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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胭脂 ...

  •   第十三章

      江柳钦出了谢承煜军帐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谢承煜如今防她,她只能更加小心谨慎,去查清楚当年的真相。当年五万将士难道就没有一个活口?

      她尚还抱着一丝希望,而方才细细思虑,一直以来是她疏忽大意了,残留于九江州的谢家旧部当年并没有参与那场战事,应当并不知晓。

      “阿钦!”

      江柳钦沉思着,忽然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似曾熟悉的呼唤,她闻声回头。

      身着戎装的少年剑眉星目,眉骨间早已褪去青涩,流露出年轻男子的硬气,他站在不远处,朝着江柳钦挥手。

      她有些恍了神,心脏深处像是由于某种羁绊所生出的藤蔓正张牙舞爪地攀牢上,军营位处于九江州城郊周边,这一片葱山围绕,繁丛碧草,好山好地风光无限,连凉风中都掺杂着青草娇花的味道,亦带着斜雨过后泥土的清冽气息。

      时间像是恍惚间回溯一般,带着她飘飘然远去了多年之前的雍州重华县,那儿不似此处的碧水青山,天总是雾蒙蒙的见不着太阳,从前觉得日子难捱,摊铺里的豆腐好似永远卖不完,落日西下,少年映着光辉走来,像春三月的柳轻易拂去她的烦恼。

      是他,那枚和田玉的主人,秦子凌。

      早些年离了家乡外出做生意,从那以后秦子凌没再回过重华县,他每年都会往重华县寄回一封信,像是一个约定。只不过他不知晓的是,他走之后,江家发生了很多事,从前的江柳钦亦没收到过一封。

      因为在他走后不到半年,江老爹就为江柳钦谋了一份“亲事”。

      少年郎渐渐走近,他比面前的少女高了一个头,眼神依旧如常,带着浅浅温和笑意。

      “我说为何这么面熟,果真是你!阿钦,你为何会在此?”少年唤得亲昵,似是他们认识很多年。奇怪的是,明明面前站着的是一个陌生人,她却没有感到一丝不自在,亦不反感他这么称唤她。

      “此事说来话长,机缘巧合罢了。”江柳钦愣了一会,觉得面前此人莫名亲切,便笑道,“对了,你现在竟是九江州的兵?”

      秦子凌一脸得意洋洋:“新兵,怎样?厉害吧!”

      江柳钦颇为欣赏地点点头,谢承煜从不收无用之人。她一脸笑盈盈对他道:“苟富贵,勿相忘啊!往后,我还需您庇护,得罩着我啊!”

      “哟!小秦,你认识这位姑娘?”

      一位老者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交谈,江柳钦回头望去,心下一惊。

      谢承煜身旁站着一位鬓发斑白的老人,手拿一柄羽扇,腰间别着一个小酒壶,满面春风地看着他们。

      她一眼便认出了那老者,他是从前跟随父亲身边的谋士王永,与父亲交情颇深,大大小小的军功少不了他的谋略善计,江柳钦记得,他总是一副遇事云淡风轻,从容不迫的模样,脸上永远带着笑意,温和待每一个人。

      而谢承煜一如往常,冷眼淡漠地观摩着一切。

      秦子凌朝他抱拳行礼,接着笑着介绍道:“她叫江柳钦,是属下的……总角之交。”

      “怎么没听江姑娘提起过?”谢承煜开口问道。

      江柳钦面露难色,随口解释道:“这是民女的私事,不可与公事混为一谈。”

      谢承煜没再说话,留他们在原地,独自朝营中走去,王永紧跟其后,一同离开。

      江柳钦与秦子凌简单叙旧了几句,秦子凌在外头做了些生意,头几年攒了些许积蓄,谁知战乱横祸,死了好多人,城中慌乱,再多的银子也换不来两袋小米,也不知是不是头脑一热,丢了手中的烂地瓜,毅然决然走上从军的道路。

      “对了,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秦子凌撇撇嘴,“我给你寄了那么多封信,你一封都没给我寄,太没良心了啊!”

