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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异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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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异乡人
湿气重的清晨让人更加嗜睡,杨仲春顶着乱糟糟的一头鸡窝去洗漱,站到镜子前仍是副睡眼惺忪的熊猫表情。
这周一杨仲春有咖啡师的早班,营业时间像店长一样随心所欲,今天有一批新咖啡豆送来杨仲春才要开工,只要七点开店后一直挺过午市到下午五点关门即可。
店长没有太多约束只是要求有人定时过去上班,离家时间太长杨仲春总担惊受怕庄淑慈有个三长两短,于是就带庄淑慈去店里。
不过也要看庄淑慈的心情,心情好时庄淑慈甚至愿意和杨仲春外出采买;心情不好时可以三四天闷在房里想稿,和甲方周璇。
抹了一把脸杨仲春总算清醒一点,在厨房用剩饭煮了锅瘦肉粥,煮烂的米很好入口,姜片和胡椒也放的恰到好处,杨仲春闷头喝了几碗才饱。
算算时间以庄淑慈的夜行习惯肯定还在睡,杨仲春蹑手蹑脚地摸进庄淑慈睡房,床上人捂紧被子直盖到头上只露出发旋来。
两人的工作时间一向错开见怪不怪,为了不吵醒庄淑慈,杨仲春轻轻将导尿管下的尿壶倒了,又查看了一下庄淑慈的腹部有没有鼓胀。下身瘫痪的病人无法自主控制排泄,平日里要靠导尿管疏通,适时交流检查才能及时防止失禁。
起初杨仲春对这些护理一窍不通,庄淑慈和杨仲春都不希望用太折辱自尊的成人纸尿布,于是二人手忙脚乱地度过一段日子,现在时间久了也不觉得尴尬。
“哥、哥?”杨仲春俯身去唤他。
庄淑慈起床气重,不耐烦得很,仿佛黑云压境似的皱着眉头,当机将近一分钟才回过神来扭头看见杨仲春,问:“今天周几?”
“周一,”杨仲春帮他翻过身来:“我今天要去开店。”
“喔……”庄淑慈闭上眼睛,捏捏跳动的太阳穴,声音越来越小:“小春,我再睡五分钟,记得叫我。”
“好,那我在旁边。”
五分钟之内杨仲春替庄淑慈整理好出门的必需品挂在轮椅的背包上,一些替换的衣物以备不时之需、水和钥匙、透气的软垫、一包抹身的湿纸巾。再回过头庄淑慈已经醒了,杨仲春会意去扶他起床换衣服上厕所一气呵成。
“小春,你会恨我吗?”庄淑慈忽然说道。
杨仲春盛粥的手顿在半空,等待庄淑慈继续讲下去。
“你其实很不喜欢吧,我对你做的那些事情。”
庄淑慈喝了一口水,声音压在杯子里导致杨仲春听不出他话音里是否真的有愧疚:
“你大可以扔下我,小春,我是个废人了。但你不是,没有我你会好过很多,也可以继续上学找个更好的工作,再过几年你可能还会找个女孩结婚成家,让杜阿姨放心。决定权在你手上,我才是那个没有照顾就会死的人。”
死亡在杨仲春耳朵里放大了无数倍,他不可置信地看向轻松平常的庄淑慈,后者盯着他,胸有成竹地说:
“这是事实,小春。你也想象过吧,或多或少。如果我有一天死了,你还可以活下去,比现在要快乐。但是小春,如果我没有你,我就会死。”
“说、说什么呢?”
