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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字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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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九号的晚八点左右,本市海湾区的某小区出现一起恶性入室抢劫案件,嫌疑人为附近的流浪汉,现已被警方控制……”
早餐的煎鸡蛋,面包,一杯豆浆。每天都是这样。许笛欢想。甲方还是对新版方案不满意,又要改了。周三就要提交,可那边还有个项目,讨厌的同事……许笛欢无聊地扒拉两下盘中的食物,在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坐在对面的周云墨察觉到了妻子的低落,但他只是低下头,将食物送入口中。房租又要涨。
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随着生活压力的剧增,两人的感情生活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蜜里调油了。俗话说贫穷夫妻百事哀,虽然两人说不上贫困,但经济压力确实很大。过去梦想的结婚现在已经是两人都不敢提的事情。许笛欢放下筷子,深吸一口气说:“我今天晚上加班,不回来了。”
周云墨点点头。心事重重的早餐终于结束了,许笛欢准备出门上班,周云墨收拾碗碟去厨房。许笛欢在一家互联网做文案策划,周云墨刚从一家广告公司离职,目前还在找下一份工作。生活的重担让两人喘不过气来,吃穿用住都要花钱,只能靠许笛欢的工资支撑。许笛欢只能勉强对自己说:这是自己选的,怨不得别人。强行吞下怨气,对着公司大门在心中比了个中指后,许笛欢只能继续一天的牛马生活。打卡,坐进工位,打开电脑。许笛欢感觉胃有些难受。
电话铃声打破了许笛欢的思绪。一看手机,居然是海湾区派出所的电话。许笛欢很惊讶,再怎么样自己也是守法公民,派出所为什么会来电?
“喂,您好。”
“您好,是许笛欢小姐吗?”
“……我是,有什么事吗?”许笛欢惴惴不安地回答。
“您认识易凌霄吗?”那边不轻不重地问。
易凌霄,这个名字仿佛撞钟一般让许笛欢心跳骤停。许笛欢愣住了。回过神来的时候,那边已经喊了好几声:“喂,喂,您在吗?”
“我在,我在!”许笛欢连忙应声。
“是这样的,今天上午九点钟他因非法入室被我们派出所抓捕。但是在搜查过程中,发现犯人随身携带重型武器……”
“……银翼十字星。”许笛欢轻轻地报出这个名字。
站在海湾区派出所的门口,许笛欢和周云墨同时在内心对自己说:保持冷静。“犯人目前……神志不清,”好心的警员小姐说,“报警人声称,犯人长时间在自家地下室逗留,不过并没有任何侵犯行为。在报警人试图驱赶他时,他提出要用那把重型武器交换活在这里的日子……不过,关于重型武器的来历,犯人一直不肯交代,直到最后才给了一个电话号码。”
那个流浪汉正左手铐着手铐,斜着坐在那里。橙色的囚犯外套下是他颜色杂乱、破破烂烂的衣服(那甚至都不能算是衣服,只能是一条条布料拼凑而成的什么东西);他脏灰的头发蓬乱,长到遮盖他的面部。他就那样沉沉地坐着,像一个死去的野人。许笛欢甚至能嗅到不太好闻的味道,她有些不敢相信。周云墨则感到很悲凉,奥德曼督最骄傲的人,如今变成了这个样子。
周云墨带来了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易凌霄保有武器的合法性。虽然他现在是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但在理论上他还是消杀骇魔的信者战士。那张证明身份的资料卡上,眉目清秀的少年神采奕奕,眉目含笑,看得出来正是十六七岁的青春年纪。奥德曼督,世上最高级别的信者训练学院,有“战士的柏拉图学园”之称的、曾经坐落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小岛上的学校,是许笛欢、周云墨、易凌霄的母校,是把他们从懵懂的少年变成战士的地方。
