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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幸的穿越了   今天公 ...

  •   今天公司聚餐,我豪迈地给领导敬了不少酒,喝得有点多,头晕晕沉沉,似乎听到有同事说:“李渭,你不来喝点?”

      “不喝了。”紧接着另一道声,是李渭冰凉的拒绝,给我昏乎乎的脑袋冻清醒了一瞬。

      我心想,这小子还真不会来事儿啊,上司的酒也敢拒绝?还混不混职场了?

      “你又在喝酸梅汤?这玩意酸不溜秋的,不好喝啊,你这……是真爱啊。”还是前面那个同事王天天的声音。这倒确实,李渭每天都带一杯酸梅汤来上班,而且这酸梅汤没有包装,估计不是外面买的,我手底下爱八卦的都说他肯定有个女朋友,毕竟他这人冷是冷了点,但终究是个大老爷们,做酸梅汤这么精细的东西,不像是他能做出来的。

      李渭比这个热情同事小王晚来半年,但来公司也有一个年头了。

      为什么我说他终究是个大老爷们,因为他一个帅小伙,年纪轻轻的高材生还会抽烟。

      我以前还撞见过呢,当时他还没那么冷,初来乍到可能是掩盖了点本性,人有点憨,看到我这个领导还尴尬地笑了笑。

      但自从某一天,或者某一段日子开始,我再也没看到他抽了,公司聚餐也很少见他喝酒,与之相对的是,他每天似乎都要带酸梅汤,咕咚咕咚地往嘴巴里灌个一大杯。想到这里我默默吐槽他冬天也要坚持带酸梅汤的行为,活像个呆子。

      酒席散场,我手底下几个小子知道我脾气好,完全不拿我这个领导当领导,大声嚷嚷着要去卡拉ok,小王还非得拉上我凑热闹,其实是打着算盘让我给他们买单,我没比手里几个人大几岁,脸皮也没那么厚,见盛情难却,我摸了摸自己的钱包,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还是相对利索地答应了。

      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他们鬼哭狼嚎不想上班,将头紧紧贴在皮套上,试图要阻挡魔音入耳。

      咦?今天有什么特别的吗?

      我瞧见小王几个咳嗽着回到座位,平常最寡言的李渭突然上了台,他拍了下话筒,唱了一首莫名感伤的《传奇》,

      梦想着偶然有一天能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

      从未走远。

      ……

      他唱的音不怎么在调上,但嗓音怪有磁性的,我迷迷糊糊地聆听着,一面怀疑他是和女朋友分手了,一面有一点冲动,想知道李渭现在是怎么样的感受。突然小王拍了拍我:“哥,你也上去唱首?”

      我站起身,去接李渭手上的话筒,却见他那张很讨我司那些女孩子喜欢的脸上,有什么亮莹莹的东西滑过,他一只手把话简递给我,拿另一只手臂飞快地往脸上抹了一把,他没有说话,一眼都没有扫向我,我却似乎感觉到他的小拇指在我接住话筒时擦过我的手背。

      我随便唱了首,感觉老年人实在是累的不行了,想回家睡个好觉,下台了就招呼着:“实在不行了,先走一步哈,虽然明天休息,你们也别闹得太过。”

      在一声声“好,好,好”中,我瞥了眼隐在角落里靠着墙的李渭就离开了。

      他好像一把剑,但并不锋利,而是在时间中变质的锈掉的剑。

      喝了酒我开不了车,找了个代驾,我回到家,洗了个战斗澡,就摸着枕头上床睡下了。

      话说回来,早知道后面会发生这么多事,我宁愿自己去卡拉ok熬个通宵,也不上赶着回家睡觉了。

      因为,等我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很硬的床板上,而不是那个我斥巨资买来的豪华软床垫。

      有蝉鸣声远远传来,但我记得,现在好像是冬天吧? 我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发现自己穿着一身黑衣,我冷汗直冒,在心里做足了准备,才用手摸了一把衣服,不是我的衣服,而且这质感真够粗糙的。

