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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真正的心寒不是大吵大闹—
      艾瑞丝回公会后被难吃的饭攻击了味觉,这比馊饭还难吃。

      他都有点怀念当homeless的日子了,当年还有人给盒饭吃,还有蛋糕吃,虽然闻着就知道下了药。

      他抗药性不错,但是除非到不吃这一口就饿死了的程度,他才会主动吃这个,毕竟谁没事吃被下药的东西。

      菜的口感像嚼塑料一样—不对,这比塑料还难吃!

      前有古人嚼蜡,后有现人嚼塑料,菜带着浓郁的焦香味,就是烧黑了,苦味十足。

      他简直想喊一句:“victor!快点给我拿破仑蛋糕,哦,我的天呐,我要用蛋糕配这杯正宗的黑咖啡!”

      其实这菜比黑咖啡还苦!

      他选择放弃与菜进行战斗,吐掉黑炭般的炒青菜,配着馊饭—哦,是连馊饭都不如的饭,轻轻嘬了一口汤,菜汤很咸,有种喝了会比没喝更渴的感觉,但他却有些欣慰,因为公会食堂终于舍得放盐了!

      喝完汤,他准备像往常一样,把饭倒给狗,但是他今天突然良心发现,觉得狗也好可怜。

      反正我不喂也行?艾瑞丝回到了那个自己的小房间,开始思考人生,得出了一句话:哇塞,我的人生完蛋了唉。

      想着想着,他又开始想张云墨,等等,别误会,这可不是什么爱情,只是因为他得想想明天怎么对付张云墨。

      □□诱惑?不行不行,绝对不行!先不提他担心自己的屁股,张云墨也不像那种会上钩的人,这个男人太蠢了,跟Z国有句,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

      想来想去也没想出法子,这个暗杀任务虽然不算难,但是怎么每次到关键时刻,张云墨就发现了,要不是他演技好早就GG了。

      到凌晨一点他醒了,睡了3个小时,是被噩梦惊醒的,梦里的他好像还停留在11生日那天。

      看见哥哥死了,解脱和不知为何而来的空虚让他倍感矛盾,他恨的哥哥终于死了,可他在7岁时明明最爱哥哥,为什么最爱的人和最恨的人可以是同一个呢。

      他猜不透,只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好过些。

      问为什么艾瑞丝是外国人却知道Z国的词汇,因为他在Z国生活过一年。

      因为哥哥的欺骗他去过Z国,不是什么全家一起去旅游的温馨戏码,只是过去招摇撞骗,被逼着去当扒手,被强迫学习中文,这般痛苦绝望,可他还是喜欢上了中文这一博大精深的语言,哦,当然也包括脏话。

      他在月光下看了看表,骂了一声操他大爷的,胡乱套上黑白格子外套,披着发跳下高床,穿着拖鞋,睡眼惺忪的抽出一本《三十六计》。

      他打开台灯,忽然怔了怔,想起来这东西还是哥哥送给自己的,是他10岁的生日礼物,好像还挺贵的。算是公会里不知名的值钱物件,不过要是公会其他人知道,这东西就要马上被充公了。

      这公会就是这样,b人一大堆,要不是他六年前被哥哥逼着签了若是他逃了便会不得好死的契约,他早就溜的不见踪影了,但艾瑞丝怕死,想想还是忍了。

      艾瑞丝轻声叹了口气,“给我买礼物,还不是为了用亲情骗我,利用我,不过是看我有些用处罢了。”

      他下一句的语调上挑带着愤怒,“可惜我当年没看过三十六计,不然就知道这是阴谋了!”

      在他想不清楚某件事也不想再为此忧伤时,他便会用愤怒来回应,至少能放松一点。

      艾瑞丝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洋葱一样,不是有多么难懂,只是永远是调味品,先是当哥哥的棋子,后是当公会的利器,还很容易被人讨厌,而有的人的针对简直是莫名其妙。

      就像指着你这个人说,没有原因,就是讨厌,你存在,我就讨厌。

      那这样,艾瑞丝又能怎么办呢?他可不想去死,只好说你爱讨厌就讨厌。

      虽然他不是圣人,不能做到完全摒弃他人对他的不善的,错误的看法,可他愿意相信自己。

      不过非要说,他还是想当牛肉,毕竟别人想起洋葱,都会是洋葱炒牛肉,谁会不想当主角?

