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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把握 室友什么样 ...

  •   二

      林筝花了半天时间才把东西给收拾好,没想到寝室这么小,这让她很不好意思多占地方。看着妈妈刚发的嘱咐她去买鞋架的短信,她也只能苦笑了。

      有一个室友已经来过了,看她的床单是可爱的奶牛纹,估计也是本市的所以报道完了就回家。还有两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呢,看床头的名字,那个女生叫温雯,剩下两个一个叫唐依依,一个叫宋梦琳,感觉都是很有女人味的名字。林筝弯下腰去插台灯,听见敲门的声音,她连忙探头出来,结果“砰”一声撞到了桌子。

      揉着头去开门,结果看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化了挺浓的妆,但是一看就知道素颜也肯定不丑,她似乎没注意到林筝的窘境,直接开口:“问一下有没有多余的抹布?”

      “我只有一块……”林筝想着床和柜子都擦完了,剩下也没多少好擦,借给她也不是不可以,但还没来得及接下去说话,那女生已经摆了摆手,“那就算了。”

      算了就算了,林筝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似乎是隔了两个寝室,高跟鞋把走廊的地砸得哒哒哒的响,真是什么样的同学都有啊,她想。看看自己一身小熊小兔子的装扮,顿时觉得还像个高中生。

      没一会儿另两个室友陆续也到了,可能是还不熟的缘故,她们也没有多说话。唐依依皮肤很黄,偏偏又染了个浅棕色的头发,林筝心想等关系好了一定要建议她换个发色,否则看起来实在有点脏兮兮的。宋梦琳的爸妈陪着来不说,连表姐和表姐的男朋友都来了,小小的寝室一下子变得腾不开手脚,她却一屁股坐在应该是温雯的椅子上跟他们聊天,自己什么都不动。林筝觉得自己呆着也没什么意思,于是闪人去吃饭了。

      一个人吃饭多少有点没意思,本来想快速解决,但是一想也许能再遇到陈树,林筝就细嚼慢咽起来。可惜等到汤都凉了还是没有他的踪影,也是,学校这么大,光食堂就好几个,要是能遇到才是见鬼了呢,林筝暗暗鄙视了一下自己。

      能遇到就好了……她叹了口气。不过,既然是一个学院的,总有机会吧,她乐观的想。

      到新的城市不是不寂寞,尤其是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的情况下。晚上她躺在床上,温雯还是没有出现,宋梦琳和父母去外面的酒店住了,寝室里只有她和唐依依,俩人都不停翻身却没有人先挑起话头。酝酿半天,她最后还是掏出手机看起了小说,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隔了一天正式开学。林筝还是独来独往,唐依依实在太过于沉默,而且跟她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因为第二天起床就问她知不知道学校的自习室在哪里,林筝被震撼之余也深深的感受到了压力,因为很快唐依依就拿着一本四级书装进包里出去了。

      开学典礼跟她以前参加的那些一样的无聊,导员长得特别像罗家英,话也一样多得要死,从不许夜不归宿讲到大一不许上网,林筝心想不能上网那寝室的网口要来干嘛,对于她这种不能上网就想死的人来说,这一条决计是做不到的。

      从第一分钟起她就一直在找陈树,可始终没有看见。后来她才知道双语班那群男生是什么会都不参加的,也许是年少轻狂的不屑一顾吧。

      “然后还有一件事,下个月学校会有个一年一度的青春放歌活动,简单说就是歌唱比赛,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校级活动,每年都会请专业评委和当红歌手过来,我们院已经连续两年拿了前三名了,所以希望这一次你们也能积极参与起来。”

      恩?林筝竖起了耳朵,唱歌么……她有些动心了,其实在学钢琴的同时,妈妈还给她找了个声乐老师,后来钢琴过了十级就不再学了,唱歌也变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是她还是很喜欢唱歌的,喜欢唱一切好听的歌,而不是纯粹的练声。

      但是要让她报名,却好像还是有点豁不出去。下午班主任就宣布了班委的名单,她什么都不是,而唐依依是学习委员,宋梦琳是文艺委员。温雯也来了,很白净的一个女生,有飘柔广告女星的那种感觉,个子特别高,似乎有一米七多,不过也跟林筝一样只是低头看手机,这让她觉得很亲切。

      班会一结束,宋梦琳就喊住了大家:“同学们,等一下,谁想报名青春放歌的?”

      沉默,然后角落里一个男生怪腔怪调的喊了句“高伟,上!”,顿时一堆男生爆发出大笑声,那个叫做高伟的男生把他一推,“上你妹啊!”,于是两人掐打起来。

      男生就是很容易就混熟了呀……林筝有点羡慕。

      “高伟,唱月亮之上!”另一个男生也起哄,于是那边笑得更欢了,只是宋梦琳看起来不太高兴,拍了拍桌子,“得了吧,到底有没有会唱歌的?要是都没有我就自己上了,你们看着办!”

      大家都刚来,她这样的语气多少有点不让人舒服,于是有些女生就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林筝冷眼旁观这一切觉得很可笑,本来还想开口报名,这下决定还是算了。看得出来宋梦琳其实很想去参赛,她就是那种抓住一切机会要出风头的女生,那就让她去吧,她反正也不在乎这个。

      结果一直沉默的温雯忽然抬起了头,“我看不如这样,大家也都不太认识,不如借这个机会找时间一起唱歌,看谁唱得好就参加比赛去,顺便也能增进感情。”

      “好!”男生纷纷赞同,不少女生也表示同意,宋梦琳看了一眼温雯,“行倒是行,可要把所有人都聚齐不太容易,我看还是报名吧。”

      “可是报名的不一定唱得好,唱得好的也不一定好意思报名,”温雯语速很慢,可一字一句都很较真,“既然要比赛,还是认真点吧。”

      林筝心里很赞同温雯的话,同时好感度又增加了,却没有想到宋梦琳却跟她完全相反。约好了下周末晚上7点校门口集合去KTV后,宋梦琳站在走廊上打电话,在温雯出来的时候,用很不友好的眼神盯了她一眼。

      这一切被在后面的林筝看得清清楚楚,她感觉自己的寝室似乎会不太平……哎,本来很想追上温雯一起回寝的,可这样还是算了吧。她一个人慢慢向超市走去,决定去买一箱牛奶放在寝室喝。

      可没想到在超市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陈树?林筝激动了,急忙绕了一圈制造“偶遇”,果然当陈树拿起农夫山泉桶装水的时候,也发现了身边的她。

      “林筝?”

