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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杜衡 ...

  •   阳光明媚的周六下午,我雷打不动的约会日。
      手握着杯珍珠奶茶,看着对面桑璇眉飞色舞的学她老板训人的样子,深深吸了口气,好幸福。
      我,叶梓,24岁的单身白领,独自一人远离家人在北京工作。做我最喜欢的翻译,薪水还好没有负担,每天笑着应对各色人物,周末自得其乐。
      对面那位自己把自己逗得笑岔了气的是我的好姐妹,桑璇。大学4年工作两年培养起的革命友谊牢不可破,用她的话说,以我们现在好得程度,怕是男友都都要省了,哪还有时间空间分给他们?想到这,我忍不住在心里白了她一眼,姐姐啊,我以后嫁不出去还真和你过?
      我和桑璇的志向出奇一致,以后找个好男人嫁了,他养家我养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工作不必奔波劳碌,有好友一群知己一二,大多数时候,自己的愿望可以达成。痛苦的时候有人安慰,快乐的时候有人分享。平和安稳,到老了,成为俩优雅端庄的老太太,然后每个周六下午还是雷打不动来上岛喝茶八卦。我忍不住畅想了一下我们满脸皱纹争执是镶金牙还是镶银牙比较好配衣服的情景,不禁傻笑了起来。
      “叶子啊,昨天我听人提到师兄了,他好像过得不错么。”桑璇仿佛不经意的说道,却不易察觉的在观察我的脸色。
      “那是,他那么精明,掉到原始丛林里也会和猴子达成友好关系,何况在美国?”我向窗外瞥了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
      所谓师兄,就是我大学时的男友。我们是非常俗的套路,四年里爱的轰轰烈烈,毕业到了各奔东西。不是没有争取,只是那时,我们都太要强;不是没有后悔,但我不想在自己生活中留下任何遗憾。我轻轻搅了搅杯子里的奶茶,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过了就过了吧。
      走出上岛,我被外面明媚的阳光刺得眯了下眼。
      “桑桑宝贝,下一站我们去哪?”我挽着桑璇的手说。
      我们的约会,是由大吃,猛说,狠逛几部分组成。工作两年,学会了对每个人笑,在该干一件事的时候决不干另一件,所以,我和桑璇都分外在意彼此毫无保留的相处。很少有女性朋友可以好到我们这种程度,吃喝玩乐八卦新闻,情感生活人生理想,无所不谈。以至于我们都怀疑,是不是了解对方比了解自己还多那么一点。
      “去雍和宫。”她不容置疑的答道。
      我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半天冒出一句,“你想算命我给你算,据说那算命都是骗人的。”
      她狠狠白了我一眼,“有点文化好不好,是去那祈福啊,我觉得最近流年不顺。最主要的是,要为爸妈烧柱香。”
      我斜着眼看她,“说风就是雨的。”却也是动了心。北京的各大商场被我们踏遍后,找点新鲜的干也不错。再说,不论信不信,为爸妈求个平安符也是好的。我们平时虽然总是和老妈唇枪舌战的,骨子里却都是孝女。我曾经和老妈许下宏愿,以后嫁出去,把婆家的东西分批分期都搬家来,结果遭到老妈白眼无数。
      于是我们两个,气势非凡的直奔雍和宫。
      到了门口,我们不免先感慨了会那一段被无数人猜测讨论的历史。没办法,作为两名标准文科生,我们是看到文化就两眼放光,看到古迹就忍不住乱发思古幽情。在人群中挤了半天,终于把该拜的都拜完了,该捐的捐出去了,我不禁开始拉着桑璇四处找地方坐一会。
      “看那边,有口井啊!”我惊喜道。
      “拜托啊,那个地方是不让游客进的吧。”桑璇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去。
