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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Re ...

  •   天津南路这家名叫“Re”的咖啡馆,是我近些年常来做客的休憩之地。闲来无事,我便会从公司徒步跨越几个十字路口,趁着黄昏进店,要一杯小年轻喜欢的气泡冰美式,抽一本书架上的书,一坐就坐到傍晚。
      喜欢Re的原因,是这家店从装修设计、店内氛围、咖啡口味,都直中我的靶心。第一次进这家店便被深深吸引住,喜欢这种复古西洋小暖灯,喜欢意大利歌剧从挺着大喇叭的留声机中缓缓流淌而出,因此成了常客。
      店里有一位代理店长和两位服务员。代理店长姓沈,叫沈益。但其实她并不是真正的店长,她只是受朋友邀请,也就是Re的真正主人的请求,帮他开下去罢了。从我第一次来到现在,我并未见过他们的老板是谁,只听说过一点只言片语。Re的老板身体不大好,而且这家店只是他名下众多财产的其中一部分,他们老板是玩金融市场的,是商战中叱咤风云的人物。对于股票这一类玩意我不大懂,但看样子Re老板的真实身份非常有意味。
      “宋先生,今天还是一样吗?您常坐的位置已经给您预留好了。”我刚进店,服务员小李便咧嘴冲我笑着,我抬手挥挥,便走向常坐的位置。这个位置靠窗向阳,黄昏时总有几缕光从路对面的高楼大厦反射进这小小的咖啡店,氤氲成一片时,多几分温馨的味道。因此常在这里流连,店内的几人也都认识我,便每次替我在常来的时间空出位置。
      瞥眼墙上挂着的时钟——17:35分,时间还早,我随手挑了一本书靠在沙发上翻阅起来。将书摆正,翻到第一页,小李端着咖啡放在我的面前:“宋先生,西柚气泡美式好啦。”
      “谢谢。”我抬头冲小李微微一笑,端起咖啡轻抿一口,西柚的清新混合着略带苦涩的咖啡滑入喉管,“不错,技术有长进。”小李听到我的评价,开心到嘴角险些要和耳朵根手拉手。此言倒也没什么差错,小李刚来店里一段时间,从一个咖啡小白,连咖啡机都不会用,到如今能制作出征服我这样一个古怪挑剔高要求人的味蕾,属实是下功夫练习了。
      “那宋先生您慢慢喝,有事您叫我哈。”说罢,小李端着盘子回了前台,我终得以低头仔细审视手中的这一本书。前段时间看了余华的《活着》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今天这本书是白先勇的《树犹如此》。知道白先勇还是因为他是一位红学界有名的学术家,前段时间和渠城政府联合开展《经典永流传》红楼梦特辑栏目,于是便多少了解一些这位作家。
      不多时,我翻完了这部短文,以白先勇作为主视角,生动细致讲述了他与王国祥先生的故事,感人至深。
      “白先勇先生和王国祥先生的感情是无声的春雨,而落地时却激起千层波浪,炸出贯耳的春雷。春日负暄,白先勇荡在阳光余韵的波纹里,摇椅微微摆动勾勒出他们相遇时的怦然心动。因此无论是相遇后的久别重逢,又或者是携手在远洋的小院布置修剪花圃,亦或者是王国祥病重时白先勇的陪伴付出,岁月的涟漪总是奇妙而又生动,将相濡以沫的故事斟酌出一首柔软酣畅的抒情诗。白、王二位是极其喜爱院子里的花草树木的。尤为重要深刻的便是那三颗参天的柏树,生机盎然,隐隐有齐天之姿。只可惜后来王国祥病逝后,三棵中间的那棵随其一起消失在雷声轰隆的焦炭味道里。黝黑的树干在另外两棵树中间留下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堑。是遗憾,更是骄阳正好时,年少的他们在楼梯间的邂逅,一眼,就缱绻出往后一生的羁绊。”
      自高中起,我读书便有一个习惯,将所感所想写在纸条上附在书末,下一个人看到时应该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将这段话写在便笺纸上附在文末时,我又从头细致读了一遍。
      于是突然想起一位故人,我同他的遇见匆忙又奇妙,滑稽又可笑,在17岁的盛夏。十一年过去,我竟有些想不清当时遇见的细节,只依稀记得银色山泉的气味清冽而又强势。淡漠冷厉的气味看似疏离漠然,可习惯时那种占山为王的侵略性让人非常上头。
      放下书,对面不知何时也坐下一个人,手中正翻着一本《茶花女》。他没有注意到我,我便目光肆意开始打量起来。这人的穿着非常有意思,深灰色西装外套,内搭一件白色圆高领毛衣,围着一条黑色羊毛围巾。再看去,白色口罩遮蔽绝大部分面容,略带颜色的半框眼睛受桌面暖光灯的反光也看不清眉宇,细碎的刘海更给人一种摸不清看不透的神秘感。只觉得他身材修长,衣着每一寸都精心细致。手腕上还套着一只透亮深邃的湖蓝色腕表。
      兴许是我打量的目光太过于明显,翘着二郎腿翻书的他忽地停下动作,抬起眼睛与我打量的目光交错。刹那间,有些熟悉又有些尴尬。桌面的暖光灯倒是识趣,亮度忽地一暗,我看清了眼镜背后那双冷峻的眸子。
      我颇为罕见地愣了神,倒是对方先开口拉回我的思绪:“来前见你读地认真,便没有出声叨扰,自顾自坐下了,还请见谅。”
      “没事,Re没有说不能拼桌之类的规矩,你只管坐就行。”我松了口气,合上书起身放回书架。再回首时,对面那人又认真翻阅着手里的《茶花女》。不知为何此番画面看上去竟别有韵味。明明是商务风的打扮,不知为何靠在真皮沙发上时,一下子就慵懒起来。修长的手指翻着手中牛皮面糙纸的全英版书籍,平添几分静谧悠长的奇妙观感。尤其是时不时用右手撑住额头,加上暖光灯的应和,内心升起一抹好奇,想要认识一下这个神秘的人。
      走近吧台,小李正擦着玻璃杯,沈益饶有兴趣地看着一部国外片子,手里晃动着酒杯。“难得看见店长在店里,喝的什么?给我来一杯龙舌兰。”我靠在吧台上,“《窈窕淑女》?很少见身边的人看这部片子。”沈益替我冰了酒杯,透明的酒液在杯中与晕黄的光线交汇,“怎么,今天下班早过来喝两杯还不行啊?”随后,龙舌兰推至我面前。喜欢Re的原因还有一条,这里除了咖啡还有很多酒以供品尝。
      “自然。”我举起酒杯碰了一下沈益的杯子,一饮而尽,而后扭头看向老位子坐着的男人,问道:“他是?怎么从没见过?”沈益又替我添了一杯酒,随后目不转睛盯着还在播放的电影:“宋先生手眼通天,渠城多少有名的企业家都和你合作过,怎么向我打听起人来了?”