      “啊,是你!”林筝装出一副“好巧”的样子,“你也来买喝的?”

      “恩,没水喝了。”

      “你今天是不是没去年级大会啊?”

      “是啊,有什么好去的,”陈树轻描淡写,然后忽然意味深长的看着她,“你去了?”

      醒悟到这句话体现了她对他的关注,林筝一下子脸红了,“去,去了,没说什么有用的,哦,有个唱歌比赛,你们班有人参加么?”

      “不关我事,我唱歌很烂,”陈树抓抓头发,“虽然我是班长,但是我懒得管这些。”

      “那你都做些什么啊?”

      “团结班级同学啊,我们班男生现在正在联网打游戏,我就是出来买水的。”

      “呃,导员说了大一不能上网。”

      陈树轻蔑一笑,“谁睬他。”

      林筝觉得自己还是太高中生了,什么都听老师的,这肯定会让陈树这样的男生看不起,于是她连忙为自己辩解,“是啊是啊,我一到寝室就开始找网口,怎么可能不上网。”其实这话很幼稚,只是她当时没有意识到罢了。

      想起了什么,林筝眼睛一下子亮了,“对了,陈树,”她努力自然的叫他,显得他们似乎不止是一面之缘那么简单,“你上开心或者人人吗?”

      “我上人人,不过不偷菜,”陈树似乎对于这样的对话已经没什么兴趣了,“那我先走了,他们还等着我呢。”

      “好,再见!”林筝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心中荡漾的不行。

      于是一回去她就迫不及待地开了电脑,登了人人去找陈树,果然第一个名字就是他,可看见头像的一瞬间林筝有被雷劈的感觉:那是一张合照,一个漂亮的短发姑娘在他身后作双手挥拳状,而陈树则故意做出一副痛苦表情。

      是女朋友吧……她泄气的想。也是……这么帅的男生,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大家眼睛又不是瞎的……

      没有好友限制所以林筝很顺利的点进去了,除了两个相册和状态没有别的,特别好友倒是空的。于是林筝一张张看着他们的照片,有几张是那个女孩子的自拍所以看得很清楚,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算是丹凤眼,很迷人的那种,脸又尖所以短发也显得好看,而且重要的是很会打扮,完全拉开了她N个档次。

      再看下去发现了他们是高中同学,因为有一起穿校服的照片,下面备注是“你丑死了”,而那个女孩也有留言,写的是“你才丑!!!”,名字叫夏一秋,一听就很有意境,林筝觉得自己又输了。

      还没来得及行动,就彻底宣告失败了,林筝很沮丧。

      跟玲珑诉苦,也丝毫没有得到安慰,而是一句“看我告诉你什么,这年头看见帅哥,第一要务就是要确定是否单身啊!”

      好吧,她早就知道自己不是公主,所以王子也不会看上她,只是为什么现在的王子都这么耐不住寂寞啊。

      她很想倾诉,不只是对□□那端的玲珑,而是一个大活人,可是看着在阳台上已经打了一个小时电话的温雯,和自习未归的唐依依,以及躺在床上玩IPAD的宋梦琳,她只能把话憋在心里。

      宋梦琳家应该很有钱吧,林筝看着她放在桌子上的LV的包,和那副CK的太阳镜想。相比唐依依来说实在很奢侈,唐依依一共只带了三件衣服,桌上除了书几乎没有别的多余的东西。

      林筝一直很喜欢LV那个牛仔包,可爸爸却说她还小背这个太高调,于是她决定下次让爸爸看看宋梦琳的那些行头,也许他会对现在的孩子做出重新认识。

      经常看见一句话,叫做“大学就是小社会”,林筝似乎有些体会了。

      只是到了熄灯的12点,温雯依旧在打电话,宋梦琳有些不爽了,在床上折腾了半天,最后忍不住爬了下来开了阳台门,“喂,我们要睡觉了!”

      温雯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就打完了。”然后连忙对电话那端的人低声说,“恩,她们都要睡了哦,好,好,晚安……”

      是她的男朋友吧?林筝在床上闭着眼睛,听见宋梦琳把阳台门重重碰上,然后重新爬上去,扔下一句话,“有什么好打的,异地恋我见多了,一开始都腻死人,最后还不是都不行了,她要是能坚持三个月我给她一万块钱,哼。”

      温雯似乎也听见了,匆匆说了句,“恩,挂了啊,晚安”,然后就进来上了床。

      觉得宋梦琳太恶毒的同时,林筝忽然感受到了一丝希望——异地恋真的到最后都不行么?

      只是后来她才明白,感情终究不能一概而论。就好像异地恋,有坚持不下去的,也有修成正果的,起决定因素的绝对不是地理距离的远近,而是那两个人。所以多年后,当她喝温雯喜酒的那天,眼眶忍不住湿润,因为他们走过的这一路艰辛,她也尽收眼底。那时候宋梦琳早就不知去向,而温雯也不在乎那一万块钱——她已经拥有最好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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