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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心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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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4沉默片刻,艰涩开口:“宿主,请不要说脏话。”
“我哪有说脏话,”明珠说,“葛琛是魔啊。”
“他可是魔尊,你忘了?”
魔、尊......?
葛琛感觉自己已经不能思考了,魔尊两个字在他脑中反复横跳,搅得他一脑袋浆糊。
他原来,是魔么?
“那他现在还没觉醒嘛......算人的......”恍惚间,葛琛听到5794的小声嘀咕。
大小姐轻哼一声,不予置评:“再把剧情给我讲一遍吧,原著太长了我现在根本看不完。”
5794:“OK。”
然后,随着5794的讲述,葛琛终于明白了,这究竟是怎样一个故事。
而他又是怎样一个角色。
《诛魔凡仙》是一篇大长篇修真升级流小说,男主萧驰原本是一个萧家村一个普通的乡村少年,父母早逝,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平日里也就上山砍砍柴打打猎,性格洒脱,生活平淡幸福。
但某一天,萧驰打猎回来,发现村子里被屠干净了。
原来是一名魔军归途中路过此地,被村口一个小孩顶撞了,又恰逢他未完成任务即将回去受罚心情不快时,于是魔军一气之下就把小孩杀了,但小孩母亲的哭喊引来了村里的其他人,彻底惹怒了魔军,于是这个畜生就屠了全村。
而进山打猎的男主萧驰则逃过一劫。
萧驰痛不欲生,发誓一定要为村民报仇,于是就走上了求仙问道之路。
后来他在寻找前往修真界的方法时,不慎掉入一秘境,还好有惊无险,而且还意外契约了封印在此的上古神器——斩神刀。
斩神刀本是一大能的本命武器,后大能渡劫失败,身死道消后的灵力磁场形成了这个隐秘的的秘境,封印着斩神刀。
而萧驰契约斩神刀后,才发现斩神刀里还有个“剑灵”。
其实也算不上,斩神刀本身没有剑灵的,“剑灵”是那位大能的一缕残魂——就是修真小说里俗套的随身老爷爷。
在老爷爷金手指的指引下,萧驰到了蓬莱仙门,参加了入门考核,被检测出极品天灵根,拜入掌门林道子门下。
然后就是各种升级,各种秘境试炼宗门比试打脸装逼收后宫,然后和妖族女皇相爱相杀,再打败想毁灭世界的反派魔尊葛琛,然后飞升。
就是很俗套的男频升级流,但因为大小姐没怎么看过这种小说再加上作者文笔和节奏把控得很好,所以明珠还是觉得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
而反派魔尊葛琛,典型美强惨,未觉醒血脉前就是个普通小孩,同样无父无母,却不像主角那样在村民们的关爱中长大,而是从小在混乱之都甸城摸爬滚打,遍体鳞伤。
萧驰十八岁那年在老爷爷金手指的指导下进入蓬莱仙门,检测出极品天灵根,成了掌门亲传弟子。
而同样检测出变异风灵根的葛琛却因为幼时经历隐生心魔加上被发现身上有魔族血脉,只是草草进了内门。
在经历次次比试输给男主、喜欢的师姐爱上男主、男主万人迷葛琛万人嫌等等......葛琛终于黑化了,开始处处针对男主和男主对着干,杀男主的红颜知己,强男主机缘,然后被打脸被反击,直到死。
总之,可惨一男的。
不过,明珠有个疑问:“那我呢?所以我在书里是个什么角色?”
5794沉默半晌,答:“......没有你。”
明珠:“嗯?”
于是5794向她解释。
原来在这本书里,扶光都明家没有一个叫明珠的大小姐。
原书中的云芍清在怀孕时遭到了高阶魔兽的袭击,导致流产,连带着身体也受到损伤,所以和明北剑一直没有孩子。
明北剑虽然名字里带“剑”,却并不是一个剑修,而是刀修。因此他极其赏识萧驰,甚至认他当了义子,成了明家少主。
“可惜了,”听完5794的话,明珠淡淡说,“扶光明家的少主是我。”
*
扶光都,明家。
修真界第一世家的主宅,自然是金碧辉煌,琼楼玉宇,华灯初上时,满目繁华如仙境。
葛琛身上的束缚咒和静音诀早在进到琳琅阁前就被解除了,吃了大小姐给的丹药,身上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此刻正沉默地跟在少女身后。
带着野生小反派回家的明珠大小姐大摇大摆推开了自己房间的房门。
大小姐向来是个会享受,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的这间闺房奢华得要命,比起凡人界的大国皇帝寝殿也不妨多让。
“终于回来了啊,大小姐——”
少年散漫清朗的声音在瞅到明珠身后跟着进来的葛琛顿住了。
黑发少年斜斜依靠在墙边的软榻上,乌发被镶红宝石的小冠高高束起,桃花眼明亮却不显多情,左耳孔雀石耳坠格外醒目。他一身檀褐色窄袖骑装,衣边掐了道暗金细边,腰束革带,随意别着一打黄符,一只手肘搭在曲奇的长腿上,另一只托着脸,浑身上下写满意气风发的灼灼少年气。
宁莱的身体在看到明珠进来时就直起来了,笑盈盈的桃花眼在看到葛琛时蓦地睁大,他难以置信道:“——你竟然带野男人回来?!”
“我要告诉奚和玉!”
明珠没理他的怨夫发言,只是无奈地看着他:“你怎么又来了?”