      江柳钦抚平衣袖上的褶皱,说:“还行。”她对第二个话题避之不谈,只是浅浅笑着。

      秦子凌亦没有追问下去,重逢就是最大的幸事,她不想说,他也不会去问。这是他们从小到大的心有灵犀,不去问,不代表他察觉不到,之后的事便交于给他。

      *

      九江州并不像江南之地多水,也不似东北方平原之多,而是群山环绕,傍山傍水,易守难攻。多年来北部蛮人屡次前来骚扰边境,北方幽州百姓民不聊生,而幽州守城军因常年饱受风沙之苦,处境之恶劣,早已溃不成军。

      幽州知县此人老奸巨猾,贪得无厌,朝廷多次派发下来犒劳军士的粮饷补贴,以及招兵买马的银响,都被他克扣挤压。

      食不饱穿不暖,幽州的将士们自然无心与蛮人抗衡,导致年年边关百姓被外来者抢劫夺掠,屡屡欺压。此次蛮人更是欺压大朔百姓到了极致,竟直接提刀抡枪,杀进边防界限,欲图一举拿下幽州。

      谢承煜收到紧急军报,一时召集三万精锐前去支援,随着大军一同前去幽州。

      大军走得匆忙,等已都出了九江州城门,江柳钦才得知此事,她欲去询问秦子凌具体情况,正愁怎么与他见面。江柳钦在房内踱步徘徊,突然想到了什么,默默出了房门,朝外走去。

      她鬼鬼祟祟,蹑手蹑脚地来到了谢承煜卧居门口,张望四周,正值日暮黄昏,此时周围安静的只听得见虫鸣,江柳钦轻轻推开那扇门,溜了进去。

      她吹亮手中的火折子,环顾四周,屋内程设素雅简洁,书案上的卷宗摆放得整整齐齐,屋内残留着丝丝熏香,是谢承煜身上惯有的香味。

      江柳钦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霞光穿过刻着精细繁华云纹的窗棂,透过轻薄幔帐,浅浅浮在光滑的青色地板上。

      她走进书案,一抬眼,瞥见了桌案上,坦然放着一块手令。

      若她没记错,这块手令,当是那日谢承煜腰间的那块。

      江柳钦拿起那块手令,其下还压着一张纸条,上面赫然写着几字,字迹遒劲有力。

      “安分守己,少惹是非。”

      纸条下还藏着一张硬黄纸,上倒是用墨笔临摹了什么东西。

      她哼笑一声,原来他早就算好了她会来。且不管他是何目的,江柳钦收好那块手令与纸条,转身出了谢承煜房里,消失在暮色中。

      谢承煜带着三万精兵走后,营中虽变得比往常冷清,但各部士兵依旧像往常一番训练,江柳钦凭着那块手令进了军营,待新兵下训小憩之时,她前去找到秦子凌,向他询问了些战事的具体情况。

      秦子凌一介新兵,并不知晓多少,只同江柳钦说了些皮毛。

      江柳钦听后,陷入了沉思,北境被蛮人骚扰多年,谢承煜的军队日益壮大,才得军功,蛮人为何会在此时一举攻城?明明不信任她,而谢承煜又为何刻意留给她这块手令?

      诸多事情混在一起,让她有些捉摸不透。

      良久,江柳钦侧身对秦子凌说道:“这些日子,你帮我盯紧,看新兵之中是否有可疑之人,还有,虽然目前我还不知会有何事发生,你一定要多加留意,千万小心,别被人利用了。”

      见她神色凝重,秦子凌也一收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对她道:“好,你放心。”

      “不过,阿钦,你究竟有什么要紧事非做不可。”秦子凌一脸疑惑,侧眸看着她,继续问道,“你我从小一同长大,你有何事,我为何不知晓?”

      江柳钦一怔,种种事迹,在旁人听起来如此荒谬,她也不知如何回答他。

      “无妨,既然你不愿说,那便不说吧。”秦子凌低垂眼帘,嘴角满是笑意,“可若是那天你遇到了难处,一定要与我说。”

      江柳钦“嗯”了一声,他笑得勉强,记忆中的少年萦绕脑海中挥之不去,可她不是江柳钦,江柳钦已经死了,衣衫上大朵大朵的血花,满身的刀口子,新伤连着旧伤,血止都止不住,无人问津,无药可医。

      她只是个假的。她也只能满怀感激地看着他,想着往后怎么报答,如何偿还。

      如今她虽有谢承煜的手令在身,却也不便凭此随意探查,军中重地,外来人妄自走动乃是大罪,何况现下军中看似风平浪静,暗地中还不知藏着何等陷阱玄机,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为好。

      “秦兄弟,艳福不浅啊!小青梅追你都追到这儿了!”忽然一同随秦子凌训练的新兵看向他们这边,吆喝道。

      那小伙嗓门洪亮,吸引了不少坐在那边休息的新兵注意,目光霎时朝他们这边聚集,纷纷起哄,开着玩笑。

      江柳钦寻声看向那边。

      “别胡说!”秦子凌立马制止他们。

      “你说,弟兄们何时能吃到你们的喜酒啊!”

      “对啊!就是啊!”

