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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5. ...

  •   05.
      “你应该来。”她说,“来吧,会很有趣。”
      唐人街挂起红灯笼,中国人的春节。
      我本想带些礼物去,像圣诞节一样,但从美国寄来些东西已太迟了,在唐人街或唐人街之外的加利兰的其他地方随便买点物件也不很得体,于是我什么都没带。她见到我,就觉得我是该被招待的那个人,我说我没带礼物来,她不知道怎么回答,索性装作没听到。
      “就在等你,我们出去,到街上去。”她说,“你已经看见了吧,今天很热闹。”
      游行与我在电影里看到的中国人的婚礼大同小异——红色,响乱的音乐,红色。我几乎不能维持我的笑容,而所有人都在笑,我只能笑,笑得仿佛要哭出来;渐渐地我也开始笑,真正的笑,我将大脑放空了,我看几眼游行的队伍就看几眼她。
      林杰也在,他推着她的轮椅,她仰起头和他说话时,他就弯下腰。他的眼睛似乎在看队伍中手拿一对踩镲的人,他的心却在她那里,随着她每一个字雀跃,翻涌。他的心也是红色的。
      我站在他们身边就像站在他们对面。我们之间隔着舞动的狮子和龙,我们之间隔着鞭炮碎屑,我们之间隔着喧闹的人群,我们之间隔着长长一条唐人街,那是翻过多少高山横渡多少大洋都无法跨越的阻隔,唐人街,我站在他们身边就像站在他们对面。
      “你喜欢这个,是吧。你一直在看。”她手里拿着坠长流苏的三个一串的小灯笼,“来吧,送给你了,拿着吧,这是你的了。”她的声音又短又急,像只快乐的鸟在唱歌。
      那灯笼,我再找不到同样的。
      我如何说我不在乎?
      她一面和来往的人打招呼,一面关照我。很久,差不多是游行散了,她察觉到我的心不在焉,问我:“你饿了吗?”
      “有一点。”我说。
      “你真幸运。”她说,“我们今天很早吃晚饭。”
      生蚝,贻贝,虾,切成薄片的鱼和牛肉,一些蔬菜,他们把这些食材丢进沸腾的清水里,再捞出来,放在一个小碗里,小碗里是红红绿绿的神奇调味汁。
      我吃下一口,她问:“你习惯这个吗?”
      “我会的。”我说。
      她笑了,好像我是一部照相机。
      她说:“你回家后会想念这些的。”
      “我不回去了。”我说。
      她笑了,好像我是一部照相机。
      我偶然得到一张照片,那是在枫丹白露的一间酒馆。我先是看到底下的那行小字,某个时间,于加利兰的唐人街。那时我离开加利兰有五年了,看到那行字,我的心痛得像被一双筷子夹在沸水里煮。我再去看照片本身,一条舞动的龙盘踞整个画面。我站在照片的一边,身体和一半侧脸都被飞龙遮住了,而之所以是侧脸,是因为我在看照片另一边的她。龙头低下去,她的脸露出来,也是一张侧脸,她大概是在和照片外的一个人讲话,笑容腼腆。
      我们唯一一张合照,是这样。
      我喊来老板,指着照片对他说,这是我,这是我。我的眼泪流下了。这是我,这是我,我说。而那是她。
      他看看照片,又看看我,把照片取下来。
      "Allez, je te le offre. Prends-le, c'est à toi."
