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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丁俪凛赶走贺骁遥,立即冲进浴室,顶着俩大黑眼圈美滋滋地哼着歌洗澡。

      水汽浮上镜子,白蒙蒙一片,她用潮湿的手指抹出一块净土,玻璃发出吱吱的叫声抗议她的粗鲁,雾气很快再次覆盖玻璃。

      她索性裹上浴巾,打开门窗通风,攥着滴水的头发离开浴室去找蓝牙耳机,想听几首振奋人心的歌刺激自己萎靡的神经。

      微信有几十条未读消息,她确认好接下来几天的工作行程,例行询问秦微笙在做什么,鼓励在贺骁遥的帮助下成功找到工作的冉燃,提醒阿琛中午给舒真打电话叫醒她,最后点进没有备注的聊天框,接收对方发来的文件以及废话。

      贺逍遥:记得看,我姐发的,你不看咱俩都得死。

      贺逍遥:看完回句话

      四十分钟后

      贺逍遥:大小姐你看没看啊,一个小时了

      又过去十分钟

      贺逍遥:姐们?

      apple juice:看了看了,刚洗澡呢

      贺逍遥:六点洗到八点,沐浴焚香呢?

      apple juice:对呀,心情好不和你计较

      apple juice:文件我看了,这几天准备好素材给你发过去

      贺逍遥:直接发给尤逢云

      apple juice:我有点害怕,她的头像和朋友圈看起来很像高女士的风格

      apple juice:七天之内一定完成任务

      apple juice:五天!

      她对高女士一类的女性,既崇拜又敬畏,想亲近却不敢,像一只崇拜老猴王的小猴崽。

      贺逍遥:七天就行

      贺逍遥:你继续沐浴焚香吧。

      apple juice:今天是黑莓缪斯[哇]

      贺逍遥:抽空睡一觉,别讲胡话。

      丁俪凛回他一条语音,点开是她在一个有回声的空间内投入的小声唱:All the single ladies/All the single ladies/ Now put your hands up

      贺骁遥关掉语音,对林煜愈发好奇,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可以用几句话、一顿饭对丁俪凛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把她变得宛若失智。

      丁俪凛戴着耳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搭了一身又一身衣服在镜子前旋转跳跃,白的太普通,春日青太幼稚,黄的招虫子,亮橘有些刺眼,驼色过于稳重,粉色不适合她,红色连衣裙很漂亮,但是穿去吃饭有太刻意太高调太用力的嫌疑。

      平时重金背回的心爱衣裳们全部杂乱地摞在沙发上,今天没一件入她的法眼。

      丁俪凛难过的把衣服一件件重新挂回衣柜,想不出穿哪身合适,连带看鞋子们不爽。

      他们将近十个月没见面,上次见面是林煜回老家过年,但他不是每年都回c市。她想让林煜眼前一亮,想让他别总把自己当小屁孩,从6岁叫到26岁,每回都是小屁孩。

      丁俪凛落寞地坐在地上吹头发,腾出一只手给所有知道林煜的朋友们发消息,问他们自己穿哪件衣服好看。

      朋友们哪知道她每件衣服长什么样,要不安慰她‘你怎样都好看’,要不提建议,例如‘你试试旗袍,展现你成熟女人的魅力,让他大吃一惊’,被丁俪凛一一驳回,她总有借口,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烂借口,她总能挑出毛病,无论谁说什么都是错,都会担心这担心那,挑得她自己烦自己。

      可真是一个合格、愚蠢的单相思少女,她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等到吹完头发贺骁遥才回消息,这回倒是没嫌她事多。

      贺逍遥:黑莓缪斯穿黑色?

      贺逍遥:有时间愁穿什么颜色,不如愁怎么遮住你那俩大黑眼圈[呲牙]

      apple juice:再呲把你牙打掉[拳头]

      丁俪凛移步到洗手间鼓起勇气正视自己浮肿的眼皮,淡棕色的眼尾,眼下一片青色。果然遮黑眼圈比找衣服迫切,她今天就算穿成麻辣鸡,也不敢保证会超过黑眼圈的回头率。

      问题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迎刃而解,她钻进衣柜找出一条宽松的黑色西裤和浅灰菱格纹的紧身短上衣,配一件黑色西装外套,鞋子就找穿一双普普通通的平底板鞋,中和衣服过于老成的气息。

      她把找好的衣服挂在柜门上,跑到厨房煮咖啡,冉燃送的拉花缸叠放在咖啡机上,一不注意挥手扫开,金属材质哐啷砸进洗碗池的声音分外刺耳。

      丁俪凛太阳穴一跳,但愿刚才的高分贝噪音不会吵醒舒真,她放弃咖啡机,打开冰箱抽出两袋速溶黑咖啡,兑水一口闷。她的首要需求是消肿和提神,不是泡杯咖啡放手边,戴个金丝边眼镜看报,开启自己精英生活的一天。

      丁俪凛困利用做消肿按摩的时间闭目养神,按摩完毕咖啡因的影响逐渐显现出来,成为她今日睡眠不足两小时的身体的动力泵。

      闹钟设置在十点,手机震动的瞬间林煜发来定位。

      她关掉闹钟,兴高采烈地回复林煜一张蜡笔小新敬礼的表情图,心想他们果然很有默契。

      林煜:睡醒了?

      apple juice:醒了!几点到呀?

