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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你是我的风景 ...

  •   丁俪凛和贺骁遥默契地进行着各自的日常,没人提起那次尴尬的通话。

      “……

      直到我看到了你

      莽莽撞撞靠近

      每一个细节都牵引我

      放下行李

      ……”

      丁俪凛握着麦坐在高脚凳上,闭眼静静唱歌,声音透过话筒,穿越电流,蜿蜒流淌在忽明忽暗的空中,流向每个人。

      她最喜欢的工作时间,在高女士的的第一家酒吧,完整唱完想唱的歌。音符碰撞每一处墙壁、身体、家具,再回弹进她的耳朵。

      这里时不时会有乐队或独立音乐人来演出,凑上这些时间,她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站着把钱挣了。

      找相识多年的调酒师朋友偷偷要一杯酒,再端着酒杯混入人群,沉醉地欣赏免费演出。

      不排除某些日子,登台表演的表演者水平极其差劲,多听一个字,多看一眼,都要遭到污染。

      如果表演者长相气质欠佳,没有受众群体也没有凑热闹的善良听众,没准是自费前来丢人现眼。

      “……

      爱让悬崖变平地

      生出森林

      一整片的森林

      你在树荫里

      ……”

      顾客们倾向于和一同前来的朋友聊天,扎堆儿玩游戏,最放肆不过和陌生人一起唱歌,不然就和她一起唱歌。

      常来的客人十个有八个和她聊过天。

      十次中七次是她主动。

      剩余三次没主动,缘于观面相得出最好不要和他/她来往的谬论,并将其奉为真理。

      谬论之一等丁俪凛唱完,走过来找她,“哪天唱个好运来?”

      丁俪凛张口就来:“叠个千纸鹤,再系个红飘带——好了,再唱高女士要打我。”

      舒真:“今天没事?”

      丁俪凛说:“需要看看手机,才能确认。”

      舒真自觉避开视线,不看她的屏幕,“你每天工作好多。”

      丁俪凛关闭聊天框,说:“不是,我在看自己有没有被金彻安排。”

      ‘金彻’二字刺到舒真敏感的神经,她把能叫上号的男人回想个遍,想破头没想出是哪位。

      偶尔神经大条的丁俪凛掰着手指分析自己的日常,总结道:“整天除了工作,工作之余聚会,聚会之余被金彻安排。哦,还有贺骁遥,不小心把他忘了。就没别的事情算‘事’了,因为其余的不算社交活动,活动内容比较随心所欲。”

      她崇尚该玩玩,该歇歇,用心过好每一天。玩的时候大家尽情玩耍,歇的时候做自己喜欢的事。

      例如窝在卧室拼拼图、骑车去买‘祝你苹安’小蛋糕、半夜唱唱‘死了都要爱’等等。

      舒真听得头大,“贺骁遥又是谁?”

      丁俪凛尽可能准确地介绍缺德邻居,“一个朋友、一个邻居、一个男人、一个呆——哥们。”

      舒真:“你的生活里哪来那么多男人?”

      丁俪凛不以为然,“因为你没问过女人。”

      因为她不喜欢女人,所以舒真只关心她生活中的男人。

      舒真也是个女人。

      她们前年在酒吧第一次见面,因为该死的社恐调酒师是两人共同的朋友。

      他社恐到活了二十多年,可供联系的人少到三根手指可以数清。

      非常不幸,她和舒真占了两个位置。

      为了不让悲情调酒师阿琛的日子雪上加霜,她们之间尽力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舒真隐藏喜欢丁俪凛的事实,装作朋友和她相处。

      丁俪凛不是没有知觉的呆瓜,但眼下只能装不知道。

      你演戏,我装瞎,为阿琛玩命凑成一个家。

      只要舒真控制好自己不越界,不提问刚听起来让她感到被冒犯的问题,相处时和普通朋友没什么两样。

      她没有嫌恶舒真的那份喜欢,因为她讨厌舒真等同于林煜讨厌她。

      还因为舒真大部分时间是个很好的朋友。

      针锋相对的时刻,仅对于打着担心的旗号多管闲事的行为。

      丁俪凛翘着腿坐在吧台前,脚上的鞋随她的动作晃来晃去,坐在一旁的舒真视线追随着悬在半空的银色高跟鞋。

      两人结束不算愉快的对话后相顾无言,各找各的事情做。

      “有耳机么?”银色的鞋尖踢了踢穿着酒红色板鞋的脚。

      舒真摘下自己的耳机放到丁俪凛面前,说:“给。”

      每次丁俪凛都会给她台阶下,主动化解两人之间多由自己引起的尴尬。

      找她说句话,递杯酒,问她等阿琛下班要不要一起去打麻将……

      丁俪凛太明白怎么和人成为朋友了,见过她的人都想认识她,一起玩过的人下次有局基本都会想着叫她。

      她和所有类型的人相处的游刃有余,舒真很羡慕,很欣赏,很喜欢。

      闪闪发光的样子,明朗自信的笑容,以及第一次遇到她在台上唱歌,静默如谜的气质。

      所有美好的,舒真所迷恋的特质,丁俪凛都有。

      丁俪凛用完耳机,放回舒真手边,说:“回家了。”

      舒真把耳机握在手里,“这么早就走?”

