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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弃狗效应 ...

  •   简俞斟酌着回:【有没有想过,他们可能是同一个人?】
      秦云直接打了个语音电话过来。
      “牛逼啊简俞。”简俞刚接起,秦云的喊声几乎要震碎他的耳膜,他下意识拿远了手机,“你们怎么回事啊?破镜重圆了?”
      “我也不知道。”
      简俞也有些费解,但还是说:“他当时很多人追的,我不要脸追了他一年他才松口答应。但后来我觉得,他答应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我,纯粹我太烦了想图个清静,再加上家里也有点事情,我就和他提了分手。”
      “哦——”
      秦云冷静分析:“那一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他喜欢你,想和你和好;第二种,他觉得被人甩了很丢脸,想报复你。”
      简俞斩钉截铁:“那肯定是第二种,他不可能还喜欢我。”
      “而且。”简俞扫了圈四周,宋江的家具设计也是走得性冷淡风。房间里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几乎没有和杂物,黑和白占据全部视野,没有任何生活气息。
      这个地方更像是一间房子,一个住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家。
      简俞叹口气,忽然换了个话题:“秦云,出不出来逛超市?”
      简俞和秦云跟这世界上大多数小男孩不一样,喜欢一切可爱的,鲜艳可爱的东西,最讨厌的就是黑白格调。
      “以后都要和他一起住了,我当然要买点我喜欢的东西啊,不然生活多无趣。”
      何况,他有一种预感,宋江是不会对他发脾气的。
      宋江下班回到家,打开门,差点以为自己进错了房子。
      玄关处空落落的黑色鞋架上多了好几盆绿植,像个小花园,空心的电视柜里塞满了薯片、巧克力、曲奇饼干等零食,沙发上坐着一只比简俞还高的泰迪熊。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还不知所踪。
      宋江太阳穴突突跳了几下,宋江快速换完鞋,顺利在厨房找到简俞。
      简俞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背对着他,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宋江刻意放轻脚步,他没发现他的存在,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拿着个锅铲,正埋头研究锅里的东西。
      “我*,怎么和视频不一样?”
      简俞看看手机,又看看烧成浆糊的锅,忍不住自言自语,甚至有些怀疑人生。
      他感觉自己还停留在第二步,视频已经跳到第六步了。
      简俞还不信邪,用筷子夹了块锅里的肉,然后面露菜色,很想吐出来,但好歹是自己做的东西,还是艰难地咽了下去。
      这个结果宋江并不意外。
      高中时简俞就这样,什么都想试一试,动手能力又比旁人差,什么都没做成,还是宋江跟在他后面收拾烂摊子。
      记忆深刻的是简俞当时看了个视频,嚷嚷着想吃海鲜菠萝饭,拉着宋江去买材料。
      看他自信满满的模样,宋江以为他经常在家里下厨,还暗自感叹,他也不全是个什么都不行的大少爷。
      很快他就明白纯属是自己想多,简俞拍胸脯和他保证,虽然自己没下过厨,但看视频非常简单,有手就行,简直易如反掌。
      结果这个号称“有手就行,简直易如反掌”的人,连开火都不会。
      简俞兀自捣腾了一会儿,宋江怕他被热油烫到,也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厨房,全程站在旁边看着他,最后看不下去,出声指导他。
      “简俞,你这个步骤不对,你必须先放油。”
      “简俞,你盐加多了,两勺就好,别加了。”
      “简俞——”
      “啊啊啊你烦不烦啊!”现实和理想不符已经让简俞倍感烦躁,边上还有个宋江不停唠叨,他火气上涌,推着他肩膀把他轰出厨房,“我都说了我可以的!你别管了!我一个大男人可以的!多做点试卷吧!你不是最喜欢做试卷吗?”
