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抬头望见五百万颗星星 ...

  •   01
      我喜欢执拗地逼问别人这样一个问题------抬起头来仰望星空的时候,你觉得你看到了多少颗星星?
      他们的回复纷繁复杂,有人微笑,说我太可爱天真,有人嘲笑,说“温萄萝你的文艺老毛病又复发了”。这样的回答都无伤大雅,我就只是这样一个表面看起来天真可爱纯良无害骨子里却种了文艺蛊毒的病态女子。
      但我受不了的是那些自作聪明盗用新疆小胡子阿凡提的名言敷衍我的人,他们总是信心十足地对着我浅笑:“天上的星星呀,和你的头发一样多,你有多少根头发,它就有多少颗”。他们大多有一张还看得过去的皮囊,谈吐似乎不凡,把我当作没有看过阿凡提故事的小孩子,于是莫名地盗用得顺理成章。
      我笑,皮笑肉不笑的明显的冷笑。
      我说:“也和你的头发一样多。”
      然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温萄萝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最讨厌的就是拿谎言来骗她的无知之人。
      我的签名写的是“抬头望见五百万颗星星”,那些人,根本就不曾了解过背后文艺的灵魂。
      关心妍唱:是我太过爱你,愿意放生你。
      我对自己说:“等我找到人能回答出这个问题,我就放生叶一舟,离开他,给他自由。”
      到时候,我要和这位找到答案的人,站在豪华游轮的甲板上,我是微胖的罗丝,他是还没发福的小李子,他的双手环在我的腰上,像一条被驯服了的长蛇,遮去我一贯羞耻的小肚腩。我们就这样相依相偎,相亲相爱,抬头就能望见五百万颗星星。

      02
      我常常会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中午,我坐在高中饭堂一楼和一只长满白色茹毛的臭鸭腿较劲,一不小心它就从两根筷子里麻溜地滑了出去,跌落地上,像一根从我大腿上抽出去的肋骨。
      我弯下腰去久久凝视它,好像能从这一坨棕黄色里看出一朵花来。
      旁边坐着一对小情侣,他们目无王法,藐视校规,大逆不道,泯灭人性,坐在阳光里公然显示他们引人妒忌的情侣关系。
      男孩把女孩惹生气了,他不得不一个劲的说好话讲笑话逗她开心。而这位姑娘,始终保持高贵的姿态,不骄不嗔不言不语,这使得她白皙的脸庞愈加冷清。
      她为什么不笑呢?如果是我,如果我在吃饭的时候能有这样一个温顺的男友给我讲笑话哄我开心,我就算笑到被大白米饭噎死了也风流不悔啊!
      所以我就一直都记得那个笑话,那位高高瘦瘦普通话倍儿顺的男生说的笑话。
      他说“从前有个可怜的王子中了巫婆的咒语变成了一只丑陋的青蛙,据说只有公主的吻才能解救他。有一天,公主来到青蛙的池塘边玩,一不小心她的金球掉进了池塘里了,她拿不起来就大哭起来。青蛙跑过来说,美丽的公主,如果我帮你把金球拿出来,你就嫁给我,好吗?公主看着这只丑陋的青蛙想了好久,为了心爱的金球,同意了。青蛙欢快地跳下水去拿了金球上来,而公主却拿到它就跑了,不管后面的青蛙呱呱大喊国王知道这件事后狠狠地批评了公主,她只好哭着回去找青蛙。‘我把金球扔进井里,如果你能把它拿出来给我,我就嫁给你’她说。青蛙开心地点头,跳到井里等待着,公主望着这只可爱的小青蛙笑了,把手中的金球扔下。然后,青蛙王子被砸死了。”
      这个笑话好冷,对吗?所以难怪那位姑娘不笑,她气得立马站了起来跺跺脚,连饭都不吃就走了。
      可是,就算好冷,它也还是一个很好笑的笑话。我就这样大笑起来,不停的笑,掩住嘴巴笑,拍着桌子笑,拍着大腿笑,敲着汤匙笑,到最后眼泪都蹦出来了也还在笑。我好像是被那个男生点中了传说中的笑穴,一击即倒,笑得爬不起来。
      旁边的人也笑了,他们看着这个笑到停不下来的女生,笑:“她是疯了么?疯婆子一样。”
      我擦了擦眼泪,问这个看着我目瞪口呆的男生:“喂,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好笑吗?”
