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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头七/主车主]千禧年 ...

  •   南方的梅雨季有两种天气,阴雨和太阳雨。
      佚名站在阳台内,狭窄的空间内同时挂着他几日前与昨晚洗净的衣服,他用指腹搓了搓其中一件外套的袖口束带,衣料口叠着的两层布料于这个天气下几乎没有自然干燥的可能,哪怕悬挂了三日,也还带着不干不脆的潮意,连空间内洗衣液的气味似乎也被湿味覆盖,发出再不干就得发霉的警告。
      他叹了口气,径直伸出手去,将衣架从阳台顶的金属晾衣架上取下,拉开衣料的拉链,连着另一套昨晚洗好的衣服一并收在怀里,准备直接去找街头洗衣店烘干。
      屋外的湿气更重,混着不知藏在哪的发霉物件的腐朽气沉沉下坠,雨同时也还在不断往下砸,楼道边贴满的缴费单与广告都被水汽浸润,起着皱负隅顽抗地半挂在翘了壳的墙面上。他没找着合适的袋子,就只好把那几套衣服挂在手臂上,用右手握着伞柄,勉强靠空着的左手手指抵着金属托,撑开并固定住伞面。
      单元口侧边的排水系统算得上半个年久失修,想要走出楼就得踩进水洼,水不深,下水口咕嘟咕嘟地缓慢排水,像张已经喝饱但仍得继续的嘴,雨水于肉眼下不能说有多脏,但水洼中央扔着几只吸到了根的烟嘴,让人很难不怀疑内里还藏了什么脏东西。
      佚名没多看,只稍微避了避肉眼可见的垃圾,他踩着双高度到小腿半截位置的雨靴,收在靴子里头的长裤也是防水面料,身量高,走得比大多数人都快些,只几息就越过了几栋单元楼的小道,在居住区外新开不久的洗衣房门口停下,抖了抖伞上的水。
      “……么说,但我们还是没法……”
      “哪儿没法了?你这不就是洗衣店吗,要是连衣服也洗不干净,你还赚这钱干嘛?”
      “话不是这么说——诶、诶,小哥,你来评评理!”
      刚打开门的佚名尚未看清店内情况便被争吵声淹没,店内打了空调的温度似乎反比外头更闷热,开门的动静让话题干脆利落地牵扯到了他,洗衣店老板娘匆匆忙忙地想从吧台边缘往他这走,但被立在吧台前的人拦住,于是只好伸手招呼他:“来,小哥,你看看,这人拿来的衣服是这幅样子,那我这种做小本生意的怎么敢洗啊?”
      佚名眨了眨眼,先把伞放在门口搁着的塑料桶里,那里边还有一把长柄伞,做工相当旧,伞面上还挂了个补丁,让人分不清是在争吵的客人撑的还是别人不要了扔这的——但雨下了起码一周都没停过,他猜既没人会忘带伞,也没人会不撑伞。那这应该就是那个与老板娘吵着的人的了。
      被他默不作声估量的客人也扭过头来,露出一张除却眼下的痣外说不出有什么特色,但因着嘴角太过下撇,便显得尤其具攻击性的脸来。兴许是没想到还能有人在这个点来,对方皱了会眉,看到他手上一捧衣服的下一秒却成了这店面里唯一笑的那个,也朝他招手,学着老板娘的架势喊他:“是啊,来啊,小哥,你瞧瞧,连个衣服都推三阻四地不肯洗,这还叫什么洗衣店啊?”
      “诶——”老板娘尚且一口气还卡在喉咙里,客人便又将头侧向了她,不知是露出了个什么表情,让人反驳的话卡在喉咙里,面上硬生生憋出一片红,抬起的嗓门也嗫喏下去,“不是,但你这……谁敢洗啊?”
      佚名恰在此刻抱着自己手上的衣服上前,瞥了眼桌子,那上面的衣服其实不多,最显眼的是件薄上衣,款式是早上会去打太极那辈人爱穿的盘扣,与此刻客人身上新潮的橙黄色布料外套同细竖纹衬衫格格不入,料子是白的,但大半布料都被已经干了的红褐色污渍染着,活像被泼了一身血。
      衣服的主人重新把脸转向了他,仍对他笑,说要不是那什么下水、呃,哦,排水系统?那玩意出了故障,导致他住的楼停水,他也不至于出来花这冤枉钱:“你说是不是,小哥,我都愿意花钱了,这合该是得给我洗的啊!再说,要是这上头不过和兄弟玩玩的假东西是真的,我哪敢顶着自己的脸来店里?”
      对眼前这一片不用靠近检查就能认出是真血的污渍,佚名不欲掺和进此类麻烦的事里,因此只移开眼睛,面无表情地对老板娘点头,全当自己是认可了客人的话:“他没说错。”
      老板娘张了张嘴,又合上,到底也是拿不出什么别的证据,再看一看确实脸上没半点遮挡的客人,叹了口气,把桌上的几件衣服收到衣筐里,算是接了这单,再抬头时也说不明白脸上到底是哀怨还是恼怒地对向他:“你呢,也是洗衣服?”