      林煜:一点?等到一点你会饿吗?

      apple juice:不会,吃过早饭了

      林煜:好,那就一点见。

      —

      睡神舒真一觉到十二点,丁俪凛临出门她醒了。

      她看到床头放了一杯水和一颗红苹果,杯子下边压着一张A4纸,她伸手拿纸时手腕碰到温热的杯壁,丁俪凛刚走不久。

      纸上的字迹被水渍晕开,丁俪凛在洗完苹果后,湿着手火急火燎地写下这些内容:我出门啦!你睡醒吃点东西再走。冰箱里有很多蔬菜,还有很好吃的酱,可以拌一份营养美味健康的沙拉!开玩笑的,我知道你不喜欢吃草,所以吃个苹果吧,实在掏不出别的食物招待你T_T

      她看完字条折好收进口袋,玄关处的丁俪凛换好鞋、提上包关门。

      舒真看向紧闭的卧室门,她走了。

      —

      丁俪凛面色如常地坐在桌前伪装邻家女孩,脑中分裂出两种人格,一个是手足无措的小女孩,因胆小紧张扣破手指,一个是世故圆滑的大人,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

      她的对面坐了一位戴透明框近视眼镜的女性,头发用黑白波点发圈梳成低马尾,穿米色薄上衣和浅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与上衣同色系的平底穆勒鞋,看似漫不经心的装扮如同她本人散发出的气息,知性、从容、随和。

      “比你小三岁,26岁?看起来比26岁更年轻呢。”

      丁俪凛:“29岁也很年轻呀,三年转瞬即逝。”

      卢知意把菜单推到丁俪凛面前,主动问她:“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丁俪凛接过菜单,一页页翻过去,带着笑嘻嘻的表情说:“不要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我。”

      卢知意托着脸看丁俪凛翻菜单,告诉她:“早上听林煜对你的形容,以为你是大学生,当时想到要见一个比自己小十来岁的人,紧张了好久。”

      丁俪凛:“为什么紧张?”

      卢知意:“担心有代沟,不想给你留下不好的印象。”

      丁俪凛的手顿住,掐着菜单页叫住服务生,交代他们要点的菜。

      她面前这位,卢知意,林煜的女朋友,两人一起来b市,最重要的是她好得不像话。

      从进门开始,两人一起出来接她打了她个措手不及。

      饭店门口,卢知意得知林煜并没有告诉丁俪凛她会来的时候,不痛不痒地责备了林煜两句,然后主动自我介绍。

      她亲切热络地挽住丁俪凛的手臂,夸丁俪凛年轻漂亮,说她积极上进有想法,询问她吃饭有没有忌口,带她走到座位把林煜忘在脑后。

      这是丁俪凛第二次见到林煜的女朋友,上次的女生一眼看出丁俪凛喜欢林煜,可能她们当时年纪都不大,小的二十出头,大的也才25,丁俪凛什么都没做,但她们依然相处的不愉快。

      丁俪凛理解那种不愉快,被恶心被觊觎的不愉快,盘子里的肉始终有苍蝇盯着,它振翅盘旋,掠过再腾空,不触碰不降落,仅用存在本身恶心你。

      所以她全盘接受对方隐藏在客套下的恶意,与独属于获胜者的傲慢,将自己狰狞的面目带进阴暗,做一个虎视眈眈的窃贼,伺机而动。

      这是仅存于她们之间的无聊斗争,没人会破坏游戏规则向林煜提起,她们是年轻,却不至于单纯到如此。

      丁俪凛企图从卢知意的眼睛中找到虚情假意,拆穿她三十年人生积累换取的完美面具,遗憾以失败告终。

      相反,卢知意表里如一的真诚,发自内心想与丁俪凛交好,甚至可以通过她的细微表情和肢体动作看出她很喜欢丁俪凛。

      反观丁俪凛靠多年练就的本领,向两人展示健谈、开朗、无辜的形象,心底分裂出的世俗化身则被人照着脸狠狠抽了一巴掌,抽得她脸颊红肿、滚烫刺痛。

      针扎一般的尖锐疼痛戳进她自作聪明的虚伪心脏,她真恶心,她是一只不甘心又贪婪的苍蝇,没有得到过还敢沾沾自喜地说令人发笑的话,她讲起和林煜小时候的故事,卢知意厚重镜片下的眼睛蓦然睁大,说:“没想到林煜小时候这么调皮,居然带着你一起胡闹。”

      丁俪凛撸起袖子向她告状,“你看我的手肘上现在还有疤。”

      迫不得已重听自己中二时期轶事的林煜,脸红的想把丁俪凛的袖子拉下来,他看着对胳膊肘仔细研究的两个人,劝她们尽快换个话题:“这么多年早看不到了。”

      卢知意:“有啊,淡淡的一条,比别的位置颜色重。”

      丁俪凛:“就是!”

      卢知意听完两件林煜的丢人事迹,问道:“他现在一副君子淡如菊的模样是不是装的?”

