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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队长不想干了 ...

  •   说实在的,我也没想到我的职业会成为偶像。我这个人从小就没有什么梦想,别的小朋友想成为科学家,演员啥的,我被叫起来半天想不到,然后说了句我还没想好。老师无奈的说我是谨慎的小孩。

      后来我当时回家之后想了,我觉得我可能会成为一个诗人,因为我很喜欢能把自己的胡言乱语写下来成为职业这件事,再后来我发现我的情感丰沛程度也到不了诗人那个程度。

      扯远了,总之你可以看出来,偶像明星这个职业从来就没在我的职业选择中出现过,说实在的,我到现在都对很多人的注视感到尴尬,如果你觉得我在台上游刃有余很有魅力,那么我只能说那都是我装的或者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有点近视。

      那么我是这么成为一个偶像的呢?

      这就得从头开始讲了。

      我家是单亲家庭,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妈和我爸离婚了,我跟着我妈回到北京上学。这里我绝对不是想说我童年不幸,因为在我印象中我的童年其实还挺幸福的。只是幸福一阶段一阶段的表现的不同。

      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想幸福是会过期的,在一段时间之后你以前反抗全世界追求的那种幸福,过了时效就不是那个味道了。这个时候有人选择重新适应新味道,有人觉得这不是自己喜欢的了,所以果断抽身。

      我妈就是后一种。

      作为一个风风火火的北方女人,我妈在结婚9年后结束了自己那一段反抗全世界争取来的婚姻,我很感谢我妈在觉得幸福过期了之后没觉得我也是不喜欢的那一部分,她带着8岁的我回到了北京。

      风风火火是我妈的性格,很能折腾就是她的行为,总之她回到北京把我放在姨妈家,就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这里你是不是以为我要说我寄人篱下的痛苦?

      对不起也不是,我姨妈和我妈的感情很深,而且我妈带我回到北京的时候,姨妈还没有小孩,她对我很有耐心,姨妈比我妈更像个妈妈。我妈那个脾气有的时候确实太暴躁了。我在姨妈家住了一年,偶尔给我妈打电话,中间我妈回来了一趟,她比之前瘦了一些,但是还是很漂亮眼睛亮亮的很有精神,她买了很多好吃的带回来,还给我做了一顿饭,抱了抱我说,我从下个月就可以插班去上小学了。

      我当时想完蛋我妈肯定是把我送给姨妈养了。

      我和我妈回到北京的时候是春天,我妈当时想让我接着上三年级,但是我妈嫁给我爸的时候是先斩后奏的,她没有迁户口,各地的户籍政策也还没有互通,所以我妈的户籍上她不光没有孩子,甚至还没结婚,我的户口还在我爸那边,这半年我在北京就一直是个黑户,我是没有办法去公立小学上学。所以那半年是我印象中非常舒服的半年,我不用上学每天就在家里玩看电视看书发呆,下学以后周围的小孩会带着零食来找我玩,傍晚吃完饭就和姨妈牵着手去什刹海散步,除了想我妈我爸之外,没有啥不好的。

      而且我想他们的时间也比较短,因为我知道想了也没用,他们也来不了。

      扯远了,总之我妈告诉我让我去接着上学的时候,我非常不愿意,因为我不想待在家里的好日子截止,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不想成为别人的孩子,哪怕是姨妈家的。

      我狠狠的大哭了一场,一直说我不要上学,我不要上学。我妈不是那种特温柔的人先开始还哄我两句,然后就不管了,我一直哭到睡着,一觉起来我妈已经走了。

      我白哭一晚上。

      总之我就开始在北京上学了。

      其实一切和之前没啥变化,我上的小学就在胡同拐几个弯就到的地方,以前下学才能来找我玩的朋友也都在那个学校,我适应的还行。我们学校四点以后有类似晚托班之类的设置,你可以在学校写作业或者是上艺术课。

      我不喜欢太早下学。因为我上学那年姨妈怀孕之后生了个小妹妹,我下学之后姨妈一边看顾小孩一边还要看顾我,我觉得她太累了,而且虽然我不讨厌小妹妹但是我害怕小孩哭的声音。所以我一般下学之后在学校上一节声乐上一节舞蹈等到六点半再下学,天有一点点黑的时候沿着林荫道溜达回去。

      我在这个学校晃晃悠悠的上到六年级,成绩不好不坏,朋友不多不少。这期间我妈隔几个月回来看我一次,她每次回来都带着很多好吃的,离开的时候留给我的零用钱也一次比一次多。她忙自己的事应该忙的不错。

      六年级毕业,我准备上初中了,我毕业考的不错,而且我艺术课的的老师很好,带着我去参加过一些比赛,丰富了我无聊的简历,让我看起来像个德智体美都有所发展的小孩,这让我能上个更好的中学。

      我要上的中学比小学稍微远一点,我们当时流行骑车去学校,暑假的时候傍晚胡同里尽是扶着车后座的家长和小孩。我的小伙伴陪我练习,他也只比我高半头,我摔倒的时候他来不及拽住我,我胳膊腿上的挫伤淤青两个礼拜才好。后来这个小伙伴说他每天可以骑车来带我,反正我们要上同一个学校。

      后来我一直也没学会骑自行车。

      如果按照这样子发展下去,我应该当不了偶像,我的未来可能是望京或者海淀的打工人,或者按照我懒散的性格成为不断深造的啃老专业户。或者像我童年的小伙伴,在家门口开一家便利店开一家小清吧,没事儿干的时候就去秦皇岛和阿那亚旅游。

      但是事情没按照这样子发展,我妈在暑假快放完的时候回来,把我打包一卷吧带到美国去了。她有了个新的丈夫,美国人。鼻梁贼高蓝色眼睛,打招呼的时候笑的快把满嘴的牙都漏出来了。他应该挺喜欢我妈的,因为他笑的很不值钱的样子。

      我妈在当时应该也挺喜欢他,两人对视的样子还挺甜蜜的,或者也有可能她是喜欢美国。

      总之我妈再一次坠入了爱河,我作为她的挂件被带到了美国,我再次重申一遍,我妈是个负责任的妈,她在爱折腾的同时始终带着我这个拖油瓶,只是她从来不问我想不想一起去。

      我妈不知道听谁说的,小孩学习语言是非常快的,或者她相信我的小学学习成绩不错也说明我英语不错。所以我简单在家里复习了几句日常用语就被直接塞进了一所中学开始念七年级。

      这个学校的日子也不难熬,除了我其实听不太懂同学在说什么,和我真的吃不惯这边的食物以外,但是我后来也习惯了。

      所以我要提出除了上面说过的每个阶段追求的幸福不同且最终会过期之外的的第二个看法,即无论发生了什么,人总会习惯的。

      如果你一开始特别不习惯还有点害怕,那你就装成面无表情的样子。有人过来你就盯着他眼睛冲他微笑,总之装的很厉害慢慢就会变得很厉害,我的粉丝朋友们,试试看这招吧。

      对不起,我最近练习艺能用语来着,说话变得有点奇怪。

      但是我总还是很幸运的,我在这个学校遇到了我之后的队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因为他才去做了偶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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