      “有点事。”

      丁俪凛走到门口,想起没有跟舒真和阿琛说再见,转过身笑着冲他们摆摆手‘先走啦’。

      一向保持沉默的阿琛,慢悠悠地开口:“小丁看着心情不好,不问问有什么事吗?”

      舒真坐回来接过阿琛的话:“她不说就是不想被问。”

      正常的丁俪凛离开时会告诉他们,自己一会要去哪做什么,据丁俪凛本人解释,这是一种为人处世的礼貌。

      对好朋友用‘一会儿有事’的说法告别,听起来太敷衍,太做作。

      今天她只说了‘有点事’。

      丁俪凛走出一百米,蹲到路边,拿出手机看联系人列表。

      嘴里哼着在酒吧唱过的歌:“爱让悬崖变平地生出森林一整片——秦微笙你在做什么呀?”

      听筒传来键盘的敲击声,“加班,心情不好?”

      “嗯。”

      秦微笙把手机夹在肩膀上,歪着头问:“因为什么,让我猜猜。”

      “因为碰到了难搞的甲方爸爸,因为你说特别好吃的‘祝你苹安’下架了,因为丢钱了,因为缺德邻居彻夜狂欢吵到你了……都没有说停,那只剩下林煜。他怎么了?”

      丁俪凛:“和女朋友出去旅游了。”

      她整天从早乐到晚,林煜是仅有的一只坏心情注射剂,相隔百里,不费吹灰之力的令她陷入消沉。

      秦微笙见怪不怪,“发动态了?和女朋友出去旅游很奇怪吗,那是他女朋友。你去和金彻旅游,我看明天天气不错,明天你俩就去。”

      丁俪凛拍拍自己蹲到发麻的腿,站起来往前走,“不要,觉得自己没有和他好到可以两个人一起出去玩。”

      做为情侣出去旅游,成天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需要更多的爱,现在的她拿不出来。

      “和他在一起开心吗?”

      “反正不难过?”

      “妥了,现在挂电话,我加班,你去找金彻吃吃喝喝,□□做的事,把注意力分散到新的人身上不好吗?”

      “秦微笙你真是个大好人。”

      ……

      通话已结束,秦微笙挂的比她敲键盘还利索。

      晚上十二点钟,金彻在丁俪凛心血来潮的指挥下,和她走了三条街找到一家正在营业的店进去吃饭。

      丁俪凛从包中拿出一小束花,送给金彻,并说:“我不爱吃西餐。”

      金彻:“其实我也不喜欢吃西餐。”

      他诧异地接住花,继续说:“谁让附近只有这里在营业,送我的吗?”

      丁俪凛:“对。”

      金彻:“我该说这是自己第一次收到女生送的花,但肯定骗不过你。”

      丁俪凛拿起手边的高脚杯,对金彻挑眉,说:“敬坦诚。”

      “好,敬坦诚。”

      相撞的酒杯发出清脆的声响。

      金彻:“哪里的花店现在还在营业?”

      丁俪凛回答他:“朋友的店,打了电话通知她,然后强行闯入,自己包的花。”

      金彻深情地望着丁俪凛的眼睛,看她神色自如地讲一件如同举手之劳一样简单的事。

      餐厅里暖黄色的灯光打在脸上,桌上的植物叶片在她白色的衣服上映出大片阴影,昏暗的室内只有她所在的区域明亮。

      那只纤长的手漫不经心地放下酒杯,带着疑问回看他的眼睛。

      这是他喜欢的丁俪凛。

      金彻:“我第一次收到你送的花,还是半夜去店里亲自包的花。姐姐,我感觉自己中了你的圈套,这样下去我会越来越喜欢你。”

      丁俪凛:“打住!我对‘姐姐’这俩字过敏。”

      金彻:“姐姐,我真的很喜欢你。”

      但没有勇气问‘你现在是我的女朋友了吗’,丁俪凛很会巧妙地回避问题,逼得太紧他怕自取其辱。

      丁俪凛点头表示肯定,她对自己值得喜欢这件事相当有自信,“喜欢丁俪凛是一件再轻易不过的事。”

      说完抻着胳膊把手伸过去,像拍小狗一样拍金彻的脑袋,“更别提你这种自以为见过很多世面的年轻人。”

      “我去趟洗手间。”

      “这么突然,去吧。”

      丁俪凛凝视着金彻的背影沉思,反省自己不会刚才哪句话把他说哭了吧?现在的年轻人,人前人后的反差未免大得离谱了吧?