      秦子凌极力制止着新兵们起哄喧哗的场面,他隐约面颊发热,面露严肃,挥手示意让大家伙勿在议论。姑娘家面薄,这些无中生有的事这样堂而皇之地曝于公众之下,难免有损她的清誉。

      更何况,这事八字还没一撇,他不曾知道她的想法,也未同她说过他的心意,一直隐隐藏着,总想着来日方长。

      毕竟,在未知对方心意前,以好友之称相伴,总要长久些。

      “哟!秦兄弟耳朵红了,莫不是害羞了!”

      他听罢,心虚地瞥身旁女子一眼,内心却隐隐生出几丝期盼。

      “他们口无遮拦,胡说八道,我恐坏了你的名节,你放心,我等会就去收拾他们!”他说道。

      江柳钦浅浅笑着,摇摇头:“没事。”

      身边的少女并未像其他姑娘家听闻此类话时,脸上浮着遮不住恼怒与羞涩,她一脸平和,甚至是面无表情,看不出一丝情绪。

      江柳钦倒也没怎么在意,她方才一直仔细观察着那些新兵的一举一动,无一处异常。天色渐暗,她没在军营中停留,与秦子凌告别后,回了谢府。

      回去之后,又相安无事,波澜不惊地度过了一日。她心中总是不踏实,每夜转辗反侧,整夜难寐,一连好几日都是如此,白日里去军营询问秦子凌之时,几日来都一如往常,并无可疑之处。

      逐渐到了八月十五中秋,军营中无论新兵老兵,都可休假一日,秦子凌闲来无事,约着江柳钦一同前去集市瞧瞧,看看热闹,采买些物什,也好解解闷。

      这条街是九江州最繁华热闹之地,商客百姓络绎不绝,车水马龙,又恰逢中秋,街道上更是人潮如织,吆喝不断。

      江柳钦忧心不安数日,看至热闹之处,也是欢喜万分,心头冲冲忧虑早已烟消云散,嘴角挂着舒心的笑容。街边胭脂银饰铺子居多,每个铺子周边围满了妙龄少女,纷纷试戴。

      路过一家,慈祥和蔼的老媪唤:“小娘子当真是花容月貌,与我这胭脂甚为相配!公子,何不为小娘子买上一盒?”

      “不必了。”江柳钦忙拉住秦子凌掏腰包的手,对老媪温和说道。

      “为何不要?”秦子凌一脸疑惑,“你从前不是最喜胭脂?”

      江柳钦拉着他往前走,直到离远那胭脂铺子才松开他的胳膊,对他道:“军中劳苦,你兜里那几块碎银,得来不易,就好好留着,对自己好些。”

      “阿钦,你不必担忧我,军中管吃管喝,冷暖自足。”他突然停下脚步,“我虽不及大富大贵,但买些你欢喜的小物什,带你吃茶品酒,也是足够的。”

      江柳钦拗不过他,一脸无奈,轻轻笑道:“好,只是你从前买的那些,我还未曾用完……不过,等你封侯加爵,成一军之首,得一将之权,升官发财,我定好好宰你一顿!到时,你想耍赖,也来不及了!”

      秦子凌这时表情才松懈起来,与江柳钦并肩一同走着。

      “我自不是无赖之人。”

      江柳钦自顾自走着,听到他的小声嘟囔,也只是无声笑笑。

      忽然,一孩童径直冲进人群,身后还追着一个布衣男子,孩童身子小,步伐灵活,远远将那男子甩在身后。奈何他一没留神,一时没止住脚,与江柳钦撞了个满怀。

      “抓住他!他抢了我的钱袋!”那布衣男子对江柳钦喊道。

      小孩儿立马爬起身来,掏空那荷包中的铜钱碎银,随意将那荷包仍在脚下,趁着人群间隙溜了出去。秦子凌立马追了出去,布衣男子连滚带爬来到江柳钦面前,飞速焦急欲捡起那荷包。

      谁料被她先捡起来。

      “你的荷包都已空了,你且等上一会,待我朋友将那小孩追来,尽数把钱还与你。”江柳钦淡淡说道,正欲将手中的荷包还给他。

      “多谢姑娘,不必了,将荷包还与我便是。”那布衣男子连忙伸手,语气有些急促。

      她倏地又收回了手,将荷包牢牢攥在手中。

      “姑娘,这又是何意?难不成,你与那小孩是一伙的?”男子脸色骤变,声音洪亮了起来,顿时引来不少百姓熙熙攘攘站在周围围观看着热闹。

      “你心虚什么?”江柳钦缓缓开口。

      明明是来追钱的,却偏偏只求荷包,这本来也没什么,也许那荷包对那人意义深远,可她隐隐觉得见过此人,直觉告诉她,一定有什么问题。

      果然,布衣男子恼羞成怒,上前欲对她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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