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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果然他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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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他了。
我看着街角的穿着黑色风衣的黑发男人想。
天空湛蓝高远,道旁的一排法国梧桐在秋风吹过时又落下三三两两的橙黄枯叶,那黑发男人站在一家中古店的门口专心致志地观察着玻璃橱窗里的古董彩绘瓷盘:他的皮肤很白,侧脸轮廓精致又利落,像是贝尔维德尔的阿波罗的脸庞,耳垂上戴着硕大的蓝宝石耳饰,额头绷带前的黑色碎发随着秋风微微晃动。
文质彬彬,又带着些许诗人般的忧郁气质。
我猜测他是一位钢琴家。
我爱上他了——在看到他的一瞬间那种熟悉的爱的激情就再次撞向我,就好像不慎驶入恒星引力范围内的一颗小行星无可避免地被他的重力所捕获——甚至还没见到他的正脸我就再次对人一见钟情,也再次移情别恋。
我的心从来不归我所保管,我叹气,觉得自己一定是丘比特的仇人。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
我把咖啡纸杯从右手换到左手,低头划开屏幕——是侠客的短信,他说他出门了,半个小时后到餐厅,让我不要着急慢慢逛,还附加了一个可爱的笑脸。
侠客……是哦,我接下来应该是要和侠客约会的。
我觉得苦恼起来:怎么约会偏偏定在今天呢?而且他已经出门了,可是我现在就需要过去搭讪那个黑发男人,肯定会和新男人一起吃午餐顺便共度一个美好的下午啊……
但是现在直接和侠客说分手又太突然太不道德,他的确是一个完美的男朋友,帅气、有趣,而且爱我、对我关怀备至——是的,我们的确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恋爱时光,可是从刚刚那一刻起这些就都是过去啦——现在我反而为侠客的完美而烦恼起来: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分手理由。
我盯着侠客发来的黄豆笑脸看了半晌,最终什么都没回复,按灭屏幕就放回了风衣口袋里——船到桥头自然直嘛,一时不知道怎么解决就一会再说好了。我喝了口热咖啡,醇香浓郁的气息充盈了我的口腔,又看到黑风衣的男人还站在中古店的橱窗边——他可真好看真有气质啊——我烦闷的心情立刻又雀跃起来,迈开步子径直走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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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看黑发男人也依然完美无缺,我站到他的身旁假装也对橱窗里的古董器物感兴趣:呀!我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他端详了许久的彩绘瓷盘竟画着我知道的图案。
都不用我思考该如何开口了:果然他是我命中注定的新欢啊!
我努力按捺住喜悦,矜持地以一位艺术爱好者的口吻开口:“《狮子和酒神的游行场景》,原本是庞贝的石质马赛克,100年前庞贝遗址发掘让古罗马的艺术品重见天日,古罗马饰物也再度在上流社会中流行开来,这个瓷盘应该就是那时的产物……”
我做出痴迷于此的神色:“真漂亮,不是吗?”我转过头望着身侧看向我的男人,朝他微笑起来——我希望他将我定义为与他一样的艺术和历史爱好者。
他的正脸果然也非常好看,而且是与他气质不太相符的年轻,我这么想的同时也瞥见他深灰色眼睛里映出的我的面容——
噢,我可真美……我可真好看啊!
所以来爱我吧,我不应当得到你的爱么?
看到他眸中自己的笑容愈发艳丽和妩媚,我才竭力冷静下来,赶紧转开眼神继续看那瓷盘。
“原来是这样,”男人开口,声音温和而含着笑意,“我所见过的多数古董瓷盘上绘制的都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而这幅作品虽然内容肖似,作画手法也是现代的,但能看出它并不是在模仿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所以我才看了这样久……”
“没想到制作者直接模仿的是古罗马艺术品,”黑发男人对我微笑起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果然,和我设想的一样,男人是位温柔而极有涵养的年轻绅士,而且富有——他的黑风衣是范思哲的,最引我注意的灯泡形耳饰似乎是克什米尔蓝宝石但又不太像——那宝石兼具一种欧泊的流光溢彩,很让我好奇,决定一会找时机问问他。
“我也只是刚巧知道而已,”我笑着说,“你要是再问些别的我可就露馅了。”
男人看上去有些讶异:“我以为你是学艺术或者艺术史的……”
“很多人都这么以为,但实际上我充其量只算个艺术爱好者罢了。”我装作无奈的模样摇摇头,又扬起眉毛望着他,“我倒是以为你才是从事文艺领域工作的呢”
男人笑了两声:“实际上我也只能算是爱好者而已,”他又很是正式地转过身,面朝我伸出他的右手:“我是库洛洛·鲁西鲁,很高兴认识你。”
我将咖啡杯换到左手,用还带着咖啡温暖的右手与他相握,并介绍自己的姓名。
“我记住了。”库洛洛颔首,然后微笑着发出邀请,“一起进去逛逛吗?”
我有些惊喜地应下来——这次恋爱可真顺利!然而在他相当礼貌地为我拉开玻璃门时,我看着他握着门把的骨节分明的手忽然想到:
他的手好冰啊,我原本以为这种温和的人的手掌应该是暖烘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