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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事簿的三月桃花 ...

  •   “2005年6月2日晚,晴。
      暮色苍茫,晚霞已收敛在排衙峰下。我背负行囊,孑身望龙虎山顶峰爬去。山很高,路很陡,道上绝无一人。我有些惶恐不安,加之胃肠造反,便吐一场。我想,我大抵喝多了健力宝,两腹空空,岂能不吐得一塌糊涂?如此一边想,一边躺在半山腰气息奄奄。

      这一夜,夜幕降临得出奇的早。我一人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看天空星移斗换,看水仙岩潮起潮落,对着月儿发怔。还好月色明亮,照一地的光华,驱散我不少寂寞。我对着月儿笑,月儿不理会,我便给红拨个电话。红不接,便给谷拨,谷也不接,我便谈兴全无了……”

      这是我为爱情唱的最后一首挽歌。我发誓,写完这个篇章,我便做个忘情彻爱的人。然而静虚来时,我竟然有些懊悔。

      静虚是上清宫的道士,不知何年何月上的龙虎山。他的身影单薄得象风中落叶,眼神幽绿得象井壁的青苔,挑一担井水,叽咯叽咯走近我跟前。我睡了,身躯辗转在路间,挡住他的脚步。

      静虚道:“善哉!善哉!赤土为席,苍天为幕,达也!”

      我听了这句古老道白,恍惚疑在梦中。看静虚时,已骨碌碌放下水桶,打一瓢水喂我喝,又濯水为我洗脸。我醒了,之后便随静虚走进上清宫。

      下半夜,静虚在僧房内说了一大堆风流史,唏嘘不胜,泪珠滚滚。我想,牛鼻子老道修行多年,尚且不能忘情忘爱,我呢?于是便有些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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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不多,谷算一个,红算一个。谷与我结识得早,是穿开档裤时起的朋友,人极聪明,又颇隽秀,深受女性青睐。红是我大学同窗,人长得栀子花般清丽脱俗,后来经过二次性征发育,出落得愈发俊俏了。一九九五年阳春三月的最后一天,我与谷并肩同行,经过红的窗前,竟为之驻步不前。我爱上了窗边那位姑娘了,她咬着鹿牌钢笔,陷入《思想者》那种特有的沉思,在这阳春三月的最后一天,我爱上她了。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那天,我偕红回归广州。

      七月的广州热火朝天,我站在火车站出站口,深深舒一口气,心想,这下解放了,再不消挑灯夜战了。于是不顾囊中羞涩,买了支百事可乐庆祝一番。那时谷背负一袋行李,肩挎两袋行李,在阳光下挥汗如雨。我说:“兄弟,为未来喝口水!”于是先喝一口,再给红,红喝了给谷,谷一饮而尽。一支可乐由此告罄。事后谷说:“那是人世间最美味的一支可乐。”我同意。

      只是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炎热夏天,那个衣着褴褛的谷,肯定意识不到那是人世间最美味的可乐。他的眼睛象饿狼般在四周寻找猎物,看着穿透川流不息的人群,寻觅着菊的身影。菊是他的第八号情人,小家碧玉模样,煞是好看。当时谷诀别了所有恋人,一心一意回归菊的身边,便希冀她一绽如花。菊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她笑了,笑得灿烂。后来菊带着谷西征禅城,在那里扎根落脚。

      而我搂着红,一步一步望东去,跨过刘家河,来到萝岗那一条无名小巷前。我站在巷口,无神打量着眼前的新家,大失所望。红攥着我的手说:“俯首甘为孺子牛!”我点点头,与红作别。红不肯走,扑进我的怀里哭。我便挑些俏皮说话哄她开心,然而于事无补,红拉着我闯进酒店,开一间客房,然后褪光衣裳,在我面前扭动胴体,说:“娶我。”我喉咙咔咔作响,迷糊糊答应了,然而不敢擅越雷池半步。

      翌日凌晨,天蒙蒙亮,红悄悄走了,她去了上海。自此我们分居两地。直至一九九九年除夕,我不远千里跑到红的家里,两人含泪紧拥。红说:“让我们抵制身体的扩张,如今已不是殖民时代。”我为她的睿智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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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说:“她很聪明,我们的确不该让瞬间的快感摧毁毕生的幸福。”我望着静虚,静静发笑。静虚说:“我也是凡人,所以我体识凡人的痛苦。”我没有批驳他,我从他的泪影看到他的真诚。静虚说:“你休写阑珊处的悲凉,要写,就写情浓时的喜悦。”他拿起我的记事簿,翻开,细看。我任他翻,任他看。静虚便抑扬顿挫念道:

