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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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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买了一本书,罗翔老师的《法律的悖论》。
书里说,很多时候,你不能因为“最好”而拒绝“更好”。法是一种无法简单衡量的存在,它的产生无法顾及全部公民,它只能最大限度涵盖所有人。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法,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它不完美而拒绝它。
整本书,在我看来,就是尽可能在“法”与“人”之间寻一个平衡点,这很难,但这很重要。
因为这一点,我忽然想到,平衡点的意义不仅仅针对法律,就在刚刚结束了一上午的工作之后,坐下来吃饭喘口气的空档,我突然就想起这本书,突然开始思考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该如何把控。
我说过很多次,我并不是唯工作是从的人,工作对我而言更像是一种手段或者是一种辅助工具,我离我期待成为的人还有一段距离,体现在,生活作息不够自律,做事思维不够缜密以及其他,所以我需要工作来限制我。
因为工作,我必须要早睡早起,每天保证八个小时的睡眠。所以,我练习对于作息的把控。因为工作,需要跟很多的人对接,所以我联系对于事情优先级的把控,联系思维逻辑。
我只想在工作中提炼我自己暂缺的技能,除此之外,工作对我而言,没有太大意义。
所以就会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工作的程度,该如何把控到恰到好处的不影响生活又能提炼自己?
我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