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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704 ...

  •   客人的血从脑袋流出来,陈朵的眼泪也淹花了银灰色的眼妆。

      二十岁的女孩还是害怕了。

      他收拾的残局,带人上来看见陈朵有些无措地捏着裙角,心里不知怎么就冒了火,将人拖出去狠狠揍了一顿。

      当时怎么想的呢?

      大概是:

      滚尼玛的,

      老子弄死你。

      后来,陈朵还是化着烟熏妆,只是那不再是她的伪装,俨然成了她的血肉,进入了骨髓。

      她主动找上他,好像变成了在这里沉沦的无数女人一样,依附他,讨好他。其他人都说陈朵用两年时间成了这乌市最大的卡拉吧的领班,是因为和他这打手头头有一腿,说她浪荡又肮脏,早就没了刚开始的干净与清纯。

      可她从不解释,也从不因为这种言语崩溃自艾。

      只有他,只有他知道,肮脏的是他,低劣的还是他。

      陈朵还是那个,什么都打不到的坚韧姑娘。

      看着眼前涂着红唇的女人,他突然间就想,要给陈朵买个房子,买个大点的房子。

      房间要大一点,窗户能包容一大片的阳光。

      明亮和温暖才该是他的陈朵。

      跳舞的陈朵不知道刘虎的想法,只是将自己的一切不爽发泄了出来,等音乐停了,像是力竭,没点儿形象地躺在榻榻米上。

      “啊~好爽!”她喘着气儿,脸上冒出点细汗。

      刘虎坐在一旁,掏出张纸轻轻擦着陈朵的汗。

      院子里人慢慢散去,留下了没几个人用餐。

      厨房里飘出香气,杜明军和王今平坐在院子的板凳上纳凉。

      今天玩得最尽兴的属陈朵和王今平。

      王今平从没有跳过舞,更不要说和这么一群人,他第一次真的体会到千年之前古人的情感: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第一次没有任何原因的享乐让他忘乎所以,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原来只是因为水果香甜就能跳舞,因为收成好歌唱,能够因为心悦一个人而直接地表达,也能不管不顾地喝酒。

      原来人生还能这样过。

      没有束缚,只是因为“想”。

      刘虎给陈朵擦汗,她没有避开,拿过旁边的酒杯,稍微抬头,胡乱吞了下去。

      杜明军抱着弹拨尔,随意地拨弦,院子安静,带着浓郁又让人沉迷的烟火气。

      陈朵闭上眼,像是在逃避,也像是在坦白。

      “我妈是个坐台的。”

      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喝了酒,她就是在这时候说出了口。“小时候,”她停了停,不管其他人听没听见,语气里带着回忆,“大概是五六岁吧,第一次见晚上家里来人。”

      “一个身上沾着工地上土,穿着深蓝色工作服看起来很老实的男人。”

      陈朵的声音不大,屋子里炒菜的声音掩盖着,只有这一方的人听见。

      “他明明进门的时候带着无措,脚步好像也有些迟疑...可是我妈推着我出去的时候,我还是看见那个男人开始解裤腰带。”

      男人女人的调笑声,迫不及待地衣裤落地的声音,女人的叫声,像是尖刺一样,让她大脑轰鸣,眼前的蓝绿色门失了颜色,眼前闪过每天被母亲支走后回家的奇怪味道。

      四开的窗户,带着汗液的发丝,脖子上的痕迹...

      那是她第一次明明白白知晓,邻居家孩子眼神中的恶意和鄙视从何而来。

      ”然后我就哭着和我妈吵了一架。”说到这儿,陈朵笑了声,为自己的幼稚。“哈哈,我还试图说服我妈别再做这事了,可我妈打了我。”

      她妈说:这样来钱快多了,你知道个屁。

      “然后她就不再收敛。之前还会收拾一下现场,后来她甚至带着人去了我的房间。”

      其实也不能说是自己的房间,因为小小的屋子中,她和她妈中间拿着屏风遮挡。

      眼泪顺着脸颊留下来,她眼中带着不解和空洞,“我觉得恶心,我恶心得想吐。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带人去她唯一的容身处,为什么要阉割了自己在那个家唯一的一点干净地方?

      那一年,十四岁。

      她跑出家门,眼泪带着鼻涕,扶着大树往出吐。

      好脏。

      她...她想逃。

      不知生父,母亲不慈,十五六岁辍学进了卡拉吧当服务员,承受的,承担的不知道要比平常人多多少。

      她早早见识了昏暗浪荡的成人世界,在卡拉吧里面看过的也不知多少,以为着世界其实早就烂透了,突然间发现并不是。

      其实还有很多人在幸福着。

      像是事业有成的杜明军,平凡单纯的王今平。

      她对房子的执念从十四岁到了二十六岁。

      执念越来越强,推迟又推迟消磨她的耐心。那些有人生来就有的东西,却是她的镜中花,水中月。

      “女孩子要自立,要靠自己。”

      “为什么要去求别人?”

      对啊,他们多么高尚,高高在上地教训她,带着些理所当然。

      可为什么不能利用男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没有人教她,那她就从看到的学。

      物为己用,不是吗?

