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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东风护小草 ...
他的脾气太差,平时总是在开火,尤其是喝多了的时候,而他又是个完全不肯控制的酒鬼。小子待在身边吃了不少枪子,平时连话都插不上几句,也不敢过度开口,生怕他又发脾气。
他总是默默的给他干着堆到看不见下个星期,也看不见日光的活,就像一把待在屋子里的自动扫帚,也不会说话,就负责每天的清洁。
这孩子有一本日记,那上面写了一些他的心情。他说,他怕他生气,很怕很怕,但不是因为他自己不肯吃疼,而是担心他一直这样动怒会伤了身体。
他的身体已经很差了。
他还说,他从小挨了不少老人的打骂,被一招绝世武功——竹子骟肉炼到如今,变得皮糙肉厚不要脸,身体硬朗得堪比金刚孙悟空,早就习惯了被虐待。
那对于他来说就是在身体上无痛刺青,这刺青还能洗干净,多厉害!别人羡慕不来咧!
反而是他,他的救命恩人,他才是最脆弱,最让人放心不下的,就是个三十多岁的大孩子。睡觉的时候都不知道盖被子,平时乱喝酒也不好好吃饭,跟姥爷活着的时候一个德性。
需要照顾!
日记他没勇气看完,看到这一段的那个时候,他差点没控制住颤抖的手,差一点让手里的烟灰烫焦了日记本,给这小子留下一朵足够让他自豪的花。
往事落寂,在眼睛里化成淤堆的灰,成为任东未身上千万暗色的其中之一,几乎为死。
灰尘太重的时候,一点阳光是穿不透的,微风掀不动石头屋,无异于螳臂当车,甚至不比胳膊拧大腿。
“嘿嘿!”小助理吐了吐舌头,“以前我不高兴的时候,我姥姥就是这么安慰我的。是她老人家能说,她年轻的时候上过学,知道的东西多,嘴厉害,村子里没几个人吵架能赢过她,我这是耳濡目染,学了个皮毛而已。”
说话间,任东未已经又点了一根烟,他弹了弹烟灰,眼睑随着掉落的烟灰一起往下压,想着孩子刚刚那段不俗的言辞,仿佛锦鸡啼鸣,虽然都是一类东西,但是保护动物到底不一样,比普通的鸡要高贵很多。
他觉得,跟在自己身边是不是耽误了这颗好种子呢?
他看了看手里刚被塞过来的节目资料——
小助理还在滔滔不绝,水德星君丢在这个屋子里的玉瓮依然没有记住收:
“我扯远了,不过,这些节目,这又跟那种要饭的事不一样。”小助理说着把剩下的节目资料递了过来,他忙碌的双手并没有因为舌头的卷动而停下。
好的高级机器能够一心二用,这是最基本要素。
“干活是为了吃饭,大家都是这样,而且做节目、接广告,这实在没有什么体面不体面的,能拿到钱也没有跌破法律底线,就都是好样的。”
“社会上的人这么多,钱就那么一点,不够均分,所以能赚到了才有资格说别的,就像农民丰收了才有闲心串门唠嗑。”
“况且,都到了这种原始森林里了,肉干不干净已经不重要了,野兽吃东西才不会在乎是不是第一手,那样就饿死了。蚂蚁都是捡剩下的吃呢,种族照样繁荣,甚至比人还繁荣!”
他看着任东未,虽然语速有些快,还难掩兴奋,但是笑容和声音一直是同轨稳定的,像恒温的取暖器,是冬天里穷苦人的救赎,“现在这种境地,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您应该多想一点快乐的事情,否则会越来越难受。”
“越看不到阳光,才越应该把自己变成阳光。这样,救赎自己的同时,也能够从别人那里获得好名声,这是我自己悟出来的道理!”
