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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饰 狩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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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不见夜的歌声,却依然期待为生命吟唱的人。冷风吹过的荒草证明这寒夜将有故事发生,别叫暗夜侵袭了。听上去那么血腥、残忍。我们叫它“爱的小猎曲”吧。
零点一刻,鹤岗的路灯也都熄了。偶尔经过的汽车也是嚎叫着飞驰。而我,自然是要去纸醉金迷的桃源深处。我可爱的超能力让我可以随时幻化出一副别人看不见的躯壳。在这黑的不彻底的夜,我却可以彻底的飘忽在城市里。
面前就是这里最有名的酒店了,它不用多么奢华,只要人多就好。我喜欢欣赏人类在深夜里的各种奇特行为。我有这个癖好。迈着我绅士的步伐,轻盈矫健地走过充满茉莉香味的金色大堂。除了前台的三个值班接待,这里再无其他人的气味。这不好吧,这么深的夜,会有多少人瞄着这肥肉似的地方?不禁让我感叹,这里的保安工作太差。
好了,此时我并不是他们的经理不是吗,我是来“就餐”的。管那么多闲事可不是我的风格。我喜欢漫步在午夜的客房走廊,闭着眼睛聆听周围来自不同世界的声音。就像一首协奏曲,也许时而高亢激昂,时而委婉流转,但在我看来,都是和谐无比。那么,接下来为满足一个吸血鬼的好奇心,让我像上次一样,浏览每个房间吧,我猜想美味就在其中。
信步走到走廊尽头,选择喜欢的左手边,开始我欣赏印象派画展一样的快乐。
901,我不喜欢看见这样的景象,尽管我抑制住了自己的不愉快。房间空荡荡的,没有住人。我对这座称作最有名气的酒店表示质疑。别告诉我,它是坏房,我可不信。
903,刚刚开始的愉悦被901的冷水当头一泼,好兴致都少了许多。但愿接下来的20几间房别那么没趣,要不然,在这个安静的夜里,我不保证一个愤怒的吸血鬼会一直这样绅士的走出这座酒店。我在猜,我看见的这两张床上的两个人是不是一对夫妻。如果是,怎么不睡在一起?如果不是,为什么睡在一个房间?呼噜声震耳欲聋,我不想思考了。这中年人的味道让我反胃,尽管看上去那男人很健壮,血的味道在热气中撒发出来,诱惑着我……不行不行!我可不想吃饱了饭还打咯。
905,隔壁的呼噜声盖过了很多其他刺耳的声音,比如,一个妙龄女孩的放屁声。女孩儿已经熟睡,可是旁边那个男孩儿却精神得很。坐在女孩儿旁边,紧紧盯着她。脑门沁出了汗,估计过不多久就会滴到女孩儿的脸上。我好奇地坐在他们旁边,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觉得那男孩儿特别逗。一只手拄着床,另一只则紧紧的攥着被子。女孩和衣睡着,一定做了好梦,要不然不能表情那样香甜。这男孩儿一动不动像个木偶。我真想打他一下,看他是不是石膏做的。时间流淌着,直到女孩儿又一个响亮的屁,打破了水泥般凝固的安静。
男孩儿好像下了一跳,颤抖了一下。深呼了一口气,随即翻了个白眼。我歪着脑袋看着他奇怪的表情,他突然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拽起被子钻了进去。打了个哈气便睡着了。我又坐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走了,因为他们没有关灯,灯光的颜色我不太喜欢。
907,这个房间很奇怪,味道特别。虽是香味但却是我不喜欢的那种。我径直穿过房门,绕过玄关,一张大床上坐着两个女孩儿。看上去娇小可爱,却都浓妆艳抹。她们的电视声放的很大,里面沿着某台巡回播放的陈年新闻。播报员嘚啵嘚,嘚啵嘚说着没完。语速快、粘、喷。配合着两个女孩儿数钱时发出的啪啪声,节奏还不错。其中一个头发像荒草地的女孩,穿着铁臂阿童木的背心短裤。另一个则是沙宣假发,包裹着看似瓜子其实是海瓜子一样的大脸。小小的身体,小小的胸,却穿了一件抹胸礼服。我不禁感叹,这礼服果然“抹胸”!
这时,“荒草地”说:“今晚上才三千块。”
“海瓜子”回说:“哎!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我也才四千多一点。”
“荒草地”:“在这样下去,我们下个学期的书费都成问题。”
“海瓜子”:“开什么玩笑!够了,这些绰绰有余,你使劲儿花也花不没啊!”
