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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1.雷筝

      不知从哪天开始,丁伶伶的嘴巴里极高频率地出现两个字:雷筝。雷筝有点意思,雷筝太神经了,雷筝今天居然说。。。。。。

      第一次见雷筝的时候,我其实对他已经很熟悉。丁伶伶在这之前已经给我塑造了一个全方位立体感十足的雷筝,他的小癖好、口头禅,包括初中暗恋的女生名,我都了若指掌,实在不可谓不诡异。

      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笑得心无城府,我们都没有意识到故事的开篇就在这里。

      高二文理分科,我和江汀都选了理科,仍然留在了原来的五班。而丁伶伶她们一班成了文科班,所以选择理科的同学都被分插到其它班里。雷筝和韦南就是这样被分到五班的。

      雷筝走上讲台准备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跟江汀正在讨论晚饭吃什么。因为下午最后一节课和晚自习之间只有一个半小时的晚饭时间,所以江汀通常都懒得回家,而是跟我和丁伶伶一起去食堂或者附近的小吃街打发。

      我听见一个男生的声音在说:“大家好,我叫雷筝......”的时候,其实正在跟后座的周源争抢一本武侠小说,听见“雷筝”两个字,猛地一下转过身去看讲台上的人。因为这个名字在我耳边出现的频率实在太高了,以至于已经有了条件反射。

      估计是我的动作幅度太大了,雷筝也正好看向我,四目相对,他一时竟忘了接下来说什么,直到坐我身后的周源学着电视广告拿腔拿调地说:“在看我,还在看我,再看...再看我就把你喝掉”,全班哄堂大笑。

      韦南的自我介绍就轻松的多,年级第一的学霸大家都认识,只是不一定见过。

      所以当他报出名字的时候,全班同学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同一个音:“哦......”,意思是终于见着活的了。他跟我想的不太一样,穿着深蓝毛衣浅蓝牛仔裤的他眼光流动似笑非笑,怎么说呢,感觉比一般学霸多了那么点......灵气。

      2.韦南

      韦南是那种不需要用功,成绩也永远第一的人。

      高中的教室里,不管是下课、放学或是放假,永远都有人坐在那里刻苦用功。包括中午午睡时间,都很少有人真的午睡,大部分还是自觉到教室自习。

      但是这里面,从来都不会有韦南。

      倒是篮球场、足球场、PS室,哪里都有他,甚至牌桌上,偶尔也会看到他。

      他开始跟我们厮混,是因为一盘磁带。

      那时我和江汀最大的爱好,就是听随身听。下课听,自习听,甚至上课也听。

      一人拿一只耳塞,从衣服里面塞上来,她塞右边耳朵,我塞左边耳朵,再把头发披下来遮住耳朵,如果有围巾就更好了,老师几乎完全看不到耳机线。

      下课就飞奔去买电池,一对电池听到没电了还不算完,放在嘴里左咬一次右咬一次,最后再拿椅子砸几下,榨干榨尽了才允许它光荣殉职。

      雷筝曾目瞪口呆地目睹了一次我们对那对可怜的南孚电池下狠手,最后点评:“狠!够狠!两位国民党审讯科的吧。”得到一通白眼后,默默咂舌离开。

      他不知道,对南孚,那必须狠点。大部分时间,因为囊中羞涩,我们只舍得买1元一对叫不上品牌的普通电池。

      有段时间,我和江汀迷上了黄磊。天天拿着磁带歌单在那里一字一句研究。

      那天晚自习前,韦南凑过来了:“林舒语,看你最近挺迷这文艺小青年的,不如把你那几盒BEYOND借我听听呗。”

      我有一套BEYOND纪念版的专辑,一共3盘磁带,难得的是正版。为了买它们,花了我一周的饭钱。

      这套专辑几乎被班上男生借了个遍,刚转回我手里,打算拿回家收藏着。我还是很痛快地将那套专辑借给了韦南,他还我的时候,却缺了一盘。

      他拿着那套不完整的专辑到我跟前作了个揖,然后一转身,背上背着根木棒:“小的负荆请罪来了,大人请下手吧。”我见磁带丢了一盘,心疼不已,拿起木棒就是一下,他呲牙咧嘴,从此愈发不知检点地来蹭歌听。

