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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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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虽小,但作为海上贸易发达的港口城市,世界各地来往的人一多,各种文化碰撞起来就会变得异常有趣。
特别是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基督教的传播,港城开始大肆修建各种教堂,有些是和古建筑结合的新式教堂,有些也是传统罗马式教堂。
身为A市本地人,林木没少听说,可从来没有来过,即使A市距离港城也就高铁半个小时不到。
现在他面对着教堂墙壁上细小的圆形孔洞漫无目的发着呆,想着果然是人都会夸大其词,明明港城的教堂也就这样吧!
而在他的身边,一身黑色西装的垩白看起来去表情很是严肃,但眼睛下的黑眼圈不能作假,显得的整个人无精打采的。
在教堂最前端的台子上,放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木制棺材,棺材的四个角上刻着一些花纹,四周放满了鲜花,四边站着的人都在哭哭啼啼。
明显是装模作样,林木有些无聊的想,每个人都拿着白色的手帕捂住嘴巴和眼睛,做作的发出一些细小的抽涕声,唯独中间那个年纪大一点的女性哭的撕心裂肺,感觉都会晕过去了,这个才叫真正的难过。
要说林木为什么出现这里,他根本就不认识今天这个葬礼的主人,事情还得追溯到三个小时之前。
那时他还在家抱着猫思考,如何说服顽固的小刘,突然接到了一通意外的电话。
是垩白。
接到这个电话时,林木非常的意外,讲道理他和垩白总共就见了四面,前两次是在道观,第三次是去采访曾成,第四次是带他去见束一,虽说见面少但他们经历的事情可以称得上一句革命友谊了。
但他实在想不通,垩白能有什么事找自己?
垩白也很窝火,自己被自家大哥以父亲病重的消息从眉山骗了回来,一回来就安排接手公司的项目,他早就对家里人说了这辈子做个富贵闲人就够了,做做自己喜欢的事,他不想上班啊!!
好不容易手头的项目因为合作伙伴出问题而放下了,没错合作伙伴就是曾成,才清闲了没两天,就又安排自己去参加什么劳子的葬礼。
平时也就算了,可是他才刚刚和束一一起经历过鬼屋里的离奇事件,葬礼,他一个人怎么敢去。
虽然是个大白天的,但是他们去鬼屋不也是一个白天吗?他深切的意识到有没有鬼,和白天黑夜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经历过那么离奇的事情,他一回来就想要对最熟悉的家人们倾诉一番,可刚一开口,他们就说自己是不是发癔症,还叫了一个心理医生过来,把垩白气的吐血。
这次思来想去,能够接受自己的恐惧并且能聊几句这个方面的事情不把自己当傻子的人,只有同样经历过这些的林木了。
不如叫上他一起去,还能打听打听束一的联系方式啥的。
没错,即使两个人一起‘抓鬼驱邪’了,是垩白自己觉得,束一也还是不怎么接他的话茬,他想跟着学一学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两人也没有联系方式。
于是才有了这通电话。
“你现在有时间吗?”
“你有什么事吗?垩白道长。”
“呃,你能陪我去参加一个葬礼吗?”
“?葬礼?”
“呃,嗯,是这样的,那天我和束一道友一起驱魔,导致现在有些力不从心。”
“??????我们见面细说!”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林木单纯是被垩白口中的‘驱魔’骗了过来,他下意识觉得,束一也在追查琳琳的案子,那他驱的这个魔,是不是也和这个案件有关系呢?
葬礼就是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地方,更何况他也并不认识死者。
进门的时候看了一眼花圈上的挽联,才知道死者名叫秦天。
来吊唁的人怪多的,就算林木见识少,他也能看出宾客都是非富即贵的,还有一些经常在新闻中出现的高官,这让他不免有些好奇,死者生前到底是干啥的,他也问了出来。
垩白的脸上出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复杂神情,似乎是有些嫌弃嘲讽,又有些怀恋:“你们俩确实没什么交集,但他有个朋友你也认识。”
“?谁啊?”就好像吃瓜吃到了自己头上,瓜更香了。
“曾成。”垩白双手抱胸,语气中带着些玩味:“这两人才是真正的好兄弟,连死都要前后脚跟着,谁看了不说一句兄弟情深呢!”
