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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六十四章 一行人 ...
一行人应该是刚训练完不久,身上还带着泥污印迹,脸上也脏兮兮的,但是闻到香味的几人此时都一扫疲惫之态,撅着鼻子,一个个紧赶慢赶窜进了食堂。
他们定睛一瞧,嚯~可算是找到香味源头了,这么多美味佳肴不香才怪呢!
几人直接一拥而上,毫不客气的取出碗筷开始大快朵颐了起来,边吃边竖起大拇指表示自己对饭菜味道的赞赏。
对于自家战友们的如此“强盗”行径,陈时初和孤狼倒也没有阻止或者说些什么,一来是因为都是生死相托的战友,吃几口菜算什么;二来是因为孤狼内心是舍不得的,除了对老A这支部队的舍不得,就是对战友们的舍不得,所以他更加的珍惜与战友们的相处时间,又怎么会阻拦?
陈时初此时则是在手快的抢了两道孤狼喜欢吃的菜放到孤狼他面前后,就双手捧着脸,眼睛笑得弯弯的看着这群战友们为了口吃的你争我抢。
陈时初他可喜欢看战友们如此捧他的场了,这给了他极大极大的满足感,让他对自己的厨艺十分的骄傲。
这些菜一丁丁点儿都没有剩下,因为后来又来了一大群十分饥饿的汉子们,他们合力将菜解决了,甚至是因为人太多菜太少,每个人都还没有尽兴呢菜就没了。
陈时初哭笑不得,最后他还是出面拍着胸膛保证以后有空闲他会多多下厨造福战友们的。
战友们在他的这一番保证之下才恋恋不舍的分开,各自去窗口打饭了,毕竟在老A如此繁重的训练量之下,他们每个人都是真的饿,先前吃的那点菜顶多算简单漱了个口、开了个胃。
……
孤狼后来离开了老A。
他走的时候很低调,简洁的包裹,没有惊动任何人,其他人都在照旧训练,只有袁朗和陈时初来送他。
这是军队里最常见的分别,所有军人按理说早就该习惯了才是,可是对陈时初来说,他永远都习惯不了,无论是生离,亦或是死别,都不是他想见到的。
孤狼走了,可是老A的日子还在继续,部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短暂的停留。
陈时初在老A适应的很好。
生活方面,陈时初的舍友又换了一个,是个很沉默的老兵,代号铁树。虽然他比起孤狼来说沉默了许多,但他很细心,为人处事都透着默默的温柔。
他对陈时初也很好,陈时初也很喜欢他,陈时初觉得他也是个特别好特别好的人。
而且不止是他,其他战友们在生活上也都很照顾他。
虽然陈时初是一名很合格的战士,更是一名很合格很可靠的A大队战士,但是他其实很喜欢被人照顾着。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各方面都要别人照顾着,而是他会被人记在心里,偶尔不经意间传来一句关心的话这就足够了。
至于训练方面,陈时初更是过得如鱼得水。
他虽是边防武警出身,但无论是什么训练,他都能迅速找到状态并且能在短时间内做到最好,这速度、这天赋哪怕是在A大队这种天才、怪物聚集的地方,也是远超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队员,就这其实还是保守估计来着。
陈时初的天赋和成绩并没有引起什么嫉妒,毕竟都是一个部队的战友,更是可以一起上战场并互相托付后背和绝对信任的生死兄弟,他们都只是为陈时初感到欣喜,然后进一步的鞭策自己去追赶陈时初。
随着一起训练时间的延长,他和他的战友们的默契度和配合度也在不断的上升,他现在都可以做到战友们一个眼神他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陈时初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后,觉得A大队也很好,无论什么方面都很好,当然有一点他还是稍微昧不了良心承认很好,那就是袁朗的某些方面,简直狗到没边了,他真的是各种奇奇怪怪的加训理由在等着他们这群队员们,像什么天气很好都被他用烂了。
虽然陈时初经常会被袁朗的这些奇怪加训理由弄得很无语,甚至是有时候他还会被袁朗给着重“照顾”,身心都很疲惫,但是他其实很享受。
其实在陈时初眼里,袁朗很负责,他做的这些很狗的事情,虽然确实很狗吧,但说实话,他感觉也蛮有意思的,虽然在他说完自己的看法后所有人都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他吧,虽然差点就被拽去医务室做脑子检查吧,但是陈时初还是觉得自己的看法没错。
最后陈时初的话在整个A大队传开后,他倒多出了几个外号,比如“奇葩”,比如“天使”,最后连铁大都知道了这件事,并且把他视为了整个A大队最有良心的人。
(铁大:A大队出一个这么傻白甜的兵不容易啊~(抹泪)话说把陈时初放到袁朗手下真的没问题吗?他不会把这个乖孩子给我带歪吧?忽然担心起来了~(发愁))
至于袁朗嘛,他虽然在刚得知这件事后表情颇有些一言难尽的感觉,但是他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和表情,很坦然的受下了陈时初的看法,并且还“大言不惭”的放言迷狐有眼光。(注:该评价来自常勤恳汇报工作的某无名菜刀同志,该评价迅速得到了来自某不愿透露姓名的锄头同志的高度认同,并附赠上了他辛辣的评价:那个烂人就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白眼))
但是不管怎么说,陈时初在这待的很好,尤其是在袁朗对他们这些新人和老人一起草地谈心后,更是极大的增加了他们尤其是他的归属感。
