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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景朝,楚州。

      初冬的冷风卷着片片雪花刮进楚王府的下人院子里,像是给满地的落叶涂上点点白霜,院子里随意搁着个装便宜胭脂用的梳妆小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白雪。

      不甚结实的木棱窗户被寒风吹得哐哐作响,偶尔有灵活的风卷儿发现了门口木板的缝隙,一股劲地钻进来,呼啸声回荡在耳边。

      躺在东角屋木床上的沈瑾被风声唤醒,无奈地睁开眼睛,鼻尖嗅着屋子里浓浓的便宜胭脂甜香味。

      谁能想到啊?她,爆火的美妆博主,熬夜剪视频,剪完就猝死了。

      魂穿到了历史上压根不存在的景朝,成了楚王府大夫人王氏的陪嫁金嬷嬷的,苍白瘦弱、年仅十岁的养女——瑾姐儿。

      原身瘦弱,入冬天气骤冷,没熬过去,让她得了借尸还魂的机会。

      但是,

      她只能活三个月。

      活完就死!

      因为沈瑾一穿过来,就发现,原身残留的意识还在这具身体里,而自己的灵魂马上就要被挤出去了!

      这种时候哪还顾得上体面优雅?谁都顾不上,再厉害的美妆博主也没经历过刚死一次,马上又要死一次的绝境。

      “别啊!有话好好说,条件什么的,好商量啊!”

      沈瑾赶紧一把抓住这具壳子的边缘,焦急地大喊,半透明的灵魂爪子绷得紧紧的。

      “为什么抛弃我?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

      残留的意识已经无法沟通,只剩执念,哀怨的哭泣声越来越大。

      突然,沈瑾的脑海被狠刺了一下,剧烈的疼痛使得她闭紧了眼睛。

      执念的记忆碎片,一块一块地涌进来。

      原来,这金嬷嬷不是瑾姐儿的亲娘,只是养母。

      十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冬天,金嬷嬷出门去给主子办事,恰巧发现了,窝在木盆里,飘在河面上,一张小脸青紫,快要冻死的婴儿。

      婴儿裹着红色织金锦缎襁褓,秀着特殊的花纹‘瑾’字。

      这‘红金锦缎’只有都城才用。

      金嬷嬷,又懒又爱占小便宜,本着给口饭吃,将来可以有个苦力给自己跑腿的心思,把她捞了回去。

      这事,瑾姐儿七岁以后就知道了。她很想去都城,去看看为什么她亲爹娘会抛弃她。可惜她没熬过这年的冬天,死了。

      “我帮你查明当年的真相,查明你亲爹娘为什么不要你。”

      “让我留下来,好不好?天啊,我不想再死一遍啊!”

      眼看着自己的半截儿灵魂已经飘散在空中,砍头的大刀已经在脖子上架着了。

      沈瑾又崩溃又无奈,抓紧时间尝试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前面猝死穿越的事儿还没搞清楚呢,现在就要面临再砍一刀。

      又不是现代的某购物软件拼夕夕喽,是姐妹就来给我往死里砍。

      谁知道这次再死,还能不能再活,万一彻底灰飞烟灭了呢?

      沈瑾仿佛看到了地府在向她招手。

      执念听到这句话,躁动的状态慢慢平息下来。

      本以为死定了,谁料无法沟通的执念竟然听懂了。沈瑾惊喜地瞪大了眼睛,嘴角当即咧到耳朵根。

      “好好好,我一定帮你查清楚这件事,包水落石出的。”

      “如果你还有什么仇人,我好事做到底,也一并帮你报了。”

      灵魂终于回到身体里的沈瑾,顿时就放松了,那股子得意劲儿又冒出来,透明的爪子互相拍了拍,叉在腰上,有那么一丢丢得得瑟瑟的。

      “想我沈瑾是谁,当初那么卷的美妆博主赛道都让我干出头了,还怕区区一个查案?哼。”

      蜷缩成一团的执念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淡淡地甩出七个字:

      “三个月,不成就死。”

      “什么——————!?”刚刚还在得意的沈瑾闻言大惊失色,立刻放下叉腰的爪子,转身去找躲在角落的执念对质。

      “三个月,怎么可能查得到啊。你知不知道,你这具身体现在是楚王府的丫鬟,还只有十岁,连王府大门都出不了几回啊!”