      丁俪凛:“算了,人有三急,万一人家真的急。”

      霉运来了不喝凉水照样拉肚子,屋子漏了不仅连夜降雨,还会雨夹冰雹,砸得你眼冒金星。

      她一转头看见贺骁遥走过来。

      b市占地面积如此之大,和贺骁遥在同一家餐厅出现的概率居然高到扫兴。

      如丧考批的贺骁遥走过又退回一步,确认自己没眼花,说:“你自己在这做什么?”

      丁俪凛指了指自己,又指向对面的空座位,说:“和金彻吃饭。”

      贺骁遥不认识金彻,听进耳朵的是‘和一个男人吃饭’,皱着眉头打开手机确认现在是半夜十二点三十分。

      在他的概念里,无论哪个男性在什么场合做什么事,都不该让另一方等自己。

      他不屑地用余光扫过丁俪凛对面的空位,说:“他让你等着?”

      丁俪凛只需一个眼神,一句话就知道贺骁遥误会了,解释道:“去洗手间刚回来。”

      贺骁遥顺着丁俪凛的方向看到叫金彻的男人过来,说:“走了。”

      金彻走到桌前时贺骁遥已经单手插着兜大步离开,背影和表情一样怒气冲冲。

      他们之间距离不近,只听到‘走了’。

      金彻撤开椅子坐下,端详丁俪凛的反应,和离开前没有不同。

      状似随意地问道:“刚才是认识的人?”

      “一个朋友,就那个贺骁遥。”

      “他也在这吃饭吗?”

      “不知道,看样子是吃完了。”

      金彻环视一圈说道:“吃完了?他自己?”

      这个点餐厅的客人零星分散成几块,除靠窗一对夫妇带着小朋友以外都是情侣。

      贺骁遥却独自离开,走之前只和丁俪凛说了话。

      只需走来的路上远远地瞧着,即可意识到两人关系不错,比他和丁俪凛熟得多——

      不,回想起丁俪凛自如的表情和贺骁遥关切的神色,他不敢拿自己和贺骁遥比。

      对面丁俪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正用叉子把盘里牛排整块叉起来,用餐刀一块块削下,活脱脱一个刀削面师傅。

      最后一步是把削下来地摞在一起,张大嘴巴,一口全吃掉。

      她眨着眼睛细嚼慢咽,在心里盘算如何回答能终止有关贺骁遥的话题,“谁知道呢,可能被女朋友放鸽子了。”

      她不是没根据地乱猜,尽管根据是女人的第六感吧。

      实际也没猜错,倒霉的贺骁遥的确被未来女友唐曼茹放了鸽子,一个人孤零零的十一点等到十二点半,发消息不回,打电话接了,说自己‘白天上班太累睡着了,所以忘记了,抱歉’。

      金彻第二次听到贺骁遥的名字,第一次见到贺骁遥。

      他喜欢丁俪凛是没错,但未曾设想过丁俪凛会跟别人在一起。

      答应他无非是时间问题,用足够的诚意和耐心,打动丁俪凛。

      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出入同一场合的同一聚会,所以最初有了交集。既然他们是一样的人,那么适用于自己的也该适用于对方。

      为什么没用?

      为什么只和贺骁遥对视一眼他便有了危机感,普通朋友的眼神里该有警告的意味吗?

      最令人挫败的是贺骁遥和丁俪凛处于同一空间时,默契的扎眼。肢体动作透露出两人相熟识的互动和交谈模式,衬得自己像个局外人。

      金彻开了个无聊的玩笑,“这么惨,为什么不留他一起吃饭?”

      丁俪凛放下刀叉,面无表情地看着金彻说:“ 你疯了吗?和我约会留他一起吃饭。”

      听不出金彻的潜台词未免太过白痴,可惜男人为她争风吃醋、患得患失的样子无法取悦她。

      弄巧成拙没准可以。

      丁俪凛冷漠的态度换来金彻无措地对望,他是不是该后悔自己的口不择言,只能说出:“抱歉,开个玩笑。”

      丁俪凛:“不好笑。”

      金彻:“对不起。”

      多说无用,金彻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不配在丁俪凛面前讲对错。

      丁俪凛是完美的化身,不会犯错,从不任性,张弛有度不黏人,适时提出对他有用的建议,这是丁俪凛为他量身定做的人格。

      刚才是第一次生气,脱离程序的情感变化。

      金彻知道原因,丁俪凛只是不够喜欢自己,同时在按照她的方式认真回应感情,可他想要的更多。

      祈求来的机会,他却得寸进尺了。

      已经没事人一样的丁俪凛再次拿起刀叉,语气轻快,“道歉干嘛呀,不好笑下次不提就是了。”

      仿佛刚才瞬间变脸的人不是自己。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你是我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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