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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自从被韦楚河摸过腰,高恪就不坐他的车,改坐地铁,高恪鹤立鸡群,穿上蒙古袍就更突出了,地铁上人人都看他,水乡也人人都看他,店里的客人也人人都看他,怪人更是盯着他。

      秋末,水乡一带温度偏低,怪人瘦小黝黑,长发遮脸看不清性别,穿着单薄,一件雪纺材质的黄色碎花连衣裙,它站在门口,时不时掀起裙角,再敲一敲玻璃,看起来想进门,可它又迟迟没进门,不过如果它要是再长久站下去,就要赶走,因为其他客人见它都不敢进店,纠结了好一会,高恪决定出门看看,他这个想法刚冒出脑袋时,它就跌跌撞撞推开店门,走了进来。

      不太对劲,它走路姿势非常怪异,后脚跟几乎不点地,全程用前脚趾挪动身体,一点点靠近吧台,靠近高恪,离近了以后,高恪发现它穿着一双透明塑料胶鞋,细看脚背,一片赤红的藓,然后是突如其来的刺鼻臭味,又不像脚气,很生化,高恪屏住呼吸,眼睛继续探寻。

      店里除了怪人,就韦楚河一人,今天韦老板今天走文艺路线,上身棉麻质感的西装,下身几何图案的灯笼裤,踩着名牌的球鞋,坐沙发翘二郎腿,一直低头刷手机,时不时抿一口咖啡。

      这样精致的人,怎么可能飘臭味,高恪的目光回到怪人身上,它紧紧搂在怀中的水缸,圆形的,中等大小,盛着半缸子红褐色液体,像个鱼缸,却没有一条鱼,貌似味道是从缸里传来的!略酸,所以红液体究竟是什么?看颜色就很危险!高恪下意识攥紧拳头,最终鼓足勇气试探它,“您好,要喝点什么?”

      它听见声音,颤抖一下,突然歪头,卷曲发下掉落出的眼神,混浊迷离,任何人凭借第六感都能猜到它是个精神病,还绝不出错,所以不慌张是假的,高恪再次发问,声音也微微颤抖,“要喝,喝什么?”

      这时,韦楚河注意到它,下意识上前赶人,“喂!出去!”

      它用嘴赶肯定是不行,高恪越过吧台,想手把手带它出去,结果没想到,它先一步动脚,朝韦楚河走去,在没弄懂水缸里的不明液体是什么之前,两个男人都不慌张,直到怪人走路不用眼睛,膝盖撞到沙发,弯了上半身后,怀中缸水动荡,大概半个巴掌的水砸中沙发,一瞬间,只要被液体浸泡过的地方,皮质就被腐蚀,冒起浓白烟气。

      是硫酸?

      韦楚河惊恐,迅速逃到墙角,同时指着高恪,“快!把它赶出去!把这个神经病给我赶走!快!高恪!快一点!”

      如果高恪此刻抛弃韦楚河往门外去,他百分之九十九不会被它的怪水伤到一分一毫,但高恪没有,他还不断安慰韦楚河,“好,别怕楚哥,冷静!冷静。”

      高恪故意用喊的,吸引它的注意力,果不其然,它调转方向,又朝高恪来,它貌似眼神不好,跟外界的链接全靠耳朵,这是高恪一开始就注意到的事情,紧接着,高恪轻声弹了个舌,“啧。”

      它又僵住不动,它好像分不太清微弱的音量,需要停下身体辨别,而韦楚河呢,见危险不再,小松一口气,蹑手蹑脚往大门去,他想一个人先逃,可只要动了,多多少少有声,它就能听见。

      果然,它迅速转向,又对上韦楚河,把韦老板吓得瘫坐原地,大声尖叫。

      完蛋了,大嗓门,它能十分准确找到韦楚河。

      “救命救命救命救命!高恪救命!”

      在千钧一发时,高恪要想出保命且救老板的方法,这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更大的声音去覆盖韦楚河的声音,高恪迅速拿起身边一排精致咖啡杯就往地上砸,砸石头子似的,一会砸在沙发边角处,一会砸在墙的边角处,它听见沙发处有声,就往沙发走,一会它又听见墙边有声就往墙边走。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咖啡杯…循循渐进,接近大门,韦楚河暂时安全,但也只安全了两秒,在事情没有结束之前,人不能轻易放松警惕,可他就放松了。

      韦楚河小跑到高恪身后喊,“蠢货!报警!赶紧报警!”