      “2001年11月22日晚,大雨滂沱。

      方抵上海,暴雨倾盘,我只好冒雨冲进红的公寓。红不在,据说加班去了。我便倚在门口等她。红子夜晚归,带一身酒气。我问,这么晚?她说,忙。说着便走进屋,入洗手间。我也跟着进屋,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

      周末的电视节目闷极了,翻遍数十个频说,无可取阅,于是关了电视。

      此时电话铃响了,接通听时,对面传来谷的声音。我说,怎么是谷的声音?怎么是谷的声音?红说,谷的声音有甚不对?他来上海了!做到交行一把手了!她走出淋浴间,揉着湿发。我道,做到交行行长了?我怎么分毫不知?

      这夜临近破晓,我剥开红的衣衫,强行霸占了她。红流着泪,躺在被窝一动不动。之后我踢门而出,心沉到谷底了。我看见红的床头残留着一丝丝短发,粗涩,淡黄,蜷曲,不知是谁的发梢!”

      静虚翻开本子,起初煞有介事的念,后来声音愈发小了,到最后近乎默然。我说,你念!你念!静虚不念,他坐在床边默默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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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禧年的第一天,我做出一个史无前例的决定,我对红说:“我辞职了。”那时我在尘土飞扬中呆了足足三年,皮肤黯然失色了,濒危苍老了。红说:“有甚么打算?”我说:“没打算,先休整一段时间再说。”红不置可否。

      这夜,我与红在东极岛畅聚一晚,守候新千年的第一缕日出。夜幕笼罩的第三个小时,谷来电说,恭祝千禧年万事如意,又说自己升科长了。红便表示诚挚祝贺,并致于热情洋溢的感言。我静静听,静静想,他与她委实合拍,在那遥远的一九九五年仲夏的最后一天,若果不是我起先停步,故事或许截然不同……

      二零零一年春,我孑身上北京创业,与红便极少联系了。八月谷来电,说菊怀孕了,又说,那支百事可乐是人世间最美味的可乐。我笑着与他胡扯,很快收了线。九一一那天,许多友人莫名地癫狂起来,拉着我喝一晚的红酒,唱一晚的加州红,那晚我结识了蕊。十一月,我趁业务之便,抵上海看望红,红让我极度失望,我不想再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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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谷终于坦白了,由于菊是高干子女,所以非她不娶;由于菊长得丑陋,所以便偷偷打红的主意。

      那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凌晨三点的事,我与我的衣冠禽兽朋友在新干线喝了几杯青岛啤酒,借着酒兴撒起疯来。

      我说,你俩几时好上?

      谷说,千禧年贺庆那时。

      我说,她还是我的人!

      谷说,不错,是你的人!不过灵与欲都与你毫不瓜葛!

      我说,卑鄙!

      谷说,她爱我我能咋的?

      我说,她爱你哪样她爱你哪样?

      谷说,她不爱你哪样便爱我哪样!

      我说,她不爱我哪样?

      谷说,你迂腐颓废懒惰不求上进她爱你哪样?

      说到气急败坏,我气冲冲跑出酒吧,第二天便到龙虎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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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说:“你孤身一人,回广州作甚?”我说:“我在北京栽了,回广州疗伤。”静虚说:“栽了便从头来过,何必非回广州不可?”我说:“广州是我家。”静虚笑得古怪。我说:“那禽兽横刀夺爱,太欺煞人!”静虚说:“你还爱她?”我说:“不爱。”静虚说:“不爱?”我说:“不爱。”静虚便翻开记事簿,一字一句指着说:“你念。”我便念:

      “1999年2月15日,大年除夕,晴。

      我踩在田埂上,遍地弥漫着沁人心肺的稻香,浑身舒服透顶。再翻过一座山坳,便到红的家了。带路的那个长者说,此山唤作牛头山,此村唤作牛角村,是古蜀国数一数二大村;村中风光秀丽,美女多如牛毛呢。

      我不甚了了,任他唠叨。

      长者又说,红娃子长得耐看呐,是一等一的花容月貌,就算是杨贵妃再生,也得输她三分。我说多谢。长者说,不过牛角村的女娃子性野,你若果没有万贯家财,还是少花心机为妙。我听了呵呵直笑,说,我有,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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