      卢知意第一个想到的词是‘道貌岸然’,没说他道貌岸然是担心丁俪凛听了不舒服,鄙夷她口无遮拦,白活三十年。

      她欣赏丁俪凛的人生态度,恨不得早几年认识。

      她通过林煜简短的描述,知道丁俪凛在过自己选择的生活,有很多爱好,很多朋友,每天忙忙碌碌。虽然林煜把丁俪凛当成没定性、爱冒险的隔壁小孩,但接触下来她认定丁俪凛非常成熟,张弛有度。

      而丁俪凛似乎被卢知意的穿衣打扮和长相欺骗,相处下来发现她才是真的像个孩子,“啊?应该不是吧。”

      林煜无奈,姑且算是换了话题,“你们在我面前议论我好吗?”

      丁俪凛夹起卢知意放在她盘中的菜,送进嘴巴,尝不出味道。

      丁俪凛:“他好像从小就是现在这样,骑车把我摔了那次是意外。”

      她不是在为林煜说好话,仅陈述自己所知晓的事实,并且见不得别人说林煜一点不好,无论对方有意无意。

      因为一直如此,所以一直喜欢。

      丁俪凛看向林煜,又转过头看向摘下眼镜的卢知意,她正问多少年如一日能看清视力表倒数第三排的林煜要眼镜布,林煜拿出来给她,看样子早已习惯。

      她如无其事地转移视线,用指甲扣开卡得死死的塑料盖子,拿小勺搅拌杯子里的水果,绿色的猕猴桃被勺子捣烂,圆溜溜的蓝莓混在里边滚来滚去,一把融入其中的干果碎,和一把令她作呕的葡萄干,沾上粘稠的白色酸奶,恶心且难喝。

      来的路上她特地去很多游客来b市会去打卡的饮品店买了三杯酸奶,一杯自己爱喝的给林煜尝尝,一杯她推测林煜可能会喜欢的,最后一杯加牛油果的新品买给自己,三杯,冥冥之中注定今天会有三个人一起吃饭,幸好她买了三杯。

      看到卢知意的那一刻丁俪凛立刻用假笑质问林煜,林煜倒是坦然,他说:“告诉你你还会来吗,会突然患上社交恐惧症或者突然有工作吧?”

      认识二十多年,他早摸清丁俪凛的脾性,脾气古怪的小女孩,只喜欢跟他在一起玩,多一个人不如不见,哪怕她认识那个人都不可以。

      丁俪凛得到回答后表现的落落大方,举起三个袋子问卢知意想喝哪个口味,卢知意选择牛油果,丁俪凛称赞她真有品位。

      她把林煜喜欢的那杯留下,自己喜欢的抹茶味递给林煜。

      不得不提,和林煜出生在同一座城市,口味却天差地别。

      比如她极其厌恶葡萄干和干果碎,讨厌猕猴桃的口感和味道,林煜也不喜欢喝苹果汁,从不尝试为创新而创新的猎奇新品。

      更日常的方面体现在,她无法忍受咸甜口味,而她的家乡是典型的咸甜追捧者,她与养育自己的城市格格不入。林煜却走遍全中国,得出c市菜最好吃的结论。

      丁俪凛伸手抚上自己被酸奶盖子绊坏的美甲,甲片劈开一条细缝,带着本甲的侧边微微翘起渗出血丝,还好不严重。

      林煜喝一口丁俪凛买的酸奶,皱着眉头艰难地咽下,怀疑是丁俪凛的恶作剧,故意给他喝他不喜欢的味道,“你的那杯是什么?”

      丁俪凛低头咬住吸管吸上一口,发出‘啊——’的感叹声,得意洋洋地说道:“和你的一样呀。”坐实了隔壁小屁孩成长26年依然是捣蛋鬼的身份。

      卢知意好奇地尝了尝林煜那杯,噗地笑出声:“是你最讨厌的抹茶。”

      丁俪凛继续搅拌那杯内容物已经混在一起的酸奶,状似随意地问道:“你也讨厌抹茶吗?”

      卢知意摇头:“不,我不讨厌。”

      丁俪凛停下祸害酸奶的动作,假装喝完系好袋子扔进垃圾桶,说:“这样啊。”

      他们这一餐吃得非常愉快,告别时卢知意挽住丁俪凛的胳膊说下次见到她给她带礼物。

      丁俪凛把脸上的苦笑伪装成疲惫,嘴上说:“好啊,你愿意当大姐姐,那我不要白不要咯。”

      心里怨卢知意,可不可以不要对自己这么好。

      分手时她不敢直视卢知意的眼睛,捂着嘴打哈欠,侧身坐进出租车,撒谎说:“太困了,我要回家补觉。”

      往常都是林煜叮嘱她,今天卢知意比林煜还迅速,“到家了记得发消息。”

      丁俪凛甜甜地回答:“好——”和卢知意想象中独自在外打拼的活泼小妹妹一模一样。

      “去禄江福邸正门。”

      车开走,丁俪凛笑容消失,烦躁地望向窗外。

      胸口闷痛,认识卢知意是一件快乐的事,本该是。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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