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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咱们两个人礼尚往来 ...

  •   “七郎、七郎,你醒醒。”张未明离我近在咫尺。

      吸、呼。

      秦国的空气让我得以喘息。

      不想有任何芥蒂,我一把抱住了张未明。

      “谢天谢地,我又回来了。”

      我无法用科学的角度去理清这两个不同的时空,也懒得去理清。能够再次见到张未明,就证明我依旧活着没死,而且依旧还在那个新鲜的国度。

      无论如何,我在这儿还有任何人都抢夺不了的本钱,那就是我的身体。

      我有一副健康的、健全的成年男子的身体,我还有机会靠这体魄挣个光明的前途。

      “谢天谢地,你没事。”张未明在被我抱住后,也紧紧抱住了我。

      他这种哄孩子搬的抱法打消了我的所有疑虑,他不是断袖,我也不是。

      “七郎,你立大功了,百姓们都感谢你呢!朝廷封你做了校尉。”

      “因为救火?”

      “对。”

      “那你们也救了啊,为什么不封你们?”

      “今后咱们同为护军之下,各得精兵五千。”

      “那狗蛋和小梁呢?”

      张未明说:“除了受封校尉之外,还有两人可入京为士。狗蛋和小梁都想去京城看看,加上你还未醒,所以我们就自作主张让狗蛋和小梁去了京城,咱俩继续留在定西领兵。”

      “哦……我睡了那么久吗?”其实对这一切不好奇是假的,我不过是对弄的太清楚没有执念,但并非完全没有好奇心。

      “睡了三天,不过大夫说你并无大碍,只是救人是劳累过度,又吸了些浓烟,需要稍养几日就行,你不用担心。”张未明的始终风轻云淡,但从他的微表情里又好像藏着些我不太能看懂的东西。

      “所以狗蛋这个家伙乘着我昏迷不醒的时候,丢下自己唯一的舅舅自个跑了?”我是生气的,甚至还有点心寒,但我好像也跟张未明学会了风轻云淡。

      “不、不、不!狗蛋他们是跟着成王殿下的仪仗一同出发的,所以就没有等你醒来,不过他留了信给你……他说你一看便知。”

      果然那歪歪扭扭的毛笔字跟我述说着:徐家开口,只要狗蛋能在京城立足,就不反对他和小兰的婚事吧啦吧啦的…零零散散交代一大堆。

      也罢!就这一条就足够,反正我是没有打算结婚的。只有狗蛋和小兰能成,我们家才能勉强算是后继有人。就像我妈说的,家里那么多单身狗,能解决一只算一只。

      “少爷,门外那个孩子闹着要见小七。”说话的人是常叔。

      “是阿毛,你没醒的这几天他天天都来。”

      “阿毛?那个找娘的孩子?”

      “对!你最后抱出来的那个人就是他娘。”

      这里的人得救了,但是不知道网吧里那几个小学生怎么样了,如今头重重的,我也想不起来。

      “我饿了,有吃的东西吗?”

      张未明点头,嘴角拉满,柔和而又友好。

      “那阿毛呢?你要不要见见?”

      “行,见见吧。”

      饭菜上桌没一会儿,张未明领着那小孩一并入了厅堂。

      披着外衣,我坐姿随意,一手喝粥,一手夹菜,右脚膝盖还不由自主的踩上了矮凳。

      见到阿毛,我赶紧把脚放了下来。

      虽然他妈是个赌徒,但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好孩子,我这一身痞相可不能让人家学了去。

      阿毛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也不说话,没办法只好我先开口。

      “小孩,你妈怎么样了,哦!不对,是你娘怎么样了?”

      “张大哥给她请大夫治了伤。”阿毛指着张未明。

      “哦,那她现在好点了吗?”

      “嗯。”阿毛点头,随即从兜里掏出来一个黑乎乎的小玩意递给我。

      “这是什么呀?”我半天没看出来那是什么。

      “黄金。”阿毛吐字清晰,我确认绝对没有听错。

      “黄金?这黑乎乎的玩意是黄金?”

      “哈哈哈,七郎,不是那个黄金,是药材黄精,补药。阿毛是定西口音与官话略有差别。”

      阿毛听完张未明的话,也跟着非常认真的点头。

      “给我的?”

      阿毛继续点头。

      “本来我到山里挖了好多,想给娘吃的,她身体一直不太好,腿也瘸了。但是阿娘说她她需要本钱去翻本,所以都给卖了,只剩下了这一个。”

      “你娘之前腿就不好?”

      “嗯,先头赌钱输了还不上,被人打瘸了。”

      “那你爹呢?”

      阿毛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我问过常叔了,这孩子的爹好几年前就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只剩下一个终日流连赌坊的母亲。”张未明看向阿毛,眼神比我悲悯。

      这孩子脸黑黑的,但却比救火那天干净,衣服也换了新的,从这素淡的风格来看,跟我这几天穿的是一个路子,毫无疑问应该是张未明的手笔。

      好赌的妈,消失的爸,悲惨的遭遇,破碎的他。

      这么一看,我的原生家庭倒是比他幸运了许多。阿毛都尚且还在努力的活着,我似乎好像也并未到了一定要寻死的地步。

      “常叔在城北的豆腐店给阿毛他娘找了份磨豆子的活,如果她能成功戒赌,两个人的生活不成问题。”张未明果然是菩萨心肠,我自愧不如。

      我点头:“行啊!听你安排。”

