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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进镇子 ...

  •   进镇子前,阿念不放心,又拉着玟小六……呃,小夭姐姐对了一遍口供。

      在这个故事里,她是去山里找玟小六,因为觉得哥哥一直针对人家觉得愧疚,所以打算弥补一下,而玟小六呢,正因为哥哥的围追堵截在山里散心,两个人正好碰上聊了一下大有惺惺相惜之感,所以阿念就回来找她哥哥给玟小六求情来了。
      她跟哥哥说的时候,哥哥笑得春风袅袅,用虽然我知道你是编的虽然你编的稀烂但是哥哥还是想接着听你编的表情看她。
      阿念被看的头皮发麻,声音也越来越小。

      “哥哥,你就放过玟小六吧,她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顶多偷偷喝两口。”
      “我要是不答应呢?”
      阿念想了想,“那我今天晚上就不吃饭了!”
      第二天阿念就去了回春堂,她不喜欢被人跟着,哥哥自然不会勉强她。
      玟小六见了她挺尴尬的,其实阿念也有点尴尬,她看着玟小六那张脸,就觉得小夭姐姐实在是叫不出口。

      这也是,她昨日和玟小六的约定。
      以后,玟小六给她熬药,她只要一天三顿过来喝就行了。
      阿念拿着一盒万年水髓蹦跳着去了。
      玱玹在后头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只是在想,阿念是不是长大了,有什么想法儿也不和哥哥说了。

      叶十七黑着脸让她进来,阿念看他那个觉得晦气的样子就想笑,面色也兴冲冲的,玟小六正收了碗去河边洗,看见她一脸高兴倒是奇怪了,“怎么?你有好事儿啊?”
      阿念冲她挥了挥那盒水髓,“我拿了这个出来,等熬出药来,我们一人一碗。”
      “你自己喝吧,我可没病。”
      玟小六说完了就在心里暗骂自己嘴贱,她容易走极端,自己干嘛还招惹这死丫头。
      又暗戳戳的觑她,见她面上没什么异色才放下心来。

      托阿念的福,串子娶媳妇儿的钱终于攒够了,而且马上就要成亲了,哥哥也收到了请帖,阿念现在在回春堂就跟自己家似的,自然是要去的。
      哥哥狐疑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打什么主意,阿念冤枉死了,“我保证乖乖的,绝不说一句话。”
      其实她自己去也没什么关系,但是那儿地方不大,早晚会遇到,还不如在哥哥跟前过个明路。
      阿念忍了又忍,还是馋酒,借着婚礼多喝了些,哥哥见了,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好多说什么,倒是阿念,凑上去来了句,“哥哥,喜酒不醉人。”
      玱玹看着脸色红扑扑的阿念,刚想摸摸她的脸,就见她嬉笑着跑开了。

      她去了后厨,找到那还没开封的一坛坛喜酒,这些日子喝药喝的她胆汁都要吐出来了,玟小六也不知道给她配的什么破药,喝了就想睡觉,白天睡了晚上就不困,这么一直下去很难说她头发还保不保得住。
      其实她还真是冤枉玟小六了,玟小六给她换了好几个方子,可都一点用都没有,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也算是曲线救国,她只顾睡觉哪里还能出去伤害自己呢。

      酒席结束玟小六回后厨看见醉醺醺的阿念心里暗骂一声,这小祖宗可真会给我找麻烦!
      手上却不停,拿了个平日里盛菜的大篮子直接把她扣在里面,她反而坐在篮子上,转身对前来找人的玱玹说,“你看吧,厨房也没有,阿念也不知道跑哪儿玩去了,你去别的地方找找吧。”
      等玱玹走了,玟小六心里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看着没有出声。
      身后阿念却顶着篮子站了起来,整个人摇摇晃晃,玟小六忙把篮子摘下来,阿念头上还顶了一块菜叶子。
      看她这个样儿,玟小六就没好气,“幸好你没出声。”
      阿念笑了一声,整个人幸福的像掉进米缸的小老鼠,抱着酒坛子就不放手,“我还醉不至此。”
      “对了,帮我做个香包,要味道重一点的。”