      “烘干。”佚名将衣服避开了那块摊过血衣的位置,放下,从胸袋里抽出钢笔,在登记簿子上写了名字,“我待会来拿,来得及吗?”
      “来得及,大概一小时后就行。”
      “那行。”佚名扣上笔盖,刚想问钱,身侧就挤来一个人,还是那个客人。
      对方半靠在他身侧,本就不怎么直的背弓着,毫不见外地探头看他留下的信息,还吹了声口哨:“呦,‘佚名’,这么潮呢小哥,还给自己起上外号来了。”
      “……”佚名往远离他的位置跨了一步,没搭理对方,“多少钱?”
      “你这也不用洗,就烘干烫一烫的事,这几件算你五块吧。”老板娘乐得他忽视自己不太喜欢的顾客,张嘴还给抹了个零头,“待会记得来拿啊,我这六点关门。”
      付了钱,看出自己不受欢迎的客人也没再搭话,佚名干脆利落地付了钱,扭头去从桶底重新拿出自己的伞,这回两手空空,能轻松撑开。
      在转身合上洗衣店门时,他的目光在店内一扫而过,看到那人还在吧台边靠着,没有表情,眼神没动,直直看向自己。
      未对此做出任何反应,门扉合拢,他迈步离开。
      “佚名”实际上并不是佚名通常会选择使用的名字。
      这个词来自于他的种族,所有佚名族的人都使用着这个词汇,因为他们自出生起便无名无姓,无情无心,别说性别,连生命都算不上有,得需拿走他人的八字名姓,这才能有了人的躯壳身份,等这人命数尽了,便再去找下一个。寻来找去、更来换去地,最终定下的就只能是佚名。
      所有佚名都不介意使用他人名姓,他们阅读他人人生,好似把人类的因果含在口中,细细咀嚼剥离,再用这作为线,将自己与他人缝合在一起,去做他人会做的事,过他人会过的生活,成了他人。
      这并非完全一成不变,虽说大部分佚名都会顺着身体原本的想法活下去,小部分则顺着自己的心意过活,但在时局与规则之下,很多时候人类不过是他们临时辗转的躯壳。他们拿了一个人的躯壳,去寻更符合个人偏好的,捏着一个难以扮演的躯壳,去寻个更好扮演的……这都是常事。
      佚名在其中算得上异类,他也心知自己是异类,偶尔,在刚刚更换了身躯,尚未理清身躯原本之人想法的时候,他会坐在镜子前,看一看那里面表情空白的自己,看一看是否有属于一张白纸的佚名族的自我。
      他是不常彻底扮演躯壳原本的主人,要从那空躯壳中尝试寻找自我,又愿意顺着躯壳原本主人的执念生活,以理解这幅躯壳故事的佚名。
      这也是为什么虽然这幅躯壳身上的麻烦不少,但他仍未打算在对方寿数消亡前更换身躯。
      这幅身躯并不是他主动找的,身躯的主人也没名字,他那时倒在雨巷深处,对方跑来他身边,双手浸在他腹部创口的血液之中,他仰起头,气流挤开喉中涌出的血,问:“你叫什么?”
      男人说:“我没有名字。”
      他又问:“你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男人想了想,报了个时间,二十九年前的梅雨季,傍午。
      佚名于是将他的手按在族谱上,用血画了空框,写了八字,看到一个同样无名无姓之人在雨幕里被抛弃,靠着雨水活到了第二日,被收废品的老人捡走。
      老人将他带到了八岁,在那年的雨幕里啪嗒啪嗒抽着旱烟,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给你名字吗?”
      男孩答:“不知道。”
      老人说:“因为我是打算把你卖掉的。可你太小,瘦骨嶙峋,背上还有这么块胎记,谁要你?没人要你喽。我今日说的,你就全当死前能念叨的东西吧,毕竟能买你的人,估计也不会把你养得更大了。”
      买他的人确实没什么好意图,他在买家的后院里被冷水冲洗干净,随后被剥了全身布料,露出使他被一再抛弃的胎记:那是块从他右肩上往下蔓延的红斑,虽说是斑,但实际上更像疤痕。红色沿着他的背脊一路细细密密地向下分裂、蔓延,几乎覆盖住他背上的全部皮肤,仿佛是一棵树的根在他身上落下,沿着皮肉向下爬。
      买家远远指着他的背,大笑,说:“你这是上辈子作恶多端,被雷劈出的这一片疤,这辈子当然落不得好下场。你死在我手里,那是天定的,你应得的。我倒算是做了善事一桩。”
      买家把男孩养到十五岁,养得不算好,但也三餐俱全,为的就是在十五岁时把他找来,剥下他背上胎记生得更长更深的皮,拿去拍卖会当个噱头——雷击木少有,雷击人难到不是更为罕见?
