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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 ...


  •   放她到床上,熟睡中依然紧抿的双唇,拨开她脸颊的发丝轻轻印上我的亲吻。
      “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手指滑过她脸边的轮廓。其实,不想走,真的不想!为什么…不说一句让我留下?
      “真不知道你喜欢我这老女人干嘛?”想着她说的话,看着靠在身边的她,我挑开嘴角笑,笑容酸涩,“谁说老,一点都不老,还喜欢跟我闹别扭呢,还跟我撒娇呢!”
      点开手机□□,想写下我答应讲给她的故事,“那年,我们17岁,我出了车祸,你不惜违抗天命救下我……”

      一个久违的头像,多久没见她了——小雅,不自觉地扯出嘴角边的微笑,心里却有说不清的沉重。

      “过得还好吗?”深深地吸了口气,我按出一行字。
      “顾惜,呵,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
      沉默。
      “回学校了,现在每天准时上下课,按时去食堂吃饭,偶尔会去图书馆看书……,生活还算规律”手机上跳出她发过来的字。
      “其实”她欲言又止。
      “嗯?”
      “其实我应该跟你说声抱歉的”她说。
      “呵,该说抱歉的人是我”虽然,事实无法改变,但我仍内疚于对她的残忍,理智,却逃避不了内心的亏欠。
      “不,我很感谢你,我想……吴林也是”
      “对不起,我的出现是不是又让你想起往事?”
      ……
      “人不在了,思念,是必然,与你无关”
      “我承认,那次之后我真的很痛苦,痛苦得甚至想结束自己!呵,你知道后来为什么改观了?”
      “?”
      “还记得吴林让你转交给我的东西吗?”
      “嗯,书”那本《山楂树之恋》。
      “里面有他留给我的话,给我的星期四女孩儿,要你一生幸福……”

      这是一个发生在最纯真年纪的烂漫爱情故事。
      十三岁的他降级遇到十一岁的她,他本不是个好学的孩子,去书店,也是翻翻那里的小人书,有一天他看到台阶下坐着一个女孩,很认真地捧着一本全是文字的书在看,他很好奇地看她,她对他微笑,还将身旁的位置空出来些,让他坐下,那天星期四。以后每天下午放学,他都会去书店看看,只想再遇到那个女孩,他有一个惊奇的发现,那个女孩总是出现在星期四,于是,他叫她“星期四女孩”。
      女孩在班里很优秀,同学们都喜欢她,选她做班长,平常,男孩总是偷偷看她,学校里遇见她也只会笑笑然后很快躲开,只有在书店,他们会有不多的谈话,而大多数只是女孩在说,他静静地听着。
      有一天路过书店,男孩想起女孩,于是他走进店里,拿起女孩爱看的书,翻开,里面居然夹着书签,“其实,你很聪明的,多看点书,成绩会好起来!”是女孩的字迹。写给自己的?他有些不敢相信,找出每一本她看过的书,女孩有时候会给他讲里面的内容。每一本,都夹着书签,每张书签上都写着短短几个字的鼓励。
      父亲死后,他变得内向,母亲改嫁,虽然叔叔视他如己出,哥哥也爱护他,但是没人明白他心里失去亲人的那种伤痛!
      女孩的心意,也许仅仅是出于关心,又或许仅仅因为她的善良,但她不知,短短的几行字的鼓励将改变男孩的一生。
      男孩把那些书签小心地放回书页,泪水滑过他的脸,原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小小的重视与关怀能让人心装满温暖。
      为了不辜负女孩,男孩发奋读书,与女孩考入同一所中学,初中、高中,校友六年,虽然最终,男孩要接受家族生意,没念大学,但那时的他对女孩的感情已经由最初的感激转为爱恋,他追求她,四年,对她的爱从未间断。
      他拼命工作,无论如何要给女孩最幸福的未来……
      星期四女孩,她的名字,叫“雅”。

      “我去看了你写的日志”她说。
      “什么”
      “给我的星期四女孩”
      那是吴林死后,某日没来由的怀念让我想起他跟我说过的那个关于星期四女孩儿的故事写下的。写故事的初衷,为吴林,也为小雅,为了红尘中那星星点点的爱恋。或许,每一段真挚的情感都往往延于一个纯洁美丽的开始。
      我微微扬起嘴角,发过去一个“可爱”表情。

      “他希望我幸福,而他也一直努力在做。我想我的痛苦是他不愿看到的,即使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但我仍然觉得他会在什么地方看着我,然后笑着对我说:要幸福,我的星期四女孩。”
      “你的心态乐观了很多,好像,也坚强了”
      “是吧,人在经历过后,会慢慢懂得很多,学着看开和放下”

      “呵,不说我了,说说你吧,还回来吗”
      “你是说回国还是回校?学校的话手续都办好了,可能不回,至于回国,我想我还是恋着我的祖国的,无论我身在何方”
      只是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二十年?十年?两年?或者更短。不由自主地触碰自己的心脏,它还跳动着,但却,不再有年轻的节奏。
      “舍得吗?”
      “什么?你呀?这么一说还真有点舍不得,你可以来机场送我,S市的国际机场,不算远啊”
      “送你,当然,到时我一定会去。我说的是她,你舍得这份感情吗?”
      情,如果能,半年前就舍了吧,也许我根本没必要再回到一中,我是不是该回来?珍惜,到最后却让我们更加离不开彼此!
      然而不舍,又能如何?我沉默。
      “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她……要结婚了”
      “所以你们,从你办理离校手续,打算回到大风一中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分手的是吗?”
      “不然你不会那么急,不会那么急着要马上回到那个地方,如果你们还有未来的话”
      呵——,我淡淡地呼出口气,小雅,我一直都说她很聪慧。
      “啊,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我一直都很聪明呀,你没发现!”
      “生离,死别,老天在跟我们开巨大的玩笑”
      是啊,玩笑,我能体会到她语气中的那些惋愕。

      “你知道,那篇报道,我父亲看过之后气得高血压病犯”
      “是”
      “那次他差点从手术室出不来。我想,如果为爱而牺牲家庭,那都不是我和羽灵,我们最后想要的幸福。”
      相爱也许,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
      总觉得,欠她的太多太多,这样僵持的爱情让彼此身心俱疲。纵使我们能在一起,但,得不到家人的祝福和谅解,背负着亲情的债,我们在一起不会快乐,要我为了爱情放弃家庭只会增加她内心的愧疚,那终究不是幸福。我们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我和她都是理智的人,所以不愿彼此因愧疚而相爱,痛,便只能在心底独自咀嚼。

      想起一件事,忽然很想知道,虽然觉得没什么必要,也许自己很无聊,但它关于羽灵。
      “小雅,问你件事,可以回答我吗?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单纯地很想知道”
      “什么?你说”
      “你,方轶,你们是不是很早就认识,我是说在电视台见面那次之前”我想知道的是他们之间所不为人知的关系。
      “那个人,我都快不记得了。认识,在那次之前”
      “我记得我刚刚上大一的时候,那时候凭着一腔热忱,老是想着大学了,能利用课余时间出去打打工,做兼职的时候认识的他,见过几次面,感觉他人很沉静,还正直”
      “有次他发短信给我,说要约我看电影,还问我有没有男朋友,说实话,面对一个条件那么好的男人我真的有动心过,好在自己是单纯不是单蠢,说败类是抬举他,你知道,他用同样的方法蒙骗了多少当时和我一起发传单的女孩子!都说人至贱则无敌,他算是我见过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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