陈时初想,或许,他也可以在这里安个新家了。
新人们在积极的融入这里,并且很快都发展出了各自的爱好,毕竟没有任务时的老A们又不能出去,整天光训练也太过无趣,各自有个小小的爱好也不会太过无聊。
齐桓喜欢枪械,吴哲喜欢园艺,他的舍友喜欢雕刻等等等等,诸多老A都有各自的爱好,最后陈时初想了想,他也选定了一个,在一次托人帮忙购买回来后正式敲定了下来。
是什么爱好呢?答案就是口琴。
要说陈时初有多喜欢这东西倒也不至于,他只是以前听过一次而已,还是在猎狐时有一次文工团来演出,有个文工团战友上台用口琴吹奏了一首《卡农》,很好听,让陈时初记了好久。
虽然陈时初没有学过什么音乐,可是爱好嘛,就是要慢慢的学、慢慢的培养起来嘛,最主要的是陈时初很喜欢,这就够了。
对于陈时初的这个爱好,吴哲最为支持,他甚至主动提出自己要当陈时初的听众,为他不断提供建议。
陈时初答应了。
从那以后,白天时陈时初便经常呆在吴哲的那片小花园旁边。在休息时间里,吴哲在侍弄他的妻妾,陈时初便坐在旁边练琴。
陈时初也许真的是有点子音乐天赋在身上的,他在学习琴谱时并没有觉得有难度,反而学得很快;他在练琴时,吹出来的琴声虽说有些断断续续的,很短暂,但是整体听起来还是好听的,最起码都可入耳。
爱好这个东西之所以被称为爱好,是因为它们的弹性空间很大。陈时初有时候练琴有些疲厌了,就会短暂的休息,平复心态,然后他会去炊事班帮厨,以此来让自己重新恢复状态。
陈时初的菜和人一样,在A大队都倍受欢迎,毕竟都是一群年轻人,好吃的很呢。
A大队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日常的悠闲日子不会很多。
A大队是什么性质的部队呢?说的再多,其实也就几个词关键:精英、会打仗、有伤亡。
实战的那一天很快来了。
训练了一周,好不容易迎来星期天的老A们正在室内篮球场打篮球,袁朗恰好有空,就也上去打了。
当然了,身为不要脸的老A,这篮球打的自然也很有老A不要脸的特色,偷袭、耍小花招什么的,反正为了赢都使出来了,气得吴哲直呼“这篮球不是你们这样打的”。
场上打的很热闹,陈时初倒没有上场,而是在场边守着水和毛巾,并时不时的为场上的队员们加油。
这倒不是陈时初不想上场,他又不是娇弱、不擅运动的大姑娘,他篮球打的很好,但是坏就坏在了这一点,陈时初的篮球打的太好了,导致他加入哪一队,哪一队的战力就极速上升,这样使两队的战力极致的不对等,这还怎么玩?
现在又不是和别的队里的人比赛,在玩的都是三中队的,所以场上的队员们除了吴哲以外都同意了,而吴哲在袁朗的激将下也同意了,所以陈时初特别郁闷的下场充当啦啦队了。
不过很快他就不郁闷了,因为场上的比赛也太激烈了吧,各种手段使的让他倍感大开眼界,默默的感叹了一句真不愧是老A后就兴致勃勃的看起来了。
除了陈时初在场下以外,许三多也在场下,只不过和陈时初因为战力太高而被请下场不同,许三多则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参加这场篮球赛,而是沉默的坐在场边,看似在看着场上的比赛,实则是在走神。
许三多这个状态自通过考核、加入到A大队后便开始了,陈时初和吴哲都知道,他这是失去了成才这个最好的朋友以后和前方没有奋斗目标以后内心很迷茫,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知道自己这个状态不对,但也不知道自己这个状态该怎么办,毕竟他是个一根筋的家伙,从来都是别人给他竖目标、提建议。
陈时初想帮他,但他又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毕竟适应能力强悍如他,又没有过像许三多现在这种状态的时候,这叫他怎么帮吗?
最后吴哲说了:“我们不用管,这状态还是得三多自己来调整,而且我们又不是队长,队长是袁朗那个烂人,真要出手帮三多的话,队长会出手的,毕竟烂人的点子一向很多。”
陈时初深以为然。
就在场上篮球赛进入到白热化的时候,忽然,一阵尖锐刺耳的警报声在整个三中队上空响起,顿时在场的所有人状态一变,立马收了嬉闹,当即转身朝着各自的宿舍跑去。
老队员们反应很快,跑得也快,新人们虽然比老队员们的反应慢了一拍,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然后迅速的也朝着他们各自的宿舍跑去。
很快,三中队的战斗人员全都全副武装的在楼下集合。
嘿嘿,突然诈个尸,有被我吓到了吗?
跟大家说个好玩的,就是作者前两天收拾我的房间,发现了作者高中时的一个小本子,里面记了好多好多作者的脑洞,其中有一个脑洞都惊到我了,那个脑洞融合了孪生双胞胎姐妹、对比文学、三角恋、死去的白月光、替身、做恨文学、带球跑、归来复仇、追妻火葬场、癌症文学、差一点的错过文学,哈哈哈,作者才发现我那时候竟然那么潮吗?这个脑洞真的是集合了各种虐文元素了
我那时候好牛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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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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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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