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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族 ...

  •   英国东部某小镇,坐落着一栋中世纪流传下来的古堡,典型的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南靠丘陵,环绕溪流,占地足足18公顷。
      这里山水如画,天高气爽,远没有伦敦的浓厚雾气,让人心情压抑。人民的生活幸福美满,民风淳朴。
      这里,是某个神秘,古老家族的总部。
      在城堡围墙里,建有一座恢弘的教堂。哥特式的塔尖,五彩斑斓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显现着不容抗拒的威严。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地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地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的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的神当守地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俾、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于安息日,定为圣日。”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的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不可杀人。”

      “不可□□。”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俾、牛驴,并他的一切所有的。”

      高高的教台上,年老的大祭司一身宽大的黑袍,袍子上没有任何的文饰和装饰,脚上穿着麻鞋,仿佛来自遥远的古代,古朴而神秘。他手里举着一根通体黝黑的权杖,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古老的文字。他的背后,有序站立着12名金发碧眼,一身白袍,相貌精致的孩子。
      大祭司虔诚的跪在一个通体金黄发出灼灼光芒的柜子前,它约四英尺长,两英尺宽,两英尺高,用皂荚木造就,通体贴上金箔,顶上是一个高高的施恩座,施恩座上两个翅膀前伸相互连接,这两对翅膀,围成了一个空间,那里被一团雾气笼罩,隐隐有光芒透出!大祭司沧桑低沉的用期待的,隐秘的,庄严地亚拉姆语吟诵着上帝的十诫。

      周围隐约有歌声,幽远的歌声。那是吟唱上帝荣光的圣歌。

      一声小提琴缓缓响起,乐曲沉缓。犹如深夜流淌的河流,曲调带有明显的异族风情,既不同于现代流行歌曲、更不同于欧洲的巴赫、莫扎特的古典音乐,这种音乐,深沉,刚烈。雄厚,甚至是宿命。
      接下来,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开始低低吟唱,用的是亚拉姆语,没人能听懂她唱的时候什么,但是在她开口的一瞬间,便能明白她们演唱的,是原始教派的古圣歌!
      圣歌以小提琴开始,不断地加入各种乐曲,开始很低沉,但是逐渐汇聚成一条汹涌澎湃的河流,它剧烈地拍打着人们的心岸,让你全身的热血瞬间沸腾
      先是一个孩子再唱,然后是两个,三个,孩子们。
      加入进来,不同音区相互交融,到了最后,你耳朵里几个孩子在歌唱,而是听无数人嘶吼!
      那种激荡,那种刚阳,那种雄厚和威严,是任何音乐都无法比拟的!
      这一曲长长的古圣歌。像是一股山洪,咆哮而下,将所有人心里原本藏着地各种各样的情愫全都冲刷一空,留下来的,是干干净净地空荡,是彻彻底底的纯粹。
      这是遵从父的指引,以父为名,流传下来的古老悠久的守护家族。
      大祭司虔诚跪拜的是只有在传说中才出现的约柜!而他手里拿的是当年大祭司的祖先,举着它领着以色列人从埃及逃出来在神的指使下来到迦南。后来上帝向摩西颁下了十诫,摩西也把十诫刻在了这权杖上,这权杖,是受过上帝祝福的,是仅次于约柜的圣物!
      年老慈祥的大祭司,是最伟大的先知摩西的后裔。
      而这家族,是守护约柜的大萨拉的后人,黄金家族:佛兰斯家族!
      他们隐藏在黑暗中,以超人的智慧,非凡的手段,稳稳伫立在人类不可接近的高度,如父般俯视苍生。傲慢,优雅,纯粹,不可触摸。他们的代名词。
      在战火中洗礼,于和平中成长,他们与王室交好,和暗黑为伍,连管家都是帝国的尊贵伯爵,强大的先天武者。
      今日,是佛兰斯家族下任族长,现任族长的独子:欧内斯特?冯?佛兰斯少爷的成人礼,也是他从父亲手中接管守护约柜这一伟大责任的任务,仪式结束后,他,就是尊贵的大萨拉勇士。
      这一庄严肃穆的时刻的到来,从小以家族为中心的族人自然不会错过。他们穿着简约内敛的长袍,像大祭司一样,跪在约柜面前,轻声诵读着十诫。
      大祭司朗诵完毕,向约柜一拜后,那身穿金色丝袍的美丽少年立即起身,站在他面前。全场静悄悄的,所有佛兰斯成员都屏住呼吸,努力抑制狂热的心跳,注视着教台上的少年。
      他就是高贵血统的欧内斯特?冯?佛兰斯。今年19岁。当然,我们也可以叫他,蓝挽歌。
      三年前的夺舍重生,他占据了这个可怜的欧内斯特的身体。
      不过也不算很坏。蓝挽歌,不,应该是欧内斯特无所谓的想,反正以前的欧内斯特是个废物,现在占据身体,对他的家族而言,也是件好事。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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