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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 ...
36
林所放下手里的酒杯,不动声色地往瑞秋一边靠去,偷偷地问∶“你们好像有些讨厌同性恋?”
大概瑞秋也听出他们话语中的讽刺嘲笑嘻弄,“大陆上主要是崇拜力量的,但对于一些伦理,他们有他们各自的想法。”
很委婉的说法。若要说得直白点难听点,就是同性恋是让人很讨厌嫌弃鄙视厌恶等等。
林所只有一句感叹,“其实肯尼斯雅克布他们很大胆啊。”
瑞秋苦笑着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可以这么理解吗?因为肯尼斯雅克布他们有很强的实力,所以敢表达他们是同性恋的事实,而众人也不敢(在明里)多加议论。要是如果肯尼斯雅克布他们弱兮兮的,就没有这个胆量了,如果有,众人就会好好拿出来讽刺一下。不过,如果他们惨兮兮的,估计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顶多被邻居门天天当笑话丑闻坏榜样传闻。倒也成了,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
在这说话间,有个角落突然闹腾起来。两个挺拔挺拔地站着,其他人纯粹凑热闹。有一个正是那个红发少年。
林所对红发少年的皮相感兴趣极了,连忙拉长脖子看……
瑞秋有些不高兴了,掩饰地一口喝完了酒,装作不在意地问∶“你就那么喜欢那个红毛的?”
林所一心挂在红发少年身上,没有听出瑞秋心里的不高兴,嘿嘿笑了,然后说∶“他的头发长得真漂亮,还有还有……他的腿很直很漂亮的说。”
瑞秋险险要把自己的腿掰上来给林所看,顺便还想问他,“我的腿就不好看了?”
瑞秋皱着脸,他敢打赌,如果他这么做了,肯定被林所笑,他笑得张狂,笑得疯狂,笑得癫狂。所以还是算了。
林所站起来,想要拉着瑞秋往那个角落里走。酒馆太闹腾,他们又隔角落太远,他几乎听不清他们在讲什么。
一个络腮胡子的男人把酒杯往桌上一扔,“拼酒?”
“好啊。”红发少年一只脚站在凳子上,很豪壮的模样,冲络腮胡子的男人扬头,“赌什么?”
络腮胡子的男人很大气,“谁先倒下谁输。你输了跟我走,我输了,我帮你付酒钱。”
“所有的?”红发少年挑眉。林所想起来遇到红发少年的时候,他好像就是因为欠酒钱被追。
“所有的。”
“好。”
络腮胡子男人后面走出一个很不起眼的人,从兜里掏出一只盒子,然后把里面展开放在桌子上。
“那是什么?”林所侧头问瑞秋?
瑞秋翘眉,奚落林所∶“没有玩过?”
林所不在意地点头,“没有。”
他自失忆醒来以后,一直跟着母亲学习魔法。无奈母亲过了五年就病死了,他也一直一个人守着房子,遣散了家里的仆人,几乎没有出去过。后来,偶然出去,就遇上了尼科……
也不知道是不是悲剧。
“是骨牌。”瑞秋优雅地举着酒杯啜饮一口,仿佛那个样式粗犷的杯子是个精致的玻璃杯,而里面苦涩的麦酒成了醇厚的红酒,“是用一种魔兽的脊椎骨做的。那魔兽的脊椎骨上有黑色纹样,据说……那个可以用来占卜。一副有三十二张牌,每纹样一张都不同。如今,只剩下几个古老的家族会用骨牌占卜了。但是在平民中,把三十二张骨牌用二到十二个点用不同方式排列表示,用来游戏或赌博。”
“怎么玩?”
“玩法有很多。”
红发少年眯着眼睛,看不起眼的男人把骨牌打乱,很有技巧地洗牌,再叠起来,他用手支着下巴,懒洋洋地问∶“怎么玩?”
胡子男也不生气,反问道∶“你擅长什么?”
“没玩过。”
这红发少年也太傲了吧。
本以为听这话会跳起来的胡子男仍然是笑呵呵的模样,“既然你没有玩过,就拿最简单的吧。”
“也是最便捷、最有斜率的一种玩法。”瑞秋在林所耳边补充道。
“到时候我们每人手上发两张牌,如果没有凑成对子,则把牌上的点数加起来,算最后一位数字,然后比大小。”
红发少年不客气地评价∶“是很简单啊。”
林所可以打赌,他听到很多人的吸气声。看来这红发少年不仅是有点傲,而是很跩啊。
胡子男依旧好脾气的笑笑,看起来是一点也不介意,其实,心里一定忍不住把嚣张的红发少年凑上千万遍了。
“那开始吧。”
一点都不好看。林所撇嘴。可以让林所稍微感兴趣的是洗牌人的手法。手法很绚。
这也不怪林所,对于骨牌,他不知道什么叫凑对子,也不知道比大小,自然也看不出什么东西。
瑞秋像是知晓了林所的无聊,便提示林所∶“看红毛的左手。”
玩这种游戏,想要赢,靠得无非是千术罢了。然后,比两个人之间谁的千术比较好。
林所色眯眯地盯着红毛的左手,许久,回头对瑞秋说∶“他的手……挺白的,但是,不怎么样。”
瑞秋都不知道他该怎么反应,高兴?或者不高兴?