      3. 夏西文

      丁伶伶在我们班可是人尽皆知,算半个五班人了。

      从高一开学起,每节下课她都会穿过长长的走廊到我们班窗口来晃晃,一开始江汀还感动非常,装得声泪俱下样:“丁当当,你每节课下课都紧着这十分钟时间泼山步水千里召召地来看我们,真是感天动地情比金坚,孟姜女千里寻夫也莫过......”“起开,”话未说完,丁伶伶一巴掌按在了她挤眉弄眼的脸上,把她推出去几步,我心照不宣笑而不语。

      丁伶伶从来有个毛病,算是她的软肋,就是几乎每节课下课都要去厕所。

      出去逛街也是每隔一个小时就要四下张罗找厕所,不知道算是心理还是生理毛病。

      我们班算是丁伶伶到厕所的必经之地,那时候下课总是男生站在教室外聊天打闹,女生在教室里闲话睡觉。不出半学期,全班同学都知道林舒语有个长得还挺不错的死党叫丁伶伶,老在我们班门口晃荡。

      丁伶伶开始拿腔拿势:“姐姐我是出恭路过此地,顺道来瞅瞅你们活得还茁壮不,要是有人不开眼碍了你们的眼,我的绝招就藏不住了,看我的降龙十......”我和江汀翻个白眼,转身回教室,剩下丁伶伶一个人在那比划她的武林绝学。

      后来我们知道,丁伶伶绝不是一个人在比划,她其实是有一个忠实观众的,夏西文。

      夏西文跟雷筝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哥们,原来也是丁伶伶们一班的,高二分到了我们隔壁六班。

      六班在走廊末端,尽头便是厕所,也就是说夏西文他们班也是丁伶伶去厕所的必经之地。

      夏西文每节下课就笃定地等着,等那个飞扬跋扈咋咋呼呼的女生走过来又走过去,就像是一种仪式。后来我嘲笑他:“原来你也痴情过......”他便摆出惯常的那副嬉皮笑脸的嘴脸:“从前,我也是颗痴情的种子。后来,下场大雨淹死了。”

      4.孙远

      不得不说,雷筝分到我们班后,丁伶伶往这儿跑得更勤了。

      下课、午间或是晚自习前,都会来跟我们瞎贫一会儿。一来二去,我们跟雷筝也熟了。再一来二去,夏西文跟我们也熟了。年轻时候就是这样,热情单纯,和谁交好都不是难事。

      然后,孙远加入了我们。

      第一次见孙远时我坐在雷筝的自行车后座上,半路,被另一辆车给拦截。

      孙远很高,坐在车上,一只脚着地,显得他腿更长,嘴巴问着雷筝眼睛却盯着我:“雷阵子,往哪儿去,后座这位谁啊?”
      我白他一眼,算是回应他的八卦。孙远冲我笑笑,我转开头暗忖:真是个自来熟。

      后来孙远跟我说,那天我穿了件黑色的棉服,显得脸更白,坐在雷筝的车后神情茫然,有点像跌入猎人圈套的小动物。

      就那一刻,有东西驱使他拦住雷筝的车。

      孙远说他第一眼见我似曾相识。这听起来很low也很悬,但我信。我也是多年后才发现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看穿了我。

      当时我确实茫然,家中的巨变,新环境的落差,还有放心不下的爷爷奶奶,都让我心事重重。

      我爸有了新欢,夜不归家,想到家里两个老人晚上冷清地坐在昏暗的灯下,从前闹腾圆满的家分崩离析,有时上着课吃着饭也不自觉地皱起了眉。

      我花了不短的一段时间来调整情绪。丁伶伶是知道我的,起初我眼泪汪汪的时候她好言相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后来发现收效甚微,在我又一次因为见到别人的妈妈到寝室来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而黯然神伤的时候,她终究原形毕露,对着我面目狰狞:“林舒语,你够了啊,你就是从小被宠坏了,神经细的一碰就断弦。可真有本事你,瞧你那怂样。爷爷奶奶白疼你一场。我是你就自己好好的,让人家先放心,完了长得再茁壮点,以后有本事孝敬老人。”

      她一骂我更心酸了,索性由着性子哭起来,丁伶伶彻底没招,在一旁翻着白眼懒得理我。

      后来孙远说他对我一见钟情,我撇嘴说句幼稚,心里却暗自欢喜。在很多人陪着仍觉得孤独的当时,我想我需要有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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