      他的声音又短又急,像只笨重的鸟在唱歌。
      那灯笼,我知道放在她的腿上,在照片里。被龙头遮住了,我再找不到同样的。
      还有我自己。
      餐桌上她允许林杰抽烟,这其实是给节日的特权。我学着中国人的样子在餐桌上讲大量的话,抽大量的烟。她大笑时是悲伤的,沉默的,惯用双手捂住脸——这时她把她的掌纹也藏住了,中国人的命运。我只能看到她大笑的一个尾巴,她的嘴唇抿着,向下撇着,要显得没那么快乐似的。她大笑时是悲伤的。中国人的命运。
      我们喝酒,白酒,聊天,玩牌。我输得很惨,在她的严肃要求下林杰又把钱和手表还给了我。
      “你赢不了我的,她的书包和运动鞋都是我赚的。”林杰说,“我赛马赢得更多。”
      “好了。”她用手背摸林杰的脸颊,“你醉得脸都红了。”
      她脚上穿着一双皮鞋,他把她的手拉进怀中,拉到胸口的位置,像小时候那样。他脸上热闹的表情暗淡了些,随即又欢腾起来。我记得那表情,他的脸正是我的脸,而我们又是相反的,不是镜子中的一个人,而是对立的,他辉煌了,我便要失落。我的脸也正是他的脸,一些结构变了,无伤大雅。
      “我有礼物送给你们。”她说。
      她送了林杰一双手套,粗糙的针脚让我知道那是她自己做的。我没看到原材料,任何,但我能想象她那双魔法的手,如将南瓜变成马车般将一团团毛线变成手套。我要在这句话里给爱找一个位置,爱在哪里都可以。我一直想要一双那样的手套,掺点绿的藏蓝色,鼻炎患者会因上面泛起的小绒毛打喷嚏,温暖,柔软,厚实,在加利兰很难用得上。
      我就是想送你这个,她说。
      林杰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开心地收下了。
      她送给我一个鼻烟壶,唐人街的古玩店才有的,她说。
      “谢谢。”我说,“这真漂亮。”
      整晚我都握着那只鼻烟壶,整晚。十二点之后大家都去睡觉了,我也躺在一张颇具美国意大利色彩的床垫上休息,手里握着那只鼻烟壶。那是个暖黄色的扁椭圆状玻璃制品,绿松石盖子,两侧有雕刻的花纹。我幻想她的房间是什么样的,她的床上应当有防蚊虫的纱帐,林杰为她挑选的家具。鼻烟壶温暖我的手,或我的体温把它捂暖了。我的拇指抵在绿松石盖子上,我是说,我一直想要一双那样的手套,掺点绿的藏蓝色。
      那只鼻烟壶,我记得我把它放进行李箱,用一件旧衬衫包着,唯恐它损伤。偶尔拿出来看看,但看完一定再包好,再放进行李箱,形成一套习惯。可回美国后,我把行李箱的东西全倒出来,翻来覆去找了好几遍,都没能找到它。我有种感觉,我知道它留在了加利兰。或许在城中,或许在乡间,或许在某人的家里,或许转身回到杂货店。我知道它留在了加利兰,它因何留在那里呢?那里不是它的起源地,它没在那里得到发展,它最好的归处是一个能包容它的新世界,而它害怕,而它不知道。
      我再没见到它。
      我大概睡了一两个小时就起来了,或许是因为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我睡得很不安慰。我走出房间,有个男人直挺挺地撞过来。
      “我正要喊你吃早饭。”他说。
      他们在这一天吃素,色彩鲜艳。
      我坐下来,坐在前一天晚上的位置上。她早就在了,她把一道菜换到我面前。
      “试试这个。”她说,“这和你们的沙拉很像,不过是熟的。我想你会喜欢。”
      “很美味。”我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她说。
      林杰把菜夹到她的盘子里,催促她快吃。她扭过头去,埋怨似的说了几句中文,又笑了——他们在节日里总是快乐的。这时他看到我看到的她的脸上的一根眼睫毛,正在她的颧骨上,他捧住她的脸,帮她吹走了。她嘟囔着,应该是在抱怨痒。他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他们是彼此忍耐25小时分娩剧痛但拒绝吃药而诞下的孩子。
      我坐在他们身边就像坐在他们对面。
      吃完早饭,她问我是想留下,还是找人送我回去。
      多谢款待,我说,“学校里还有些事要处理。”
      她给了我几个橘子,我能闻到袋子里她的芬芳,红色的,橙色的,新鲜的,新鲜几天就枯萎的,微笑的,泥土的,燃烧的,茉莉的,唐人街的。我抓起一个橘子放在鼻子底下,再见,她说,下周见。
      “下周见。”我说。
      我住在学校配给我的一幢二层小楼,有一个佣人,给我跑腿,做饭,熨衬衫。对于那个地方,我的印象却不是很深了。沙发,地毯,装饰画,木质书桌,卫生间里的小浴缸。本来我计划在这一年里写写书,我愿意受点苦,结果一个字也没写。橘子放在桌上,新鲜的,新鲜几天就腐烂。我有写写书的冲动,我愿意受点苦,但一个字也没写。其他几个外籍教授也都住在这里,房子与房子间步行不超过十分钟。但我们鲜少拜访彼此,更遑论交流。一次,我去一位文学教授的住所坐了坐,我们各自讲了几句话,我们各自喝了几杯白兰地。这就是全部了。
      我偶尔去操场看学生们踢球,他们邀请我做裁判。但实际上他们不需要裁判。其中有几个年纪较小的,是职工的孩子。他们像不觅食而奔跑的豹子,尸体从酒楼里抬出去。他们再次争吵了吗?他们像多数情侣一样在争吵中用最恶毒伤人的话诅咒彼此了吗?他们相拥而泣了吗?他们吻了吗?血水落在地板上,干涸了。一只手拿着清洁布把他们从存在里全擦去。我的记忆里,现实里。一切。
      我是干净的。我是孤独的。
      春节过后,他们的关系比以前还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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