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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昭十六年 九月初五 自十七及第 ...

  •   自十七及第,余为官十载有余。
      十年之间,尝历县廨、州府之任,得见民生并疑案种种。
      正昭十四年,余得左相教诲,首入西京,永生难忘。之后主簿于大理寺,修案等身,再拜卿与左相为师。
      今有良机,圣上垂青,方为少卿。

      先祖皋陶有曰:
      宽而栗,柔而立,愿而共,治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实,强而义,章其有常,吉哉。

      不异于《律》之疏议: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余必自慎,不负祖先之望,不负朝廷所托。
      由从前探案习惯,私制此手札,将辅弼梳理案情。手札之记、之推论,皆虚;毋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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