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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透明的哀伤 ...

  •   我终于明白世间有一种思绪,无法用语言形容,粗犷而忧伤。
      ——仓央嘉措

      她收到林默的消息是来自高中的班长——沐一禾。

      高中时期,好像她喜欢盛年是件大家都知道的事,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可能一方面是觉得沐一禾的确配得上盛年,一方面是大家都在忙着学习,无心再去深入了解这些细碎且零乱的事情。

      可惜的是盛年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了他喜欢的人。

      整整高中三年,她一直追在盛年身后跑,无论是成绩还是活动,只要有盛年的地方,她都会在。甚至于盛年本科毕业去英国进修,她也跟着去了,只不过盛年早在她之前回国,而沐一禾不久前才回国。

      说实话,何漫漫很羡慕沐一禾,这样的明目张胆,这样的毫无掩饰。

      这次沐一禾以班长的身份组织了以前班里的人,去见了林默默最后一面。看着黑色相框里的林默默,何漫漫心里五味杂陈,她的样子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唯一的不同就是以前是有颜色的,现在只有黑白两色了。

      她沉重而严肃地将手里的那一朵白菊放在林默默面前,做着最后的告别。

      说实话,她不是很清楚告别的意义。是为了记住呢还是忘记呢?

      到场的人不多,加上林默默家的亲戚,人员有些混杂,何漫漫更是分不清谁是谁。

      古语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自高中毕业,整整八年,是够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说是追悼会,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同学聚会。或许大家都没有想到毕业之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会是以这样的方式进行。

      “我以为你不会来”。

      何漫漫转过了头,不出所料,是沐一禾。只是何漫漫没想到沐一禾会和自己说话,而且还是在推掉一大堆想和她叙旧的老同学的情况之下。

      在沐一禾回国之前,班群里就在疯传她的建筑设计获得了国际大奖,甚至于很多国际知名企业都向她抛了橄榄枝,只是她最后选择了回国。

      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的沐一禾和盛年一样抢手。

      “我再不喜欢这样的场面,但她是林默默,所以我会来。只是你,我还以为你还没回国”。

      何漫漫早知道她回国了,只是实在是找不到什么话题才随口说。

      “你找借口也太敷衍了吧!”沐一禾倒也没生气,打趣着说。

      何慢慢讪讪地笑了笑,她很惊诧于沐一禾的变化,身上的要强的气势少了很多,反而更加柔和了。

      就在沐一禾,何漫漫有一搭没一搭聊着的时候,一个身影插了进来。

      “一禾?”男的迟疑地叫出了声。

      “盛年!”,顿了顿,沐一禾接着说“我想你这样的大忙人应该是不会来的”。

      出乎意料地沐一禾极其自然,再无年少时那样羞怯的神情。

      “刚好在附近事所以就抽空来了一下”,他还是那样笑着,好像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我听说,你打算回这儿发展了”,沐一禾说着,伸手接过盛年递过来的名片,反手也给了自己的名片。

      “是,我打算在这儿开个律所”。

      “那恭喜了!”。

      “到时候开张,你可得赏光啊!”。
      “一定一定”。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着,处于外围的何漫漫则显得有点尴尬,因为盛年压根就不记得有她这号人物,最后还是沐一禾说了几句话打了圆场,才不至于结局难看。

      何漫漫想过最坏的场面,却没想过这样的,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一点印象都没有,甚至于在沐一禾介绍后,他也完全没有想要出示自己名片的意思,虽然她自己也没有名片回赠。

      我自遇见你起,便将你放在心上,放了十一年,而你都不记得有我这么一个人……

      那天沐一禾说的话一直在她心头久久萦绕——这么多年我才明白,我喜欢的不是他,而是他身上的光。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他不是你一直期望的那样的人时,你就会放下了。

      他只会权衡利弊之后选择最适合他的,以前是,现在是,至于以后我不知道,但至少目前是这样。

      “何漫漫,我很遗憾,遗憾花了那么多年才看清,为了和他相遇,相交集,我不停地在错过和我相遇的人”。

      脑海不断地播放着沐一禾说的话,眼眶里的泪止不住地在流。

      她在伤心些什么?是沐一禾说的话,还是盛年压根儿就不记得她这么个人?还是,都有?