      “我管它啊。”我踩着高跟鞋正累的要死要活,拉着她大步走了过去。
      我们靠着井边坐下,朝井里望去,一股凉气扑面而来,却是怎么也看不到底。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想要收回目光,却怎么也转不开眼睛。渐渐的,我的意识模糊了,像是被一股什么力量推着走一样,前方一片黑暗……
      醒来时,头痛欲裂。发现自己坐在床上,面前围着一大堆穿着好像清朝服装梳着把子头的女人,叽叽喳喳不知在对我说些什么。
      我定了定神,努力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难不成被桑璇弄晕抬到了什么主题古装派队?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发现自己也不知这穿的是什么,只是一层层的繁琐的大红色。下意识的摸了摸头发,发现上面有无数饰品,怪不得这么沉,头都抬不起来。
      一时间我自己哭笑不得,这到底是怎么了这是?谁和我开这种玩笑,哪找来这么一帮女的?我使劲摇了摇头,掐了自己一把,嘶~~好疼。四处瞅瞅,看准方向一头向床头的柜子上撞去,“嘭”的一声,撞得我晕头转向。
      “格格,格格您不能这样啊,呆会贝勒爷就来了,您这样让奴婢们怎么办?”我一转头,发现原来那一帮叽叽喳喳的女人,这会都跪在了地上,一边嗑头一边带着哭腔说。
      停,等一下!我有点反映不过来,什么格格`贝勒?哪跟哪?我努力伸着脖子往旁边的一面镜子里看去,这一看可是被惊得非同小可——镜子里的人,赫然穿了一整套大红嫁衣,并且是更年轻时的我!
      费了好到劲冷静下来,决定先搞清楚我到底是在哪比较重要。看着面前跪了一地的人,我真是……唉,经过一番艰苦卓绝前言不搭后语的“盘问”,我终于搞清楚“我”现在到底是在干什么。
      “我”,也不知是哪家的格格,今晚在这里穿着重的勘比一套盔甲的嫁衣戴着足以压死自己的头饰,是为了要嫁给一个传说中的贝勒爷,并且,仅仅是个侧室而已。这位格格貌似对这场婚事十分不满,绝食了好多天了,终于在出嫁当晚成功饿晕在此。然后醒来后,她就成了我。
      一时间我也不知作何感想,头脑中突然冒出两个奇怪的念头:白痴桑璇非得来雍和宫,这下可好,下月饭钱她包了,哼!还有,我在这结婚,星期一的报告可怎么办??
      “格格,您可吓死奴婢了,您就是不为自己想,也要为老爷太太想啊。”一位穿着天蓝色宫装,长相十分清秀的小姑娘,十分惊恐的拉着我的手含泪说。
      这如此熟悉的电视剧对白,让我认识到,桑璇和报告,我这辈子见不见的到,是成问题了。
      小姑娘见我不说话,忙上来帮我整理衣服头饰,旁边一位不知什么人拿来一块喜帕盖在我头上。
      霎那间,眼前只剩红红的一片,我突然觉得无比疲惫。于是缓缓握紧了双手,闭上眼睛。
      “格格,贝勒爷来了!”刚才的小姑娘悄悄在我耳边说。
      我听见一阵脚步,有人走进房来。
      “都下去吧。”一个低沉的男声淡淡的说。
      于是听到众人出去的脚步声,然后,就只剩下沉默。
      沉默,沉默,还是沉默。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屋里有两个人的呼吸声,他的平稳低沉,我的却越来越乱。
      我睁开眼,还是那片红,现在看来却分外刺眼。于是,我一把扯下喜帕。
      对上的,是一双沉静的眸子,深不见底,里面一丝丝诧异,可能是没想到我会这么做吧。唉,我暗自叹了口气,反正也不能再坏了吧?索性大大方方的把他从头到尾细细打量一遍。
      对面坐在桌子边的男子正拿着一杯茶,脸色平静,喜怒莫辨。他向我望过来,目光里带着些探究。我避开他的目光,在心里暗赞了一下,不错,衣服一丝不皱,头发一丝不乱,就连指甲都修的整整齐齐,一看就是个极修边幅的人。衣物配饰,看似无心,却无一不配。如果不是现在这么糟糕的情况,这个人倒是不招我的烦。