      他皱着眉:“这个笑话根本就一点都不好笑,你不觉得看起来笑成这样的你更加好笑吗?”
      胡说!这个笑话明明就很好笑!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对这个讲笑话的男孩说:“你的这个笑话真的好好笑啊!”
      “叶一舟,你说它是笑话,那我就一定要笑才行嘛!”
      “有病!”他说,然后走了。

      03
      我有病吗?我生病了吗?我是一个已经病入膏肓到不自知的病人了吗?
      没有!我虽然四肢比一般女生发达,但我的大脑也不笨,不然我不可能在万绿丛中一眼就相中了叶一舟这个尤物。
      可是,叶一舟说我有病。这个被我奉若神明的聪颖少年说的每一句话我都铭记心中,将之刻在那棵小小的长满褶皱的心脏上,不可动摇。他说的都对,就算他说太阳绕着地球运行,我也相信四季轮回源自地心说。
      他说我有病,这本来是我极力否认的!可是,既然是他说的,那就有吧,如果说相思病也是绝症的话。
      单相思,也是相思一种嘛!
      四班的温萄萝喜欢一班的叶一舟是全年级都知道的事,观众熟悉到已经连饭后闲谈时也不屑于要拿它作为谈资了。而它之所以还能长久鲜活在大众视野,归功于女主角不屈不饶永不言败,愈挫愈勇坚忍不拔。
      老师们找我到办公室去做思想教育工作,温萄萝呀,要好好用功念书,只有你变得优秀,才有资本去选择那些比不上你的男生。
      我反问,老师,我不嫌弃叶一舟啊,我一点都不觉得他配不上我,就算他断胳膊少腿的,我也还是很喜欢他的啦,你们不用担心,我不会变卦。
      提前进入更年期的女老师生气了,伸出指甲发白的右手食指戳着我的脑门,“你给我滚出去!把校规给我抄三十遍,抄完了才准回教室!”
      我站在办公室外的围栏旁抄校规,下课钟声响起的时候抄到了第二十遍。手酸了停下来休息,抬头便望见楼下上完体育课走回来的叶一舟,和同伴们穿着同样蓝白球服的他在其中熠熠生辉,我能看见运动过后他被汗水打湿的发梢黏黏地贴在小麦色的脖颈上。我趴在凉沁的围栏上,黑色笔尖指向他走动的身影,学着TVB的情节,像希腊神话里举着魔杖公平公正地宣判的女神:“根据校规第三条,学生必须仪容整洁,男生头发不得长过耳朵!叶一舟同学,你的头发超过了耳朵至少一厘米,违反了校规第三条。现在根据校规,本席对你做出裁决,罚你未来必须喜欢温萄萝,娶她为你唯一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保护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判词宣读完毕,他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里,笔尖随着他的移动轨迹停在了校道和教学楼相切的一点上,银色的笔尖闪烁着白色亮光,如彼时我溢满胸腔的快乐。
      他应该抬起头来望望楼上的,那样这位在近视眼肆虐全国的灾情下还能保持视力5.2的少年,一定能看到我朝他笑的真诚模样。
      我把差点就抄断半条胳膊的三十遍校规交给老妇女,笑眯眯的,乐观积极是我除却顽强不屈外又一道闪闪发光的优良品质。
      “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知道老师为什么要罚你抄校规了吗?”她的气消了一点,看起来没有那么狰狞了,这使得她年轻了一点点。
      我回答:“不知道。不过没关系啦,我从里面找到了好几个错别字呢!”
      “校规第十六条!”她暴跳如雷,“你给我背出来!”
      我站着不说话,不是因为我倔强,而是我真的背不出来,我把一片丹心寄存在刚刚叶一舟带走的背影里,腾不出空间来记忆这些枯燥无味的繁琐。
      白色写满我方方正正楷书的纸页甩到地上,散落开来,有“燕山雪花大如席”的错觉。
      “你给我捡起来!大声念出来,校规第十六条是什么!”
      我很听话地捡了起来,没有责怪她这般粗暴地对待我的作业,照着上面大声朗读:“第十六条,学生不得早恋,一旦发现,酌情处理,严重者记大过一次。”
      “不得早恋,看到没有!你再看看你做的这些事,像什么话!全世界都知道你喜欢一班的叶一舟,你这是要怎样!你这摆明了就是违反校规,等着被学校记过!”