      “阿毛,你是个好孩子,咱们两个人礼尚往来,你送我黄金,我送你白银怎么样?”我咬下半块黑乎乎的‘黄金’,一边干嚼,一边把我的钱袋子掏出来,塞给他两块银子。

      阿毛摇头把我推了回来。

      “这是你七郎哥哥的心意,收下吧。”张未明也劝他。

      “谢谢哥哥。”阿毛大概还没有到变声期,音色还有些稚嫩,但语调却铿锵有力,像个小大人。

      一般来说,童年不幸的人,如果有正面积极的引导,将来大多数可以比童年幸运的孩子更有成就。

      当然我大概是个例外。

      但是也可能跟阿毛比起来,我那点失意根本就不值一提。

      最起码我爹娘健在,从小也并没有挨冻受饿,这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幸运了不知道多少倍。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在张未明这里带着的几天时间里,就是让我无比的贪恋。虽然与他相识不久,相处不长,但就是觉得只要一见到他,就能让我身心愉悦。

      送走阿毛,我贪婪的享受着与他共度的时光,赖在他家一住就是一个星期。

      不为别的,就为了每天一碗的米汤饭。

      他做的所有的菜都很好吃,但最让我贪恋的还是那碗米汤饭,不是白粥、不是稀饭,而是米香汤浓的米汤饭。这味跟小时候生病时才能吃到的,我妈做的米汤饭极其相似。

      有了炸蘑菇和米汤饭这两道菜的加持,相当于他一个人都等于了我的爹妈。不仅如此,他每天还会在我睡觉之前跑来与我聊天,聊天的内容都是各种修仙精怪的奇闻异事,我恰好对这些事儿非常的感兴趣。

      “如果夏天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千万不要随便出门,大概是在过妖。”

      “在没人的地方见到大蟒,你就说好大一条龙啊!这样会有助于化蛟为龙,他们会感谢你的。”

      “哦?还真的有这么回事啊?我爹也跟我说过,看来不是他编来骗我的,哈哈哈。”

      不得不说,与张未明一起生活的时光是轻松愉快的,以至于我每天一醒来就想要看到他。

      “咚咚咚,七郎,我可以进来了吗?”

      “进。”

      听到他来的声音,我一股脑爬起来,但片刻后我又觉得有点太刻意了,索性又重新躺下去,然后装作睡眼惺忪的样子,等他来掀我棉被。

      叮咛~

      一阵清脆悦耳的铃音。

      “七郎该起床了。”

      我揉着眼睛坐起来,张未明则晃悠着一只精致的小铜铃。

      花纹错综繁琐,铃身又洁净光滑,像是经历了千百次的打磨和擦拭,配上浅绿色的编制挂绳和吊坠,看上去就成了一个极具艺术气息的挂坠。

      “这是什么?”

      “三清铃。”

      “该不会就是道家那个传说中能降妖伏魔的法器三清铃吧?”我满脑子疑惑,没想到还真有这种玩意。

      张未明点头。

      “所以,这个真的能有法术?”我迫不及待从张未明手中夺过三清铃摇晃起来。

      叮叮咛咛~声音清脆悦耳,能不能除妖不知道,反正我也没见过妖,但是我保证绝对能让人神清气爽。

      “有一点儿,所以你现在是不是觉得神清气爽些了?”

      “有啊!有啊!这个东西有点意思。”我摇晃着人家的三清铃,两眼放光。

      “喜欢吗?送给你的。”

      “送给我的?这……我哪里好意思……”我习惯性的拒绝,但又忍不住心生贪念。可是我摸遍了全身,除了那根木头发簪和那把捡来的黑金古刀之外,我似乎再没有任何拿的出手的东西了。

      “礼尚往来,你送我东西,我也是要回礼的,没别的东西送你,这、这个你要吗?”递上黑金古刀,我有些怯弱……总觉得跟人家送的东西比起来,实在是不太拿得出手。

      就像当初在两头弯,那小哥哥救了我和狗蛋之后,我除了一瓶娃哈哈之外什么都没有可回馈人家的,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连人家的长相都模糊了。

      印象中他高高的,瘦瘦的,白白净净,像是没有经常晒过太阳的样子。我都不敢想象他是怎么那么纤细的手臂是怎么把胖乎乎的狗蛋拉上来的?

      白白的皮肤,暖暖的笑容,我甚至记得太阳光下他面颊上半透明的奶呼呼的小绒毛,但就是忘了他的长相,他是什么样的眼睛呢?

      丹凤眼?

      杏仁眼?

      双眼皮还是单眼皮?

      绞尽脑汁我也无法拼凑出他完整的样子。

      只是那种气息和感觉,让我不由自主的把他和张未明捆绑在了一起,这两个形象互相重叠。虽然张未明比他更高,也更强壮,又比如今拥有八块腹肌的我还要更结实些,皮肤也因为长时间的锻炼比初见时黑了好多,但我就是有种直觉,张未明和小时候救我的小哥是一个人。

      然而当理性思维上来的时候又会给我当头一棒,时空都不一样,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我大概是恋爱脑上头疯掉了吧。

      “这刀是好东西,你留着还有用处,所以这根发簪就归我了。”张未明不由分说从我这顺走了路边摊买来的那根木头簪子。

      “可是这个……”我想要回来,可他已经插到自己头上去了。

      “怎么七郎舍不得?”他的微表情看上去有点委屈,但又始终保持着笑容。

      “不是……”

      “那就好。”

      其实我想表达的是这个东西太便宜了,根本无法配上他对我的好。但看到他的表情我又忍不住把后面的话收了回去。

      没办法那就只能从别的途径来回报他了。

      反正在火场我也没有受什么伤,大概率就是累了点,赖在张家休息了这好几天,体力早就恢复的差不多了,这几天都是张未明在给我做饭,今天我或许可以给他展示一下我那个年代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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