      他突然捎带讥讽的笑了一下,走了过来。用手轻轻抬起我的下巴,细细看我的脸,目光在刚才磕的地方上停留了一下。
      “就这么不想嫁给我,嗯?”他低下头,在我耳边缓缓说,“绝食,撞墙?”声音很低,却带着很大的压迫感。
      为什么现在该和桑璇在某处大吃得我,要在这里被一个陌生人逼问恐吓?想到这,我忽然一笑,打开了他的手,直视他的眼睛。
      “你看我哪一点,像喜欢嫁你的样子?这是什么鬼地方!”心里烦到了极点,声音反而很平静。
      “哦?你阿玛可是和我说,要嫁我是你自己意思。”他收回手,嘴边露出一丝笑意。
      才怪,也不知我“阿玛”是什么人,居然就用自己的女儿邀宠。哼,我在心中冷笑一声。
      “贝勒爷是么?怕是您现在说太阳是方的,我阿玛也得马上答,没错啊,是有角。他要是有十个女儿,那就十个都哭着喊着要嫁您。”我对这位阿玛真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想想便知是个什么人。
      他裣了笑意,沉沉的看着我。我发现他不说话,不做任何表情时,自有一份压迫感。我终于承受不住,移开了目光。
      沉默,又是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脑袋里霎时间转了千百个念头,怎么办?怎么能回去?拼死一搏?没准要死了,就回去了?
      想到这,我猛地站起来,走过去拿起他刚才用的茶杯,摔在地上,拿起碎瓷片狠狠往自己碗上割去。
      霎时间血如泉涌,我的手一颤,磁片掉在地上。意识非但没有模糊,疼痛却一刻比一刻更清晰。看着自己的血,我不由得一阵心慌。平时打个针都战战兢兢,打耳洞都怕疼得我哪见过这阵势?再流下去,现代回不去,我只怕就会死在这了。
      心中一阵气苦,回头望去,发现我“丈夫”他,脸色十分之难看,抿着嘴,阴着脸,看着我。
      我满心的失望之情,顿时化作怒火。
      “要出人命了,你还不去叫人?”我冲他大喊。一边拽下桌布捂住伤口。
      他冷哼了一声,甩袖而去。接着几个仆人鱼贯而入,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两个月后,我倚在窗户边,愣愣的看着阳光懒洋洋的撒了满地。
      轻轻抬起左手,一道丑陋的疤横在洁白的手腕上,这辈子,怕是再也消不掉了。我扯了扯嘴角,自嘲的笑了起来。
      “格格,茶来了。”侍女碧云掀帘走了进来。
      我冲她微微一笑,指了指桌上。
      “格格您又在发呆。”碧云嗔怪的看了我一眼。“刚才嫡福晋她,让我来和您说,要是呆会有空,就去她那坐坐。说是今儿嫡福晋娘家送来了蜜瓜,要让大家去尝尝鲜。”
      我点了点头,示意碧云过来帮我理理头发。
      我,现在是钮钴禄`杜衡,今年十三岁,是四品典仪官凌柱的女儿。旁边在给我梳头的碧云,是从小就伺候我的丫头,所以虽然现在我嫁人了,她还执意叫我格格。
      碧云轻轻帮我把头发挽成发髻,我默默看着境中的自己。清澈的眼睛,弯弯的眉毛,唇红齿白,可能是因为古代没有污染,皮肤格外的晶莹透亮。我冲着镜子轻笑了一下,镜里的人也轻轻扬扬的回了一个微笑。没有眼袋,不用带隐性眼睛,我的笑容,好像也少了些沧桑,多了份纯美。我缓缓地收了笑脸,眼里溢满了无可奈何。
      “格格,”碧云突然说道,“您变了好多。”
      “哦?变了什么?”我侧头抚了抚耳边的翡翠坠子。
      “奴婢也说不准,就是您看人的时候,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谁也不知您在想什么。而且现在您变得特别沉稳,见人就只是笑,话也说得不多了,还总是一个人发呆。”
      我没有答话,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杜衡啊杜衡,你把这一个烂摊子留给了我,让我怎么办?