      我认真聆听她的谆谆教诲,字字斟酌,待她的气消停了一点后,才开口:“可是老师,我们现在还没有在一起,不能算是恋爱,也就不是早恋,这样的话,我就没有违反校规,也不用记过。”
      她气结,一时之间竟然也找不到适合的词来反驳。可能天生注定我本应去念法律系。
      “还有,老师,喜欢一个人是青春期里不可避免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甚至可以作为人类性别特征的表现之一,是男生女生健康发育的一个重要衡量参考数据。我能够喜欢上叶一舟,是很好的事呀,至少还能说明我发育良好,没有同性倾向嘛!”
      老师坐在座位上,抓着写满校规的纸张的手也慢慢松开了,虽然脸色还是气得红彤彤的,但我猜她也已经被我感动了。
      我退了出去,回到教室,摊开书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人,好让温萄萝这个名字能够和叶一舟相衬。
      但我私心里还是小小的为老师的话美滋滋一番,她居然说我早恋了,对象还刚好是我喜欢的男孩叶一舟哎!这可是莫大的肯定啊!
      早恋!早恋是一个多么美妙的词呀!它可不是一个人就能独立完成的伟大。最美的那一抹,不就在于它只能是属于两个还来不及长大成熟的少年么?

      04
      慢慢的,老师也不再找我去谈话了。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的灵魂已被叶一舟勾走,残存的躯壳听不进规劝,聪明的他们主动放弃。
      他们和同学们一样,不再叫我“萄萝”或“温萄萝”了。他们习惯叫我“四班的温萄萝”、“四班的胖子温萄萝”、“四班那个该死的胖子温萄萝”、“四班那个喜欢叶一舟的死胖子温萄萝”,和“四班那个居然敢喜欢叶一舟的死胖子温萄萝”。
      能被他们用这么多形容词来称呼,我或许该是受宠若惊的。毕竟,只要想起他们每次说起我的时候都必须说得这么详细,我感激他们对我的通读。
      可是,我讨厌这些词语里的一个。
      你可以把污染了四班的污名莫须有地扣在我的身上,我不会喊冤;你可以说我是胖子,该死的胖子,肉长在我的身上便是汇成了一道天然屏障;你可以大肆宣传我喜欢叶一舟,就算这本该是属于少女的粉红色秘密,但它既然是事实,那我便不做狡辩,对于真相,我一直坚守揭开比掩埋更磊落的信条。
      可是,你不该用“居然”这个词!
      “居然”是什么?
      是意外,是本来不该出现不该发生的意外,不在人们的预想之中,才能用“居然”这个词来表达他们的诧异,和不能接受。
      温萄萝不能喜欢叶一舟吗?这位校园王子一般的存在,本来就是女生们爱慕的对象,明里暗里,饭后睡前,他都是你们滋滋乐道的主角,你们分明也是跟我一样,怀着一颗喜欢的心去定位这位少年,可是为什么你们就这么残忍地否定我的一片冰心?
      我,只不过是把你们有心无胆的喜欢,勇敢地剖了出来而已。
      回想,我似乎也没有做过什么,作为还没有真正恋爱过的女孩,无论再怎么欢喜,经历终究还是空白,等着岁月慢慢沉淀才能书写墨迹。我没有点心形蜡烛,没有写情书,没有送礼物,没有娇羞腼腆地站在他跟前说“我叫温萄萝,我们交个朋友吧!”这么造作的话,更没有揪着他的领子居高临下凝视他双眸霸道地告诉他“小样的!爷喜欢你,从了爷吧!”
      我只是站在光荣榜下仰望他朝气蓬勃的笑,在楼梯校道和饭堂里遇见的时候给他真诚的笑容,每次相遇时都一定要让他看到我幸福的模样,以最棒的状态告诉他,我是一个快乐的姑娘,有一半快乐是因为他在我生命中的出现。
      我到底是干了什么,才会让大家觉得这份喜欢是一出恬不知耻的闹剧,才会坚信癞蛤蟆吃不到白天鹅温萄萝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的恶心?