      少年人平日里吃食是与看门的狗一起的,哪怕会躲在院底偷听主人家孩子的课程,学了些东西,但也没空去懂什么礼义廉耻,早日跟着狗学会了该怎么奔跑,怎么撕咬,于是在半身皮被剥开的那一天,才真正犯下了需要天打雷劈的罪业。
      即使如此,他仍无名无姓,无牵无挂,又一次蜷在雨巷里,吮着地上水洼内的积水,于感染的高烧中反复醒来又昏迷,直到被巷边来扔垃圾的黑诊所发觉,把他捡了回去。
      直至今日,男人成了那家黑诊所的医生。他还是没有名字,人们于是只喊他医生。
      “医生。”阅读全对方的人生,佚名睁开眼,喊他,“你能帮我止血吗?”
      男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他,似乎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身份,但:“你快死了,哪怕血止住了,也活不下去。”
      “我知道,”佚名看了看暗沉的天幕,失血使他的身躯失去温度,但他仍足够冷静,“只要一段时间……一段时间。只要到明天。”
      他说出在所见记忆里,对方于被抛弃与必死之局间,一直溢出胸腔的话:“只要能看到雨停下,就足够了。”
      佚名占据他人人生需要时间,在此之前,他不能够死,他要让这个人保证他能活到替换对方的时候。
      这就是他拿走这个无名无姓男人身躯的全部过程。
      因为对方没有名字,他头一次将“佚名”写作了自己的名字。
      “你不觉得下雨天很麻烦吗?”
      “……你是?”
      “哦哦,忘了换回去,不过也没什么区别,刚用的哪张脸我都忘了,所以说这天气不行。”
      佚名默不作声地往后退一步,他一手还捏着门把,刚迈出门就因搭话而顿住的那步也顺势收回,但没来得及等他关门,原本还在楼道口插着兜的青年就窜到了他面前,将门给用脚给抵住,漫不经心地往门框一靠,咧着嘴角看他:“不对?”
      佚名:“……”
      佚名懒得徒增麻烦:“对。”
      对方自顾自点头,似是对自己相当满意,佚名心说你也没有给我其他答案。
      他本人实际上对增加了工作量的雨季称不上喜爱,但要说有多烦,程度肯定也比不上在出门前被个陌生人堵门。
      堵在门口的青年弓着背,姿态与两小时前他离开的洗衣店内同老板娘争吵的人别无二致,只是此刻那张脸上的五官有了变化,从难以挑出重点的平庸变得年轻俊秀,只是仍与给人的感觉格格不入。痣倒还是那颗痣,点在眼下,同他自己面上左右落着的两颗在差不多的位置。
      两个小时。他抬起手腕,看了眼表面,五点三十二。他是在三点二十左右回到家的,直到翻看的书籍阅读结束,这才卡着点想去拿回衣服,其中也有避开那个客人的想法,但没想到对方径直堵了门。
      ……现在的人都这么闲吗?佚名忍不住想,又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有,”对方还真敢说,“这事吧,是这样的,我昨晚在这把儿撞着个人,我那衣服就是这么脏的。”
      佚名骤然抬眼,看向青年的脸,那还是张陌生的脸,甚至因着对方先前的话,难以确认是否又是一张会被本人忘记的脸,但要说对上昨晚、撞上、血这三个词的话——
      青年往他屋里瞄了眼,说:“作为弄脏我衣服的人,总该道个歉,让我进去坐会吧,小哥?”
      沉默了一会,佚名松开门把,看人反客为主地进了门就往他沙发上一坐,摸起了茶几上的水果,还摆弄了下他刚看完的书,约摸是对题材不满意,又扔去一边。
      他没一样走回屋子,仍立在门口,看着对方站起来,在他客厅里转完一圈,似乎是欣赏完了地朝他招手时才问:“你想做什么?”
      “那可多了去了——唉,别怕呀,小哥,你看看我,”他指指自己的脸,“我这么年轻,哪能对得过你?不过是暂时找个避雨点,顺带聊聊天罢了。”
      “你这么年轻,”佚名重复,冷笑,“这么年轻,就记不得自己的脸了?”
      “欸——”
      “我先去拿衣服。”
      “……啊?”
      “我先去拿衣服,反正以你的本事,本来就可以随便进来。马上就要六点了,我得先去拿衣服。房子里的东西……你想动就动吧。”
      他说完,也没看沙发上尚未完全露出愤怒表情就愣住的人,更没打算关门,顶着楼道内各家各户开始做饭的油烟气向楼下走,去拿昨晚同样被血浸透,却自己洗干净,只需烘干的衣物。
      洗衣店傍晚守店的并非老板娘,而是个年轻人,佚名在桌上找到登记本,翻到自己写那面,发现同页还有条歪歪扭扭,仿佛不习惯用签字笔写字的登记信息。
      那人的名字就落在他整整齐齐的“佚名”下,也是两个字,却平白比他名字占的位置多了两倍,写的是:子车。
      青年的自称就是子车。
      更准确地说,在佚名拿完衣服,终于坐下与他对话时,他的原话是:“你要是不想死,那还是别知道我的名字为好,哦,也不对,聊天的时候还是得有个叫法,你叫我子车先生吧。”
      佚名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果然想杀我。
      第二反应是:这人说话还当真是擅长自我矛盾。
      他眼下的身体已到了二十九岁,多年颠沛流离下相貌并不算年轻,本身的样子要更苦些,只是佚名占了他的身,那点灵魂里溢出的苦就成了冷。而对面坐着的人顶着张最多二十出头的脸,端着从他屋子里挖出来的食物,往嘴里塞的样子活像个十来岁没吃饱饭的街溜子,二十分钟前自诩比他年轻,眼下就摆着谱要人喊他子车先生。
      “那么,子车,”佚名略过那称呼里的二字,当自己没看到对面把他冰箱里晚上准备吃的食物也给吃了,“你想和我聊什么。”
      “聊那个杀人鬼,”怎么看都比杀人鬼危险的青年举起手指,“你昨天晚上遇到他了吧?”