      有高恪高壮的身体当盾牌,也壮了他的怂胆,他那两句话,它听见后像僵尸闻见活人呼吸,迅速确定方位,咖啡店再大也就十平米,它这会用奔的朝人来,缸子里的‘水’几乎是荡在缸沿边,下一步就要扑出来,烧到人的身上!快了!马上来了!高恪反应过来,跑!

      韦楚河却被吓得僵住动不了,他还紧紧拖拽住高恪,“救命!高恪救我!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他声音越大,越是害人害己。

      而它毫不犹豫抬缸,是用‘水’泼人的架势!危险必定来临,高恪捏紧口罩,手边却找不到任何像样的,能抵挡怪水的工具,只见一根钢棍,是电动卷闸门没电后,手动勾下铁门的工具,今天正巧放在吧台上,大部分时间高恪是用不上,他手长,踮踮脚就能关门,但今天,钢棍的用途却不在门上。

      高恪手拿住钢棍,伸长手臂,紧准对上它的胸膛,抵着它不让靠近,它果然因为胸疼没法上前,更像僵尸,不会转弯,可水是液体,人止步不前,水可以泼洒,下一秒它扔缸上空中…躲不掉了,很多东西会被腐蚀,氧气,地板,或者是人命,缸水飞溅姿态之勇猛,堪比高恪挡在他人身前的姿态。

      是的,高恪毅然决然留在韦楚河身前,背手握他手腕,安抚他。

      有高恪温暖手掌握着,韦楚河逐渐冷静下来,他平常要仰头望高恪,今天蹲藏在人身后更是,可他觉得今天的仰和平常的仰完全不同,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矮化,他想一直依偎在高恪背上,紧紧贴着他,闻他袍子上廉价的肥皂水气,他甚至觉得高恪今天的挺身而出,是高恪害羞回应的爱意。

      咖啡店的地都是木头板,碰见怪水后,叫得咿呀乱扭,很快污染成焦色,左一个窟窿眼,右一个窟窿眼,这是大部分的怪水去向,小部分来高恪身上,尽管高恪已经很努力护着自己了,但狡猾的水还是溜过袍子,烧灼袍子,一阵棉质收缩的滋滋声,再之后,几滴烧在他眼角,颧骨,鼻梁山根,他的脖子里,锁骨上,他呼吸难熬,疼痛难忍,更顾不上韦楚河,转身就朝卫生间冲去,而它失去怪水,就是个干瘦矮小的人,韦楚河再害怕也有一米八的个头能压制它,并忍着恶心揍了它两拳。

      卫生间里,凉水声不断以最大气压迸发,蒙古袍也来不及珍惜,高恪撒开领口,漏出红肿的脖子,被烧过的脖子,像渴了一辈子的土地,高恪以一种拧断脖子的姿势奋力得想靠龙头口更近。

      太近了,水以刀片一般薄的形状冲上伤口,有几处口子生生成了的大开大合的泡沫,糜烂不堪,皮跟皮搅一起,肉跟肉黏一块。

      冲了大概半小时,高恪脸上,脖子上的疼痛感才逐渐消失,他狼狈不堪,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干爽,唯一的好处是脸蛋上的麻子再也不是身体最丑陋的地方,脸蛋和脖子都像老树根在枯亡。

      -

      警察来了,抓人盘问,它竟然是个男人,古镇水乡一带出了名的精神病,中年丧女,那条黄色裙子是他十六岁女儿的生日礼服。

      这事立不了案,也没法赔偿,高恪受的苦,要往肚子里咽,不过韦楚河保证医药费他来出,前提是高恪要去看医生,因为经警察鉴定,那怪水不是硫酸,而是比硫酸还要强的王水。

      可高恪总在拒绝,就是不想看医生,深层原因是当然是他没有钱,也不想欠韦楚河太多,这一次挡在韦楚河面前算他还了人情,以后工作上有任何矛盾,高恪也敢当面提意见。

      高恪松了口气,但韦楚河却不这样认为,他觉得高恪不止是二店的店长,还是他韦楚河的救命恩人,他觉得高恪反正每夜都要去医院照顾外爷,看医生是顺手的事。

      高恪拒绝,只是勾引人的手段。

      在某天夜里,事韦楚河闭店不营业,咖啡店关了大灯,只留一盏昏暗的小暖灯,外头下着小雨,淅淅沥沥。

      韦楚河做了两杯热腾腾的咖啡端来,坐沙发指人,“高恪,你来,我想跟你聊聊。”

      店里一片狼藉,高恪在打扫,实在没心力聊天。

      “来吧高恪,我还能吃了你不成。”韦楚河起身去坐单人沙发,等大沙发后空出来后,高恪挠了挠脖子,才肯来坐。

      被烧灼的皮肤不上药的后果,烫热感阴魂不散。

      “你除了脖子,还有其他地方受伤吗?”韦楚河抿了一口咖啡问。

      高恪摇头,蒙古袍厚实,王水浇来只会烧硬衣服,里头的肉全部完好无损,像母亲在上天保佑。

      可韦楚河就是放心不下他,忍不住回去大沙发,挨着高恪坐,“你让我看看脖子!”