宁莱先是狠狠瞪了她身后的葛琛,才不情不愿地回答她:“本来想跟你商量去陇溪城找奚连珏打架......啊不,切磋来着。”他颇为幽怨地看她一眼:“但是你不在。”
奚连珏是奚家二公子,奚和玉的弟弟,和明珠他们差不多年岁,是个快结丹的刀修。
明珠想了想,道:“可以,不过要带奚和玉一起。”
宁莱很不情愿:“啊......不要吧。”
明珠:“回人家老家不带人家?好歹也是青梅竹马,你真这么讨厌他?”
宁莱皱着鼻子,嫌弃道:“讨厌死了。”
识海内的5794见缝插针,提醒道:“宿主,任务对象。”
葛琛听到,在心里默默在心中感谢了一下5794。
——光干巴巴站这儿,他其实是有点尴尬的。
大小姐听到提醒后微微歪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叫了两个仆人进来:“带这位葛公子去客房休息,记得帮他收拾一下找两件新衣服。”
“好了。”话毕,她又在识海内回答5794。
5794:“......”就这?
葛琛倒是无所谓,今晚受到了冲击太大,他现在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思考人生。
葛琛离开后,明珠又看向宁莱:“什么时候去?”
宁莱看上去有些不高兴,瞪她一眼,气闷道:“明天早上!”
大小姐不知道他为什么不高兴,也没耐心揣摩他的心思,敷衍道:“哦。”
“那你等会儿离开前记得去熙和院通知他一声。”
宁莱被她气得半死:“我今晚不走!住偏院!”
大半夜的赶人走,好过分。
明珠还是很敷衍地样子:“哦,那你临睡前记得通知奚和玉一声。”
“知道了!”
宁莱被她气走了。
识海内的5794欲言又止:“宿主......”
“您要出去吗?那任务对象怎么办?”
“不怎么办。”
慢悠悠踱到床前,掀开绛红色帐子,明珠径直躺下,将身体陷入柔软的床垫里,然后顺手屏蔽了5794。
5794:“......”
经过多年练习,明珠已经对躺着引气入体修炼灵力如火纯青了。这个阶段里,她会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奇妙状态,但修炼速度和打坐时的毫无区别,还省着腰酸背痛。
她也教给过宁莱和奚和玉,但他们二人多年都是打坐修炼,已成习惯,改不过来,只好作罢。
这也是明珠一天睡四个时辰,天一亮就疯玩修为还疯涨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大小姐是个天才。
*
次日清晨,明珠被敲门声从入定状态拉出来。
明珠乌黑的发披散着,身上只穿了件深红色的天蚕丝中衣,更衬得她肌肤瓷白无暇,额心朱红剑痕夺目,眉眼间带着不耐烦,看上去格外盛气凌人。
她有点“小”起床气,皱着眉拉开雕着扶光花的木门,语气不悦:“干嘛?”
门口是宁莱,他今日穿了件带暗纹的柘黄色的翻领袍,瞧着倒是多了几分纨绔公子般的玩世不恭:“去陇溪城玩啊,昨晚说好的。”
“......等着。”明珠揉了揉眉心,然后“啪”的一声关上了门。
门再次打开后,换穿了一身赤缇色交领襦裙的大小姐提着九黎走出来,朝一旁的宁莱一颔首,骄矜道:“走吧。”
但刚走出去两步,她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停下来扭头看向宁莱,问:“奚和玉呢?”
宁莱撇撇嘴:“还在准备。”
“哦,”明珠点点头,对他说:“我出去一趟,你带他去云舟等我。”
“这次坐云舟?”宁莱看上去有些讶异。
和明珠的白玉舟飞行法器不同,云舟要比它大上许多,有房间和一些娱乐设施,还可以长时间走水路,就是速度要慢一些。
“不是出去玩吗?”明珠疑惑看他,“游山玩水才快活。”
“也是......”宁莱点头,“你大概多就能好?”
“放心,至多不过一刻钟。”
*
与宁莱分开后,明珠喊来一个小厮,带她去了葛琛所在的客房。
明珠来的时候,葛琛正坐在床前的木桌前发呆,看上去十分入神,她人到门口了都没发现。
警惕心太弱了。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修为太低,毕竟她的脚步声也不是很大。
大小姐很礼貌地敲了敲半敞着的门,发出“咚咚”两声脆响,葛琛适时抬头望过来,目光中流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惊讶来,随即略显局促地站了起来。
“葛琛。”明珠唤他。
“大小姐。”他忐忑地望着她。
葛琛已经换下了昨日那身破破烂烂布衣,身上的伤也在一堆疗伤丹药的狂轰滥炸下几乎痊愈,只余一些不甚明显的白印。
他今天穿了件玄青色袍子,高扎发间绣着精细暗纹的白色发带点缀其间,倒是比昨日顺眼多了。
明珠对上他强压不安的眼,不禁稍微晃了下神——
昨夜光线不好,以至于这时她才发现,葛琛的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而是带着隐约的赤色,光下要更明显些,那赤色几乎要盖过黑,颜色很像是明珠那条很喜欢的石榴裙。
很漂亮的眼睛。
但明珠还是很快移开了眼。
她像是赶时间一样,秀丽好看的眉轻皱了下,然后从乾坤袋里掏出一本册子丢给他,声音清脆如珠玉碰撞,吐字清晰,带着些大小姐独有的命令语气,“我要出去一段时间,你老实在这待着。我回来之前,把第一层学会。”
说完,也没看对方反应,径直离开房间。
连门都没进。
葛琛沉默看着少女离去身影,纤长浓密的眼睫轻颤,半晌翻开古朴的书册。
第一页上龙飞凤舞的三个字就让他惊了一跳——
那竟是一本天字级秘籍,问心诀。
被屏蔽的5794气得要死却又没法开口,正想故伎重施上报主系统,却听到一道熟悉的机械提示音响起:【反派黑化值-2,目前黑化总值,86。】
5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