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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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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从对流层穿越至平流层短短几十秒钟,可过程的颠沛摇晃却让人感觉全身上下从里到外不舒服,难受得想死。
但往往因此而觉得时间漫长,可以留给自己很多时间整理。
坐在窗口的位置,恰好也是我喜欢的位置。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当飞机驶向远方时,可以第一个感受到金色的光线。窗框挡住了太阳,可是阳光仍旧执著地顺着边缘刺着我的皮肤,皮肤好像也能随之感受到微微热浪。
远大在爷爷死后养成了一个习惯,喜欢趴在铁轨上听火车撞击铁轨发出的单调的声音,倒不是那声音好听,而是因为每次听到那种声音,远大都能感受到一种来自远方的气息。他向往北京——这个繁华的城市。从这样的声音中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那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早晨天微微亮,小贩便摆起了自己摊子卖力地吆喝;暮色四合,华灯初上,生活在北京的人不是像憋屈在小城镇里的人那样都带着一天的倦意躲进自己家里,躲在被窝里,而是换了一副面孔,进入他从未见过的,欢乐的夜生活。
好像他已经在那里了一样。
我喜欢伸手触摸阳光,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刺眼的阳光从指间缝隙渗出,光线扎得人眼睛睁不开,眼睛的感光本能,导致看到的都是镀上金边的红色。一旦极力睁开自己的双眼,除了纯粹刺眼的白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周围的东西仿佛静止了一般,连原本煮沸一般的灰尘也停滞了,总觉得此时离远方很近。
和所有人一样,我也有自以为伟大的梦想,也会为梦想而努力。可是毕竟梦想与现实是有一段距离,不是我能努力就可以达到的。往往都像是寻得些许蛛丝马迹后,又断了线索,断了通往远方的路。
和所有人一样,我也是平庸的俗人。会不知足,不安于现在的自己;会在短暂的挣扎后果断放弃;会自欺欺人地自言自语,说些安慰自己的话。伸手触摸阳光,不过也是寻求安慰的方法。只能看见白光的时间里,我有足够的时间感受来自远方的气息,能够看到了处于远方的自己。
处于远方的你过得很好,很满足。是不是阳光给予了你莫大的勇气,你还是依旧喜欢伸手触摸阳光。
飞机已经处于平流层,穿过浓厚的云层,离太阳更近了。
——你在的地方就是远方,而现在我一眼就能看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