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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太离开后的生活   巴太从 ...

  •   巴太从那以后便离开了,像踏雪一样,彻底地消失在我的世界当中。

      说来也怪,他仿佛天生就是和踏雪绑定在一起似的,同时闯入我的生活,又同时在我的视野中消失匿迹。

      就好比踏雪因为我而离去,巴太也因为无法面对我离开了这里……

      踏雪似乎融入了他的半个灵魂。

      一开始承诺留下的人没有留下,而一开始只想着飞往大城市的我,安心地留在了彩虹布拉克——开始我的梦想之旅。

      我每天的生活很简单,白天照看奶奶,帮小卖部的忙,晚上在灯下写作。

      彩虹布拉克的村民们依然愿意赊账,也依旧说着一些不着调的汉语来跟我买东西。

      渐渐地,我也懂得了他们大部分的口语。

      阿要叔每天雷打不动地来买他的“小鸟牌”香烟,末了,还会瞪着他那双干涸眼,双手支在玻璃柜台前,眼睛由下至上瞪着我。

      郑重,煞有其事地道,“你还在叫我狗熊吗?”

      当然,哈萨克语我是听不懂的,是后来库兰找我洗衣服时和我解释的,只是当时仍旧二愣子的我傻呵呵地抱着来者都是客的笑意冲她父亲点头,然后便看到阿要叔意味深长地瞪了我一眼,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我从他的背影中看到了生气二字,正踌躇着发愁是不是又给张凤侠惹了个大麻烦时,第二天他又来了。

      从此以后我便明白,阿要叔这个人,跟我生气和与他买不买香烟,是不划等号的。

      库兰快和莫合比提结婚了,这是某一日阿要叔来买香烟后,跟张凤侠说的。

      彼时张凤侠正一手拿着瓜子,一嘴吐了一地的瓜子皮儿,带着奶奶看“电视”。

      今天她们看的是家庭伦理频道,阿要叔非常幸运充当了一次路人甲。

      听到好消息,张凤侠“诶呦”了一声,连忙扔掉手中碍事的家伙,手掌在裤子上拍了拍,三步两步蹿到阿要叔面前,笑着恭喜,“好事情啊!阿尤,你们家库兰要结婚了哇。”

      她说完仍闲不够,怕表达不出自己的喜悦,最后,冲人做了个拜年的手势。

      我想这下阿要叔应该能看懂是什么意思了。

      可显然阿要叔说出这句话的目的并不在此,张凤侠的笑意在脸上待了许久,也不见阿要叔下一句。

      之后,张凤侠略有诧异地放下嘴角,目光和阿要叔平视。
      氛围略微有些不对劲。

      然而见惯了风浪的张凤侠愣了一会儿后,大概便猜出来阿要叔的用意,于是惊异的神情化为了然,之后脸上又重新带上了笑意,她调侃道,

      “呦,啥时候见你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啦?”

      氛围又被张凤侠带动地轻松了起来。

      奇怪的是,这时候的阿要叔似乎看上去格外靠谱,他不再是拖依舞会上那个爱喝酒,给库兰帮了倒忙的爹爹。

      许久,他才仰着头,顶着太阳光线眯着眼睛对着张凤侠,明明几句话,偏偏有千斤重,“库兰马上就要结婚,秋天那只羊……”

      哈萨克人最在意自己的信誉,说好了秋天还一只羊,这下有了库兰的婚事,想必也得拖几天债了。

      张凤侠听后,忙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着急。

      “没有关系了,不着急,孩子的婚事最重要撒。”

      看到张凤侠的确是真心诚意,阿要叔重重的歇了一口气,眼中似乎含有泪光,而后口齿不清含糊一句,可惜张凤侠没听清。

      但我看口型却听清了他的话,那是一句汉语的“谢谢。”

      我本以为今天过后,阿要叔不会再来,结果第二天他又要了一只“小鸟”烟。

      对我的态度依旧是那么的不信任,我自然也噘着嘴没好气地将小鸟烟递给他。

      然而我内心也忍不住有些窃喜,按照这个赊法,最后小卖部或许会多出两头羊。

      这样张凤侠不用买羊,我们也有羊奶喝了。

      库兰结婚,作为朋友的我,自然替她高兴,而另一个人,是搬去县城的托肯。

      这次,她带着两个孩子和朝戈一起回来的,她依旧是那么阳光靓丽,亲切可爱。

      苏力坦大叔热情地招待了他们,他们自然也住在了那里,托肯依旧喊苏力坦爸爸。

      托肯回到村里的第二天,便迫不及待来小卖部找我。

      人未至声先到,隔着老远的土路,我都能听到她欢快的声音,“我的朋友,文秀!”