仿佛心虚一般杨仲春快速搅拌着铁锅,汤勺不断撞在锅边发出刺耳的声音,他有些疼痛的眼睛注视这黏腻漩涡,选了一个最适解:
“我会一直在淑慈哥身边的。”
“谢谢你,小春。”
杨仲春只是点了点头,将碗盘用水冲了一遍放着,拳头紧紧捏着洗碗帕,只想将自己抱住滚入地底逃离庄淑慈的目光。
上次跟庄淑慈一同出门已经是大半个月前,到处接触走走对患者的身心健康有益,但庄淑慈像是抗拒洗澡的猫一样抗拒一人外出,除非有杨仲春的陪同。
凹凸不平的石板路让轮椅磕磕碰碰,春风拂面,湖边杨柳点水,做操的王嫂向他们打招呼,但庄淑慈的面容依然严肃,不同任何人对视。
杨仲春在距离家最近的一间咖啡店上班,附近门可罗雀的景点让咖啡店隐姓埋名,杨仲春看中的就是它舒适、安静的氛围,店里除了杯碟的敲击声,就只有咖啡的香气。
就连店名也是杨仲春喜欢的调调,叫“异乡人”。
在黑板画上准备中的字样,杨仲春推着庄淑慈到桌边,替他将笔记本电脑插好就去忙了。
“异乡人”有两层,上层是店主的住所,神秘店主杨仲春只在录取当天见过一面,两人一拍即合。是个自由自在又开朗的女生,将自己的旅行照片挂满所有墙面,木质的基调让客人仿佛置身树洞一样,照片中店主自由洒脱的笑容教人宾至如归。
新的咖啡豆拆开后是苦涩中有些清新的气味,咖啡豆像人一样敏感,湿度高了还是低了都有自己的脾气,店里提供虹吸也有手冲,只是客人大多都要拉花漂亮的拿铁。
蛋糕、曲奇和玛芬都就位之后早高峰的时间要到了,第一杯浓缩咖啡冲给了庄淑慈,后者已经开始哒哒哒地敲起键盘来。
而杨仲春便站在柜台后,客人来来去去,庄淑慈却一直都在。盯着他看一事似乎败露,庄淑慈回头朝他微笑,身上阳光很是端庄又恰当。
在杨仲春眼中庄淑慈似乎从来都是这样神圣、教人憧憬的存在,明明只比自己要大一岁却成熟得无可挑剔。
从学生时代起庄淑慈的背就直得像一把尺,白皙的后颈,成绩不俗、长相不俗、待人接物最得老师同学认可,可谓是校内风云人物。
地方小也不会有人计较家世背景,久而久之跟在他身后的杨仲春成了“那个跟班”。
确实对比起庄淑慈,抑或是他不愿想起的董旭燕,只有一头卷发和大眼睛的杨仲春显得太平平无奇了。庄淑慈和董旭燕查成绩的时候头要抬得很高才看见名次,不像杨仲春不低头不抬头,永远维持全级平均数,做过最多的跑腿就是替女生传话,她们总对他说:
“小杨,你能帮我叫董同学出来吗?”或者是:“杨同学,你知道庄同学喜欢什么口味吗?”
“小春,你不用做这些的,”高一的庄淑慈靠在窗边说:“也不用跟她们说什么,明白吗?”
想到一半,杨仲春忽然发现并不记得自己怎么回答庄淑慈了,却仍清晰记得董旭燕的声线,他戴着一副怎样的眼镜,被调侃小名叫他耀祖的时候只会红耳朵。
无用的记忆像是冲破封印一样泄洪,董旭燕在午休会去打球,庄淑慈受不了晒只会留在室内,比较起来是完全相反的类型。
那天午休杨仲春难得没有跟庄淑慈待在一块,从食堂出来散步消食,正好能路过操场看见董旭燕运球,松了几颗纽扣的白衬衫有些刺眼。
像是雷达一般,没戴眼镜的董旭燕居然也能看见他,还挥挥手,一步步走过来。
自然杨仲春不像现在避他如蛇蝎,也笑脸相迎,正要叫他忽地被一只手抓住手腕,硬是转了九十度,没等杨仲春看清楚便被扇了一个耳光。
耳朵嗡嗡作响,脸颊麻木一片,杨仲春的视线从地板转移,还没抬起头又是一个耳光,来者的洗发水是杨仲春妈妈爱用的味道,却不如杜雨温柔。
只听女生怒骂:“杨仲春!你不要以为你跟庄同学、跟董同学玩得近了就蹬鼻子上脸了,是你把我的情书撕掉扔进垃圾桶的吧!”
“什么、什么情书……”杨仲春抬起头看她,脸蛋有印象但是却想不起来。
“你还装!就是我给董同学写的情书!”
