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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作为一个没啥技能又“博览群书”的普通人,珍妮所能想到的赚钱方法只有两条——要么是给有钱人家的小姐做家教,要么是当简.奥斯汀。

      进厂打工是迫不得己的下下之选,和这时的工厂相比,现代的那些不交保险的黑心老板都能称作良心未泯。

      当然,珍妮要是舍得下脸,克利夫大街上也有一条上升之道,而且作为小老板的康利夫人已经发来入职申请,就看珍妮愿不愿接。

      思来想去,珍妮只好选择“前人”的创业之道——写小说吧!写的好像大仲马般每年的稿费就够中产混吃等死。只要珍妮学到这位“爱德蒙之父”的三成功力,不说做到一本小说吃一生,但是达到开工三个月,三月吃三年是不成问题。

      所以在决定未来的发展之路后,珍妮的问题只剩两个——把书写好,找个可靠的后台帮忙联系出版。

      前者自不必赘述,后者是现代人对当下环境的深深恶意——抛开珍妮的孤女身份不谈,就是现代,抢人作品的事也屡见不鲜。珍妮坚信自己若是冒冒失失地亲自投稿,最好的情况是报社的门卫不让她进或老板抢了她的作品,最坏的情况是自己被人关起来写一辈子的书。

      简.奥斯汀能无忧无虑地写书是因她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副主教,母亲是富商之女;《飘》的作者玛格丽特也出生名门,丈夫约翰是大公司的广告经理兼妻子的编辑;《弗兰肯斯坦》的作者玛丽.雪莱就更不提了,听夫姓就明白她想出书不难,更别提她母亲还是《女权辩护》的作者,父亲更是无政府主义的哲学家。

      虽说在这识字率仅三成上下的十八世纪上叶,能读写就很说明经济实力,但是为了自身安全,珍妮表示能吃软饭又何必重蹈勃朗特三姐妹的覆辙?

      “小姐,富有才华的博林小姐。”爱德蒙见对方一直没啥反应,语气立刻又柔几分:“您至少把沃尔福特公爵的下场告诉我吧!”不然他的教养,他的思想,他的一些美好的品性都会消失在抓心挠肝的追更中。

      “……”老实说在对方拿起未润色的初稿前,珍妮还很担心自己的文笔或是点子会有水土不服,因为她在高中时写过名著的短篇同人,结果被试毒的好友批评里头的中式味太浓了,割裂到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

      除了笔力略有不足,珍妮还很担心自己的竞争对手——有句话叫美术生到文艺复兴时只能去给大师们打打下手,同理,十八世纪的文坛也是群英荟萃,巨佬频出。索性老天还不至于将可怜的珍妮赶尽杀绝,让她直面“现代法国小说之父”和“通俗小说之王”的可怕压力,但是未免土著学了珍妮的套路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这几日除了是与想拐她的康利夫人斗智斗勇,就是思考写啥才能一鸣惊人,同时也让学她的同行只能等她完结把套路复刻。

      想想三成的识字率,珍妮不免压力山大。

      僧多肉少,供需不平。

      SO……

      加大药量!

      下猛药!

      “沃尔福特公爵在公开审判里被疯王下令择日斩首,但是他在行刑前被发现死于皇后塔的秘密地牢,长子也是不知所踪。沃尔福特公爵的次子在深思熟虑后决定迎娶与他发生亲密关系的骑士遗孀,导致曾与北境联盟的埃拉斯特伦家族愤而离去,曾与公爵的长子定亲的瑞维尔家族也开始怀疑北境的信誉。”

      “……理查最后还是选了伊丽莎白?”爱德蒙虽做好理查会违约的心理准备,也知道这选择符合理查的人设,但是站在男主的角度与上帝视角,此时违约无异于是将沃尔福特家族与追随理查的北境封臣拖入深渊——毕竟这埃拉斯特伦的阿尔弗雷德可是珍妮指定的龙傲天,身兼“穿越者“,”中部大财主”,“造王者之孙”等多重BUFF。

      别说是珍妮看好的韭菜群体,就连眼前的龙傲天之祖,大仲马的“亲儿子”都自动带入男主身份:“虽然我对沃尔福特公爵的高尚品格赞不绝口,也很欣赏理查没有放弃可怜的伊丽莎白,但……”

      爱德蒙的眉毛因主人的纠结拧在一起,千言万语都化作一句:“您可真是才华横溢。”

      塑造一个恶人不难,但塑造一个可怜的恶人真的需要一定技术。

      伊丽莎白讨人厌吗?