      难免动了真感情。

      她虽然会对杜明军心动,可她也知道,从来不是一个圈子的人,妄图用自己的身体或者温顺小意来圈住杜明军,是不可能的。

      只有刘虎,是她这种人的上上选。

      他强大,有本事,给足自己安全感,让她觉得自己的日子好像真的要见了光亮。

      她要的多吗?只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容身之处,仅此而已。

      陈朵的眼泪被刘虎轻柔擦干,又接着说话,“所以啊,我就想要间房子,想要个其他人从小就有的东西。”

      没有其他人突然的闯进,没有陌生人的造访,明亮,干净,独属于自己的小窝。

      说完了自己憋了好久的话,陈朵突然间觉得很轻松。她不怕被笑,从小见过无数次,也不怕别人瞧不起她。

      底层人的尊严就像是被随意抹掉的灰尘,没有反而显得光亮。

      风也轻松,她也轻松。

      想要的,其实就这么点儿。

      院子,小屋,爱人和晚餐。

      刘虎默默牵起女友的手,他有些后悔中午的争吵。

      刘虎是知道陈朵她妈,但不知道陈朵从小竟然是怎么生活的。他为自己中午置气感到难过,甚至听着女友的声音,心脏像是被人抓住,难以呼吸。

      “我给你买。”

      天暗沉沉下来,榻榻米上的两个人看不见星光,只有双手紧紧交握。

      王今平刚开始有点尴尬,可随着陈朵平淡又压抑的声音,也安静下来。

      他的成长轨迹太单一了,普通的家庭,平凡又没有任何长处,学校里打闹,篮球场上打球,从来没有人会记住他。

      他更没有谈过恋爱。

      没有女孩喜欢他,他好像也对这种事不太感兴趣。

      唯一的优点就是很听话。

      爸妈说该起床了,那就起,该吃饭了,那就吃,该成婚了,那就娶。

      他无所谓很多东西,但是却对周围人的反应很敏锐。

      只有周围人之间的氛围正常,是最安全和舒适的时候,这时候没有人关注他,他只需要待在自己的世界就好。一旦气氛不对,他就被迫从自己的壳子中出来,努力调节,等一切恢复正常,他又会回到壳子,享受属于自己的时刻。

      所以他讨好,看脸色,不过是平凡又简单的生存技能罢了。

      这并不会让他难堪,反而让他舒服。

      可,像很多人一样,他同情心泛滥。明明自己过得一塌糊涂,可看到别人受难,也会难过得掉眼泪。

      “陈姐,你别急,我虎哥肯定有本事给你买大房子,等到时候等你和虎哥结婚,我一定来喝喜酒。”

      陈朵起身,这会儿在刘虎怀中窝着,两人带着笑看着这个小他们几岁的大男孩。

      “行,到时候你们两个坐主桌。”

      月光撒在院子里,路灯也亮起来,昏黄和静谧交织,像是一个美梦。

      杜明军一直没有说话,只有停下拨弦的手泄露了他的认真。

      其实他对于陈朵这种人,没什么感觉。既没有那么厌恶,也没有那么关注。她像是杜明军见过的很多人一样,只不过一些要素整合得过多一些。

      漂亮却没好好念书,进了下九流的场所,疲劳奔命。

      很多人是这样的,她不是个例。

      可要是这个人是你的朋友,事情又开始变了。

      她不再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也不是报纸上看到的生硬冷漠的报道,而是一个活生生,就在你身边的人。

      你不免会为她感到难过。

      杜明军讨厌这种感觉。

      被拉近,感受,而后就无法理性。

      他一直是精致的利己主义,信奉自我至上,不愿投入太多的感情,那样像是没有完全进化的动物,所以来库尔勒,是玩,朋友,不过也是玩。

      不过他一直没有接话,在陈朵说完后,又懒散地拨弄起弹拨尔的琴弦。

      饭香味最浓郁的时候,女主人掀开串珠帘子,“进来吃饭啦!”

      男主人带着自己的三个小男孩围坐在一起,上板床脱了鞋,摆放了矮桌。大家盘腿坐在一起,等待着食物上桌。

      今晚的主餐是抓饭。

      不过是饮料啤酒先上来。

      疆省的乌苏摆放上来,“都喝吧?”女主人带着人,又因为有女孩在,拿了一个大袋的卡瓦斯。“不爱喝乌苏就喝卡瓦斯,加了蜂蜜的。”她看着陈朵,示意陈朵喝这种低酒精的饮料。

      “谢谢。”

      难得有长辈觉得她是个兔子,卡瓦斯也好久没喝过了。

      这种饮料是他们这儿独有的,多数装在透明的塑料包装中,蜂蜜味重,带了一点点的气泡,女性喝特别好。王今平下午喝了酒,这会儿不想再喝,跟着给自己倒了卡瓦斯。

      其实他更爱喝神内的胡萝卜汁。

      很神奇的口感,它有一点点粘,像是把胡萝卜研磨了成千上万次,入口胡萝卜的味道很少,但能感受到那就是胡萝卜。胡萝卜汁挂杯,喝到底最会有一圈的沉淀,瓶身上也会留有印记。

      这些瓶子被他妈收集起来,洗干净就往里面装洋柿子酱。

      聊天的功夫,抓饭端上来,一人一小碟,里面红黄的胡萝卜显眼,上面的羊肉也很紧实漂亮。不爱吃羊肉的人这时候也会双标起来,拿起勺子往自己嘴里送。胡萝卜很绵,入口即化,配着皮牙子和浸了羊油的米粒,越嚼越香。

      他们讲究,抓饭中的羊肉得用羊娃子的,也就是小羊羔肉,这种肉带着奶香和滑嫩,选的一般也是肋排,有骨头的肉会大大减少肉的腻味,油也消融在饭粒中,单吃会带着米香和蔬菜的香味,算得上是决定美味。

      有些人会在这时候配皮牙子吃。

      最好是生的白皮牙子,脆甜脆甜的,带的一点点的辛味,和抓饭配起来就像是唱双簧一样默契。

      吃着,汗就会冒出来,这时候来一口乌苏,亦或者卡瓦斯,你知道的,会有多舒服。

      “你们明天早上六点多起来,不用开车,从大门出去走上十多分钟有个山坡,从坡上爬上去,就等着日出吧,绝对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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