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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店老板 ...

  •   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静谧的街道上,给街道蒙上了淡淡的纱。街道的尽头有一家花店,门前窗下放着一盆盆开得正好粉色、金色、黄色郁金香,以及纯洁的百合。
      纹理清晰的原木小门半掩,经年累月的药香透过缝隙,飘入街道,融入空气,销声匿迹。
      茂盛的凤尾竹像守护神一般立在门边,门的左前方静静的蹲着一方与墙壁同色的墨绿立牌,上面行书白字手写“兰语花店”。
      门的右边是大片的玻璃窗,用墨绿色的木条分成四块,透过窗户,色彩缤纷的花朵被小心翼翼的摆在架子上,保证每一盆都得到阳光的照耀。
      满架的花丛里传来细细的交谈声,“他真的很好”女孩清澈的声音里充满向往和欣赏,还有些许羞涩,“我昨天想去买本童话书,问他有没有什么推荐的,他就很温柔的问我想要什么类型的,给我推荐了一大堆,而且每本他都能讲出一些,就感觉他真的知道很多。”
      冯猗扬坐在木椅上,一手托腮,支在木桌上,笑盈盈的听着陈楠讲昨天去隔壁新开的书店买书的事情,讲到那位老板时,小姑娘的脸颊不由自主的生出来了一抹绯红,像是含苞欲放的桃花。
      “听你这么说那位老板人很好嘛。“冯猗扬喝了口手边的茶,附和着小姑娘说道。
      “真的,而且你知道吗?我说我想自己看看,他就不跟着我了,我最后没买,他也没说什么,走的时候,还跟我说再见,呜呜呜他抬头的时候,真的好帅啊。”十四五岁的陈楠眼里是藏都藏不住的欣喜,脸羞得通红。
      冯猗扬看着陈楠这副样子,心里觉得好笑,人类果然还是动物呀,以貌取人,遇到稍稍有些好看又性格好的就把持不住。
      冯猗扬遵从内心、适时的泼了点凉水,问道“那我怎么听你爸说,这位新来的老板不正常呢。”
      “啊,你别听我爸瞎说,他就是以貌取人。”小姑娘一听这话,嘴角立刻就压直了,气鼓鼓的说道:“他就是个老古董,看那个帅哥穿得时尚,就觉得他不是个好人,现在都21世纪了,怎么还有这种大清的老古董嘛,真是不理解。”
      冯.大清老古董.猗扬尴尬的撇过头去喝了口茶,提起嘴角、装似无意的转移话题“他穿的有多时尚呀?让你爸这么不满意?”
      “其实也很普通吧”陈楠眼神飘忽忽的往上走,“我去的那天,我记得他穿了一身黑,就黑色卫衣和黑色裤子。”
      “那这是很正常的打扮呀。”冯猗扬看了看自己的毛衣和牛仔裤,觉得这并不是什么能让别人指摘的地方。
      “我觉得我爸可能是嫌弃他的头发是白的。”小姑娘下意识的压低了嗓音,往前凑了凑,悄悄的说道。
      “这也很正常吧。”冯猗扬皱了皱眉头。
      “对啊”小姑娘像是找到同道中人一般,声音一下子激动起来“这很正常,而且冯哥哥你知道吗,当时他跟我介绍书的时候,虽然声音很大方、很流利,但是据我的观察,他的耳朵尖通红通红的,这说明这个哥哥很害羞,害羞的哥哥怎么可能是坏人呢?”陈楠眼巴巴的看着冯猗扬,像是想从冯猗扬这里得到肯定,冯猗扬很配合的给予这位小友她想要的反应。
      小姑娘很开心,正要继续和冯猗扬说些八卦时,却被制止住了。
      冯猗扬眼神示意陈楠往门外看,用只有他们两个人可以听到的声音悄悄的说:“白发黑衣,是那个人吗?”