      碧云见我眉头微皱,忙闭了嘴,过了半晌方说道:“我知道您心里苦,可是事已至此,咱们也无能为力。再说四爷,也是多少姑娘梦寐以求的佳婿。他对您,也不见得无情。莫说聘礼下了多少,单就他……就他把那晚的事情压了下来……就……”她看我神色不对,打住了话头。
      不提还好,一提这事,我嗓子眼就像堵了铅一样难受。当日我拐弯抹角问清了我的“丈夫”到底是谁时,手里的热茶烫了手,嘴巴足足半个时辰合不上,害得碧云以为我中了邪。唉,现在是康熙四十三年,我嫁的,就是现在康熙帝的皇四子胤禛,未来的雍正帝。历史上对这位皇帝的评价一下子涌入了我的脑海,冲的我喘不过气来。想到他那天喜怒莫辨的脸,和他做事雷厉风行,阴狠毒辣的手段,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新婚的那一晚,整个府里都知道新来的侧福晋因为紧张打翻了茶杯,割伤了手腕,结果四爷在书房呆了一夜。第二天,皇上派他去往遵化孝庄文皇太后的陵墓代为拜祭,我就再也没见过他的面。
      碧云帮我梳好头,又端来一盆温水,服侍着我洗了脸,细细帮我在脸上涂了一层香粉。
      他把事情压下了,是怕说出去不好听吧,毕竟新娶的侧福晋第一晚就自杀未遂,也不是件多光彩的事。话虽是这么说,哪有人能笨到让碎瓷片割了手腕?现在府里传什么的都有,见到我,人们的眼色各异,我只淡淡一笑,不去理他们,倒是碧云总是为了我愤愤不平。也是亏了这件事,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这新婚之夜该怎么收场。面对这个“要死要活”的女人,哪个男人也不想再碰了吧?我不由得暗自祈祷。
      打扮好后,碧云随我我去了嫡福晋那拉氏的房里。还没进屋,就听到一阵的莺声燕语。
      “衡福晋,您来了,快屋里请,大家都等着您呢。”那拉福晋的丫头翠兰麻利的替我打了帘子。
      我调整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微笑着走了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过了前几天的迷惘不安,我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处境位置。四阿哥虽是一时半会见不到,这府里的关系总要处的。虽然不知何时会回去,以后怎么办,二十四年的人生经验还是告诉我,既然不能改变,就顺其自然去接受。这些年和桑璇打打闹闹,别的没长进,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倒是没少学。我安慰自己,福晋就福晋吧,总比成为一村妇强,我手不能挑肩不能提的,繁体字认不全,女红一点不会,难不成在街上拦着传教士给他们当翻译?唉,早知道来这,我苦学英语4年干什么啊?直接把清史稿背下来比什么都强。退一步,要是嫁了别人,谁能娶个老婆不碰在屋里养着?这么一想,还真不是最坏……
      在屋里呆了几天,细细观察这里人的行为举止,暗暗记在心里。好在碧云是个多话的,我问一句她就能答十句,滔滔不绝的到省了我不少事。
      我把自己装进了一个硬硬的壳,所有的情绪统统藏在里面,淡淡的微笑,掩了眼底所有的迷惘彷徨,无奈悲伤。
      嫁进来的第四天,侧福晋杜衡,身体大好,笑着往来于各处。由于我没有什么野心,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笑脸相迎,大面上也混了个不错。几个福晋侧福晋聚会,也不会忘了叫上我。
      “是衡儿,快过来坐吧。”那拉福晋看我进来,温和的说道。那拉福晋是四阿哥的嫡福晋,从十几岁时成婚到现在,一直恪守礼节,从来没有大错。
      我福了福身子,请了安,那拉福晋向我点头一笑,招了招手,有人端上了果盘。我小心坐下,望向那拉福晋平和安详的脸,不禁感叹到,这个女人虽不妖娆,但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雍容华贵,待人接物清清淡淡,从不见她和谁过于亲近,对谁过于冷落,不愧是四阿哥的嫡福晋,这气派是谁也比不了。她微微抬头,也望着我:
      “听说衡儿近几日睡眠不大安稳,可好些了?”