小子的话终于收住了,任东未沉默了一会儿,助理没有再插话,他知道大哥消化自己的鼓励需要一些时间,因为他实在沉寂得有些久。
他也知道刚才说得太多了,但这个老毛病他总是改不了。以前的朋友几乎每一个都吐槽他,要么一个月都怎么不见开口,要么一次性说完十年的话,不是乌龟就是布谷。
当然,这夸张了,但其中的诙谐是正确的,符合实际的。
任东未默默攥紧了手里的节目单。
他的眼神在一点一点变得坚毅,其中的淤泥被逐渐清理开来,凭借他自己的心。
人的心态可以杀死自己,也可以拯救自己,心拥有起死人肉白骨的能力。
“麦草,你是怎么想的?”他突然问。
助理愣了一下,但马上他就感觉自己明白了任东未的意思,然后摇了摇头,用一如之前的轻松声音说道:“我没关系啊!发不出来工资也没事,我只要有口吃的就行,毕竟现在我就是在公司里住着,偶尔去大哥的屋子那边对付一晚上,也不需要支付房租和水电什么的,生活压力很小。”
“而且我自己有一点点积蓄,需要外出的话,打车,买包方便面,和在医院挂号,做这些基本的事情是没有问题的。”
在任东未看不到的地方,小助理躲在成堆的资料和书籍还有工具后面,尴尬地用手抹了抹裤腿。
说实话虽然嘴上说无所谓,但他心里没底,因为工资低,加上时不时还给任东未垫付欠债,以及经常接济这个老板倒囧到无言以断的生活,导致他的积蓄并不算多,甚至支撑不起他生一场稍微有些严重的病。
更别提接济年迈的姥姥了。
姥姥病了,一直没有办法看病,她最多还能再活半年。
然而他一点解决的方法也没有,就像热灶台上的蚂蚁,只能任由一颗心胡乱地爬,四处撞冷墙。
人在没有钱的时候,总是像纸人一样单薄,放在有心的东西身上,那就是不安和惶惑。
物质的人类,总是需要物质填充,才不会被完全由物质组成的世界埋没或者排斥,如果不以周遭充足自身,一定会被残酷的世界瓦解,就像树木吸收尸体,就像野兽捕杀最显眼的猎物。
同化并不是堕落,妥协也不叫认输,相反,这些是与原始的生活相博弈的长矛和坚盾,是智慧的号角在吹响,是求生欲在冲锋,是翠色在蔓延。
一点都不丢人。
翠色是地球的保护咒,是母神的赐福。
他,马麦草,连自己都养不活,虽然他总是会拿一些小东西接济上司,但一直以来是任东未在养他,工作室的水电都是这个人在出,他只不过是寄居在他的翅膀底下苟且。
他的作用之一是因为身份不是艺人,也不是公司直属的艺人,算是大东哥的私人“外包”,所以每天都能准时去食堂打饭,还能借着大东哥的“老资历”蹭个脸熟,再问厨师和窗口大姐蹭点人缘,多打一些饭,顺便把大哥的那份也包好带回来。
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大东哥起码不会挨饿。但是他的那间公寓屋子里却什么吃的都没有,饿了只能生生憋着,要么就厚着脸皮出去蹭人家的钱喝酒,借机吃上两口。
大男人是很容易饿的,还是做直播这种体力活儿,再加上大哥靠笑料赚钱,就更耗费体力了。
餐厅的那点草料根本不够吃。
而蹭是躲不了喝酒的,成年人总是时好时坏,时灵时蠢。
所以哥为了吃饭总是喝得醉醺醺,又加上生活压力大,时间一长,他养成了酗酒的坏习惯。
不过,他说,每次从酒场回来,给他这个“小孩”带了新鲜吃食的时候,是他最高兴的时候。
因为他一定会喜笑颜开地迎接他,不管拿到了什么都吃得很香,哪怕食物总是带着浓郁的酒味,有时候还会不小心沾上了烟灰或者是别人的口水。
他不喝酒,自己不愿意,大哥也不愿意。
大哥说,他笑起来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看到了春天,一切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活着似乎就是为了那么一记微笑。
那晚听到大哥这些酒后半梦的呓语,即真言时,他哭得枕头上开了大朵的花,几乎可以种出一片小蘑菇。
大哥把他当成半个儿子在养。
不管外面怎么评价他,只有他自己清晰且坚定的知道,身边这个看似一塌糊涂的成年人其实有一颗善良的心,哪怕这颗心已经被污浊染蚀了大半,也保留了一部分原始的纯洁。
而那份纯洁里装着他。
装着一个完整的他。
这是别人都没有的待遇,包括那个金色头发的床脔。
对别人很糟糕的大哥,一直悉心保护着他,小小的他。
枭雄惜草,无以言华。
鞭挞掩盖不了他的尽责,他或许不是好老板,但却是一个好长辈,一个好大哥,一个好……父亲。
他想守护大哥的纯洁,像真正的大哥,像真正的半个父亲那样。
他想视他作自己的亲大哥,在陌生的世界上,尤其是在它的心脏——陌生的城市当中,难找到一份亲情。
谁说陌生疏缘?人间细心皆真情。
说到吃饭,大哥的钱都被公司拿走了,所以他一直以来是在赊着账养他,这种情况已经一连持续了好几个月。
可以说,准确的来说,他是他家大哥的包袱和累赘。
当然他也逐渐明白了,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支撑着大东哥挺起人样在活下去。
所以,他和大哥的这种牵绊,不敢奢望一直到老死,最起码可以持续半辈子,如果连那也是奢望,最起码可以维系十年、五年、三年……
或者,哪怕再有半年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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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这本是半随笔半网文,主随心,不算纯网络小说,是一本我个人的废话集,属于佛经,慎点! 体量很大,废话多,节奏非常慢,故事情节发展更慢,不适合没耐心的和平时爱看快节奏故事的朋友,建议想看的朋友囤上个几百章再看,不然我的节奏会气死你,另外这个日双更。 这本不适合二十岁以下,三观还不成熟的宝贝看,不然我怕我的一些观点造成误导。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