      陈楠顺着冯猗扬的眼神向门外看去,透过玻璃门,一个身穿黑色戴帽卫衣、蓝色牛仔裤的白发少年正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一个保温盒,像是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
      陈楠很用力的点了点头,就是他——小镇上新开书店的老板。
      正在这时,一身机械的“欢迎光临”响起,书店老板已经进来了。
      “那个,冯哥哥,我就先走了哈”陈楠突然有一种背后说人话被抓包了的羞耻感,抱起塑料盆里的兰花,和冯猗扬打了个招呼,像只兔子一样逃也似的离开花店,临走前还不忘朝帮自己扶住门的书店老板说声谢谢。
      居然是他,由于自己非人的特性,即使他换了衣服,甚至衣服上沾了香薰,但冯猗扬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就是一周前在店门外看来许久的那个男生。
      一周前,也是像今天这样一个平常的午后,花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冯猗扬躺在摇椅上看一本关于介绍近代历史上的一些重要人物的书。
      冯猗扬已经活了约有两百多年了,读过的书更是比活过的年纪都要多,有些冯猗扬不感兴趣的书是读过就扔到一边,可有些感兴趣的书,冯猗扬会反反复复阅读,哪怕读到烂熟于心,冯猗扬还是会时不时的找出来读一读。
      或许是由于活了许多年的缘故,又或许是很多事情是亲身经历过的缘故,冯猗扬很喜欢读史书,尤其是写近代史的书,譬如有关近代史的书或者是论文等等,比如自己现在拿在手里的这本书,其实都已经读过许多遍了,可就是想再读一遍,总觉得也许看着看着这本写近代史的书,自己说不定就会像21世纪的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突然晕过去或者是书缝里突然开一道口子,把自己吸进去,让自己回到过去,哪怕是回到未曾化形的时候,冯猗扬也甘之如饴。
      因为真的很想念那段居住在冯家花园的日子,那段大战之前、平静祥和、安定团圆的日子。
      有温柔似水的冯夫人程诗君、聪慧坚韧的冯小姐冯若然、调皮捣蛋又经常来陪自己的黑猫乌云豹,还有与书里宋氏家族、宋美龄的哥哥宋子文求学经历大致相同的冯公子冯安儒。
      冯猗扬抚摸着枯黄的书页上有些脏兮兮的墨字:出生于上海,早年毕业上海圣约翰大学。后去美国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获硕士学位,继入哥伦比亚大学,获博士学位。
      几乎和冯安儒一模一样,只是冯安儒并没有完成博士学业就提前回了国,听早些到冯家花园的同类说,是因为冯老爷去世,家中无人主事,冯安儒只好放弃了学业。
      这也符合冯猗扬对冯安儒的认知,记忆里的冯安儒,永远都是以家族为重,永远都是在为母亲、妹妹考虑,很少顾及自身,他温润儒雅,走到哪里都是一身妥帖细致、挑不出任何错处的西装革履,唯一一次见他穿长袍马褂,是冯若然26岁生日的那一天,也是冯猗扬离开修炼百年的大山,进入冯家花园的那一天。
      记得才到冯家花园里的时候,因为突然换了地方,从山里到了城里,水土不服,冯猗扬很长一段时间都病恹恹的,修长的叶子耷拉着,就连冯夫人都觉得自己是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每到这个时候,冯若然都会竖起食指、压在唇上,示意冯夫人不要这么说,“若是被这支兰花听到,他会不高兴的。”
      可惜冯若然不知道,这支兰花一直都能听到。
      许是冯若然的悉心照顾,也可能是养在冯若然身边的那只通体纯黑、身上没有一点杂色毛的猫经常过来陪自己的原因吧,总之,冯猗扬在这里活下来了,也熟悉了环境、交了很多新的朋友,也大概知道了冯家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晚清时期,朝廷倡导实业,学洋人开工厂,冯家就是在这股实业浪潮中兴盛起来的一个家族,冯老太爷眼光毒辣又善于钻研,引进西方技术,开办丰隆百货,积攒下丰厚的家业。
      冯老太爷在外雷厉风行、大胆有为,在家里亦是说一不二、紧跟潮流,因着看中何家为官从政,毅然决然的在独子一岁时,就将他和何家嫡女定下亲,之后在看到洋人的厉害之处后,又力排众议,将独子送到英国留学,这位独子,就是冯小姐的亲生父亲—冯玉书。
      令冯老太爷没有想到的是,冯玉书在英国留学时遇到了一位同样来自国内的青年女子,姓程,名唤程诗君,二人于康桥相遇,于康桥定情,志趣相投、情投意合,不久就陷入爱河。
      毕业后,冯玉书准备在向程诗君小姐求婚,事先将二人之事告知父母,想挣得父母同意,突然得知家中已为自己定亲。
      冯玉书当即买了回国的船票,毅然决定的上门退婚。不料冯老太爷以死相逼,冯玉书最终妥协,发了一封最后电报,坦白一切,与程诗君诀别、与何小姐成婚。
      拒花园里那棵老梧桐所说,冯玉书成婚前三天的晚上,搬了一箱子东西来在花园,有锦囊、有手帕、有书签,还有一摞一摞的书信,冯玉书一边哭一边烧,烧的灰烬都埋在了梧桐树的树根低下。