跟在她身后的麻花辫女生有些担忧地走上前,对身边开始围观的群众很是不安:“小妙,你冷静一点。”
“你不要拉我!”陈妙甩开她的手,扯住杨仲春的衬衫,不打架就不罢休似的。
“我真的不知道,”杨仲春的脸还隐隐作痛:“你给我之后,我就放在抽屉里,我想着今天交给大燕……”
“他真的不知道。”
“董、董同学,”麻花辫女生胆怯地说。
扔了球跑过来的董旭燕眉头紧皱,眼镜夹在领口没有戴上,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凶狠,加上身高体格健壮很有压迫力。
陈妙酝泪的双眼死瞪着董旭燕,心中淡薄的暗恋全然消散,此刻董旭燕无疑是最为邪恶的化身。
“陈妙,是我撕的。”
话音未落,陈妙的巴掌就打歪了董旭燕的脸,后者垂着眼不动如山,似乎发红的脸颊没有任何痛楚。陈妙的眼泪俨然落下,董旭燕仍继续说道:“我认为没有勇气,连情感都要借人之手传达的人,不看也罢。”
“小妙……”
咬住嘴唇恼羞成怒的陈妙最终颤抖着没有讲话,只朝人群吼了一句:“看屁看!没见过打男人啊!”就扬长而去。杨仲春始终一言不发,董旭燕却看着她背影许久,眉间有杨仲春读不懂的阴霾。
“疼吗?”董旭燕拉过杨仲春的手走去医务室:“我就很疼。”
“你真的撕了吗?”杨仲春和他穿过看热闹的人群。
“你觉得我是这样的人?”他信誓旦旦地说。
董旭燕敲了敲医务室的门,无人回应想必老师也去吃饭了,于是便按着杨仲春坐下,自取了个冰袋,贴在杨仲春已经红肿的脸颊上。
突如其来的冰冷教他打了个寒颤,说话含糊:“我觉得你不是。”
“嗯,”董旭燕的手抬着冰袋,眉眼中有莫名笑意:“我没见过她的情书,你以后不要再帮她们递了,就说我不喜欢。”
“今天的事传出去她们可能会放弃……吧?”
七月太阳毒辣得让人乍舌,董旭燕手上的冰袋化得奇快,水湿了一手臂。
杨仲春温热的手掌摸上董旭燕握住冰袋的手,热度立刻不见踪影,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我自己就可以,大燕。”
“没事。”
“那么起码让我去拿个冰袋,我也帮你冷敷一下,这要是被你妈妈看见了她又要担心了。”
“好,”董旭燕放下手,又补充一句:“我妈就是担心惯了。”
“我知道,”杨仲春提着冰袋去碰董旭燕,被他未卜先知似的躲开,杨仲春笑道:“对于你妈妈来说你很重要,所以她才会一直担心你。”
董旭燕气闷地叹了一声,他们家不是本地人,董家夫妻年纪大老来得子,来南方享乐养生,家里三姑七叔个个都把董旭燕这个老幺当宝似的。元旦宝宝一月一日生又吉利又是最小的,自然得宠,连小名都叫耀祖,可见被托付多少厚望。
跟董旭燕面对面坐着,两个人给对方抬冰袋,杨仲春看他一脸肃穆,像木头人目不斜视,大笑出声:“我们这样好傻。”
“是有点。”
那时杨仲春还没有跟董旭燕交往,只是莫名发现董旭燕的脸红得不寻常,在镜片后的双眼教杨仲春不敢直面。
午休后再见庄淑慈他问起杨仲春微红的脸:“怎么跟大燕一起回来?”
杨仲春如实答道:“被隔壁班的女生打了。在医务室待了一会。”
“谁?”庄淑慈挑眉道:“那大燕的脸又怎么了?”
“也是被那个女生打的,好像叫陈妙。”
“还疼吗?”庄淑慈伸手去碰他:“怎么打你去了。”
杨仲春不自觉地缩了一下肩膀:“不疼了。”
“那就好,下次别做这些了,大燕自己的事你掺和什么。”
“知道了,老师来了你快转回去!”
