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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他狗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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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冬最终还是没有采取简鸦的建议,虽然他很聪明,但到底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狗与狗之间的人情世故。现在狗圈里早就不流行那个了,大家都很文明,更喜欢营养全面的狗粮。
但是直接送狗粮又显得太俗套,苟冬思考了两个半小时,起身去找自己的另一个朋友。
这位朋友也是个妖怪,但他不是本地妖,是从遥远的南方来的。据说那里天气炎热,气候湿润,许多奇葩异草应运而生。
朋友名为曹昵玛,是一只白色羊驼修炼成精,长着一头卷曲蓬松的白毛,为了掩人耳目,平时都戴着帽子。
他在菜市场以卖鱼为生,偶尔也卖些从家乡带来的东西,生意十分火爆。
苟冬趁着他收摊的时候去找他,委婉地提出自己想买个礼物送给梦中情人。
曹昵玛大手一挥,豪爽道:“你跟我客气个得儿的,什么买不买的,我送你就行了。”
“我跟你讲,我这正好有样东西,送情人是最合适的,你拿着,保准错不了。”
曹昵玛拿出了一盒巧克力。
礼盒装的,里面有九块心形巧克力,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一起,还打了红色的蝴蝶结。
苟冬好奇道:“这是什么,黑黢黢的。”
“这是我家乡那边盛产的一种糖糕,叫巧克力,老远的运过来可不容易,这不是前些天新帝登基,老家那边派人来送贡品嘛,队伍里有我熟识的人,他舍给我两盒。”
曹昵玛把巧克力塞进苟冬手里,“你就送吧,保准你那个情人一吃一个不吱声,喜欢得要死。”
苟冬感激地道了谢,小心翼翼地把这宝贝糖糕揣进怀里,走了。
第二天一早,苟冬就溜进皇宫,灵活地避开侍卫的耳目,来到御花园。
不出所料,皇帝又在这里遛狗。
苟冬趴在屋顶看他们,他想起简鸦的话,于是仔细看了看皇帝。
民间传说确实不假,皇帝长得很好看……以人类的审美来说。
他眉眼俊逸,薄唇轻抿,神色清冷,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仿若雪山之巅的白莲花。
可偏偏眼角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就好像一张清心寡欲的佛卷上,平添了几笔令人心魂荡漾的艳闻。
皇帝不喜华丽繁重的皇袍,他只穿着一件素净的青衫,只有领口处用金线绣的龙纹暗示了他尊贵的身份。他身材修长,衣袂飘飘,衫摆翻飞,真真是一个谪仙下凡般的人物。
此时谪仙正站在一棵杨柳树下,看着自家狗挖坑埋骨头。
苟冬害羞地盯着大狼狗,心里想:他就连挖坑的动作都那么潇洒,那么完美。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挖过那么圆,那么深的坑。
仿佛心有灵犀,大狼狗忽然抬起头,两狗四目相对,大狼狗汪汪大叫起来。
皇帝也抬起头,看见了屋檐上的苟冬。
皇帝冷静道:“刺客?”
“不是。”苟冬不好意思地挠挠脸,“我是来提亲的。”
皇帝:“?”
“其实…我前天晚上来过,那时候我就一见钟情了。”
苟冬认真地向‘岳父’保证,“你放心,我绝对不是背信弃义的男人,我们这个种族,忠诚都是刻在骨头里的,只要认定了自己喜欢的人,就会从一而终,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这段话是简鸦教他的,虽然苟冬不懂这些成语的意思,但他记性还不错。
皇帝表情微变。
他仔细审视着苟冬的脸,这人长得很白净,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憨厚相,眼角略微下垂,让他显得愈发纯良。
这还是第一个罔顾规矩,敢当面向他求爱的人,真是狗胆包天,可那双眼睛里是皇帝从未见过的热诚与真挚,竟让他一时失了神。
他开口道:“你先下来。”
语气比他原本预想的要更加温柔。
苟冬屁颠屁颠地顺着大红柱子爬了下来,皇帝轻言细语地询问他:“你刚才说什么,你要向我提亲?”
“对的对的对的。”苟冬连连点头。
皇帝:“你对我一见钟情?”
“不对不对不对!”
苟冬赶忙摇头,他蹲下身,搂住大狼狗毛茸茸的脖子,“我对他一见钟情,你可以把他许配给我吗?”
皇帝:“……”
他闭了闭眼,稳住心神,“你再说一遍。”
苟冬一脸认真,“我喜欢你的狗,我想跟他结婚。”
皇帝不愧是皇帝,喜怒不形于色,即使内心已经非常操蛋,脸上仍然淡淡的。
他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然后他从衣袖中拿出一个银色的铃铛,上面刻着精致的凤凰花纹。
苟冬客气的推让,“不用给嫁妆,我喜欢的是他这个狗。”
皇帝没有理会,他摇响铃铛,瞬间就有二十个影卫从屋顶、假山窟窿、灌木丛、地板砖下面等各个犄角旮旯里跳了出来,齐刷刷地站成两排,单膝跪地,听候命令。
皇帝平静道:“这是刺客,关进地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