      想着洋葱炒牛肉,他有些饥肠辘辘了。

      但公会不可能给他烧牛肉吃,只有老板吃剩的只有洋葱的炒牛肉,不过这也算不错了,更多的时候吃的东西一点肉味也没有。

      很地狱的是,他其实有“肉”吃,因为他要埋伏在目标身边,需要被养的漂亮些。

      可他吃的肉不是正常生物的肉,是污染体的肉,能吃但是损害精神,不过漂亮就行了,饿得骨瘦如柴可不好做间谍,他不以可怜形象吸引目标,因为有太多机构这样做,有钱人早学会了提防。

      艾瑞丝的卧底人设是表面绅士早熟,实际忧郁脆弱的少年,以这种人设他成功在5年里完成10场任务。
      可这一次却遭到了阻碍,所以他才会去看《三十六计》。

      台灯的光很温柔,他揉了揉太阳穴,睡意上涌,空气里浸透盛夏的暗香味,茉莉花隐隐约约,栀子花浓郁芬芳,因为这里是繁华的中心城,连夜空都透着红,车流哗哗如水的行驶,带来有些催眠声音。

      他模模糊糊的看见窗外有一只白猫,于是熟练地扇了自己一巴掌,便看见门外什么也没有了,艾瑞丝的精神容易出现幻觉,“菲亚,”他轻声叫了句名字,那只白猫是他流浪时捡的。

      那日热的让人无精打采,艾瑞丝心情却还不错,因为homeless有补贴了,不用被热死了。

      他窝在放着古典钢琴曲的空调大厅里吃临期面包,突然感觉活着真好。

      有好听的歌,有美食,还有给他面包的善良便利店姐姐,早上去的公园,河边开了白色,粉色的睡莲,清晨还不算热,微风吹过,很惬意。

      艾瑞丝又去打了杯公共的热水,他打了个哈欠,眯着眼喝了口热水,正准备睡一会。

      一声嗷呜的声音传来,他看见一只腿受伤,眼睛发炎的白猫在空调厅里难受地蜷缩着,艾瑞丝抱着那只猫,一个年轻的女工作人员跑去拿了医疗箱。

      那天之后,他有了一只猫,因为这只小猫只跟着它,没有办法把它让给其他人养,而且这只猫还是第一个依赖他,非他不可的,他从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父母从小偏爱哥哥,在灾变那一年,他七岁,被父母丢弃,从此开始流浪。
      艾瑞丝确实是缺爱的。
      但想着要多花力气去养一个小东西,他有些头疼,看着白猫的可怜模样,他又忍不下心把它赶走。

      “你叫菲亚,不可以不同意。”艾瑞丝摸了摸白猫的毛,把在公园里抓到的小鱼扔给它。
      那年他九岁,他还不知道,一年之后他的命运会直转向下。

      “菲亚,对不起。”艾瑞丝头疼欲裂,他的猫是在他以为有了家的那天死掉的,那日,他本来很高兴,因为他和菲亚都将拥有家了,可他被亲人利用,菲亚被他托寄的人虐待至死。

      他哭着挥开桌面上的所有东西,台灯摔在地上,闪了闪,暗了,室内突然一片漆黑,或者说艾瑞丝的间歇性失明来了,他靠着墙壁,心脏跳得极快,无力感像涨潮的海水把他推到记忆深处。

      “他们都死了,我爱的人和我恨的人都不在了,我也不想再爱什么了。”

      “张云墨。张云墨。”他呓语着,“我会杀了你,我一定会完成任务。”

      艾瑞丝陷入被洗脑的状态。

      张云墨站在中心城的环上,白色的大褂被风吹起,环的另一边,

      20岁的张云墨正在思考要为16岁艾瑞丝准备什么礼物。

      他面无表情,他一脸兴奋。
      时间交错交汇,前行。
      这真的是一个简单的卧底爱情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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