      从立场上看,敌方女眷的伊丽莎白天生该被读者厌弃,而且她的出身也很不光彩——父亲是商人,母亲是为爱私奔的贵族寡妇。先夫去后与一双儿女回家讨活,同时为了弟弟的性命而委身皇后的堂叔并被皇后的情夫派去勾引订婚的理查。

      这样的女人无疑是被主流唾弃。

      可是从母亲、妻子、姐姐、女儿,乃至纯粹的女人甚至是人的角度来看,她又是有可怜之处——作为家中的长女,她被父亲许给大她十五岁的贵族做续弦,未守寡前不仅要忍丈夫的粗鲁,还要忍受丈夫的亲眷嘲讽她的尴尬出身。好不容易等丈夫去了,继子又是心狠手辣的吝啬鬼,逼得她带孩子回到娘家生活。值得庆幸的是,娘家还算有点良心,对待她和外孙也是十分亲善。但也是这娘家人的亲善,导致她在父亲、弟弟被征召入伍后委身皇后的堂叔以换取他们不必冲在双王之战的最前线上,然后还被情人当作棋子埋在理查身边,伤害这个对她好的正直男人。

      “听起来像爱德华四世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爱德蒙可不知珍妮下笔时对马丁老爷子疯狂道歉,只是觉得她和当下的作者一般,写小说会参考历史:“抛开二人的身份与故事的历史背景,他们也像斯巴达的海伦与特洛伊的帕里斯。”

      说罢他还打了补丁:“只不过是有良心的帕里斯与更不幸的海伦。”

      “你不如把风流的帕里斯换成更有责任意识的赫克托尔。”珍妮的大纲是有参考乔治.马丁的成名之作,但就像是儒勒写了致敬偶像的《桑道夫伯爵》,她也不能直接照搬马丁的心血:“不过就理查捅出的篓子来看,说他是帕里斯也真没说错。”

      听到对方承认自己的大胆猜测,爱德蒙想更进一步:“那阿尔弗雷德……”

      想到男主的祖上是个投机倒把的商人,爱德蒙又露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眼神。

      著名的断头王后安妮.博林的父亲就和小说里的伊丽莎白般父亲是个商人,母亲是个贵族,而他自己又和贵族结婚,得以靠婚姻“洗血”成功。

      当然除了两代人的努力上娶,博林的成功也有顺应战后的新朝需求——都铎家是合法化的私生子后代,即使娶了白玫瑰家的大公主,也要防着不知所踪的塔中王子和红白双方的追随者们。

      不幸的是,历时三十年的玫瑰战争把国内的贵族都卷入其中。

      博林家虽母系高贵,父系却是低人一等的商人,所以在人才需求极其强烈的都铎早期顺利崛起,然后因安妮.博林的倒台而快速衰落。

      “……我有参考安妮.博林的经历,但是我家真的和她没有关系。”

      “博林”一姓本就是不是英国本土的贵族姓氏,甚至在诺曼底登陆前都没有这个姓氏的相关记载,属于标准的舶来品。

      关于“博林”的姓氏来源有两种猜测——一种是此姓源于法国的布伦,一种是低地德语里的“公牛”变形。目前受到主流推崇的是第一种,但是因为“博林”一词有十种拼法,而且因为本土化和改姓的缘故让很多记载自相矛盾,所以珍妮说她家和历史上的断头王后关系不大还真没说错。

      “不过要是多数几代,总能搭上一点关系。”

      说到关系,珍妮倒是来了灵感:“你说给男主的家族安个外来者的身份如何?毕竟在阶级固化的大背景下,出个影响战争走向的大商人也太离谱了。”

      爱德蒙抱胸在那儿思考了会儿,真心实意道:“我劝你别这么写。”

      “为何?”

      “因为科西嘉的矮子。”

      珍妮立刻没话说了。

      别说法国是个仅次罗马老祖的欧洲正统,就是在把“土著”的头衔彻底落到白人头上的阿美利卡,也出现过费雯丽演斯嘉丽让老美的星条旗彻底破防的小插曲——而这还是美国的原始股都是出自英格兰且已经步入二十世纪的情况。

      彼时的法国告别那位科西嘉的矮子还不过两年,你在这时写个祖上不是土著的男主是想干什么?有什么政治目的。

      别说科西嘉是法国的一部分,就是在2024,也没多少科西嘉人觉得自己是法国人,闹独立的同时又不想真的一刀两断。

      “你要是有成名的打算,最好把男主的祖上换成逃难到伊斯特大陆的韦斯特罪犯。”爱德蒙是真的在为珍妮考虑:“你是女孩,而且母亲还是因为反法联盟逃到英国的法国人。虽然法国还不至于将你这样的姑娘投入大牢,但是让你离开法国还是很轻松的。”

      而且是声名狼藉地离开。

      想到自己的切身遭遇,爱德蒙竟让人听出他的语气有点不对:“听我一句,里头涉及外乡人或让人觉得有在影射近代史的都要修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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