      我不曾主动惊扰叶一舟的生活,被公开的秘密,从来没有经过我的嘴巴。世人太过聪明,嘴巴一张一合,我的心事便被揭下,裸露在你们的眸子之下,任人踩踏。
      我不是跟踪狂,不是性变态。我没有偷藏叶一舟的任何东西,除了他留在我心底里的美好,除了他那本在高二义卖活动里被他们班同学拿出来拍卖掉的“男神数学笔记本”。
      我们有一间共同生活过三年的高中,四月里会举行义卖活动。学生主动拿出自己的私家珍藏作为商品进行义卖,在学校饭堂前的空地上,扮演商人和顾客两种角色,最后赚到的钱拿去做善事,这一直是这间以成绩见长的高中的传统活动之一。
      它能保留下来的一个原因,是最后筹到的收入多少,会作为文明班评比的重要参考标准。
      我还记得那天叶一舟出现在义卖现场已经是傍晚六点三十七分了,这个骤然起风的春日没有了阳光,他的到来却使已经接近尾声的义卖活动又掀起了一个高潮。
      那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少年,站在红棕色的木书桌上,举着一本浅灰色封面的笔记本,迎着暮色大声吆喝:“数学秘籍,年级大神叶一舟的数学笔记本哟,买回去保证你以后每次数学都能像叶一舟那样高分唷!”
      叶一舟站在桌子旁,伸长了手臂想要拿回那本笔记本,几个男生在嬉闹着扯着他不能他得逞。他的脸是带笑的,这说明他并不真的不愿意把它卖出去。
      这个善良的少年呀,是一滴晶莹得阳光都化不开的泪。
      我就在此时冲了过去,高价买下了那本笔记本,在他们写满戏谑与嘲笑的眼神里,在叶一舟尴尬到想要扯下脸皮夺回它扭头就走的不悦里。原本带笑的他脸色沉了下来,是和天幕一样的阴沉,他不是不愿意卖出,作为责任感极强的班长,他知道我掏出的一百四十二块钱对于他们夺取义卖第一名有多大的意义。他,只是不愿意是我收藏了那叠写满他笔迹的废纸。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厌恶我的吧?温萄萝,终于从传闻里破窗而出,以一副饥不择食寒不择衣的姿态来到了他的眼前。
      那些不堪的流言,也是从那一天开始蔓延的吧。
      人的喜好烦厌其实很简单,来来去去不过就是神经的一个冲动,荷尔蒙的一次扩张。叶一舟的厌恶来的那么仓促,在那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灰暗傍晚,在我还只是那个只会耿直地表达纤尘不染的喜欢的女孩那时。
      那本笔记本原本是放在我的书桌里,在某个午休结束回到教室发现它无故在封面上留下了几只黄斑色脚印和被剪碎了好几页后,我就把它打回了家里,锁在装满心事的抽屉里。
      它,后来也成为了叶一舟留给我的唯一实物证据,证明我深深的喜欢过这个粗心到没有在上面写下他的名字的男孩。
      高考时,数学发挥超常,我一点都不惊喜,也没有感激那段时间的刻苦用功。曾经花出去的一百四十二块钱,换回成绩栏上的一百四十二分,这笔买卖无论怎么研读,我似乎都没有输。
      他们不是已经说了么?有了那本笔记本,数学就一定能像叶一舟那样棒了嘛!
      温萄萝不过是一只小小蜗牛,就算爬上了苍穹触摸到了星光,也不过是沾了叶一舟路过的一点运气。
      而这点运气就已经足够我享用的了。

      05
      我们来到了同一座城市,背井离乡,千里求学,在异域他乡里贴上“高中校友”的标签,同样的家乡,让我有了一个能够继续出现在叶一舟面前的理由。
      我不愿把它称为借口,尽管我比谁都更清楚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理由是中性是,无关褒贬,不染感情色彩;而借口是贬义的,是做错了事的人为了推搪才会编造出来的虚伪。即使我知道叶一舟并不太愿意我以此逼迫他不得不与我相见,但我理应保持一点自尊。
      他念了最棒的专业,前程似锦,风光无限。我来到了他所在的学校,以低分掠过的跌宕,去了门槛最低的冷清化学系,一边为还能继续留在他身旁沾沾自喜,一边为我渺茫的未来打算盘。
      一个高考化学只有七十多的姑娘,你指望她能点石成金让铁石开花吗?躺在宿舍小木床上的第一晚,我抱着那本笔记本,心想,或者四年后我应该到化肥厂里去掏大粪。
      这里的人比高中的他们有人情味多了,他们不会再嘲笑我对叶一舟的一片痴情了。可能是因为这里的女孩有很多比高中饭堂里叶一舟用笑话哄的那个女生要漂亮多才,又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男孩有一半要比叶一舟更阳光帅气。在这个男多女少的大学里,曾经的校园王子叶一舟也沦为了平庸,而平平凡凡的温萄萝反而在男儿国化学系里被供养了起来。
      可是,我是一个有始有终有原则的姑娘,孔老夫子说:“既来之,则安之。”我的真心不会变质。
      她们鼓励我要加把劲,一鼓作气。于是我终于鼓足了勇气要去表白,在一个晴空万里天朗气清阳光满溢的秋日,在已经不再是球队主力沦为替补的叶一舟终于上场力挽狂澜也还是输给了我们化学系的傍晚。
      他坐在篮球场中央,疲惫劳累,汗津津的,没有人来给替补的他送水,没有谁还记得他这个不愿认输的男孩。他就像一条蜕皮只蜕到一半就筋疲力尽到要被勒死的小蛇,我握着一支500ml的农夫山泉站到他面前,拧开瓶盖递给他,说:“打得真好,叶一舟!”