过了几天杨仲春就把这件事情忘了,被传开后学校里再也没有女生找他传话递信,庄淑慈和董旭燕被女生频频叫出去,他落的清闲。
到了现在杨仲春收走庄淑慈喝完的咖啡杯,换了杯水,十点将过“异乡人”没等来人头涌涌的早高峰只有三三俩俩的熟客,杨仲春挂了个稍等的牌子带庄淑慈上厕所。
离开的片刻时间,推着庄淑慈出来就瞧见有个女人坐在柜台上啃芝士蛋糕,大包小包全部扔在地上,像举家搬迁的老鼠似的。
她扭头一看就叫:“春儿!想我了吗!”
“茉莉姐!”杨仲春指着她惊讶道:“你回来啦!”
被叫做茉莉的女子一点也不“小白花”,黝黑健康的肤色搭配蓬松的爆炸头,像个炮仗差不多,但茉莉说:“因为我喜欢茉莉公主。我也想养老虎坐飞毯,但我不要阿拉丁,我自己也开心过很好啊。”
“咳咳,”茉莉做作咳嗽两声,板起脸说:“杨仲春员工,光天化日之下你公然翘班,还带了个美男子过来是怎么回事?”
庄淑慈的笑容有向下的趋势,他看向杨仲春问:“小春,这是谁?”
“干嘛火药味这么冲,白瞎脸这么好看,”茉莉抱怨道。
“啊,忘了跟你介绍,”杨仲春急忙说:“淑慈哥,这是茉莉店长,因为经常外出所以很少回来。茉莉,这是庄淑慈,我的同居人。”
“就这样?”茉莉吃完了蛋糕:“喔还以为是你的这个咧。”
看着茉莉竖起的小尾指杨仲春有些急促:“不、不是。你想到哪去了。抱歉,淑慈哥,茉莉她比较……豪放一点。”
“我看出来了,”庄淑慈笑说:“小春我先赶稿了,你们应该很久没见面,有很多话要聊吧?”
“春儿,我要一杯卡布奇诺,奶泡要很厚那种!”
“好,”杨仲春推庄淑慈回老位子,有些抱歉地说:“那我先去……”
“快点啦!”
粗糙的奶泡更有口感,卡布奇诺顶端看起来像一朵蘑菇,茉莉上唇一圈全是牛奶,杨仲春给咖啡机放气,边问:“这次你又去哪里了?”
“西藏!”茉莉从包里翻出白色的哈达,绕在脖子上:“反正就是到处去。这次照片拍得很好,风土人情最有色彩的地方总是能有好照片,他们虔诚又自由。好像真的能忘却一切活着。”
“对于都市人而言会有点难以想象,”杨仲春粗磨了咖啡粉准备试试手冲的口感:“你有去复诊吗?”
“有啦,”茉莉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说:“已经切掉了,医生也说情绪稳定、身体健康,还对我环游世界的志向给予赞同。”
第一次见茉莉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尽管只是短短几小时,包含了面试录取和店长贴心陪聊,但杨仲春由衷地喜爱茉莉,她身上有难能可贵的乐观精神和勇气。
杨仲春看向庄淑慈,而这样的茉莉是他不应该向往的。
和茉莉不同,杨仲春没有抛下一切就逃跑的勇气,事实是瘫痪的庄淑慈需要他,庄淑慈就是他不断滚落的巨石,直到彼此都筋疲力尽,都破碎的那天这个循环才会告终。
喜欢“异乡人”仅仅是一种喜欢,茉莉说叫“异乡人”是因为自己到每个新的地方都是异乡人,就连这间写着她名字的房产也一样。
死去的爸爸将房子留给她,但是茉莉连自己老爹到底长什么样子也记不清,到头来这间屋子对她而言只是一间房子,不是家。
茉莉的根不在任何地方,可能在回忆里,杨仲春能够明白她自嘲异乡人的心情中带着无所谓。
但是杨仲春不同,他不像茉莉能做到大咧咧地来大咧咧地去,杨仲春扎根在庄淑慈身边很久,深深牢固在土地里,盘结交错密不可分,茉莉更像是栖息的候鸟,但杨仲春是不可移的树。
杨仲春喝了一口刚冲出来的手冲咖啡,浓郁的酸苦味过去在喉咙里回甘,茉莉到二楼睡觉去了,杨仲春自知没有快刀斩乱麻的自由,也没有连根拔起的勇气。
庄淑慈仿佛感知到他的情绪一般,对杨仲春又带上几分难解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