“至少没他的腿漂亮。”林所补充道。
好吧。瑞秋一下子泄了气,“他的手指在动。”
“这个……”
瑞秋无奈地耸肩,伸手搂住林所的肩膀,伏在林所耳朵边,“他在出千。”然后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明白了吧。”
属于他的温度还残存在指尖,属于他的气味固执地钻进鼻子,他动脉的跳动的声音,怦怦,带动了谁的心跳?
瑞秋贪恋地偷看林所的侧脸。一点都不漂亮,顶多有些精致。酒馆内柔和的黄光,被他莫名涌现的暗恋碾磨成齑粉,纷纷洒落在他如墨的短发上面。有些还飘落在他低垂的睫毛上,衬托着黑色的宝石,有着说不出的冷淡。
赌局已经进行了许多,红发少年喝了不少麦酒,胡子男同样喝了不少,少年看上去还是一副嚣张的模样,倒是胡子男,拿着牌的手已经微微发抖。
如果这样下去,赢的人一定是红发少年。
林所突然退了兴致,转身拨开拥挤的人群,往外面走去。只是没有叫上瑞秋。他当然没有那么笨,想要现在摆脱瑞秋,在乌七抹黑的夜里逃走。他只是有点累,而且不想扫瑞秋的性,所以先出来了。
星空很漂亮,那是一直低着头的人无法领会的美丽。很多事情,直到你真正经历了,才会去相信。就像他对于“乌鸦族的人要经受烈火的考验”这一说法的怀疑,直到真正有人告诉他了,告诉他不久他就要同样经受考验,才真正相信——啊,原来真的有浴火重生这一说法。
其实,他并不想接受那个考验。
五十年的寿命够长了,虽然一般人都可以活到二百岁左右。要那么漫长的生命干什么?甚至没有一个人可以一起坐下来,看看月亮数数星星顺便谈谈心,没有一个人可以寄托自己的思念,自己晦涩的情意。
这,是不是就是孤独的味道?
“在看月亮呢?”
突然有人出声道,而且有模有样地学林所躺在屋顶上。
林所把头转了个角度,看到了瑞秋,因为瑞秋面对着月亮,所以林所同样可以看到一双带着别样风情的眉眼,幽蓝幽蓝的。
说起来,他林所在瑞秋身上最满意的就是他的眼睛——长在瑞秋脸上,不大不小,似乎中需一挑眉,就是风情万鍾。
“看上我了?”瑞秋眨眨眼睛,调侃林所。
林所笑着没有说话,继续看他的月亮。
“你上来怎么没有声音的啊?”林所埋怨。
瑞秋叼着一根草,翘个二郎腿,话语中带着笑意,“我是狼啊。”
林所哀怨地看着圆圆的月亮,脑海里的狼人变着花样地翻转,林所“噌”得站起来,哗啦哗啦地带起一大片许多噪音,“晚上风大,下去吧。”
像是给林所面子一般,远方突然传来一声狼嚎,带起一整片一整片的地方响起狼嚎,林所的腿,软了。
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面瞥去,看到幽蓝幽蓝的眼睛,含笑看着他……哦,林所的腿已经直不起来了。
刚才他还说瑞秋的眼睛漂亮来着,现在,他后悔了。这个眼睛再漂亮,也是狼的眼睛啊……
狼的眼睛啊……
狼啊……
会吃人的狼啊……
瑞秋看着林所惴惴不安的模样,很是好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小孩,黑色的眸子,像一潭墨,浓郁得化不开。小小的身子,把受伤的他抱在怀里,柔软的小手一下一下地摸着他,有时候甚至会伸向他柔软的下腹,一挠一挠的。痒痒的,酥酥的,很舒服,很幸福的感觉。他虽然是匹狼,不是爱撒娇的小猫咪,但是爱极了那个小男孩宠溺的挠肚子的动作。
明明知道自己是狼,是一匹危险地不得了,他也害怕得不得了的狼,男孩依旧每天下午躬着身子,缩手缩脚地越过许多树木跑到自己身边,然后从怀里“变”出许多东西给他,虽然许多都用不上。怕他孤独,男孩还会强撑着胆子,陪自己度过一个安静的下午。阳光透过叶间的缝隙洒落下来,阴影斑驳,那个男孩黑色的长发,一块光亮一块阴影,迷人得不得了。
纵使那么多年过去了,往昔的日子历历可数,那段疗伤的日子,是他一辈子都不会忘却的美好。明明是会地久天长的美好,就那样被他轻易错过。如今,又遇上了,他有什么理由,让他再次从指缝里溜走?哦,我的林所。
我的林所。
星空依旧是当年的星空,月亮皎洁一如当初。瑞秋微勾嘴角,笑容是极浅极淡的,眼底一丝凄凉,转瞬即逝。
代表菠菜消灭你!
被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学妹错认为我是她学妹。O__O"…我没那么小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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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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