??????林木有些诧异追问道:“这个人,秦天,是怎么死的?”
“自己把自己玩死吧!”垩白的表情有些冷漠。
“玩死的?”林木不解。
“秦天一向都是什么刺激玩什么,这次也是非要大半夜去飙车,我就说这群富N代整天啥正事都不干,只会给别人添麻烦。”垩白的语气中带着重重的嫌恶,仿佛提到的是什么脏东西。
相较于八十年代初才开始慢慢蓬勃发展的A市,港城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全球贸易盛行,经济开始腾飞,遍地是黄金,富豪也是层出不穷,靠着祖上积累的财富至今也还是屹立不倒。
有了钱有了权,港城这群受父辈庇护的富N代公子哥儿们,自然而然的玩女人的玩女人,赌钱的赌钱,什么脏的臭的都要玩,主打一个标新立异。
当然也有垩白这样的奇葩,从就被封建迷信糊住了双眼,立志要成为一个‘林叔叔’这样的人物。
其中也不乏有勤勤恳恳的好公子哥儿,为了维持住百年家业,认真工作,但秦天和曾成显然不是这种。
像秦天这种典型的公子哥儿从小过惯了顺风顺水的生活,从青少年时期就热衷于给自己找刺激,一开始是女人酒精之类的感官刺激,后来是速度,肾上腺狂飙的感觉。
“等等,曾成不是有女朋友吗?还喜欢玩女人。”林木邹着眉头有些不舒服。
“呵,”垩白冷哼的一声,“他有很多‘女朋友’,劈腿也是他热爱的play,狗喜欢吃屎人也是没办法控制的,更何况又不是我的狗。”
“那方知和他,”林木垂着头沉思着,如果曾成就是一个人,那他和方知发生点什么也不奇怪,难道方知杀死琳琳真的只是因为情感纠纷?
“方知?谁啊?”垩白不解的问。
“你还记得我们那天去采访曾成吧!就是因为他女朋友琳琳在寝室被杀害了,方知就是杀害她的凶手,也是她的室友。”
“关系还挺复杂!”垩白挑眉,啧啧了几声:“看起来像是曾成做的孽,两女孩也是倒霉摊上这么一个‘烂人’。”
可林木又想起当时采访,他提起方知时曾成疑惑的表情,如果是演出来的,那奥斯卡非他莫属了。
他沉思了一会,又示意垩白接着说秦天的事。
秦天的死因说白了就是自己作死,谁也拦不住。
和曾成的意外去世不一样,秦天死于心脏病发,可在出事之前他每年的体检单上并没有心脏有问题的表现,只是这月开始隐隐约约听他对家人朋友说过有些不舒服,但自己也没太当回事。
从他学会开车开始,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会包个赛车场飙车,这是他一贯的习惯。
出事的那天他从早上开始就是心气不顺,火气很大,下午就直奔赛车场,几圈之后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加速,撞上了赛车场的护栏,等到工作人员过去查看时,他已经猝死在车内。
“可他不是没有心脏病吗?”林木隐隐约约感觉有些不对。
垩白耸了耸肩:“谁知道呢!反正验尸结果是这样,这也是他们家自己找人验的,再说了这个人!天天喝酒熬夜找刺激,猝死也不奇怪。”
真的是这样吗?林木始终觉得解释不通,太巧合了,实在是太巧了,先是琳琳被自己的室友杀害,凶手方知并不急着逃走而是被现场抓获快速认罪,接着就是琳琳的男友曾成意外去世,现在又有一个曾成的‘好兄弟’因为飙车猝死了。
看起来这几个人的死亡好像没有什么联系,但是深思一下是否会有些太过巧合,世界上人这么多,短短的几天内和琳琳遇害一案有关系的人就死亡了好几个,看起来还都像是意外身亡,唯一人为死亡的案例,凶手还被关到监狱里。
这实在是说不通,林木皱着眉头问垩白:“曾成和秦天关系很好吗?”
“好得很。”垩白的目光落在前方的棺木上,声音有些轻。
虽说很讨厌这些富二代作风的烂人们,都是港城就这么小一点,大家从小就一起参加各种聚会,也能称的上一句一起长大的不为过。
垩白还记得小时候秦天是不这样的,那个时候他们关系还很好,天真烂漫的关系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