      “好了,本来人就丑,脸哭成一团就更丑了”,马洋洋一边吸着泡面,一边安慰她。

      最近马洋洋好像瘦了很多,搂着何漫漫的时候,何漫漫只觉得她的骨头快要硌到自己了。

      “你还是人吗?都不说点好听的话”,何漫漫哭得更厉害了。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嘛,那天在咖啡店,如果他还记得你,就不会是……”马洋洋摇了摇头没有说下去,“你只是抱着最后一点侥幸而已,期望他至少还是记得你的”。

      “哇啊~~~”。

      好吧,刚刚至少只是哭得丑,现在直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地,一会儿岔气,一会儿顺气的,更丑了。

      “好了好了,咱明天就回杭州”,马洋洋摸着她的头,把她抱在怀里细声安慰。

      “我要放弃了……我真的要放弃了,十一年了,我我真的决定要放弃了”。

      用抽抽噎噎的声音说出最不舍和最痛心的话,可是她现在除了哭好像也不能干什么。

      她不是没有告白过,只是当她放学后看见自己信满是污渍地躺在了垃圾箱底,她其实就已经该死心了。

      那封信是她用瘦金体写的,只因为有一次上书法课时,他说过他喜欢瘦金体,于是她就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只为了练瘦金体。

      他不可能不知道,当时班里唯一会写瘦金体的只有她,那封信明明是被拆开过的,明明是被拆开过的……

      马洋洋拍着她背好让她的气顺一下,“早晚要过这个坎,只是来得早了一些”。

      “哭吧哭吧,我在呢”,马洋洋柔声说着话。

      你得试过以后,才会知道压死一个人的最后的稻草会有多轻,因为所有的崩溃都是日积月累。

      幸运的是,至少回杭州之后的何漫漫忙到连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得掐着算,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哭了。

      莫名其妙的,随着老板交到她手里的一个项目顺利完结后。她变得更忙了,时不时出差。

      一切都步入正轨,忙得好像之前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她也偶尔会重复地问自己,是不是真的放下了,好像在不断地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决定了。虽然这个时候,眼泪还是会不争气地流下来。

      她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有了一席之地的时候,应该高兴才对,以前她自负自己的能力至少能匹配得上一些不起眼的小公司,但随着自己越来越多次的失败,让她不得不怀疑自己。现在好了,总算是熬出了一点点头,但为什么只有满心的酸楚。

      早在盛年丢掉她的告白书的时候,早在盛年有女朋友的时候,早在盛年一点都记不得她的时候……她就应该放弃的。

      可偏偏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个人,让你不撞南墙不回头,很不幸的是,何漫漫不止撞了,还撞的头破血流。

      越来越觉得生活就是无用疲累本身,你明知道这样做不会有结果,但是你还是会去做,因为你放不下,然后一直重复着无用,循环着无用。

      一般暗恋的不是校草就是班草,而何漫漫就是那个单恋。

      一位伟大的作家说过,忘掉一个人的办法就是时间和新欢。何漫漫果断地选择了时间,原因是,她觉得她这样的一个人找到新欢很难,所以不假思索地选择了时间。

      她以为选择了时间就可以慢慢淡忘,笑死,时间越是久了越是放不下。

      沐一禾选择和她说那样的话,大概是觉得她和她一样可怜吧,不一样的是沐一禾是明目张胆,而她则是躲躲藏藏,无人知晓。

      在沐一禾说出那些话之后,她恍然大悟,年少时之所以喜欢盛年是因为她少年时不曾有光,自卑怯懦,而当一个满身是光的人出现的时候,她自然而然地毫无理性地迷恋上了,或许,更准确来说,那样的感情大部分应归属于羡慕。

      她早就明白了,只是不愿意承认。
      她真该死啊!

      “你陪我去参加个婚礼,然后我们就回哈尔滨不回杭州了,好不好?”。
      马洋洋的语气和平时不太一样,不再是那么咋咋呼呼的,很寂静。

      寂静地像一滩死水。

      这不正常,这不是平时的她。

      正在吃面的何漫漫听马洋洋没头没头地说了句话,没有察觉到其中的不对,“怎么,你的婚礼啊?”,何漫漫笑嘻嘻地像平常一样怼着她,“不会的,你的婚礼要是也得是和我,说!你背着我和谁偷偷勾搭上了?”。

      她知道盛年回了哈尔滨,或许他会长久地在那里待下去,虽然她想最后再去一次,再去看一下。

      “何漫漫,我快死了,我想陪着你最后再去追一次,因为以后没有机会了”。

      马洋洋平静地坐在咖啡屋里那个她经常坐的位置上,用着最平静的语气说着让何漫漫此生最不平静的话。

      外面已经是正午,周围的空气都安静下来。

      远处的鸣笛声,车子疾驰,街道上的吆喝,小区内不知疲倦的蝉鸣,来往行人交谈的声响……

      所有声音交汇,都比不得马洋洋此时说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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