      架不住韦楚河的腿快,上手更快,韦楚河轻手一扒高恪领口,鲜红已蜕,棕红斑斓,伤口跟其他备受刺激的绿血管交错,有种另类的痛美。

      韦楚河一愣,再是皱眉,最后眼波流转,“好疼吧。”他还忍不住朝高恪脖子吹气,“给你呼呼就不疼了啊!”

      哄孩子似,让高恪起一身鸡皮疙瘩,且坐不住,高恪站起来,要走,韦楚河拉住他,“高恪,你怎么这样傻。”他满脑子还是高恪抵挡王水,毅然决然的高壮背影,他伸出手,继续探,“高恪,是不是很痒,我给你解解痒,挠挠!”

      “…”

      他的荒唐话,吓得高恪僵住,两个大男人,解什么疼,挠什么痒,高恪只想回医院,找外爷,“别,别搞这些。”

      “高恪…”韦楚河轻声唤他,下巴在高恪肩背上摩擦,缓慢前后左右,迅速又嘴唇咬他,含糊说,“别走宝贝,你救我一命一定是喜欢我。”

      高恪垂着手,不知所措。

      其实不管高恪什么态度,坚决拒绝,或者含糊不清,他都以他个人的臆想来断定高恪的全部,“你就是喜欢我,就是!”

      他抱着高恪的背还不满足,手在高恪腹部揉捏,即便换成女人,在不喜欢对方的前提下,高恪也接受不了这样的行为,更何况对方是个一米八的汉子,高恪有种说不出来的恶心。

      只能用后肘击打韦楚河,高恪以为这样就能逃离他,结果他低估了韦楚河的力量和欲望,到嘴的肉,韦楚河不让飞,事到如今,韦楚河依旧觉得高恪害羞,拒绝他的爱意是欲情故纵,他反扑高恪,贴近高恪鼻尖说,“你明知道我是富二代,我有的是钱,最不缺钱,你想治什么病我治不起,你就是想装无辜勾引我!”

      高恪无语,他是缺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你高恪不喜欢的人你能拿命去护?快说你喜欢我!”韦楚河的膝盖顶在高恪□□来回摩擦,然后脸一股脑埋进高恪的脖子里,这里有血的味道,很腥,很勾人,高恪流了很多汗,还有汗香,韦楚河再也控制不住,他伸出舌头在高恪脖子的伤口舔舐,口水淌尽,舌头打结说,“宝贝你好香啊,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想这样了,你知道我忍得有多疼吗?”

      他努力磨着,就不信高恪没有感觉,结果还真有。

      热,高恪很热,热气闷在厚实的牛仔裤中散不去。

      起开!

      但他还是奋力推开了他,争来空了气中的一丝凉爽。

      “滚!”

      店外大雨滂沱,电闪雷鸣,冷气一接触后,脖子,腿边,都畅快不少,只不过世界像变成另一个世界,罩着膜,让人分不清东西南北,不管了,离开咖啡店再说。

      韦楚河却追出来,“你就承认吧,你对我是有感觉的!男人又怎么样,你居然会因为我是男人就忍得住吗?”

      “高恪!你也没多大本事,离开我,你什么也不是,这个社会没那么好混的。你以为一个月拿五千是工资呢,那是我给你的包养费你懂不懂,你小地方来的,别太清高,伺候公子哥,是奴才的福气!”

      他一句话否定高恪这段时间的辛苦勤劳,太不公平。

      雨几乎是成块状扑下来,高恪从没见过这样大的雨,仰头后,雨全部打进他眼睛里,脑子跟着一块清醒,他大步快走,又小步停下,摆脱完身后疯子,最后迷路,如果说水乡是个迷宫,他好像走到了死路,商业化的店铺几乎没有,四周是村民住的老楼,废弃那类,大门贴白对联,红灯笼像王水烧过,布向下泄,成一片片截断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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