      我的身后是还没归家的太阳,它把叶一舟脸颊上滑动的汗珠子照得晶莹。他站起来,眼神是失焦的,不在周围光鲜靓丽的女孩身上,更不在我的身上。他的双腿在抽筋,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像从前高中里那个住在校门口旁小棚屋里的老校警。
      他就这样把握着水的我落在了后面,狼狈地逃离这个喧嚣的战场,萧索的背影像十九世纪末被欺凌侮辱的没落大清。
      她们跟了过来,挽着我的手,推着我的肩膀,说:“萄萝,现在可是叶一舟最需要人关心的时候啦,你快快过去,一定有戏!”
      吱吱喳喳,吵吵闹闹,她们大多已经名花有主,被宠爱的女孩都是骄纵的,才会无论说什么都可以不拐弯抹角,无论做什么都至少还有一个人会默默支持。她们也会说:“温萄萝,你要是真的喜欢他就去追他啊!”,和高中里那些同样骄傲的女孩语出一辙,但我清楚她们没有恶意。
      我跑开了,跑离这个吵杂的地方,拧开了的山泉水掉落,横在地上,一半残存瓶中,一半缓缓流出,蔓延在地,绘出一幅凌乱。
      我听见她们欢呼打气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和天边血红色太阳一般热烈。
      我跑到叶一舟面前,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又飞速跑开了。他的动作并没有因为我的出现而终止,还是蹒跚地拖着他的残腿艰难地往前走。
      很快我就回来了,感谢他不得不慢走的步调,才能让我这个微胖的小球能够赶过来。
      “冰敷一下吧,你抽筋了。”我说,把手中的一袋冰块递给他,是我刚刚跑到宿舍楼下奶茶店里讨来的。
      因为抽筋,他不得不微微弓着腰弯着身子,一米八二的个子低了下来,使得一米六的我终于有了能够和他差不多平视的福利。
      紫色的无袖球衣被微风入侵,后背鼓起一股故意逗留的风,像硬生生嵌进他身体里的一个巨大蜗牛壳,沉重的压迫他失去了灵气。他一言不发,紧抿着凉薄的唇,蹙着淡去了许多的眉,眼珠子里砌满了厌恶,抬起那只同样疲惫的残腿,从我的身旁垮了出去。
      我冲了出去,右手一把揪着他被汗渍弄脏的球衣领子,左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使劲一用力,雷厉风行的一瞬间里,这位过去我只能仰视的男生就败了下来跌坐在地上。他是飞行太久失去了优越的老旧风筝,回归到原本的纸质状态,轻飘飘的,负不起什么重量。
      他恼怒得抬眼瞪我,我无暇顾及他此时的情绪,蹲下来,把冰袋压在了他的腿上,神色专注。
      冰块慢慢融化,细细的水流顺着他的小腿滚下,渗入灰色水泥地里,被积攥了一天的热气蒸发掉,留下一道浅浅的像是透明的灰褐色水印,证明我们曾经以这样亲密的姿态相处过。
      叶一舟静默地坐着,被夕阳拉长的影子是塞上燕脂凝夜紫,我蹲在他身前,躲在树后加油打气的她们是躁动的号角声,我忽而平静的心,飘荡在角声满天秋色里。
      在冰块融化掉一半的时候,他的手伸了过来,扶住了冰袋的另一边。变小了的冰袋承载了三只手的重量,我的手指在不经意间触碰到了他的指尖,他便迅速缩了回去。
      我没有抬头看他,其实他没有必要这么敏感的。我扶着冰袋的手早已慢慢地麻木起来,失去知觉,连冷都感知不到,五指仿佛放大肿胀,变得厚实,筑成一道顽固的城墙,刀枪不入。就算很想很想知道在两指相碰时会有怎样美妙的感觉,现实也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你自己来吧。”我抬起头来朝他笑,他的眸子里我背后的太阳明亮如星,“我还有事,要走了。”
      他乖乖地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扶住了冰袋的一个小角。我松开手,站了起来,转过身,我猜日落应该也会把我的影子拉得又长又瘦,覆在他的身上,挡去他生命里的某一段阳光,烙下了一片暗淡。
      我迎着血红色的太阳走了,它大大的赖在山头边,是一粒适合多种病症的扑尔敏。