      “许是这几日晚上风大有些吵,不碍的。”我笑答道。
      “怕是爷这些个日子不回来,妹妹想他了吧?皇上也真是,这新婚尔燕的,也不让人过过消停日子。”旁边的侧福晋李氏娇笑道。
      李氏是四阿哥生母德妃娘娘荐的,大家平日都让她三分。我心里轻笑,这么沉不住气,无论现代古代,都不是什么好习惯。面上却装作没听得到,只仔仔细细吃我的瓜。
      那拉氏飞快横了李氏一眼,又细细察看我的脸色,发现我波澜不惊,于是赞许一笑,岔开了话题。我知道那拉氏很喜欢我的淡薄。这淡薄,是因为我丝毫不在乎,完全置身事外,谁说什么,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微微侧过头,和旁边的年氏寒暄了几句。年氏年轻貌美,是四阿哥爱将年羹尧的妹子,自是极受宠爱。可她待人,却是不亢不卑,让人不能小瞧。
      剩下几位做在末席陪着笑的,是没有名分的通房丫头之类。这一屋子的女人,各怀心事的说说笑笑,到也显得一团和气,其乐融融。吃完果盘,那拉氏又留了晚饭,直到晚上方散了。
      回到房里,我坐在梳妆台前,捏了捏笑得僵掉的脸,感到身心俱疲。这一群女人,围着一个丈夫转,日子要怎么过?虽打定主意置身事外,心里也不由得反感至极。
      由碧云服侍着我躺到床上睡了,在被窝里,心和身子才真的都放松下来。四周的黑暗给了我安全感,心里却莫名的哀伤,强迫自己不去想,带来的却是一夜的噩梦。

  •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读者们:
    如果你曾经偶然翻开过一本叫做《清梦无痕》的小说,那么你也许还记得一对叫妖叶的姐妹。彼时,我们还是两个没心没肺的小丫头,用青涩的文笔编了个说不上严谨的故事,却从你们那儿意外收获了最深切的感动。
    是的,我们永远珍惜《清梦无痕》,即使它幼稚不华丽,即使它偶尔惊现雷声,即使它其实很平淡,即使它并不出众。我们珍惜它,因为它意外地凝固了我们最美的青春年华。
    五年过去了,小妖和叶子毕业了,出国了,工作了,读博了。再见已不如当初在北京城那么容易。通向彼此的路不再是心血来潮时331、375上短短的几站,而是冲破重重schedule精心规划的重逢。□□上生动活泼的表情符已经换成了GTALK上无趣却有效率的窗口,从前的叽叽喳喳事无巨细的唠叨已经变成了异国他乡那一份让人心安的存在。
    然而回首,人如昔。
    当小妖和叶子又一次重聚在奥兰多时候,在十一月耀眼的骄阳下忍不住的回忆了北京,回忆了大学,说到兴起之处,又忍不住拿出手机,一字字的读曾经的《清梦无痕》。结果,是爆笑。爆笑着当时的幼稚青涩,爆笑着当时居然就写出了这样一篇文章来。爆笑完了,却是实实在在的怀念。怀念当年的热情,怀念当年用不完的时间,也怀念当年的彼此。
    于是小妖说,我们再一起做点儿什么吧,趁着青春还未老。
    于是就有了这五年后,我们提笔重写《清梦》的冲动。
    人嘛,还是那些人。只不过四爷不再会为杜衡苦苦守候,十三也不再会为了洛洛在自己手上划出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五年后,小妖变了,叶子变了,相信曾经在屏幕前守着的你们也变了。那么就让这些人物们,也跟着变吧。
    同样的穿越故事同样的结局,只不过,她们一步步走来的路,变了。
    五年前你们看《清梦无痕》时在做什么?五年后的你们又在何方?如果此时你的心中也泛起了一丝丝的感慨,那么就请坐好吧,听我们慢慢讲这一个五年后的新故事。
    小妖和叶子携手鞠躬,再鞠躬。
    新文地址: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39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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