      宋江张了张口,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把简俞的书包拿到餐厅,翻出刚发下来的月考卷,给他分析错题。
      可却怎么也无法集中。
      宋江放心不下厨房的简俞,不时抬眼关注他的动静,但他知道简俞正在气头上,少爷脾气发作看到谁都会觉得烦,聪明人不会选择在这时候去触他霉头。
      最后菠萝饭果然没有做成。
      简俞折腾了一个小时,最后,垂头丧气地走出来,像只蔫巴巴的小鹌鹑,有气无力地趴在沙发上:“宋江,我们还是点外卖吧,有些钱确实是人家该赚的。”
      “我好累,先睡会,外卖到了再喊我。”
      宋江:“……”
      简俞睡醒的时候,宋江坐在书桌前写卷子,一切都和他睡着前无异。唯一的不同,就是桌上多了一盘香喷喷的,还冒着热气的菠萝饭。
      他揉揉眼睛,睡意惺忪:“外卖到了?你怎么没喊我。”
      “喊了,你不醒,还骂我烦。”宋江面无表情地说,把菠萝饭端过来给他,“也没到多久,吃吧,还是热的。”
      那是简俞吃过最好吃的菠萝饭。
      他缠着宋江要店铺名,他只告诉他是一家私房小厨,他朋友开的,平时不对外供应,如果他想吃,他可以再帮他点。
      后来两人分手,有好几个嘴馋的夜晚,简俞都很后悔,早知道就让宋江把那个朋友的联系方式推给他了。
      思绪拉回现在。
      宋江垂着眼,自后环住他的腰,帮他关了火,俯身亲上他耳朵:“简俞,你在做什么?”
      察觉他好似要做些少儿不宜的事,简俞心里警铃大作,不轻不重地踹了他小腿一脚,连忙喊停:“我还没吃晚饭。”
      宋江以前才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的心里只有学习和作业,两人共处一室,简俞都觉得不发生点什么都对不起这氛围的时候,只见宋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张数学试卷,低头开始做。
      简俞看得目瞪口呆。
      怪不得人家能一直是年级第一,要他有这学习劲儿,也不至于天天吊车尾。
      时隔多年,宋江已经不再是那个清高的学神了。
      “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听到宋江好像在笑,不是那种冷笑,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感到愉悦,哑哑的,勾得他心猿意马:“宝宝,你在想些什么?”
      这声宝宝叫得简俞腰都软了,他以前就很喜欢让宋江喊他宝宝,但宋江清高,觉得这个称呼羞耻,死活不愿意喊。
      也就床上听他喊过一两次。
      宋江确实和以前不一样了。
      这种好听的,他很喜欢的话,能张口就来了。
      简俞垂下眼,难得有点心不在焉。尽管知道分开这么多年,宋江谈个恋爱很正常,但一想到他和别的女人做过那种事,他还是不大痛快,有种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玷污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没有立场也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可他控制不住。
      简俞还陷在自己和自己的矛盾里,脸颊被重重捏了一下,有点疼,他回过神,将注意力放回宋江身上。
      宋江垂着眼,话里听不出什么情绪:“简俞,胆子大了啊,在我面前还敢想别人。”
      他继续问:“简俞,你和你前男友说分手了吗?”
      但宋江没察觉到这个小错误,简俞也只觉得他这问题来得莫名其妙:“没有。”他都没有前男友。
      他一共就谈过他一个男朋友,也就他一个前男友,两人结婚证都扯了,他还成天说这说那的。
      宋江也没想到会听到这个答案。
      “简俞,还真敢脚踏两条船啊。”
      他笑了声,冷冷淡淡的语调,混着极重的嘲弄。
      简俞被他这笑整得发怵:“你干嘛?”
      “去拿你手机。现在给你那个前男友打电话,说你已经结婚有老公了,和他分手。”
      “……”
      简俞没动。
      宋江伸手,扯着他两边脸颊,笑意不达眼底:“不愿意?那你爸爸——”
      “不是。”简俞忍不住问,“我哪里来的前男友啊?”
      他真的就和他一个人谈过啊。
      宋琛:“……”
      他冷着脸提醒:“陆珩。”
      他不说,简俞还真没想起来。
      她和陆珩是大学同学,两个人外貌条件和家境都很不错,追求者众多。问题是简俞不想谈恋爱,陆珩心里有个白月光,两人不胜其烦,最后一拍即合,对外谎称他们两在谈恋爱。
      还真的起了效果,至少换来了清静。就这么从大一一直伪装到大四,陆珩的白月光回到京城后,他第一时间和简俞开诚布公,谈了这件事,简俞表示理解,他的白月光甚至还和他成了好兄弟。
      简俞怎么都想不到宋江说的是这个。
      他大学又不在京城,怎么会知道他们学校的流言?