      雨夜素来是个杀人的好时点,雨水会冲刷去尸体上残存的证据,夜幕会覆盖来往行人的踪迹,若案发的第一现场少有行人经过,在人们不喜出门的潮湿天气里,尸体被发现甚至都需要过上些时日。
      梅雨季已延续了半个多月,杀人案件则连续发生了近七起,没一个目击者,也没一个还能喘气的受害者,警力把几个案发长巷封了一次又一次,但每次都不到两日就又把封条拆下。
      没什么办法的。佚名想。他此刻身为一个并无名字的黑医,仍能住在这里,已经证实了这块算是个三不管区域。连出租房屋都压根不用证件的地方,哪怕死了人,又该怎么查死者身份与可能的嫌疑人?
      白日还好,人们尚且能保持寻常生活,一件浸了血的衣服都能吵上十分钟,可一到晚上,这片地方里做什么的都能于阴影中看见。
      雨夜杀人鬼在官方因死者压根没有社会身份而模糊不清,在居民口中则像个恐怖怪谈,充当止小儿夜啼的效用。偶尔有人在他的诊所里缝好了伤,就会挠挠脸,用传递秘密的口吻和他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讯息,提醒他工作结束后小心,以抵消些药费。
      佚名倒也确实是小心的,只是身体主人的工作他是能靠着记忆接手,不过要说有多熟练,那也不至于。
      技巧到底是得凭借实践掌握,他本身偏向文职,选择的身份多半也是如此,眼下虽不至于对血肉残肢有什么反应,但要上手去缝合连接,到底还是有几分难度。于是工作的时间不得不拉长了些,半夜带着那些来不及在诊室清洗的血迹,穿过回程的深巷时,全凭着医生这一身份来减少麻烦。
      子车显然是外来人。
      倒不是说他身上的氛围和这片混乱的区域有什么不合,恰恰相反,佚名觉得他哪怕穿着身上这套裁切新潮的衬衫长衣,戴着不同人的脸,只要在夜间往街口的霓虹灯下一靠,就绝不会有人怀疑他不是个杀人越货的。正因如此,这人既然没在原主二十九年的记忆中出现,那么只能说他绝没来过这里。
      这点在某种意义上反使佚名能说出口的内容多了些:倘若这是个本地人,他不能坐实他见过雨夜杀人鬼,让自己卷入麻烦中。
      但外来人,一个并非官方,看样子不是出于好奇就是出于什么利益而来的外来人……
      “我可以告诉你我昨晚遇到了什么,”佚名开口,“但你需要告诉我,为什么你要知道这些。”
      子车提了提自己的衣领:“一套衣服的钱还不够?”
      “不够。”
      对方叹了口气:“最烦你们这种追根问底的家伙,要不是为了补贴……唉、行呗,我想想啊,那玩意叫什么来着——哦,杂志社实地访查。这都叫起鬼来了,哪儿不能当个新闻?”
      “杀人鬼,”佚名替他纠正,“不是真鬼。”
      “没差。这理由也出来了,该你说了。”
      “那是官方理由,”佚名没把“你刚想出来的”这个形容一起说出来,他确实有追根究底的倾向,但不至于在明知对面想杀了自己的时候增加点理由,虽说他在去拿衣服时做了更换身体的准备,可没拿到答案便平白死一回,那到底是不舒服的,“你的呢?”
      子车吃东西的动作顿在那,盯着他,面无表情了好一阵,接着笑。
      那个笑带着种与对方表露出性情全然不符的清爽,仿佛是伸手抹去雨季夜里沾满了水雾的玻璃面,看清了窗外映入模糊光晕的月亮。佚名看着他笑,先前一直隐隐感到的熟悉终于如那被擦拭去水雾的窗户一样清晰起来,只是外头发着光的不是月亮,而是路灯。
      他想起眼前这人用的脸是谁了,是那个买家的孩子,那个在十九岁被连着整栋屋子的人一起烧死,死前在院子里教过买来奴仆写字的少年。
      “我呢,”戴着死去少年相貌的存在说,“是听说这里半个来月死了一打卖人的,想来看看这类人的因果怎么落在身上,好早点做个打算。”
      “……你也是做那个的?”
