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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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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时间 10月12日收件人阿今】
今天走过公园的时候旁边有一群高中生模样的人在聚会,他们玩的游戏多种多样,我看得兴趣盎然。玩到最通俗的接歌,题目是“叶”,她们唱完“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又唱到“落叶的天,衣服多加一件。”我跟着她们慢慢唱,一直到天上下起雨来。她们进了一家必胜客,而我把外套的帽子套在头上,哼着歌儿跑回来给你写这封信。到现在我刚好哼到这句“我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走走停停。”
真应景,是不。
他终于走啦,阿树也走了。房间里现在就只有我一个人。这回应该是走彻底了,我现在一想起他,就想起他和阿树拥吻在沙发上的场景,我就开始头疼。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那是我买的沙发你俩为什么不出去吻要在我买的沙发上吻呢?
他慌乱地起身,抱枕掉到了地上,阿树也跟着起来看向我,我的眼神转向了茶几上,他们拿我的杯子泡咖啡,上头有咖啡渍,很像干掉了的唇印,阿树前些日子新买的唇膏就是这个颜色,我没由来地看得有点儿恶心。
我跟他们说一会儿记得洗杯子,然后就走了。
现在回忆起来这一段觉得很无稽,还好我给你的信换做一月一次,不然一周一周的写,或许没这么跌宕起伏?阿树很少才回来一次,或者是拿衣服,或者是拿几本书,也许她已经跟他同居了吧。我也去过他的房子,他喜欢白色,房间像宾馆一样安静干净,我很不习惯,我一晚上都没在那边住过。我记得你喜欢蓝色,我猜你住过的地方,一定都是蓝色居多吧,我也喜欢蓝色。
我这时候突然想起我还没有跟你说过他的名字。嘿,我是不是该说我很有先见之明?原来我早就知道他会是一个连名字都不需要留下的人。
然后我又想起,这么久以来一直都是呢喃着把“你”字挂在唇边,也好久都没有唤过你。阿今,其实我很喜欢你的名字,廖今。我曾经取笑这名字像是听上去很像辽金,有蛮荒民族踏马而来的侵略感,你笑了说真的,我还真不是纯粹的汉人血统。我吃惊地望着你,你开始说你的大漠,你的金戈铁马,它们在你的祖辈的脚下,在他们对你的讲述中,而现在你讲给我听,我觉得很幸福。人总是在这种时候觉得一种传承的使命,包括生命,包括梦想,看着你眼里的光,我觉得世界仿佛被无限延长,一端是现实,一端是梦想。
不跟你说这些玄的了。
昨晚我又梦见你了,我梦见一套骑士装束的你在马上微微低下头来对着我笑,我很想跳上马,可是看到你被大块大块的钢铁裹着,觉得很滑稽。你在我的笑声里眼神闪过微窘,也许头盔后羞红了脸?我猜测着你的表情,然后上了马,确切地说我感觉我是被盔甲抱住了,但是那一点儿也不妨碍你怀抱的温暖。
我真是眷恋极了。关于那个曾经说想要当骑士的你。
我希望发完这封邮件的时候去睡觉时能再次梦到你。以往给你写信都在晚上六七点,减掉时差你应该恰好是在午休,今天的信晚了一些,也许你的邮箱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在上课了吧。抱歉,今天淋的小雨让我伤了风,我去领了药才回来的,现在吸着鼻子的我像极了小刺猬,嘿,最近网络上有几张小刺猬的图可红了,不知道你看得到不,下回我去搜来发给你吧。
突然想来个正规的结束语,阿今,祝你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