      “你听我解释——”
      “好,你解释。”宋江往后靠了靠,整个人松散下来,摆出洗耳恭听的样子,“挑我爱听的说,这会决定你今晚几点睡觉。”
      简俞:“……”
      简俞是真的不懂,宋江是怎么做到一本正经地说出这种虎狼之词的。
      他没来由地想到以前在某不知名论坛看到过的一个帖子,叫“原来不止弃猫效应,也有弃狗效应啊”。
      大意是博主养了一只狗,对那只狗百般爱护,称得上是百依百顺,那只狗每天早上把她叫起来喂饭,打翻粮食碗,挠沙发,甚至不怎么搭理她也不在乎,她只是想有个活物陪在身边。
      可后来家里经济出了问题,她连温饱都困难,迫不得已只好把它送给一个家里养狗的朋友。
      过了很多年,她经济周转过来了,忽然想看看那只被她送人的狗,现在长成什么样了,会不会已经不认识她了。
      她联系了那个朋友,那个朋友很爽快地同意了她想看小狗一眼的请求。
      朋友住得是别墅,家里有个小院子,博主到的时候,那只狗正懒洋洋地趴在院子里晒太阳。
      那只狗比她送人时更大了些,尽管它趴在地上,体积也已经超过了她的小腿,毛茸茸的,闭着眼,应该是在睡觉。
      博主还附了张照片,是只很可爱的萨摩耶,雪白雪白的,看得出来被打理得很好。
      她朋友笑着说:“它完全没你说得那么叛逆啊,可听话了。刚被送过来的时候天天趴在门口,估计是在等你把它接回去,过了大概一个月吧,突然不见了,我找了好久,也不敢告诉你,结果第二天自己回来了。这几年都没叫过几声,饭也乖乖吃的,也不拆家,就像这样趴在院子里,比我家几只可爱多了。”
      简俞还记得,那个博主的原话是:【当时我听了还挺不高兴的。我养的时候它根本没这么乖,三天两头惹我生气,我好几次想送走,一直没舍得,结果它在别人家这么乖,真的会气死。】
      【看它在睡觉我就没打扰它,可能我确实不太适合养狗吧。我就过去摸了摸它的头,它的毛真的好舒服,让人很想埋进去睡觉,但我也知道它已经不是我的东西了,所以我摸了两下就打算回去了。】
      【它下意识拿脑袋蹭我,然后突然醒了,看到我还愣了会儿,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就这么盯着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它好像快哭了,我狠心站起身,才发现它死死咬住我的裤脚,不让我走。】
      【我试了好几下都没挣脱,我朋友忽然笑了,让我把它领回去,它待在这儿也不开心。我这几年也挺想它,就把它领回去了,它现在在家里特别乖,特别喜欢趴在我脚边,我感觉它和以前不一样了,说不上来好还是坏,但我可能更喜欢以前的它。】
      最后,博主说她发这个帖子只是想感慨一下,并不支持网友模仿这种行为,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是一直陪在宠物身边比较好。
      当时的简俞看完这个帖子,想起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宋江,又用力摇了摇头。
      不像心理年龄最多六七岁的小狗,宋江是人,还是比他智商高得多,几乎全能,生来就站在顶端的人。
      没了他,他的身边还有那么多莺莺燕燕,比他漂亮,比他有趣,还比他有才能的人比比皆是,他何德何能成为他的念念不忘。
      他们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关系了。
      ……
      宋江自然不是真心想听简俞的解释。
      换言之,不论简俞说些什么,他都会做自己想做的事。
      隔日,简俞被宋江喊起来吃早饭时,还睡得发懵。
      他有些分不清高中和现在,听到熟悉的声音,还以为是之前热恋那会儿。他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圈,滚到远离他的另一侧,蹬着腿撒娇:“让我再睡会儿嘛。”
      他撒起娇来嗓音会软好几个度,软绵绵的,像只喵喵叫的小奶猫,勾得人拿他没办法,心甘情愿掉进他的陷阱里,满足他的任何要求。
      久违的嗓音,令宋江恍惚一瞬,回想起以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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