这个世界是拥有“神”的意志的世界。早在公元前五千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苏美尔人就用芦苇笔,在泥板上用楔形文字表达了最初魔女的模样——从海洋之中缓缓渡步而来,生下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再加以毁灭;在古代的埃及金字塔内,一幅幅残存的壁画刻画着魔女与人类的故事——魔女带来洪水,饥荒,战争,一切一切的天灾;就算是最为孤立和封闭的南美洲世界,在玛雅人的传说里,也有魔女和神明。恐慌的古代人类,只能把魔女当做神明的意志;到了封建时代,人类逐渐强大起来,魔女的足迹消失了一段时间;直到中国的明朝,才又有了“……焚烧麦苗,天地崩摧,兵疫四起”的记录;在突厥的部落传说中,有身披麻布的女人,任何兵器都伤不了她;她一个人就能穿越茫茫的大漠和高原,生吃人肉,痛饮人血;她在每个游牧民族部落里都留下过血腥的传说。甚至在日本,还有一位身形不过四尺的小女孩残忍屠杀城镇的记录。魔女和人类的历史同伴。
这个世界是拥有“人”意志的世界。信,是人类对抗魔女的助手。现在的主流说法会把“信”称为宇宙中流动的物质。这种物质是分离“魔”的来源。通俗的讲,人类的“信”是人类族群中代代相传的一种特定模型,而模型的“丢失”就会让人变成不通神志的魔物——骇魔。(然而,著名的生物工程学者却对此提出了质疑,她认为骇魔并非没有神志,只不过它们的目的人类无法理解,另一位有些信仰的专家相信它们是“天使”,是魔女降临前的使者)人类在面对骇魔时常常会出现精神状态异常的现象。而信的凝固,即为信石,具有很特殊的性质,能铸就威力极大的武器;而骇魔,包括有记载的魔女都只对信石铸就的武器有反应。也有一些特殊的人类,“信”的模型与常人不一样,在面对骇魔时并不会出现精神状态的异常,所以被作为守护人类的战士培养。
交完保释金后,警员小姐递上一个用报纸包的严严实实的东西。
“我想您应该可以暂时保管这……”她斟酌了一下用词,但是没有说出后半句话。
后来周云墨想了很久,当易凌霄为了生存,交出十字星,用手轻轻拂在十字星那银蓝交辉的羽翼再次召唤它时,到底怀着怎样的心情?每个信者都像珍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珍爱自己的武器。斯图拉老师说:“武器是你们最亲密无间的战友。”周云墨脑海里,老师她站在讲桌上和斜照的夕阳打在课桌上的场景,几乎模糊到快要消失了。那十字星呢?周云墨不禁怀着诗人样的心情去想。被主人抛弃时,十字星会怎么想呢?读书时每个人都羡慕易凌霄有十字星那冰蓝色的闪烁光辉,每次模拟训练,只要看到层层密林中银白的信标——十字星留下的标记,每个人都会为成绩安心一些。迪欢接过那被报纸包的严严实实的重物。她无不感慨,明明都要把它卖了,却还是包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几个名人破损的脸颊和断开的文字之间夹着未撕去的胶带。随着那白色光辉一起出现在许迪欢心里的,还有一道红色的身影。
警员朝外面点点头。“现在你们可以走了。”她说。
易凌霄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他还识字,所以他可以把警员的记录读出来。他很认真——“神志不清。”他试图用自己学过的知识认真解释这四个字。他多么渴望逃脱现在的躯体,成为游荡的魂灵,至少他不想在这个他努力过后变得更糟的世界活下去。
或者就只是做梦吧。他思索,不,不要做梦了。华灯初上,熙攘的人群在绽放烟花的深蓝的夜幕下,流动的霓虹像闪过的云彩在眼角。
“来吧?”
栀欢朝他伸出手。
去吧,为什么不呢?他心想,就算有作业又怎样?他才十七岁,假期还有好长一段时间——现在他什么都不用想了。他要追随栀欢红色的衣角,现在去哪里都可以……
去哪里……
来自深海的统治者笑的很是开心。
“你想逃到哪儿去?”
她是魔女。她来自那无法描述的原始之地。她身上流着致人死亡的奶与蜜。她是信者战士的敌人。她是喜爱人血的魔女。她是许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