      日光晕眩里,我好像听见了叶一舟在说话,说这些年来他为数不多的真心愿意和我说的话。
      他说:“温萄萝,谢谢。”

      06
      她们不解,问:“萄萝,你为什么不表白呀?多么好的时机。”
      “我倒是觉得没有必要表白了,你看萄萝都已经喜欢他这么多年了,他要是真的有点良心都早就应该做点回应。有些话不用再说得太透。”
      说这句话的是我们寝室里唯二的单身姑娘,我想她最明白我的心思。
      有些话,不是都已经付之行动了么?这样的话,那些多余的言辞还有什么用。
      “话说,萄萝你以前又跟他说过你喜欢他吗?不会真的就只是默默守护,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吧?”
      我回答:“当然有!”
      于是,我开始掰着手指数量我和叶一舟说过的话,有多少句。
      一句,两句,三句,四句,五句,两掌十指都不够,难怪我抓不住他。
      “哇!怎么这么少?”只知道我喜欢叶一舟多年而不知个中原委的她们惊讶,转而叹服,“萄萝你好厉害!快说,快说,都有哪几次?”
      寥寥可数的对话,我该是自怜还是庆幸?怜的是事实的惨白无力,一个喜欢了六年的男生,就连和他说多几次话都是奢侈,明恋到众人皆知,可是偏偏他爱装糊涂;幸的是记忆的清晰,因为太少于是更显珍贵,时间地点场景都历历在目,细小到连一个眉梢轻皱都忘不了。
      第一次,是在高一十月的野营,一群人坐在山顶上闲聊,轮流出题说笑话。我是一个笨拙的女孩,油墨量少不善言辞,只好搬出了一个老旧的来自西域属于一个长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的故事。我问,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多少颗。早熟的大家,知识渊博的大家,冷场了。我自以为新奇有趣的小故事,在他们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堪入流,连出口回答一下的资格都没有。在围成一个大圆圈的人群中,造成这种冷场的我是一个被扒光了衣服的小丑,神志不清地扯笑。
      早就注定了的,不是吗?像我这样黯淡无光的姑娘,误打误撞走进你们这群尖子生的闲谈,本来就是一个错误。
      而你就在这个时候走了出来,叶一舟这个名字,总是要和“善解人意、体贴聪慧”这些美好辞藻绑在一起。我猜,后来在大学里平庸了就变得暴躁的你,都是这些道德绑架造成的错。
      你说:“五百万颗,不多不少,天上的星星,有五百万颗。”
      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看到这个数字,可能它只是你为了化解当时凉飕飕的气氛而随口胡说的一个数,可能你生性里对它情有独钟。但你的说话很有威严,在那个你还是校园王子的时候,他们都买你的帐,报以热烈掌声。就这样吧,就算在那晚星空浩瀚的山顶上,你说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他们也会无条件相信你的所有话语。
      因为你是叶一舟,你是聪明绝顶的叶一舟,威风凛凛的叶一舟,正义使者的叶一舟,千人爱万人疼的叶一舟,所向披靡魅力无限的叶一舟。
      我就喜欢这样的叶一舟,这个笑容明净如星光说天上星星有五百万颗的叶一舟。
      第二次,便是在饭堂里,我大声地为你捧场,笑那个青蛙与公主的故事,结果气走了你那时的校花女友。世道真不公平,我喜欢你要被老师罚抄校规,而你毫不避讳地和她在一起却没有人出来说一声“不可以”,明明,你才是那个违反了校规的坏学生,校规第十六条。
      你的小女友叫什么名字?花花,还是静静?我没有打听,这些与我无关的小事,及不上你说的一个笑话重要。她是什么时候离开你的呢?大一还是大三?都已经忘了,我只是记得,在你颓废的那段日子里,她不曾出现。你是那位丢了金球的公主,她是你手中珍爱的金球,总是对爱情不忠诚,于是才会一次又一次的掉进井里去。你没有正眼看过的我,是那只丑陋的青蛙,就算最后会被你砸死,也无怨无悔。