      “而且,你那红金襁褓,是都城才有的,我还得跑到都城去才行啊。”

      沈瑾着急忙慌地赶紧解释,掏心掏肺。但执念压根不理,直接隐身消失。

      “哎!不是,你人呢?喂,喂!你出来,你出来啊——”

      喊了老半天,连个‘念’影儿都没有。沈瑾鼓着脸,生气的对着执念刚才待过的地方踹了一脚。

      “三个月,怎么可能嘛,你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正在嘟嘟囔囔抱怨着,沈瑾突然被一阵剧烈的大力摇晃给晃醒了。

      “乖女儿诶,你可算是醒了,呜呜呜,你再不醒,娘可怎么办哟!”

      一个相貌平平的长脸妇人,哭的鼻涕眼泪混在一起,正拿着旧帕子抹眼睛。

      这就是执念记忆里的金嬷嬷。

      花白的头发简单地盘了盘,用/素/色/的银簪子插着。身上穿着棕黄色的棉衣,里面套了件厚裙子,裙角绣着几只金黄的蝴蝶,耳朵上带着两只又细又窄的银耳环。

      看着年纪大了,脸上的皱纹一条接一条,大家都管她叫金嬷嬷。

      沈瑾长得比她好看,面容纯美。

      “娘,我没事了,您别担心。”

      沈瑾看她哭的厉害,便出声安慰起来。好歹是原身的养母,总不能直接不管。

      但没想到,金嬷嬷一听没事了,立刻收回了眼泪:

      “没事就好,咳咳,那什么,你赶紧起来,把药喝了以后,就去把衣服、碗盆什么的都洗了。你这丫头躺了好几天了,衣服放那都臭了。”

      “······”

      金嬷嬷说完就扭着腰,出门去了,也不知道去干嘛,左右不过是去和别的婆子嚼舌根、吹牛炫耀、背后骂人。

      金嬷嬷这十年来,就是这样对待瑾姐儿的。

      吃饱穿暖没问题,关心爱护,没有。

      这次昏迷,她哭是因为担心自己找的苦力死翘翘了,以后这些活就要她自己干了。

      “唉······”

      沈瑾幽怨地叹了口气,先是莫名其妙猝死穿越,然后是三个月死亡倒计时,一醒来又面临原身养母的催促,桩桩件件,一环接一环,/逼/得沈瑾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脑子嗡嗡的。

      翻身下床,走到院子里的脏衣篓子前坐下,开始无奈地洗衣服。

      沈瑾心里一股子怨气和愤怒,美妆大博主的稳重被暂时抛到一边。

      “这是我穿越的第一天······”

      【死亡倒计时:90天】

      “别人穿越都是公主千金、皇后贵妃,就我是个苦力丫鬟!”

      咚的一声,沈瑾泄愤般,一边洗衣服一边用棒子捶打水面。

      “好不容易,美妆事业火了,结果猝死穿越了,还它喵喵的小命都受制于'念',三个月,三个月怎么可能够!”

      咚————,继续捶。

      “小说里穿越都是去享福,就我来这儿受罪,这案子压根就查不了,合着我就等三个月后再死一回呗。”

      沈瑾委屈的眼泪汪汪,小嘴儿一撇。

      emo了一会儿以后,沈瑾的韧劲就冒出来了。

      “这世上就没有我沈瑾做不到的事儿!想当初,美妆博主竞争那么激烈,我还不是照样最火,这小小一个执念,算个什么!”

      “我沈瑾,绝不等死!”

