,貌似没什么,可光是脸蛋,麻子洞们就有上千上万,更别提他手臂身躯上还有。
难怪姜尸喊烦,这涂药面积之巨大,是高恪整个人。
高恪根本没法见人,无论是茶楼老板还是外爷。
就在他苦恼万分时,一只鹦鹉来撞玻璃墙,楼下响起噔响,鸟的尸体砸到了东西,是什么?高恪忍不往前走两步,透过玻璃墙看房子外的草场,高恪看见了他。
就一眼,高恪十分确定,那是昨夜高坐二层跟他对望的人。
柳树飘,摇椅摇,抻着人吱呀吱。
昨夜枯倒的草,现在挺着腰,昨夜无边的山,现在峰上有峰,巍然屹立,昨夜黑压的河水,现在纹路清澈,波光粼粼,昨夜柳树,失去精气,现在柳树,从河水里收起触手,摇椅也不同了,昨夜里,是死气的疙瘩,转眼就成了光滑,窝在那里头,特舒服,椅上还垫了柔软的狐狸毛毯,很长很宽一段,覆盖草堆,尾部往河岸坠,干净耀眼的白色,在月光的照耀下,狐狸毛根根分明,连带着坐在椅子里的他一块银光烁烁。
其实只要一眼,他的头发,过目难忘,比水还顺滑,比墨还淳浓,可能跟狐狸毛毯一般长度,那长发先是滑落他的肩膀,中段再挂上椅头,尾部再垂进草堆中。
头发具体有多长,高恪好想知道,可人总是坐着。
对于头发的好奇,是因为家乡的母亲,在高恪的记忆中,一家人住蒙古包时,母亲洗头的位置就在大门口,热水腾腾,永远是一个大红色塑料盆装着的,母亲则坐在羊羔绒的椅子上,侧着身体,松掉发绳,平常她头发总卷成团,挂后脑勺,这会弹簧似松开,变泡面,到腰的长度,等金黄太阳落山,母亲的长发也洗净,但不用机器吹干,而是自然风干,她会拿出铁盒,里头是桂花膏,两拇指舀四大坨膏体才足够湿润全头长发,每次保养完长发,母亲路过小高恪,就弯下腰一把抱住小高恪,油光锃亮的头发,使劲蹭在小高恪圆鼓鼓的脸蛋上,小高恪其实不喜欢桂花油的腻,但对方是妈妈,所以没关系,后来长大了,高恪看见任何人的松弹长发都会想起母亲,在黄色的太阳下洗头的母亲。
“喂!你在这啊!”突如其来的姜尸吓高恪一跳。
“我有那么可怕吗!”姜尸双手环胸,顺着高恪的眼神去望,“哦,那是茶楼的老板,也是救你的人。”
他果然没有猜错,他急着下楼去谢谢老板的救命的情意。
姜尸眼急手快拉住高恪,“干嘛,去找他?你这个德行想吓死谁啊!”
高恪挣扎,结果姜尸的力气巨大,单手就能抑制191的高个男人,使其半截身体不得动弹,这一股怪劲,从高恪手腕脉搏开始传递,高恪心想,她明明是个穿旗袍的白净妹子,还瘦,手臂还是自己手臂的二分之一,怎么会?
高恪彻底信了,是她背了自己进了茶楼。
尽管高恪敢再次挣脱,也坚信自己不差,能拉弓箭,能伏烈马,可看她使劲的脸皮的肉不带出一丝细纹,还大笑,房子里全是她鹅鹅鹅的回音,高恪放弃了挣扎。
姜尸说:“我管你找我老板做什么?”
“我,我要感谢他。”
“不用谢,直接滚。”
高恪:“用。”
“再顶嘴试试!老娘揍死你!”姜尸收手握拳,跳起来捶高恪肩膀,真把人打退好几步,高恪扶肩忍疼。
“我这么告诉你吧,我只是个传话的,你真没什么事了就滚,不要人丑多作怪。”
高恪:“我有!有。”
他声音逐渐变小,不确定这要求能讲不能讲,但姜尸是个急性子,再等不到高恪出声又要锤人。
高恪说:“我全身的伤,你给用的药是?”虽然留疤严重,但一夜之间就不痛不痒,世上如果真有这般的灵丹妙药能不能治一治坏心脏。
姜尸:“想连吃带拿啊,滚!”
高恪:“是,但…”
“还是!你还承认!”姜尸挑眉笑:“快滚,下楼,你要是敢找我老板讲东讲西我就再放阿离咬你,直接把你咬成骨灰,都不用烧。”
话都讲到这份上了,高恪也不敢再问下去。
但在‘密生’大门前他又停住了,真的不要去谢谢救命恩人吗?他太想知道那灵丹妙药还有没有别的用处,可姜尸就在身后,像是黑白无常送小鬼。
不过转世投胎之前得见阎王!
高恪管不了那么多了,无论是出于礼貌或者是神奇的药,他都要见上‘密生’的老板一面。
高恪袍子破烂,他跑起来,破烂的布条胡乱飞拍,像个长毛狗狗,姜尸在后头追,“给我站住!死孩子不听话!”
在绿色的月光下,他逐渐回头,他逐渐放慢脚步,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他甚至看不太出来他是男是女。
一张白花般的脸,鹿眼,最深的瞳色,没有一丝亮光,内眼角却锐利,神情里总透出一股倔,最魅的是鼻子,鼻头圆润,可鼻孔很窄,几乎是一条线,像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