      “我又不是万事通,不认识岂不是很正常。”我反驳道,“看他那副派头,应该不是渠城本地人。”沈益来了兴趣,突然凑近我,“怎么说?”我回头瞥了一眼沈益,转身道:“没见过渠城本地企业家穿高领毛衣。”
      闻言,沈益愣了一下,撇撇嘴道:“我还以为你有什么高见呢,这话说的牛头不对马嘴。”我笑笑,“那你倒是和我说说他到底是谁。”
      沈益目光又回落到电影,面色如常道:“Re的老板。”
      我忽地震惊了一下,来这家店好几年,这倒是第一次见老板。
      “怎么,不信?”沈益问道。
      我回答:“没有,第一次见你们老板,他不是身体不好么。”
      沈益嗤笑一声:“身体不好不代表残疾哪也去不了,没看他还带着口罩吗?”
      “所以他就是晨明公司的大股东啊?金融界叱咤风云的一把手。”我哑然,“看着真年轻。”
      沈益笑着说:“是啊,以前一起上学的时候他就神龙见尾不见首地,后面毕业了更是很少再听见过他的消息。我也就见过他两三次,基本上都是他秘书和我交流的。他当初找到我谈这家店的时候,还在私人医院呢。可能最近状态好很多,才会出来转转吧。店里的酒全是他个人收藏,你这瓶龙舌兰单支8万8。”
      “怪不得。”我盯着这一墙名贵洋酒,不由感叹有钱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样。沈益没再说话,而是继续看着电影。随即,我也不再多言,跟着她一起看这部电影。
      不多时,Re的大老板翻完了手里的《茶花女》,起身准备离开。老位子在店里一个僻静较远的地方,想要出去绝对会经过吧台。他远远朝这边走来,真皮皮鞋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响声,我扭头,见他摘下口罩,刹那间我有些失神。
      倒不是因为这位幕后老板帅得有多么怨天尤人,而是我看到这张隐藏在纯白口罩里的面容时,脑海中瞬间浮现我与那位故人的记忆。像,实在是太像了,基本上一模一样。我盯着他,他又掏出一只更厚的口罩戴上,从我身边经过,带来一阵银色山泉的味道。
      银色山泉......Re店里的香氛从来没有用过银色山泉,而是更为火热朦胧的热带雨林。电光火石间,我猜测应该是同种爱好银色山泉气味的同好,可他擦身而过时,遗留在我鼻腔的是特调的银色山泉,强势侵占的味道。降龙涎香和麝香的皂感是属于故人送给我银色山泉特调款独特的尾调。市面上的银色山泉并不会用这种过于猛烈的味道,恍惚间,那人站在Re的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我,我回过神,向店门口跑去。
      是他吗?我反问自己。
      不是,没有可能,他已经死了。
      是了,多半是同好,因为那位故人死在我遇见他17岁的初春,死去的人怎么可能重生呢?即使是特调,如果碰见同一位调香师,也是有概率调制出同样的香味。但我还是想一探究竟,哪怕只是再看一眼也好。
      推开门,那人早已远去。走入车水马龙的洪流中,侧脸回眸,我看不清。
      那件裁剪恰到好处的西装外套因快速行走被掀起一片衣角,他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提着黑色公文包,消失在人流中,唯银色山泉的余韵还在不断勾动我的心弦。
      还站在店门口愣神,沈益推开门站在我边上,双手倚杆而立,点一支烟深吸一口,一时间烟雾缭绕,她看不清我的脸,只听我问道:“你们老板叫什么?”
      沈益又吸一口:“陈琛。耳东陈,献琛的琛。”

  • 作者有话要说:  前言:
    这本书创作之初,我仅仅是想要回忆我和陈晨之间的故事,但当我写出的文字越来越多时,我发现如果把他们变成一个新的故事,那么是否能够改写现实中悲惨的结局。这本书不单单只是一本小说,里面提到的任何一个人的名字,甚至某些事情都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真实发生的。我不会渴望每个人都能理解、认可我的故事或者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但既然大家选择以第三人称视角走进我的世界,那么还是希望能给予我以及书中每一位角色最大的尊重,因为现实生活中,他们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感情这件事情,在我十八岁那年经历的事情并不会亚于二十八岁经历的事情,但我们都在珍惜,那来之不易的爱情。
    爱情,众水难移——《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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