      在执念记忆里,这楚王府虽然落魄了,但仍然是楚州一霸。王府的配置比照着宫里建的,设立了梳妆房,管全府主子们的脂粉和画妆。

      想到这里,沈瑾勾了勾嘴角。

      世上无难事,只怕她沈瑾。

      明天,她就去梳妆房报到。

      北风还在呼呼地刮着,呼啸声越来越大,打断了沈瑾的‘美好’回忆。

      这床是赖不成了。

      冬天外面很冷,不想这么早起床的沈瑾,在被窝里轻轻地咕蛹咕蛹了两下。

      估计着时辰应该差不多,沈瑾轻手轻脚地从自己的小床上爬起来,没有吵醒在旁边大床上打着鼾的金嬷嬷。

      楚王府里的下人们,对自己的前程,都各怀各的小心思。

      谁都想奔着好的地方去。

      凡是想过富贵日子的,都争着抢着给府里的主子们当丫鬟、书童或者陪嫁。

      若是进了王爷夫人的院子,那自不必说,肯定是能在府里过好日子的。

      若是挤进了小主子的院子,那更好了!小公子将来肯定是要继承王府的,到时候他们就是公子身边的老人,吃香喝辣,还有小丫鬟伺候。两位小姐将来成婚都会嫁到大户人家去,区别是上等人家还是普通大户人家。

      万一将来能随着小姐们去都城享福,那简直撞了大运。

      选哪位小姐站队,这可是有讲究的,好的真好,差的真差。

      如今,王府里最炙手可热的去处,就是大小姐春娘的院子。

      春娘是大夫人王氏所生的第一个女儿。

      春娘与都城侯府的嫡长子订了亲,嫁过去,就是未来的侯府夫人,做她的陪嫁,在下人眼里,是改命的大好机会,妥妥的去都城大官人家享福。

      就比如府里的老资历刘嬷嬷,天天掏空心思地讨好大夫人,到处拉关系,就是想把她女儿塞进春娘的陪嫁队伍里。

      给女儿搏一个泼天的富贵。

      叫女儿守在楚王府里接她的班,也不是不行,只是她们给大夫人做下人,不进则退,若不给儿女寻个好去处,将来老主子没了,新主子又有自己的心腹,好事哪轮得到她们呢?

      金嬷嬷也一样,打算把沈瑾塞进春娘的陪嫁队伍里,像她一样管旧库房。

      陪嫁都是在姑娘院子里伺候的,手里的活儿又清闲得很,还体面。

      她就是大夫人的陪嫁,对此很了解。而且熬了这么多年,她说话办事还是有两分脸面的,十有八九能把沈瑾成功塞进去。

      都城,沈瑾是必须要去的。

      现在的她,只是一个黄毛丫头,根本出不了远门,想要调查清楚那件事的真相,都城避无可避。

      只要进了春娘的院子,就可以当陪嫁,跟着去都城。

      沈瑾决定,

      不去春娘的院子。

      而是去,梳妆房!

      在众人心里最没油水的地方,除了有手艺傍身的,或者想学个手艺吃饭的,没人愿意去。

      金嬷嬷为此头疼的很,梳妆房负责主子们的脂粉和画妆,忙的很,但论功行赏的时候却总是被忽略,没什么油水。

      哪像当陪嫁,总能在主子面前露脸,办好了差事,赏钱多得很。

      若是鸿运当头,混到了一等心腹的位置,那真是享不尽的好日子咧,身上穿的都是主子赏的锦衣绸缎。

      沈瑾穿上了棕色的棉麻小袄,下面是灰青色的小裙,这是昨日府里刚发的下人冬装,一个季度一套。

      掀开挡风的布帘子,来到外屋,透过门缝钻进来的寒风吹得她打了一个冷颤,沈瑾划拉一下火折子,点燃了熄灭的油灯,又往灯台里添了点煤油,屋里这才亮堂起来。

      只见屋子东边的墙上,挂着个旧的铜镜子、几盒便宜的胭脂、香粉、卷了毛边的旧刷子等杂物。

      墙下是一张方桌,搭几个旧凳子,形制雅致,还雕着祥云福禄纹样,一看就是大夫人赏下来的旧物。

      桌上正中央还摆着一套半旧的青白瓷茶壶茶碗,描上去的金边掉了一半,也是主子赏的。

      西南角摆着小架子,垛着装了冷水的洗脸盆和棉布巾子。

      西面则立着一个雕了花的掉漆红木柜,等身大小,里面是鞋袜衣物,角落里放着她当年那身红金襁褓。

      【死亡倒计时:82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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