      第三次是在义卖活动上。
      第四次是在高考百日誓师,你作为学生代表站在飘扬的红色国旗下,誓言朗朗。我站在白色校服海洋里被淹没,和你一起念着同样的誓词,像一对在牧师跟前对着相同誓词回答同样的“Yes,I do”的新人。严格意义上说,这算不得是一场正式对话吧。可是,我还是把它算了进去,毕竟在高考的征程上,我的确和你一起到达了同样的地方。
      最后一次,便是我确认不了真实与否的那声“谢谢”了,那个第一次我变得强大以保护者身份出现的秋日,成了我们最后的一次对话。
      我为什么这么决断地把它判定为最后一次?按照韩剧式故事的发展,我们应该是历经风霜雨打,叶一舟终于看到了我对他深深的爱,我这颗被稻草掩盖太久的夜明珠,终于绽放了耀眼光芒,被这位男子捧在手心好好疼爱。
      我的生活不是韩剧,我也不爱看韩剧。她们喜欢韩剧,是因为它满足了她们的幻想。我已经足够悲惨,若然再沉浸其中,只会更加悲伤。
      叶一舟,在一个星期后退了学,离开了这所学校这座城市。他们怜悯我,只敢在又过了两个星期后才告知我。
      我问:“他的脚好了吗?”
      “走的时候还是有点一瘸一拐的,不过现在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肯定好了啦!”
      我点头致谢,没有流泪,和往常一样,规规矩矩地去了实验楼。钾钙钠镁铝氢,铁锡铅铜汞银,实验室里有各种可以制毒的元素,我穿着白色大袍站立其中,神色自若,试管里加一滴,析出一簇蓝色沉淀,华美绝伦。
      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如果不想让自己这么悲伤,那就称呼它为第六次吧。温萄萝和叶一舟的对话,短暂,轻飘,惜字,简洁,却沉重如山,压在我的心上,便筑起了一座天然的坟墓。

      07
      你们千万不要误会,叶一舟离开可不是因为我,就算我也希望这个倾国倾城倾人命的罪名能够扣在我的头上。我不是红颜,祸不了水。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男子,本来就不该再在这里郁郁而终。
      他选择退学,为的不过是他自己。
      我有打听过关于叶一舟的消息,收获微微。你知道的,温萄萝这个臭名昭著的该死胖子,确实无法从能够把我和叶一舟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口中探到多少信息。
      他因为退学和家人闹翻了,他自主创业了,他被骗了身无分文流浪街头,他回家了烂在酒坛子里一蹶不振,他不知道遇到什么开了窍又重拾信心了,他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再次出发,他的事业起步艰难被当众嘲讽,他在南京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步上了正轨,他天生是经商的头脑把分店开到了多个城市,他又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成功商人叶一舟。
      我顺利毕业,成绩中上,到了一家旅行社写文案。感谢上天垂怜,让我找到这份还算体面的工作,没有沦落到要去化肥厂掏大粪。
      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他是顶着光环万千宠爱的天才少年叶一舟,我是忙碌在各种琐碎里的平凡少女温萄萝。我们亲爱的祖国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疆域辽阔地大物博,时常一分开,就是永不再见。
      他们把我成为旅行社里的开心果,我有说不尽的逗乐段子,每天都是笑语盈盈眉眼弯弯,只要有我在,他们就一定能够找到快乐的力量。我没有告诉这群友好的同事们温萄萝过去的故事,他们只需知道现在的她是一个活得自在的人就足够。
      我悲伤过吗?爱慕多年的少年不辞而别,我有为之难过生气过吗?