“荒草地”:“怎么花不没,我还想买个迪奥的包包呢。大姐说,过一段时间放寒假可以带我们去上海,我想买好多好东西呢!”
“海瓜子”认真地看着“荒草地”,凑近她,把着她的脸说:“妹妹,我们不能太物质,知道吗?那样会害了我们自己的。我们不能越陷越深。那样就真的没有回头岸了,我们现在只是为了能够继续上学,才迫不得已,等以后我们攒够钱,就好好读书。以后报效祖国,还要给咱们的妈妈在村子里盖3层小别墅!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至于什么奥迪啊上海啊那都是虚幻的。只会让我们不清醒。不是好东西!”
“荒草地”显然有点迷茫,不知道“海瓜子”对还是那个大姐说得对。但是她依然听话的点点头。眼神中充满了想被救赎的渴望。“海瓜子”拍拍她的脑袋,在她额头上轻轻地亲了一口。然后继续整理钱。
掠过了几个房间,我闻得出里面的气味,没劲。中年男人或者中年女人。或者中年男人和女人,奇怪的是还有中年男人和男人!当然,要是年轻的男人和男人我可能更容易接受一些。但是我依然不能不感慨,我的食物质量下降了许多,而且下降速度很快。
919,声音太刺耳了……
921,一个年轻女人在哭,旁边睡着一个小姑娘,应该10岁大小。小姑娘已经睡着了,靠在女人的怀里,睡的很香。女人咖啡色的长头发凌乱地散着。这是个三十出头的美丽女人。哭陷的眼窝上翘着长长的睫毛。嘴唇因为干燥而变得线条不那么柔和,但我依然看得出它水润是迷人的样子。她靠着床头,不停地抽泣。床灯颜色暗淡,周围没有开别的灯,所以所有的黑暗都在这一抹光亮下被打散。而抛开这一点光,周围便是无尽的幽暗。女人的眼泪挂在脸上,连成了两条线。潮湿的带有淡淡的咸,这咸我倒喜欢,就像开胃菜的味道一样招我喜欢。我侧躺在小姑娘的旁边,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多可爱的小姑娘啊,红红的脸,甜甜地血液的气味。清新的味道从我的鼻子顺着咽喉进入身体里。我感受着,欣赏着,都快痴迷了。
这时,听见了女人的哽咽自语:“我该怎么办呢?我要是走了,灵灵怎么办呢?她还那么小……我的人生了无生机了,可是她还有的是希望啊。我唯一的女儿,我该怎么办呢?呜呜……”止不住的眼泪,在她那憔悴的脸上显得那样晶莹剔透。“妈妈从小就没有母亲,难道你会和妈妈一样的命运吗?这对你太不公平了宝贝……”说着,女人俯下身子用侧脸轻抚女儿的脸,把她抱得更紧了。小姑娘因为不舒服,皱了下眉头,挪动下身体,很快又找到了舒服的姿势美美地睡去。
我看了看眼前这个绝望的妈妈,倒是替她想了个绝好的主意……
我听得见黎明前狼群的呼喊,那是只有我听得见的声音,那声音充满了厮杀的激情和决斗的勇气。狼族一直是我喜欢的族群之一,我喜欢它们团结一致奋勇向敌的精神,当然我更喜欢它们为了食物不择手段的聪明才智。但是不得不承认,在生存的质量上,我们的族群远远要胜过他们。虽然我们经常把吸过血的食物撇给它们,让它们可以不劳而获的享用美味。呵呵,还是我们好一点吧,至少吃饱喝足以后不用匆忙地剔牙齿。好了,看样子我该走了,天要亮了。
来的时候我是一个人,但是走的时候,却不是。当我依然绅士的走过酒店大堂时,跟在我后面的是一个神情坚定地女人——咖啡色长发,嘴唇红润的女人。她红色的连衣裙把妖娆的身材包裹的婀娜有致,修长的大腿秀出T台上才有的个性步伐。三个接待在她经过时,眼神在昏沉中闪亮起来。羡慕参杂嫉妒地目送她。我笑了。
走出酒店,我出现在街道上,女人跟我并肩走着。
原来她的超能是可以震碎方圆几公里的玻璃制品。这倒真是让我始料未及,好像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不上我们的忙。因为我一向行为低调,捕猎也低调。而她?可能就要靠震碎玻璃破门而入找食物了,这种方式太野蛮,我不喜欢。
哦对了,住在鹤岗的人类,如果有一天你们小区的玻璃窗突然都破碎了,千万不要惊慌。没关系的。那只能证明我们来了,不用怕被我们带走,因为吸血鬼一次只会伤害一个人,你不会那么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