      “那哪能啊?哥早顺应时代啥坏事也不干了。有个编制,能混口饭吃,不就好了吗?”
      佚名看着他,也不问对方觉没觉得自己这谎撒得半点不认真,毕竟子车就差往脸上写我懒得为敷衍你认真撒谎。他只看着对方的表情,觉得关于原因的话至少也有六分真,再多的他辨明不了也没想辨明。
      要是他能彻底辨明一个撒谎成性的人的想法,那他何必还要对着镜面寻找自我的组成呢?
      “好,”他说,“我告诉你:我确实看见雨夜杀人鬼了。”
      “你怎么还活着?”
      “你不是说了吗?死者只有涉足人□贩卖的人。何况,”佚名指了指自己的腹部,“你撞到了我,被我身上的血染了半身,我都没死在那一撞上,为什么不能活?”
      “不客气。”子车也不在意他话里的刺,“那说说呗,你看到啥了?”
      “我看到他在杀人,”佚名顶着对面“别说废话”的眼神慢吞吞地开口,“用一把剔骨刀,穿着雨衣,在雨里把那个干倒卖的人的肚子给开了,把肠子往外掏。”
      子车没忍住把脸上写的话给说了出来:“别说废话,我还要知道那点杀人法子吗?”
      佚名看他一眼,说行:“我看到他是男的,比你高,脸用布蒙住了。”
      “……”子车等了会,“就没了?”
      “没了。我肚子上都中了一刀,哪里有空观察杀人鬼的细节?”
      “他没和你说什么?”
      “他没必要和我说什么。”佚名顿了顿,看向对面把盘子吃空了的人,“但我昨晚一直在想,杀人鬼应该知道他那一刀杀不了我。如果他确实是只杀涉及罪业的人还好说,毕竟也没调查说死者里有没有无罪的目击者,但如果他只是把这当做戏耍……”
      轻易读出他话里的意思,子车愣了愣,随后又扯了个笑,这回的表情大概就是他自己的,咧着嘴,露出了整齐而森白的牙齿,全是血腥气,没留一点人能呼吸的空间。
      佚名一字一顿地把遮羞布给扯开:“那样的话,子车先生,你是来杀我的雨夜杀人鬼吗?”
      有时候人不该把话说得太尖利。
      不该。
      佚名把雨衣的帽檐拉得更下了些,致力于将自己的脸埋进阴影中,这法子有点用,但用处又不大,毕竟他面上戴了副能把大半张脸都盖住的红色墨镜,镜片颜色若放到白日倒是浅,但在夜晚便能让路人看不清他的大半张脸。
      对,夜晚,墨镜。
      哪怕上半张脸被墨镜盖了个严实,下半张脸被拉高的领口遮住,且防雨服用的料子是白的,在凌晨一点的夜幕里像个路人不敢多看的鬼,不论从什么角度都没人能认得出他,但佚名仍觉得自己像被丢在了聚光灯下,不得不立在雨巷里演场被人看着的戏。
      把他拽出来的子车没撑伞,外套的布料倒也是防雨的,不过只到肘,露出的双手缠着黄布带,活像怕别人认不出他没受伤,在雨幕里走得潇洒恣意,只差举个指示牌,方便杀人鬼找上门。
      他面上也罩了副墨镜,镜片是浅黄色的,此刻浅色同样被夜幕加深,但比红色还是能看得清些,佚名看过去,能看到其下摒弃了那张记忆中中色彩,画着红色符文,终于算是契合了对方本身气质的脸。
      墨镜是子车抽了两张他桌上的纸变出来的,说是为了保护真容。他换这张脸时显得老大不情愿,重复了数次换脸有多难,佚名面无表情看他,说是吗,我看你拿这张十四年前就死了的人的脸很是轻松。子车于是又仿着脸原本主人的笑:“你记得啊,我看你开门的时候半点不惊讶,还以为你不是本人呢。”
      “没,”佚名实话实说,“我只是忘了。”
      原本那个无名无姓的人大概是不会像他一样忘记那些脸,莫说午夜梦回,恐怕一闭眼都是那些记忆。可佚名哪怕拿了记忆,也并非本人,没有那么深的执念,若非有必要,他甚至不会专门去装得面面俱到。
      还活着的、因果相关的人,要是在他面前,他是能轻易抓起相连信息;死去了,因果已了的人,他要想就得费些力气。
      子车耸了耸肩,也不在意,继续和他掰扯,话头从变张新脸有多难到你再叨叨我就送你去见菩萨,最终还是在他的坚持下抬手一抹,换了张同先前那少年人年岁差不多的脸。
      这回的脸适合笑,但笑起来却满是下一刻就能带出血的锐气,哪怕长发落在背上能算是给他柔和上一两分,见到他笑容时于背脊间蔓延而上的寒意也没少多少。子车点着面上的符文,说:“这可就是我自己的脸了,哥,别缠了,你好好看着——要是记住了这张脸,半夜就睁着只眼睡吧。”
      佚名不为所动:“你今晚来杀我?”
