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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天又开始下雨了,在这种闷热的天气里很容易让人胡思乱想,比如说家里还剩下的方便面和那张仍旧在CD架上未听的牒。
      在这种下雨天,她总喜欢撑那把白色的伞,走在人群中,享受着那种特别的感觉。
      曾经她养过一只猫,她给它取名叫钟头,她很喜欢那只猫,因为它很胖。一次她带钟头去溜公园,结果它跑了,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以后她就改名叫它叛徒,一切叛徒的东西她都没留下,并把房子从头到外洗了遍,直到找不到一根它的毛。也从那天起,她开始敌视一切的猫,猫也很自觉,见到她就跑了。
      但她,却爱上了一个像猫的男人。
      那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下雨天,也是段平凡得褪了色的邂逅。
      那次的碰见而国,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是她的。无意的一次回头,她发现了那双眼睛,那是双不大的眼睛,但却带着丝贼贼的危殆,活像了她的钟头,不同的是它很胖,而他却瘦。
      有言论说,喜欢白色的女人,往往眼疾手快却又善于消耗耐力,在看到他眼睛的下一秒,她就瞥见了他挎包上的理工证,并用她的远视眼以及水泥脑袋记下了上面的一切,甚至是条形码,这是她这一辈子为自己的头最骄傲的一件事了。
      她用了所有的途径查清了他已有的资料,是个棘手的仙人掌,在她眼里却是颗香喷喷的芋头,人的好胜心和虚荣感说的就是这个了。
      她用最老土却有效的方式-情书-递出了她的爱意,对方也是意料之中的毫无反应,而她却因此更兴致盎然,每天不厌其烦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也在他忍无可忍快要爆发的时候乖乖的离开,更绝的是,她还用了音乐。
      以往电视里的泡沫剧中不是会出现一男生为求得心仪女子的芳心,跑到她们家下面大弹吉他,一展歌喉的吗。
      吉他?她不会;唱歌?她怕残害祖国花朵,于是她拿出了那把她N年没用的小提琴,准备让楼上的男孩看下来。
      曲子?自始至终只有一首,《躲猫猫》,想也知道不是她不想换,而是她不会。
      所谓,只要工夫深,铁杵也能磨成绣花针。
      终于在那个雨夜,她等来了那个男人,等来了她的爱情。
      附赠的还有一场感冒。
      而他也发现他习惯了她的出现频率,习惯了她的嬉皮笑脸,连想她也变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在那场雨里,他明白了心痛的味道。
      爱情是女人的良药,那场感冒当然也知识小CASE了。
      之后,她在他身边的位置从他的身后改到了他的右边,并占有他的一只手臂,她每天都会挽着他,散步,光洁,游乐园。
      “以后叫你钟头好不好?”她亲昵地在他的一侧,撒娇地对他说。
      “不要。”被她那么叫,他宁愿不出门。
      “钟头,我肚子饿了,去吃东西吧。”她无理头地冒出这么一句,也不管他的不同意。
      而他总是皱着眉头看者她,却顺着她的无理要求。他明白她不会因为他的一句“不”而改变注意,他喜欢那种独断,这种专横会让他有她爱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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