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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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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麻烦事特多。我却渐渐习惯了这个男儿身。以致于有时在想:也许我本来就应该出身为男子,只不过投错了胎?凭心而论,男子的身份的确比女子方便多了。尤其是去那些以前想不敢想的地方。以前,只能是家中店铺两边走,动粗一下,还得被街坊邻居指指点点。现在不同了,想去哪就去哪。
爹爹说明日午后,雷鸣山上引天雷,这一次一定成功。可我却不那么想。这么多年,爹除了做生意成功过,其它的运气都很差。就拿那次娶后娘来说吧,那年,他看上一个唱戏的旦角,结果花轿快上门了,才知道那个花旦是男儿身。虽然人家是不介意做我后妈,可怜我爹才经这么一吓,就腿瘫了,这么多年,求了多少医,就是没好过。
至于我,反正也看开了,换回来更好,换不回来,这也是最后一次。我己收拾好行装,如果换不回来,就浪迹天涯,看天下去。游山玩水,笑傲江湖。这么多年也积蓄了一些钱,足够我玩几年后再回来了。在这天天遭雷劈,没意思。
咦,那边怎么那么热闹呀,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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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一看火就起,原来是县太爷的小舅子,浑号“吴王八”正在强抢民女。当然,大爷我(自封的)三两下手脚就把他们清洁了----扔进湖里。那个臭小子居然还不服气,要我留下万儿再较量过。我伸手拂开耳边,家丁们凄惨的哭声,对着那小子说:“不服?成,明天中午雷鸣山上见,没来是乌龟!”
说完,我非常潇洒地拉着那个民女(都快四十的徐娘,真搞不懂那小子的眼光)扬长而去。嘿,问我为什么这么做,哼,谁让无名和斐然那两个臭小子到处破坏我名誉,大庭广众,勾肩搭背的。明天如果换回来,就让无名背黑锅,要换不回来,我这要走江湖的人,顶多背半条人命(再打他“吴王八“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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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们是一早就登了山,无奈半路上就遇到昨天的那个恶霸,那个臭小子也真够诈的。我叫他晌午来,他却一早带人来准备设伏。当然,这撞到我,可就没什么好下场了。鼻青脸肿的自然不用说。但是,奸谋败露,我却无法解释,为何这么重要的时刻,居然约人打架?幸好,人家说父女心相通,老爹一句时辰快到,把事情轻轻地晾到一边。
和上次一样摆好阵,老爹坐着轮椅在旁边指点,最是无聊等雷时,等了半天,它居然不下,拿出唤雷玉也没用,最终老爹按捺不住,用手推着轮椅过来看看(因为这事越少人知越好,所以这次上山所带家人,由我们推着爹爹上山)。
正研究间,我忽觉背后生风,回头一看,那个“吴王八”举着条铁棍,正往我背后偷袭,我不敢乱动,只得略微一闪,脚一抬,吴王八向我们的头顶上飞了起来,我正准备等他落下时补一脚,把它踢得远远的,这时一阵惊雷落下,正中吴王八。然后就是我们?(吴王八带着雷电掉下来),我在一阵眩晕中,看见了爹爹,在雷快劈中的瞬间,飞快起身逃出轮椅。然后,世界就慢慢地黑了下来。
再醒来,我己经回复女儿身了,我欣喜之余难免有些遗憾。果然是有所得必有所失。
在此通告此次结果:无名和斐然都回到了自己的体内,无情跑到吴王八身体里,而吴王八估计在被雷劈中的那瞬间就完蛋了。
再次不好意思地通告另一个消息:在半年后,俺和吴名成了亲(第一嘛,我的名誉因那次游湖事件受损,第二个嘛,这小子除了嘴坏,还是很疼老婆的,在我给他穿了几百次小鞋后,他仍然替我背黑锅,我终于答应嫁给他)。而斐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在明白和无名再无希望后,和吴王八名正言顺同居,气得吴王八的姐姐(县老爷的大夫人)晕了好几次。而我爹,在那次事件后,恢复了行走的能力,后来经人作媒,终于成功地娶了一位老婆,还为我刚出生的儿子添了一位同年同月的小姨.说来无巧不成书,那位后妈就是我那时从吴王八手里救下的那一位。
附带另一个消息。唤雷玉在我醒来之前,己经彻底被破坏了。官方说法是:被雷劈坏的。但由于我曾不小心看了一眼残片,所以我决定保留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