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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

  •   少女来回转着头,炫耀自己新买的耳环。
      “好看吗?”
      十八岁的林晓不回答,只是笑。
      对面的女孩儿懊恼地将耳环摘下,噘着嘴,却又不舍得将这其实只值几块钱的东西丢掉,便只好转过身,不去理他。
      眼前的一切忽然在此刻定格,紧跟着如潮水一般迅速消退。三十六岁的林晓渐渐从梦里醒来,不待睁开双眼,便已察觉到眼角流淌的泪水。
      好多年了,已经好多年没有再梦见她了。
      有人说,如果你忽然梦见了某个人,那一定是因为对方在思念你。也有人说,如果你忽然梦见了某个人,那是因为对方在那天将你彻底放下了。
      这两个说法林晓都不信,因为梦里的那个人已永远不可能思念自己,也不可能谈什么放下或不放下了。
      错过的恋人可以重逢,曾经的感觉可以找回,只要还活着,就总还有希望。多少恋人在耄耋之年再续前缘,多少眷侣几十年后在异国他乡的街头偶遇?可是,如果一方已经逝去,那就再无其他任何的可能了。斯人已矣,对活着的人来说,连欺骗自己还有机会都已经做不到了。
      林晓躺在床上,努力回忆着她的样子,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
      曾经山盟海誓,用情至深,到如今,却连她的样子都已忘记。
      林晓没有责怪自己,因为他们毕竟已经分开了十八年。当分别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忘记对方的样子,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错吧?
      应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下床,洗漱,吃饭。
      他住的地方不小。四百来平的江景大平层,四室两厅,四个房间分作三间卧室,一间书房,对一家人来说,刚刚好。可他只有一个人。
      洗漱完毕的林晓走出卧室,来到厨房。
      虽然他请了人司职做饭及打扫卫生,但对方平时并不住在这儿,甚至工作时间也只是一到周五,周末如无需要,也无需过来。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他自小接受的教育,让他受不了家里有“仆人”这样的角色存在。况且,与一个没什么感情的陌生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只会更让人感到孤独和尴尬。
      简单热了下对方提前做好的包子和炒好的菜,林晓又给自己开了一瓶橙汁,就这么中西结合着,把早餐与午餐并在一起吃了。
      今天是周天,一般来说应该出门玩乐,不过正如先前说的,他的生活乏善可陈,毫无有趣的娱乐活动,往常周末也就是继续工作,或是看书、电视剧打发时间而已。
      大概是因为早上的梦,林晓完全静不下心,打开书看了没两行便合上了书,就连电脑也不想打开,最后索性走到阳台上,抽起了烟。
      今天的天气很好。
      抬眼望去,前方是蓝天白云,大江东去,两边是高楼大厦,现代都市,脚下是人群熙熙攘攘,热闹无比。
      林晓看着脚下那些密密麻麻如蚂蚁一样来来往往的人们,渐渐平静了下来。
      其实他并不向往繁华和热闹,甚至可以说他很讨厌过分嘈杂的环境,因此房子的装修光是在隔音材料上就花了一大笔。他日常的生活也都是深居简出,公司和家,两点一线。之所以会在市中心的闹市区买房、生活,只是因为在这种地方,人就像是一滴水掉进了海里,从此可以随波逐流,不必思考其他。
      从心理学上说,和周围的人做一样的事,会让人觉得安心一些。大概是这样的道理。
      只是,人不去找事,事情却未必会放过你。
      刚过中午,父亲林卫国便打来了电话,说是谢家那边想让女儿来林晓的公司实习,但因为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太远,怕孩子累,所以想要直接在林晓家里暂住。
      想起昨晚那个有些莫名其妙,而且没什么礼貌的小姑娘,林晓无奈一叹:真是个麻烦事。
      正值芳华的小姑娘和年近四十的单身男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怎么想都觉得别扭。可既然昨晚把话说的那么漂亮,况且双方都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私心,那现在自然也不好拒绝,林晓只好同意。
      还好房子大,而且户型上当初为了父母来住时互不打扰,特意将主卧和两间次卧安排在了东西两边,每间卧室各自都有完整的洗漱和沐浴的系统,完全不必见面,自然也就免去尴尬了。
      到了下午,裴艳秋又发来消息,说是希望林晓能去律所接她,晚上一起吃个饭。林晓答应了。
      “要开始新的生活啊。”他在心里喃喃自语。
      与裴艳秋约的五点,从这里过去开车需要二十分钟,但林晓四点一十便出了门,四点二十便已经驱车出发。
      这是他的习惯,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的约会,他都习惯提前一些到。
      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律所门口,林晓停好了车,没有急着联系裴艳秋,而是一直等到四点五十才发去消息。
      然而,左等右等,既不见回信,也不见她出来。林晓担心她在开会或是别的事,又在车上待不住,索性下车进了律所所在的大厦。
      等了几分钟,电梯一开,便见裴艳秋和一个男人前后走了出来。
      裴艳秋还是一如既往的明艳动人,熨烫平整的白色衬衫搭配卡其色的短裤,橙色的腰带多了几分阳光与俏皮,整个人看起来自信又迷人。
      站在她身旁的男人穿了身靛蓝色的西装,上面绣着各式花蕊,并不精致,唯有轻浮。男人身材瘦削,戴着墨镜,蓄着须,法令纹极重,整个人无论气质还是打扮,都不像是同律所的律师。
      “艳秋!”林晓喊了一声。
      两人一齐走了过来,裴艳秋还没开口,那男人便毫不客气地开口问道:“艳秋,这位是?”
      裴艳秋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介绍道:“我们是同学。今晚有同学聚会。”
      “是吗?在哪儿?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您太客气了,陆先生,不过这就不必了。”
      “说不定是我朋友开的店呢。”
      “真不必了。林晓,我们走吧,不要迟到了。”
      林晓不知情况,但既然裴艳秋这么说了,他也就带着她朝外面的停车场走去,却不想男人竟一路跟了过来。
      “艳秋,合同的事......”男人一边跟上来,一边说着。
      “首先,陆先生,请不要这样称呼我。其次,关于贵公司合同条款的法务建议呢,我已经让助理发给您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也可以直接联系我的助理。最后,今天是周天,并不是我的正常工作时间,无论您有任何事,都请等到周一再联系。”裴艳秋说着,拉开车门,坐上车,朝男人挥挥手,那动作就像是在赶苍蝇,“再见。”
      说完,她便转过脸,朝握着方向盘的林晓挑了挑眉头。林晓会意,礼貌性地对男人微笑一下后,立即发动车子,一脚油门,开了出去。
      等到车子开远,从后视镜已经看不见对方,裴艳秋这才长出了一口气,随即有些歉意地表示:“不好意思啊。”
      “不是老同学吗?客气什么?”林晓笑道,“晚上一起吃饭还作数吗?”
      “当然。啊,不过我忘了订餐厅了。”
      “没关系。对了,昨天吃了那么多大鱼大肉,今天要不就清淡点?”
      “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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