      有的,一直都有。这股悲伤,以一棵树的姿态,深植在心里,直到现在,已经亭亭如盖。
      于是,我不允许自己哭泣难过,唯有以快乐才能将之掩饰,唯有被绑上“开心果”的称谓,我才能逼迫自己不去悲伤。
      我把自己琢成了另一个叶一舟,都是被绑票消费的孤独者。不同的是,他为之堕落过,我只为之奋斗。
      没有了他的日子,我把自己过成了曾经他的模样。唯有如此,方可证明他曾路过我的生命。

      08
      我把自己的签名设为了“抬头望见五百万颗星星”,浩瀚宇宙里,我以一群尘埃的数量来守候自己的爱情。
      我是心存侥幸的,希望这个数字能够只属于我和叶一舟,像当年老师口中并未发生的“早恋”,即使发生,也只能是我们两个人的事。
      旅行社每年七月都会到海边去度假,我喜欢穿上印有各种大朵大朵色彩艳丽的花的波西米亚长裙,戴一顶柚黄色的草帽,裸足踩在细沙上沿着海岸线漫步。他们也会唤我一起乘船出海,到海上去看看那些蓝到醉人的美景。
      我摇头,说,不去了我晕船。
      几次后,他们就不再叫上我一起了。他们,真的是一群非常非常体贴友善的人儿。
      是的,我晕船。温萄萝,讨厌一切和船相关的东西。轮,舰,舫,舠,艀,我都讨厌。
      最讨厌的,是舟。那种据说一定要在烟雨斜阳下江南水乡里摇一摇的朽木,叫舟,叶一舟的舟,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我讨厌一切和船可以扯上关系的东西,在我终于接受就算我失足落水快要淹死的时候,叶一舟也不会是我的救生浮木这一早已注定而我却不愿相信的事实后。
      如果叶一舟知道我换上了这种无理可循的怪病,他会怎么说?
      会像第一次对话那时那样温柔慈悲,说“噢!温萄萝真是个可怜的姑娘。”吗?
      还是会往后退至少三步,捂着鼻子,鼻音浓重的蹙眉:“神经病!”?

      而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决定了嫁给一个和我一样平庸的男人。
      当然,他没有那么聪明能够猜出星星的数量,他甚至连猜一个数字都没有,但我还是决定嫁给他为妻。
      那日我拖着一袭绣满了大马士革玫瑰的红色长裙在海边漫步,海水打湿了裙摆,缓缓行走的我像这片入眠了的海边一颗燃烧的心脏。
      他就在这时出现了,邀请我乘他的船出海去看看海景。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眸,我的影子倒在其中,是和叶一舟相似的明亮,亮如星辰。
      于是我鬼迷心窍,鬼使神差了。
      “天都黑了,还有什么好看的?”我说。
      “有啊。”他笑,“可以去看星星,夜晚的海最适合看星星了,又大又亮,还很多呢!”
      “有多少?”我问,“有五百万颗吗?”
      “哪里止五百万颗?”他跳下船来,“比五百万颗还要多,我猜五千万颗都有哩!”
      他说的没错,天上的星星,不止五百万颗。我想要找寻的那一颗,有点远,在五百万颗之外。
      我们的订婚宴席也是在海边举行,我指间的钻戒是星星的形状,闪闪发亮。我们登船出海,说好了要去看夜晚的星空。
      我在上船的某个瞬间瞥见了旁边椰子树下的一对男女,男人在这个瞬间里转了过去,女人金发碧眼,可能叫安娜,也可能叫珍妮,可能来自美国,也可能来自欧洲。
      我看到了男人在转身之前看着我的脸庞,棱角分明,很像当年的叶一舟。
      先生是一位体贴的绅士,他给我披上衣裳。我把衣裳整理好再回首,树下已经人去楼去。
      多么像我们那段已经夭折的恋爱往事。
      宾客们笑我们两个太浪漫,要在海边办宴席。我笑着说:“什么喔!当年高考不就说过了吗?生活就像海洋,订婚这么喜庆的事,当然要回到海边啦!”
      我们的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试音材料便是这么一段材料:“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彼岸,有五百万颗星星,抬起头,就能望见。

      忘了告诉你,我和叶一舟的第五次对话,便是在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场上。
      我有幸和他分到了同一试室,那时候临近高考的分别了,我不确定将来能否还能再见,于是背水一战。
      老师一声令下可以开始试音,电脑上亮出了这段材料。趁着这个大家都还没有准备开声说话的间隙,我喊出了对叶一舟的喜欢,小小的,带着一点污浊的觊觎。
      我念道:“生活就像海洋,只有嫁给叶一舟,才能到达彼岸。”
      他们哄堂大笑,带着耳机我听不见叶一舟说了什么,反正不是什么好话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我还是未能有幸嫁给叶一舟,但在生活的海洋里,我已经学会坚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抬头望见五百万颗星星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