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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吧里的同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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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懂过她。一直到最后都没有懂。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一间小酒吧里。
她很安静地蜷缩在转角的位置上。鲜红的大衣下,露出雪白的小腿。
她那张素净得突兀的脸,搁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那一瞬间,我以为她是幽灵。
不属于这里的幽灵。不属于世间的幽灵。
有人来,有人去,她却只是坐在那里,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看着。
我听到有人问她要不要酒,她笑着摇头。
点亮烟的时候,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只是一眼。
没有人会去酒吧找同住人的。静常笑我。笑在那一夜把她带回家的我。
静不会懂。我没有把她当成同住人。
从来都没有。
我只是不能让她一个人留在那里。
我怕她不知道怎么离开。
那一晚,她顺从地跟我回家,顺从地睡觉。顺从得像一个孩子。
鲜红的大衣里面,是雪白的衬衫和苏格兰百折裙。
没有其他。
她像从家里逃出来的孩子,什么都没有。
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钱。
一无所有得——让我无法放手。
迎接我回家的,总是她的血。
她的手腕上,伤口永远不会好。
每天,都可以看到她蹲在地上擦地板上的血。
她腕里的血。
她的血。
我不懂她。从来都不会懂。
我懂的,只是怀里这具身子是暖的。她是活着的。
我不懂的,不需要懂。
只要她还活着,就好了。
大多数时候,她是安静的。
安静地看片,安静地喝水。
我做饭,她就乖乖地吃。在我抚过她的发时,抬头对我笑。
她的笑像是灯光打出来的幻象,美丽得近乎透明。
我买了很多苏格兰格子布给她。
因为她,我才知道苏格兰格子有很多种式样。不仅仅是我知道的那种红格子。
她不喜欢服饰,只喜欢这些布。
她用它们把自己层层包裹起来,坐在地上。
像一个布堆里的娃娃。
一个易碎的,瓷娃娃。
她是个谜,一个我不会懂的谜。
一直到最后,我都没有懂。
作者有话要说: 嗯…………肯定是个小坑。我惯常的短句方式。
写的原因是王家卫的《春光乍泄》。
以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