      “怎么可能?我今晚带你去找那杀人鬼,哪用得着我出手啊?”
      佚名:“哈哈。对。”
      他倒也不是没想过直接甩了人跑,但一来是直觉这人甩不开,二来是他替换身体的准备还没解,但凡真出了意外也能即时离开,没必要再折腾一出,于是不得不在这降着雨的深夜出来,充当子车对雨夜杀人鬼用的指示牌。
      “昨晚就是在这吧?”
      佚名看他指着自己昨晚带着伤匆忙回家,却正撞上这人的转角,点了点头:“案发的地方要更里面一些,是……”
      “在巷尾”三个字尚未出口,转角突然冲出个穿着黑色雨披的人,子车在一边“哇”了声,语调里满是“还真灵啊”的感慨。佚名一口气卡在喉咙口,险险向后闪避,躲开了那个人朝他挥来的一刀。
      “我看到你了,”握着刀的男人说,他虽穿了雨披,可面上全是被水浸湿的痕迹,面庞在远处路灯的光线下反着非人的苍白,“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
      “哦!”子车一拍手,“目击者啊!”
      “不是,你、能不能,”佚名边继续躲着攻击,边按住腹部因动作隐隐作痛的刀伤,断断续续地喊,“帮帮忙啊?”
      子车悠哉悠哉地点头:“行啊,但你这下知道那什么劳子的杀人鬼不是我了吧?”
      “知道行了吧!”
      “你们是一伙的,”杀人鬼停住脚步,看向他们,“你们找上了我……你们要害我,为什么?都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还要找我?”
      “是他要找你,”佚名纠正,“我今晚本来不打算出门的。”
      “嘿——”
      “你!”杀人鬼朝正要开口的子车扑了上去,“为什么,为什么你——”
      铛。
      嘭。
      一声金属落地,一声人体着地。
      “别打扰你爷爷说话行不行?”子车问,“都是个能杀人的了,半夜在这嚷嚷什么呢。”
      佚名在墨镜下慢慢地眨了眨眼,两秒不到的功夫,子车便从被刀对准成了一脚踩着被从杀人鬼手里击飞的刀,一脚踩着被他踹翻的人的样子,弓着腰朝他脚下的人问话:“问你呢,行不行?”
      刚刚还握着刀攻击他人的杀人鬼比谁都茫然于眼前的情况,他大概在雨里待了太久,雨衣里外都是湿的,子车不太耐烦又踩了踩的脚甚至在塑料布上滑了下,直接踩出声伴着骨骼碎裂的哀嚎。
      “就当你是在说行了哈。”子车重新抬起头,背倒是没抬多少,“你小子不厚道啊,怎么就把火引我身上了呢?”
      佚名反问:“那不然呢,我今晚出来不是因为你?”
      “那当然不是,你今晚出来是为了杀了给你一刀的杀人鬼,”子车又往下踩了脚,把听到他话下意识又挣扎着想说话的男人给踩趴下,另只脚脚腕一转,将被击落在地的刀给挑了起来,一手接住,在指间转了转,嗤笑,“这种业余的刀也敢拿出来杀人,这年头动起手来还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来,过来,接着,拿这东西把他杀了。这样你就是那什么……正防啥的?嗐,说他是中了几刀自杀的不就完了。”
      被迫又是走近危险又是握了刀的佚名看着地上忙着吐血,连话都说不出一句的杀人鬼,真情实感地困惑起来:“……这就是你实地访查的方法?”
      “不啊。”
      佚名松了口气。
      “这就是我拿来让你同流合污的法子。”
      佚名的喉咙里又卡了口气。
      子车显然看得乐呵,他漫不经心地站着,拿一只脚踩稳一个成年人对他而言似乎无比轻松,男人挣扎得四肢都在地上踢蹬也没能让他身体晃上一晃。
      他用手指依次指指他们三个,手指方向最终落在佚名身上:“你看啊,哥,”他这会喊的哥似乎是比洗衣店时跟着老板娘喊的小哥,以及在房子里不耐烦变脸时讽刺事多的那一声哥都要真诚,配着那张画着符文,自称真颜的约摸二十岁的脸,是奔着骗过所有人而去的,但偏偏话语从头到尾都滴着戏谑的意思,只差在真诚上贴百来张这人嘴里只会骗人的条子,“这杀人的活计多吓人啊。你要是不杀,我就只能当你是想杀了我了。”
      他问:“你不是想杀我吧?你要是想杀我,我就得把你也给杀了,那多费劲啊。给我发工资的人还说,我要在这杀人实在不好处理,我可不想被他克扣东西。但我这人吧,又讲究一个斩草除根,你说呢?”