      日子水一样流淌,阿念一直闹着换药,也去回春堂喝酒,不过她很克制,每次都只喝到微醺,这样子也好睡觉。
      直到那天,她在院子里睡着了,总感觉脸上湿漉漉还痒痒的,不想睁开眼睛,就拿手挥了挥直接接着睡。
      这一觉,她直接睡到天黑。
      醒来时已经在屋里的床榻上了。
      而她怀里,赫然是一只腓腓!

      阿念高兴坏了,抱着腓腓亲了几口,满头青丝披在背上,倒是多了些温婉的感觉。
      玱玹敲敲门,然后进来。
      阿念从床上跳下来,抱着哥哥也亲了几口,像是被什么小猫儿舔了一样。
      还没等玱玹做出反应,她就又回去抱着腓腓冲过来,“哥哥,这是你送我的吧!”
      阿念这么一抱就看见了,这是个母腓腓,听说大荒公腓腓多,母腓腓少,这么一只,不知道哥哥找了多久,重点是,它是母的,没有铃铛。
      阿念不知道过去几年了哥哥竟然还记得铃铛这事儿,玱玹有时候真恨自己太了解妹妹了,她眼睛一转,他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兄妹两个就此尬住,沉默的气氛开始蔓延。

      打破沉默的是海棠,叫他们两个来吃饭。

      时间往前走,有了腓腓,阿念后山都去的少了。
      而且她开始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就比如哥哥,他是来这儿找辰荣义军和小夭姐姐,而玟小六呢,每日里出诊看病抓药,也忙的不可开交……整个清水镇好像只有她一个闲人。
      她在镇上溜达了两天,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第三天的时候,她让海棠抱着纸笔出门了,在石先生的台子下面,找了个角落的地方,开始写,那只腓腓坐在她的腿上,海棠在旁边给她磨墨。
      她写字的速度很快,而且工整,当初她的字还是哥哥教的呢,大气浑厚,银钩铁画,说的上是一笔好字。
      阿念又开始想哥哥了,她只觉得心口一阵滞涩,赶紧摸了两下腿上的腓腓。
      而且做这些的时候,她只觉得心里一片安宁。这么写了三天以后,她彻底从人们嘴里的酒铺家那个疯疯癫癫的酒丫头成了——那个抱着腓腓的丫头。
      后来,人们都简称她——那只腓腓。

      她写的第四天,清水镇来了新人,所有人都看见了,石先生也不说书了,她也带着海棠抱着腓腓去看热闹。
      就看见一个黄衣女子从一顶镇民嘴里极华贵的轿子里下来,其实要让阿念来说,那轿子也就一般,进了于老板的家门。
      不出半天,就听说于老板要收回他镇上租出去的房子,整个镇子都开始躁动起来。
      玟小六也带着叶十七上门,请求于老板通融通融。
      然后叶十七就没回来了。

      阿念知道玟小六心情不好,就抱着腓腓登了门,跟献宝一样把腓腓举到她面前,让她摸。
      腓腓解忧,摸了就能不那么难过。
      玟小六心里一暖,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摸腓腓,姐妹二人安静的坐在门槛上晒着太阳,不说话就觉得十分美好。

      其实这件事对她的影响并不大,她照样每日里写书,在石先生的台下写,有人挨挨蹭蹭的过来问她,为什么要写这个,这些故事他们每天都在听,石先生每天都在讲,实在不知道有什么意义在里头。
      其实这段时间不止一个人问过她,她都含糊过去了,而石先生对她记录他说的话显得很高兴,
      每日都会看看她写的如何。