      烧完东西后,冯玉书依旧止不住泪水,守着老梧桐,跪在地上、泣不成声,最后是冯老太爷从屋里出来,扶住儿子的肩膀,搂着儿子,眼含热泪、声音沙哑的说:“孩子,我知道你对不起程家那丫头,也对不起何家那丫头,可咱们家没办法啊。自古以来,以商为最下贱,咱们家虽说是赚了些钱,可终究还是小本生意,顶上的人一发话,咱们家就得完啊。何家累世勋贵,门生故旧、姻亲人脉遍及京城,如今虽说大清已经完了,可连年的战乱,上面没钱,就都跟豺狼虎豹似的盯着咱们哪,你没看见那些背着枪的大兵天天只在咱们家百货店前面转吗?咱们家没根基呀,所以只能去攀上何家啊,玉书啊,我也不想祸害你们年轻人的幸福,可这个世道,咱们家实在是没有办法呀。”
      尽管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可每当老梧桐讲起这话时,都会唏嘘不已,哭得枝叶乱颤。
      冯猗扬虽不曾亲眼目睹,可每每听起,心里也很是难受。
      程小姐也在不久后另给一位姓杜的商人。冯氏在当地也算是大户,人人皆以冯家独子退婚又成婚为蓝本,传了满城的风雨,何氏沦为笑柄。
      何氏是家中嫡女,从小备受宠爱。女子一生最风光时不外乎出阁,可因这满城的流言蜚语,何氏在所有人的嘲讽与幸灾乐祸中被送进了冯家,在众人的叹息中低调的举办了婚礼。从掌上明珠一朝沦为家族耻辱,何氏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毁了自己一生的男人身上。
      冯玉书自知心中有愧,任由她嘲讽、辱骂、姘戏子、抽大烟,不同她计较。
      何氏在他身上感受不到报复的快意,就将怒火继续强加在自己与冯老太爷的女儿冯若然身上。
      据临窗的蔷薇传话过来说,在冯若然三四岁的时候,何氏就经常责打女孩,有一次还趁着家里无人时,拿绣花针扎在了女孩纤细的胳膊上,女孩尖锐凄惨的哭叫声里混着狂癫的笑声,像是终于把小红帽吃掉的饿狼,癫狂里是化不开、救不了的绝望和压抑。
      后来,冯玉书发现女儿身上深浅不一的针孔,当即抱走了女儿,才使得冯若然得以存活下来、平安长大。
      不久之后,何氏就在疯癫中去世了,冯玉书为他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又过了几年,冯玉书去南方办事,回来的时候,领着一位女子和一个男孩。
      大门边的灌丛回忆,那位女子的年纪也已三十多岁,眉目间是摸不去的倦意和疲惫,鬓边有了点点白发,似乎是受尽苦楚,过得很不如意。
      那个男孩也是瘦瘦小小的样子,但并不怯懦,举止大方、言语得体,一看就是经过良好教育的。身上穿得衣服虽是几年前的老款式了,却平整干净。
      这是程诗君和她的儿子。
      原来四年前,程诗君的丈夫因病去世,只留下了程诗君和儿子杜安儒。
      没过多久,冯玉书与程氏悄悄的举办了婚礼,其实也不算是婚礼,就是穿戴整齐,一家人一起坐在圆桌旁吃了顿饭而已,成婚后,杜安儒也就改名为冯安儒,成了冯若然的哥哥。
      冯玉书原本是打算为冯若然和冯安儒请私人教师的,但在程诗君的劝说下,觉得让儿女进入学习,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学习为人处世,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于是让冯若然进入上海中西女塾接受教育,让冯安儒进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少年班,后转入预备班、大学班。
      冯安儒18岁毕业后,前往美国哈弗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
      而冯若然十五岁那年,亦追随哥哥的脚步,漂洋过海前往美国留学。
      当时冯安儒正在哈佛大学读大学二年级,听说是为了方便照顾妹妹,冯若然在哥哥的推荐下进入哈佛大学旁边的卫斯理学院学习。
      三年后,冯安儒获得硕士学位,但并没有即刻回国,而是同妹妹一起考入哥伦比亚大学,冯若然攻读硕士,冯安儒一面勤工俭学供职于花旗银行,一面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不料,冯玉书突然去世,留下一堆财富,引来无数眼红的亲友,他们以冯安儒不是冯玉书的亲生儿子,无权继承为由,蜂拥而上、意图瓜分财产。
      冯安儒当机立断,手持冯玉书的遗嘱,表明了自己的继承权,随后快刀斩乱麻,送走了这些亲戚,安抚工人,又将母亲送到美国。
      依旧是老梧桐说的,在冯安儒一人守着家园的那段时间里,常常是半夜三更、喝得醉醺醺的回来,有一次甚至直接躺在了花园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就得了重感冒,可第二天,他又出去了。
      在冯安儒的重振家业期间,冯若然一面悉心照顾程夫人,一面考入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经济学。
      后来程夫人回国,冯若然孤身前往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获得博士学位,最终学成归国,进入女子学校,成为一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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