      佚名握着刀,往他被墨镜覆着的面上看了看,又往地上看了看。子车在笑,地上的男人已经没力气挣扎,也看着他,面容清晰可见,满是惊恐,是张在记忆里看到过的脸,也是昨晚离开那个巷子的人的脸。
      这怎么会是在半个月内杀死了近十人的杀人鬼的脸呢?他想,蹲下来,将男人的脸从地上捧起。他在出门前戴了皮质手套,雨水此刻从他白色防雨外套的袖口滚落下来,滴滴答答的落在他指尖,再滴下去,在红色镜片覆盖的视野里像从他身上涌出的血。
      缓慢地、平稳地,他将刀送进男人的喉咙里。
      血液带着雨水无法拥有的热度从刃口涌出,淌了他满手,滴在地上,可他在雨里拈一拈手指,又是半点血没沾上。
      没拔出刀,确认男人必死无疑后佚名抬起眼,正看见子车不知何时捏着挂在脖颈上的一枚铜钱,穿过孔眼看着正逐渐没了呼吸的男人,他看得面无表情,颇为认真。
      于是佚名站起身,后退一步,没再动。就那么等着子车穿过铜钱看完了被割开喉管男人堪称安静死亡的全过程,然后松开手,让那枚铜钱落回胸口,重新面向了他。
      子车问:“你还真不打算杀我啊,刚刚那么好的机会。”
      佚名回:“你不是知道吗?雨夜杀人鬼只杀相关者。”
      “目击者不算?”
      “杀不了的目击者不算。”
      “哈,”子车摇头,“真松散,你迟早得死在目击者手上。”
      佚名想:你怎么知道他没有?
      大半个月前,南方梅雨季刚刚开始的时候,佚名倒在雨巷深处,男人跑来他身边,双手浸在他腹部创口的血液之中,他仰起头,气流挤开喉中涌出的血,问:“你叫什么?”
      因他目击到了杀人现场,给他造成了致命伤势,并追赶至此的男人说:“我没有名字。”
      大抵是将他的行为当作了死前最后的挣扎,且是第一次杀死与自己报复无关的人,雨夜杀人鬼回答了他的所有问题,放任了佚名在纸页上的书写。而佚名望向这个人二十九年的记忆,看着这个人在黑诊所内杀了想要挖取他器官的人,成为了黑医,依照记忆,在这片雨巷中一个一个找到拾荒的老人,经手他的贩卖者,与买家相关的恶徒,一个一个杀死了他们。
      在那段记忆的最后,是他眼下这幅濒死的身躯误入了雨巷,被追赶至此刻,而杀人鬼怀揣着对无关之人浅薄的遗憾,走向下一个死去的人。
      佚名睁开了眼睛,对对方说:“医生。”
      记忆永远是知晓该如何操纵他人最好的信息来源。
      雨夜杀人鬼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遮住了脸却仍被认出是医生,但他更无法拒绝一句过去自己会说的话,何况佚名确实必死无疑,他确实为他止血,让他能够等待死亡,等待不可能到来的雨停——却不想这世上竟有存在是靠着名姓与八字占去他人身躯,夺取他人人生的。
      佚名哪怕在佚名族内也算得上怪异,因此,即使这幅躯壳身上的麻烦不少,他仍未打算在对方寿数消亡前更换身躯。
      他在雨夜杀人。
      被报复者见到的雨夜杀人鬼并没有变,仍是白色的防雨衣,看不清的面庞,只是杀人鬼的刀更平稳也更冷静,缺乏情感,并无憎恨,像医生到了夜间还得多加的一份工。
      佚名并不畏惧杀人,他对此并不厌恶,也不喜爱。他们这一族要有自我认识就得从吞噬去他人的一条命开始,要更换身体也是这么做。他人的性命于他们而言就像不同的书,他们可以偏爱某类题材,可不会认为书能与自己在同一道线上。
      人命于佚名而言是资源,是过渡,是材料。
      他并不介意延续身体主人的执念,去解开那些伴随自己占据而消散的因果。
      那些血从人体中溅出来,只能落在防水的面料上,被梅雨季的雨水一滴便冲刷干净,没留半点脏污,好比死者缠在佚名身上的因果线,勒紧了想束上肉身,却还是被掐断、散开,留不下半点痕迹。
      雨夜杀人鬼撞上子车的那晚面对的人是练家子,死了,却还是给他造成了不小的伤。他掐着对方的脖子砸在墙上,听到声响,回头,看到一个面色苍白的男人慌不择路地逃跑,那面容和身躯记忆中经手过的人相同,但他自己的血已经从体内溢出,暗红色的棉质布料贴在他的腹部,汲满了血。
      他没去追,摇摇晃晃地穿过巷子,于无声的拐角正撞上子车的身体,染了对方一身血。
      现在在场的还是昨晚的三个人,其中之一也如昨晚他去杀的人一样没了呼吸,子车看着他,好奇:“你怎么知道我看出来是你了?我刚找上门的时候你还想忽悠我呢。”
      “你说‘目击者’。”佚名回答,“你是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才意识到我就是雨夜杀人鬼的吧,所以你说他是‘目击者’,而不是和之前一样,认为我才是那个目击者。”
      “确实,”子车似真似假地叹了口气,又踢了脚地上的尸体,“你要还想演,我也演不下去,这人实在让人看不下眼,这么副担惊受怕到快疯了的样子,哪儿能杀人呢,还连续杀,呸,没劲。还是你更合我的口味。”
      佚名想了两秒,没法觉得这是句该说谢谢的夸赞,于是全当自己没听到,他摊开手,示意自己没有武器,问:“现在你知道雨夜杀人鬼是谁了,你要怎么做?”