      所以当又一个人来问她的时候,她想了一会,在台下冲石先生打了个手势,示意她有几句话要说,石先生看见,直接让她上来,阿念也不推脱,上台先给自己声音放大,就像带了个小喇叭。
      而玱玹玟小六叶十七三个人坐在台下,本来说着话,玟小六心里紧张,表现出来就是手慢脚乱的,见她上去,发现苍玹不再跟他们说话才轻轻松了一口气。
      反应最大的是玱玹,他实在不知道阿念想干什么,但不妨碍他用温柔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妹妹,旁边玟小六见了,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只有叶十七,还记恨她看他铃铛,全当看不见。

      “这几天一直有镇民来问我在写什么,我在这里回答一下大家,我在记录石先生说过的故事。可能你们会觉得不可思议,毕竟那些故事你们都听了不知道多少遍,可清水镇上的镇民知道,清水镇外的人们呢,他们知道吗?而百年之后,千年之后,甚至万年之后呢?后世的人们未必知道如今发生的故事,我现在就是在把他们记下来,等后世之人翻阅查览的时候,就会发现,原来大荒里有个叫清水镇的地方,这个地方里有个叫回春堂的地方,而回春堂里有个叫老木的人,他很纯朴,是个良善之人……”
      她指着人群里的老木,老木被众人看着,颇有些害羞。
      别人不知道,玱玹可是知道的,她是在借着此举跟老木道歉。

      阿念眼睛扫过台下,直接看到了那三人。
      哥哥还是温柔的看着她,玟小六也在叫好,至于叶十七,还是那张死人脸,不过冰霜稍霁。
      台上的阿念只梳了一根长辫子柔顺的垂在胸前,发尾插了一朵不知名的鹅黄色的花朵。
      如果说原先的阿念是一颗珍珠的话,那她此刻便褪去了那些浮华的光辉,凭借自己真正的发起光来。
      是的,阿念如同一颗珍珠一般,熠熠华光。

      这下子阿念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可台下众人兴致更高,都让她再说两句,“如果大家有什么奇事怪事还是什么不平之事正义之事……都可以来告诉我,我会替大家记下来,以后如果有幸编纂成书,也会请大家看一看的。”
      台下人都在欢呼鼓掌。
      阿念平复心绪,大概是清水镇被世人遗忘太久了,她这么一番话彻底引爆了镇民的热情。
      阿念让兴奋的海棠收拾东西,又从一群小孩子里把腓腓捞出来,玱玹已经站在她身边了。
      阿念有些不好意思,“哥哥。”
      这样一个近看如水远视似山的男人站在她身前,“我们阿念长大了。”
      兄妹二人相携离去。

      阿念回头看了玟小六一眼,玟小六冲她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挥挥手。
      玱玹注意到她的小动作,有点不悦,阿念在跟谁说再见?
      “阿念?”
      阿念忙回过头,“啊?没什么,哥哥。”
      “你要写书?”
      说起这个她就来劲了,叽叽喳喳的就如同树上的鸟儿一样,声音清脆又稚嫩。
      “是啊,我打算写一本书,记录一下大荒各地的风土人情,奇闻异事,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山海经!”
      “哥哥你说怎么样?!”
      玱玹不动声色的皱眉,“那不是要到处走走看看?”
      那岂不是要离开哥哥?

      阿念点头,是啊,她是肯定要离开哥哥的,哪怕哥哥如今伤心,以后有了小夭姐姐,也早就把她忘了,她突然想起来那张披风,那张本该披在小夭姐姐身上的披风最后盖在了她的肩上,她当时是如何想的,她已经忘了,只不过大概是为了自己能在哥哥心里小小的赢了一次而开心,可哥哥和小夭姐姐在眼神交错的一瞬间,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哪是一个傻丫头猜的到的,如果是现在的阿念,大概会说一句,实不必如此,阿念长大了,不会再乱发脾气。
      阿念突然闷住了,这回撸再多腓腓也不好使,看着清水镇蓝盈盈的天,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清水镇从没下过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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