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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逃跑大王 ...

  •   金文昌伺候了王大郎十年,过的是比畜生还累的生活,一周要干满七天,轮俩礼拜休息半天。就那半天还不得闲,要写近期的工作小结。直干得他腰也驼了,眼也花了,满嘴的靓牙都松动了几颗。他每天佝偻着脊背,嘴巴都没力气闭上啦,走到哪都淌一地的酣水。
      体力劳动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和外貌状态,但没有剥夺他思考和想象的自由。究其原因,王大郎第一次当老爷,还不懂抓思想的重要性。金文昌表面每天干着农活,让干嘛干嘛,听话极了。下水摸鱼,上树摘桃,他都干得又快又好。连木头监狱里关着的壮汉看了,都要啧啧称奇,当马戏表演的看。
      但实际上这些都是表象。金文昌往河里钻的时候,思考的是水上逃亡路线。他往树上爬的时候,观察的是整条山脉的地理走向。就这样他日思夜想,深思熟虑,终于思考出了绝佳的下山逃亡路线:先走山路,转往泥地里走,留下长长的脚印。再后退步,沿着这些脚印倒退着走回去,一个猛子扎进河里,狂游两百里地,就基本上能到山脚下啦。
      这条计划完美至极,但他忽略了王大郎有千里眼的功能。有人会提问,那天晚上他在墙角下面偷听的时候,王大郎不都说了嘛,脑门儿上新长出来的第三只眼,能看到太阳系的外面去。对此,笔者的解释是,夏天蚊子多,金文昌又是O型血,在蚊子眼里就是法国小甜点。他一静止,蚊子就嗡——地集体赶来,趴在他的嫩肉上,打死也不肯下来。因此他后半夜被蚊子叮得受不了,只听了一半就回房睡大觉去了。
      错过了这个重要信息,可以说是惨痛的战略性失误。这十年里,金文昌一共逃跑了九九八十一次,平均每一个半月就会进行一次出逃,跑不过三个时辰,就被王大郎虎虎生风地赶了上来。对此,金文昌一直摸不着头脑。他想王大郎也许有读心的功能,为此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敢在心里叫他王八蛋,那段日子当真难挨。
      后来王大郎越长越高,几乎长成了摩天大厦,金文昌这才想通了。这玩意儿不是人,人哪有这么大个儿的。既然不是人,那抓他还不简单。管他怎么找见的呢,咱玩儿的就是心跳。
      金文昌如此频繁的逃跑,被抓,再逃跑,王大郎也不恼火,很有耐心地跟他在林间玩儿捉迷藏比赛。他虽然吃人,但却没有虐待人的趣好。有人跑了,那就再抓回来嘛。山里生活又无聊,抓人成为生存外唯一的户外娱乐项目。后来更多的人对这项运动产生了兴趣,就在他计划下次逃跑的时候,夜磨子跃跃欲试地来跟他搭讪:“唉,下回啥时候跑?把我也带上。”脸上充满了迫不及待的喜悦。
      最开始的时候,金文昌以为夜磨子是真的想跑,想跟他一块儿再回到金府去。那里有吃有穿,还有书籍字画看,闲下来时,还能去街上淘二手古玩。在州城,他是金少爷,是天之骄子,旅游乘轿子都只坐头等舱,与骑马一般快,来回往返路只损耗两枚壮汉。
      而夜磨子,更不用说啦,还有亲亲未婚夫金武略在山下等着呐。金武略,哇塞,他虽是亲哥哥,但偶尔想起来也犯馋。金武略几乎不是人,而是一个符号,一种文化与象征,类似书里提到美男,总要说貌赛潘安。至于潘安真长什么样,那谁能知道了去。在远近十八乡,金武略便是这样一个文化符号。谁家小伙子长得俊,上街都会被小姑娘吹口哨,调戏道:“小帅哥,做不做我的武哥哥?”
      这样一个流行天王,看上了夜磨子,哇塞,夜磨子肯定爱得要烧坏脑袋啦。金文昌有时候想,他这么着迷于夜磨子,这么爱意淫他,会不会也是因为想要战胜弟弟的潜意识在作祟。已知,金武略钟情于夜磨子,那么要是夜磨子钟情于他,就可以推导出他大于夜磨子的结论辽。
      在最开始的时候,金文昌念在自己是夜磨子的前主子兼旧相识,忍不住把他当伙计,当知心人,要把他friend zone一下。那时候夜磨子还很腼腆,对他还抱有难以摆脱的奴性价值观。金文昌问他什么,他就老实回答什么。
      金文昌越问越坏,起初是他在使坏,后来就是他被搞坏。到了最后,几乎要发狂:“你说家弟喜欢你,是因为你叽里呱啦?”
      这里的叽里呱啦是古语,如今已经不好查证啦,翻译过来就是床技优越、□□比较紧实的意思。
      夜磨子本来就是通房的小厮,年龄一到,统一接受了培训才上的岗。对于自己技术优越一事,他认为应该得到公正合理的表彰。
      “对啊,当然是因为我叽里呱啦。我比别人都叽里呱啦,比他干过的人都有本领,他才爱我爱得要发狂,每天晚上都想要。我白天干活,晚上敞开了腿任他搞。那个破床摇呀摇,快要摇到外婆桥。有几次我就这么睡着了,天明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眼白一个劲儿地往上翻,活像中了邪。可即便我这样了,他还在止不住地叽里呱啦我,一刻也不肯离开。”
      金文昌听了以后,灵魂都从嘴里跑掉了,两眼空洞洞地盯着什么地方。他觉得这样不好,和书籍小说都对不上。两个人相爱,不该只是这样的欲望高涨。至少得是诗词歌赋,人生与价值,哪里特别聊得来才行。
      那时金文昌还是处男,通房丫鬟见了他都嫌,他也没有招妓的坏习惯。他对爱情总抱有崇高的理想,因为唯有此借口,才能证明他处男身份的必然性和正当性。时间久了,他也分不清是先有的对崇高爱情的理念,还是先有的恪守处男的实践。
      但是十几年过后,等他下山当了官,搁京城修建了全新的金府之后,他的鸡儿便一下子忙了起来。写奏章,听小报,他都要侍女丫鬟在底下给他做blowjob。他还沿袭了他爹的坏习惯,爱把男的扮成女的,小厮叫成丫鬟。
      他这么猛玩儿了几年,很快口味就重了起来,非□□不能射出精元是也。再后来,他沉溺些滴蜡虐待的小把戏,每每临近关口,都会高声唱道:“夜,夜,夜,诶哟,我去。”侍女丫鬟们只当他是拽洋文装逼呢,心中骂他是个肥猪,爱放狗屁。但实际上,这个名字又再与何人说呢。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年二十出头的金文昌,在听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语后,吓得是辗转难眠,郁结难舒。但他想了又想,在第三天逃跑的时候还是带上了夜磨子。
      那是跑得最远的一次。整整一天,王大郎都没来追。他和夜磨子跋山涉水,跑了整整一百里路,已经能看见金府前挂的红灯笼啦。
      他们沿途搞了许多陷阱,藏了不少野兽夹,挂了几只连发弩。见王大郎迟迟不来,金文昌真当他是死了,走在路上都哟吼,哟吼,激动地欢呼了起来。
      后来,王大郎还是追了上来。至于迟到的理由,是被其他事情耽搁了。那天金武略单枪匹马,上山要人。被王大郎左劈右砍,做成了一盘好菜。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章 逃跑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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