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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这是仅 ...

  •   这是仅我所知的一场暗恋,或许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的爱恋。

      1.

      人们常说,年轻的时候遇到过太惊艳的人,以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遗憾。

      至冬国常年被冰雪覆盖,白色是其标配,大多数植物到了这儿都活不长久,所以突然一连出现几个橘子肯定不正常。

      哦,好吧,那些是人,没事了。

      我悄悄蹲在雪堆后面,观望着前面那些橘子,啊不是,那群人在冰湖旁垂钓。

      最有意思的是里面最小的孩子,明明和我一样只有一点点大,却还努力抱着比他人还高的鱼竿,学着看起来应该是他父亲的样子,艰难地稳住身子钓鱼。

      竿都快掉进湖里了,还有脑袋上的积雪!噗嗤——糖霜泡泡橘,唔,看上去就好甜好好吃。

      我忍不住笑出声。

      那个孩子敏锐地捕捉到了我的笑声,猛地回头,积雪因此滑落。

      糟糕!我快速缩回了身,庆幸着找到的这堆雪足矣将我整个人藏起,不过,他的眼睛是很好看的蓝色。

      我回忆着刚刚捕捉到的一闪而过的颜色,心中赞叹。

      “阿贾克斯,冰钓的时候要有耐心与毅力,不要分心。”

      “知道了,父亲。”

      原来,他叫阿贾克斯。

      那天我待到很晚,一直等到他们手竿回家才起身,代价是全麻了的腿,冻僵了的身子以及父母的担忧与痛骂。

      可那又怎么样呢!至少我单方面认识了一个在这片土地上显得何等耀眼多彩的,嗯…泡泡橘?

      2.

      虽然我知道至冬国很危险,但没想到那么危险。

      我不仅被狼群打劫了,它们居然还觉得这点不够,还想要把我本人也劫了。

      我的肉真的不好吃啊!

      我内心哀嚎,拼命向前跑,试图跑出雪林,找到能击杀狼群的大人。

      愚人众也行啊!

      鉴于没好好看路,我被一根枯树枝绊倒了。

      狼群一步步向我逼近,我能看见它们留下一滴又一滴的涎水,也能闻到其嘴里的血腥味与恶臭。

      看来我命数已定。

      死到临头,我没有绝望,反而觉得非常平静,淡定地闭上了双眼。

      就是可惜自那以后没再见过那个名叫阿贾克斯的孩子。

      “嗤——”剑没入躯体的声音,温热的血液溅在了我的脸上,与此同时还有重物倒地的沉闷声。

      我好像,没死,甚至得救了?

      我偷偷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位拿着一柄染血的锈迹斑斑的短剑的橘发小少年。

      他的眼睛像是染了墨的蓝,如同深海,让人觉得危险却又忍不住去探寻,未长开但显而易见以后是个俊美青年的面庞上,滴滴鲜血被其不耐抹开。

      糟糕,原来我喜欢的是这种危险又疯批的男孩子吗?

      这一刻,我觉得我坠入了爱河,并深感英雄救美、一见钟情是个好文明。

      “阿贾克斯!”

      诶?我听到了这个熟记于心的名字。

      我被家人紧紧抱住,那个少年也被他的家人团团围住。

      啊,救我的人原来是阿贾克斯啊。

      那么纠正一下,二见倾心是个好文明。

      3.

      他是神明降世赐予世界的瑰宝,是命定黄昏之数留于世间最后一抹仁慈,是我不顾未知与危险,忍不住凝视的深渊。

      冰之女皇在上,赞美命运,让我遇见他,我挚爱的纯粹与美好。

      哎呀,原来暗恋还能使人变得这么多愁善感的吗?我已经不像我了,可我竟甘之如饴。

      不过,他现在已经成为愚人众执行官第十一席[公子]达达利亚了。

      被天鹅绒包裹的白银利刃。

      女皇果然好会取名字。

      唔啊,就是我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并且还会拉大吧,毕竟我只是个普通的至冬居民,而他年纪轻轻便已身居高位,前途无量。

      嘶,怎么感觉这配置好像至冬最近流行的话剧。

      4.

      我的好友问我为什么不去试探,不去告白,不去追求。

      我回答说我是他的事业粉,好友无语地翻了我一个白眼。

      “你管在他不在时,天天跑人家家里,陪他弟弟妹妹玩,照顾他家人叫做事业粉?”

      我解释那是为了报答他救我的恩情。

      从他告诉他弟弟托克,他的职业是至冬国的外派玩具销售员便可看出,他是个重视家人但又渴望征服的人。

      那么,会想着让他无所顾虑地一直向前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讲真,你这种婆婆妈妈的态度真不像我们至冬人。”

      也许吧。

      我是沾酒就醉的体质,更碰不得至冬有名的烈酒[火水]。

      达达利亚对我来说,就像那[火水],心生好奇,进而向往,如今渴求,却畏缩着不敢靠近。

      “给我大胆上啊!虽然是愚人众,但[公子]好歹也是我们至冬万千少女的梦!瞧他上次参加的演艺活动,那场面,那欢呼。你比她们还更有优势,万一达达利亚真的喜欢你呢!”

      “比方说日久生情?”

      我含笑摇摇头,看着好友抓耳挠腮无能狂怒的样子。

      我曾经是怀有希望的。

      希望哪一天神明注视了我,从此获得神之眼,获得能与达达利亚一战的实力,让他的眼里出现我的影子。

      希望他喜欢上我,希望能幸福生活在一起。

      希望我能得偿所愿。

      但我又想,那真的是我希望的吗?

      他是雪的孩子,是自由的孩子,倘若那双眼睛中充斥着爱恋与情欲,将他困于我的感情,满足我所望,这又是否是在束缚他呢?

      真是的,再想下去就可以跑去须弥当个学者研究课题了。

      嘛,我真的不适合喜欢一个人。

      未来会不会出现一个人…唔,谁又说的准呢!

      5.

      那样的人好像出现了。

      去往璃月归来后,达达利亚嘴边一直挂念着一个人。

      而托克自偷偷跑到璃月去找达达利亚回来后,嘴里也念叨那个人。

      旅行者。

      我有打听过。

      西风骑士团的荣誉骑士,从海中魔神手中救下了璃月港,再后来打败了女士。

      是个很厉害、我向往成为的人。

      她是达达利亚能托付后背、信服的伙伴。

      啊啊~说说是事业粉的,可是遇到这种情况真是——

      酸的冒泡,嫉妒的不得了。

      但看见他轻狂自信、找到了新目标的样子,我又为此欢喜。

      这份情感到底是什么呢?

      我的信仰。

      6.

      这份感情不会为任何人所知。

      只愿你的旅途永远坦然,所有美好如期而至。

      亲爱的达达利亚[阿贾克斯]。

      7.

      所以我感觉我真的不适合搞暗恋。

      【写在最末尾的一行小字】

      且去追逐纷争,征服世界,踩下神明的王座。

      而我将踏平阻碍你登顶的一切。

      哎呀,好歹我本质也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至冬少女嘛~

      诶对了,最近是不是应该把交友圈扩大到枫丹和纳塔…(此项有待和好友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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