      “要按主编的意思,好像是说杀人鬼杀人的手法有点问题,但你确实是个人,不是邪祟——唉,全当他的念头白想了呗。”子车耸肩,佚名心说他竟真的没在目的上撒谎,“我看他是想找点什么不是人的东西,但我都找着正主了,也看到了现在死了的因果是怎么抓人,还没杀人,加班费怎么算也能拿足。你要问我还想做什么……欸,这人到也算是我给你扫了个尾吧,你不得感谢我?”
      佚名盯着地上的尸体看了几秒,终于用实力差距说服自己不说他本就能杀死这个介于仇敌位置的目击者,哪怕短时间内没法清理,他的遮掩也无法让别人找到自己,子车的行为只给他带来整日的烦扰与勉强的收益。
      他深呼吸了一次:“你想要什么?”
      “啊、嗯……”子车摸着下巴,上下打量他一会,“你这也没啥可用的啊。这样吧,算个人情,等你杀完了你的仇人,就给我说一声,我来看看你死后的下场会怎么样。”
      “是吗,”佚名懒得摆出表情,“那我该怎么通知你?”
      子车报出串数字,佚名愣了下,随后在对方不太耐烦的表情下重复了遍,在这个年头,能用上移动手机的人大多非富即贵,数字的位数却确实并非座机。
      怪不得能招来这样个人来实地访查。佚名了然。原来是钱多。
      “你打算什么时候解决?别到时候我这都发新手机了,你还在那慢吞吞地杀人。”
      “……你知道千年虫吗?”
      “什么虫?”
      “千年虫。”佚名解释,“两年前被意识到的一场程序故障。但在无限接近第二个千禧年的现在,故障才真正爆发,千年虫吞吃着不再于现实存在的一切——在这座雨巷里,每天都会有无数的人说,1999年12月31日,便是千年虫吞吃去千禧年的日子。”
      “也就是你打算那时候做完?”子车简单粗暴地归纳,“因为那什么千年虫世界末日的流言?嗤,这种传言年年都有,但凡出来一个就能让人上头,好像世界末日还真是那么简单的东西。不过也好,半年时间倒也不算慢,我记着了。”
      凌晨三点,天幕未明,他们两人站在一具尸体边的对话总算截止,子车将墨镜往头上一抬,露出的脸又换了个相貌,半点看不出先前说的难在哪,他伸了个懒腰,把脚上的血往地上蹭了蹭:“你最好还是祈愿能早点死,和你子车哥我后会无期吧。”
      佚名认真地点头,秉持着愿望不说出来更容易实现的心没开口,子车环顾一圈,挑了个方向走,佚名站在原地,看他的身影融在雨夜,直到雨落得更大了也没人回来,只远处突然响起了阵足够扰民的发动机轰鸣声,接着是轮胎与地面摩擦着的噪声,其分贝像十台拖拉机横穿过街。
      没有人来,也没有人看着他,佚名终于能彻底呼出一口气,他抬起手,接住雨点,雨水沿着他手掌外的皮革滑落,子车给他的那副红色墨镜不知何时变回了纸,落在地上,他指间的雨水清澈透明,不染半点红色。
      梅雨季还没结束。
      佚名点燃族谱上记着另个八字的纸页,此刻的身份无需舍弃。
      1999年12月31日,23:59:00。
      雨夜杀人鬼拨通了一则电话。
      在淹没了整片雨巷的雨声中,电话响了五声才被接通,那头的声音同样嘈杂,但比起雨,噪音更像是其持有者在与人群混战间接起了电话,说话人的声音极其不耐烦:“哪个孙子来给你爷爷打招呼来了?”
      “子车先生,”佚名装腔作势地念,念完了自己都觉得肉麻,这声音也让对面一愣,显然是一时之间想不起他是谁,佚名也不自我介绍,他的时间不多,血在往身体周边的水洼里流,搜寻他的人的脚步声像雨一样密集,他只是对着电话继续说话,半点不怕声音暴露自己的所在地,“千禧年就要到了。”
      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捏着佚名族的族谱,雨夜杀人鬼染满了血的白色防雨衣同刀被随手扔在一边,因果已了,他靠在墙上,等待1999年最后一日的最后一分钟结束,在此期间给找到了佚名的人拨通一个电话。
      “你看不到我的死了,”他对子车说,“你会看到千年虫吗?”
      1999年12月31日,23:59:59。
      电话那头的回话随手指的松开而消散,佚名闭上眼睛,在他因失血而模糊的视野里,最后能看到的只有那页他下一秒便将替换而去身躯的名字。
      离宇亭。
      2000年01月01日,00:00:00。
      千禧年到来了。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头七/主车主]千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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