      我很欣慰,她的汉语,只有这一句最标准。

      她先是给了我一个熊抱,然后像个小孩子似的十分惊奇地对着崭然一新的小卖部左看看右瞧瞧,同时发表她的感叹与感想。

      “哦~我的朋友,你这里来了好多东西,和城里的一点也不差嘛!”

      为了写作方便,我特地嘱咐张凤侠一定要多进一些纸回来,于是从我写作以后,小卖部最不缺的就是纸了。

      托肯似乎还记得当初我和她借纸的事情,她捂着嘴偷笑,眼睛亮晶晶地,回头对我道,“叶尔达那还是不写作业呢。”

      我听完也跟着笑,都多大了,竟然还不写作业,不过仔细想想,这可不是值得玩笑的事,于是打算开口劝劝托肯。

      可接下来听托肯又说,“可是朝戈很生气。”

      她叹了一口气,似乎很为此发愁,她边走出柜台边找了一个椅子坐下,抬头看我。

      “朝戈说,他都是学生了,不可以不写作业,不写作业,成绩不得意!”

      “小的时候还好,长大了……”说完,托肯好像又不太明白如何表达,尽管说的汉语我多多少少能听懂,她开始比划着。

      “不好,朝戈去过地方很多,知道的也比我多,厉害,所以我觉得他对!”

      我点点头,叶尔达那也的确到了该写作业的年纪了。

      “可是叶尔达那很不高兴,和朝戈大吵了一架呢!”

      我以为托肯这次来是希望我安慰她,可我实在低估了她的乐观精神,还没等我抽离出她带给我的悲观情绪,她自己反倒是乐呵呵地开始提她和朝戈的生活。

      前后情绪真是驴头不对马嘴。

      “他人很好的,没有给我买搓衣板,是洗衣机的!”

      好吧,经历了阿要叔和托肯,我终于明白,永远不要对别人的情绪妄加揣测……

      这样轻松又惬意的生活,每天都在上演,我会努力不去想念那个曾经闯入我世界的巴太,就像张凤侠也从来不提起那个杀死踏雪的罪魁祸首。

      可是张凤侠也是人,最开始的那几天,我也瞧见她偷偷哭过。

      悔恨,不解,自责的泪水压垮了她瘦削的肩膀,她蹲在仙女湾的小河旁,压抑地哭泣。

      可是短短几天而已,她又恢复成那个能量满满的小太阳。

      太阳,太阳……

      我仰起头,手心遮盖住眼帘,这样温暖又舒适的太阳,会一直照耀着我吗?

      或许会吧,因为他一直都在。

      他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从那以后,我不再刻意避讳巴太,我会在无聊时,捧着一杯热羊奶回忆着我们的初见,相识,相恋,以及最后的分别。

      于是我时而甜蜜地笑着,时而皱着眉头悲伤,时而忍不住捧腹憋笑,时而害羞地捧着脸颊埋膝。

      中间夹杂着奶奶冷不丁地询问,“傻乐啥呢?”

      要么便是她颤巍巍的脚步往外走,急匆匆地道,“我要回沈阳,我要回沈阳。”

      再要么,就是她一颗土豆子突然伸到我眼前。

      “给我烤土豆子,我想吃。”

      只是等她清醒时,她就像个恶魔一样,附在我耳边,忧心忡忡地问,
      “秀儿啊,你这是咋的了?在我们那个年代,你这个模样,就是精神病儿啊。”

      可下一秒她又不清醒,提起脚就往外走,“我要回沈阳我要回沈阳……”

      真是奇怪,这时候奶奶的脚步竟然利索了。

      可我仍然怨怪奶奶打断了我的回忆,于是张凤侠抱着货物进门时,我浑身散发着幽怨,

      “妈,奶奶骂我。”

      张凤侠非常豪迈地将货物甩在角落里,呛出一层灰,我和她极为默契同时捂着鼻子咳嗽。

      接着,她直起身子,反手掐腰,歇了一会儿。

      “你奶奶说你撒子?”

      她先是看了我一眼,然后喘着粗气,咕咚咕咚一口干掉磁钢杯里的水,耳朵倒没忘记听我说。

      “奶奶骂我精神病。”

      她随即露出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神情,杯底扣在木桌上发出重重的声响,“这有啥子嘛,你还给你奶奶丢掉过一次,奶奶这次骂你一回,你俩扯平了嘛。”

      她非常简单粗暴地替我解决了这次突发事件。

      而后又开始指挥我做事情,“你少在那里伤春悲秋,赶快出来帮我搬东西记账。”

      “哦。”

      我似乎无形之中又变成了之前的李文秀,非常窝囊地认同了张凤侠的话,然后跟在她屁股后面,跟随着她做事情。

      我想,这应该表示我快要从那件事情里走出来了吧。

      就是不知道巴太,他还是不是沉浸在踏雪的事情中无法自拔,如果不是,他又是否能够回来?

      于是,我每天的生活又多了一件事,开始为巴太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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