      不只衣服,等我抬起头,发现这间屋子不大,乌泱泱的睡里头不少人,而我只是其中之一。

      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我才用手狠狠掐了自己的脸,很疼。其实也不需要这么做,因为我这人,从没做过这么清醒的梦。我忍不住想,如果这是梦就好了,如果不是梦,那它只会让我绝望……

      毕竟,穿越这种事,大部分人都是无福消受的。

      我举起手来看了看,大小没变,但布满了不知道干过多少活的老茧。

      这时,一阵巨痛席来,脑海中出现大片大片的记忆。我忍不住按住脑壳想要消解一点痛苦。

      我,现在变成了一个王爷的暗卫,并且处于一个完全未听说过的架空王朝,而我所在的国,国号苟。

      幸亏我还看过一些起点文,不然一个老大爷穿过来,铁定得懵逼,说不定以为自己被人整蛊了。

      草,我这是什么运气,放着现代那么智能的生活穿越来这么个听都没听过的朝代? 连学过的历史事件都派不上用场。

      我还在胡思乱想时,旁边的人已经咕咚一声坐了起来。

      此刻,太阳还未升起,房间里还有点昏暗,但我们这些暗卫已该起来照看主子了。

      “煊子,起来了?还在这儿发什么呆?”。这声音,是认识我的另一个暗卫千羽。他狐疑地看着我,我怕他看出点什么端倪,把我当上人身的黄鼠精,就学着以前的样子沉默地套好那件让人嫌弃的衣服。

      还想什么呢,船到桥头自然直呗。

      ————————————————

      来到苟朝已经一年了,我渐渐熟悉了这个破地方。虽然如今我身处的环境与现世大不相同,但我穿越的这个原主和我一样,普普通通不引人注意,原名和我一样,都叫杨煊锘,脸也长得一模一样,就是年轻了不少。这些熟悉的特征,带给我不少安慰。我就当自己能多赚几年吧,虽然我对古人的死亡率也有很大怀疑。

      不过,其实知道自己这个脸蛋啥样费了我不少功夫。

      早知道,镜子这种东西是贵人才能享有的,像我这种户籍都上不去的暗卫,一生都见不到多少好东西,更别说镜子了,所以我这具身体的主人并没有见过镜子,他留下的记忆片段大多与练武、生存相关,暗卫的住处又没有铜镜,我最终只能在值班交接时,透过王府小池塘瞟了一眼自个儿,就那样,瞧着人模狗样的一张帅脸,就是因为每天朝五晚九,略微憔悴。

      不管现世,还是身处古代,我的父母都离开了,也没有真正意义上交心的朋友,或者搭伙过日子的恋人。

      我这人,别看随和,其实也挺向往孤独的呢。

      或许是老天爷看我一个现代人可怜,让我事业上顺利点。我武功意外还蛮高的,深受平王,也就是这个王府的主人的器重,具体体现在,可以吃平王的剩菜,做他的随身,额……六侍卫之一。

      至于为什么不发挥各项现代带来的才能,我只能说,搞IT的我既不会造木仓,也不会制火药。至于传诵一些古诗词?我又不是闲散王爷,做这些有屁用? 我现在处于这个以现代眼光来看,啥都缺的时代,做暗卫,有稳定的收入,已经不错了。

      做任务,伺候平王,晚上盯守。这就是我的生活。

      要我说,既然我穿越了就是做暗卫的工作,和本来的杨煊诺是一样的,那老天爷让我穿过来是为了干什么?

      这具暗卫身体,我穿过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疼痛的地方,纵观原主的记忆,也没有什么苦大仇深,只是被贫穷父母卖出去然后做了王爷府的秘密暗卫而已。

      而原主如果没死,又去了什么地方。总不会是我现世的身体吧,如果是那样,也不知道他会不会闹出什么笑话,有损我高雅的形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不幸的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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